淘客熙熙

主题:由山西黑砖厂普遍存在未成年窑工的新闻引发我的愤怒 -- 定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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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和黑煤矿、疯狂排污的工厂等等相比

            这黑砖窑更令人发指!这是对个人基本人权的最无耻的践踏!是对公民基本人身自由最彻底的剥夺!

            如果说,疯狂排污的工厂让我们看到的是资本家和资本主义的贪婪和无耻,

            黑砖窑让我们看到的就是奴隶社会,这个社会进化过程中最落后,最血腥,最野蛮的一幕!

            作为中国人,我为世界上还有如此无耻和暴虐的其他中国人的存在感到无地自容!

            如果我们深深缅怀的那些英勇牺牲的红军战士,八路军和解放军战士,他们看到这一幕,他们会怎么想?

            他们会怒吼一声: 吃人的社会 吗?

            • 家园 也可能是砖窑主想先富起来,然后再带动大家共同富裕
            • 家园 花!说的好!
            • 家园 你我并无观点上的冲突

              我赞同你对黑砖窑的定性,如果说黑煤矿、疯狂排污是“资本主义层次”的社会丑恶现象,那么黑砖窑就是“封建主义层次”的,还不如人家呢。

              但是和黑煤矿、疯狂排污不同,黑砖窑现象的存在上升不到“宪政制衡”的层次,因为它的档次实在太低了……

          • 家园 也差不多了,至少是逐渐向那个方向发展的

            可能不能完全攫取地方政府的权力,但是一部分总是有的,比如土地定价权、矿产开采权、集体企业的管理权甚至所有权

        • 家园 代表各方面的力量相互制衡

          各个势力要有比较全面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这个就是我所理解的宪政的特点.各方面力量都有说话的声音,最后达成妥协,大家都能接受.

          民主则是少数服从多数,所以还是有可能沦为"多数人的暴政".

          参阅米奇尼克:<通往公民社会>.

          • 家园 你说的这个宪政我了解不多

            我所理解的是既然国家之间存在对抗,说大了生物之间存在对抗,那么集中还是必要的,我理想的社会应该是各方力量比较均衡,但必须有主流非主流之分。当主流或者说主流和非主流妥协后的目标需要一些群体付出劳动或对一些群体出现损害时,必须有相应的比较合理的奖酬和补偿措施。就像现代社会的各种保险、对工人的保护措施一样。

            可能我心中还是盼着我中华文明称霸的野心才这样,但是我想一个文明发展到了强大的阶段而进行扩张也不见得是不可取的吧,关键是扩张方式问题了。王道也不一定就不能通往乐土!

            如果这种砖窑的现象都不能消除我看中华复兴无望。

            • 家园 花你!

              如果这种砖窑的现象都不能消除我看中华复兴无望

              如果再说斗争是长期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道路是曲折的(有时候生产关系出现倒退也很常见,初级阶段嘛),愤怒时不解决问题的什么的(那你希望大家应该见义勇为干嘛),我只能判断:国家机器已经运转不良。

              说到底,上层对这种事情并不重视(不然不可能委托给地方督办-----这种效果也就如勒令贪污犯把帐好好过一遍,说出帐错在哪里了)

    • 家园 谁还记得去年这个失踪的举报人吗?

      这位四川籍民工进京举报定州一砖窑包身工问题,随记者实地调查期间,于该市一宾馆夜半失踪

      出处:寻找失踪举报人陈忠明

      不知道后来找到了没有?

      PS:多么希望这些都只是个别现象...

    • 家园 刚想转这则新闻的

      难道当地政府警察都不知道这事犯法?都还有没有一点点良心?这种大规模犯法的行为能堂而皇之长期存在,谁还好意思说它是偶然现象么?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只有这一个地方存在?没有被报道出来的还有没有?!

      按鲁迅先生的话: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度中国人的,但我没有想到...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

      而如今的事实,比鲁迅先生当年更残酷恶劣...

      像小桃这样的幸运家长毕竟太少,黑砖窑实在太多,而他们的寻访又频繁遭遇阻力,家长们被迫转而寻求媒体的帮助。

      还是我那句话:如果碰到这样的事,当地司法居然完全放任,甚至协助阻拦寻访,导致家长们只能被迫寻求媒体的帮助,那说明了甚么?!

      如果还要有人跟我争论说家长找媒体是无知的表现,应该按照法律...嘿嘿...

      4月27日,16岁的朱广辉被解救出来,窑厂主迫于压力支付了600元工资后,送到山西永济市城北派出所。第二天,朱广辉自己坐中巴车回郑州,结果中途被当地劳动局一监察员拉下车,介绍到了另一个窑厂。这个监察员还收了孩子300元“中介费”。一个月后,面对家长们的质问,这位监察员面红耳赤,都市频道的摄像机记录下他试图把钱还给孩子的尴尬场面。

      看到了么?"当地劳动局"的"监察员"居然干这种事!这会是他第一次做么?他是当地劳动局唯一做这事的人么?

      中国的法律多了,什么劳动者保护法,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有什么用?这样的事都能长期发生畅行无阻,那些法律简直比庙里的泥塑木胎还要摆设,泥塑木胎还有不少人去拜呢,这些法律有谁理会?上次我说到中国法律的失效,还有那么多人跟我争,要看到中国法律的进步,云云.嘿嘿,我当然希望中国法律在进步,但是...你不要总是让我一次次地看到这些事啊...既然说"进步",那是要跟以前比的罢?跟什么时候比?三十年代?五十年代?八十年代?谁能告诉我这样的事情以前曾经在什么时候如此大规模地发生过?

      ps:不知道那些一味赞美某D的高人们怎么看这件事."请我吃饭"河友说得的确没错:高人们站得太高了,看不到脚下的事...

      • 家园 这位监察员去河南要小心了。

      • 家园 现在河南这边很少了

        说真的,这种情况现在河南这边很少了。前两年确实很多,但大概3,4年前打击的很厉害,不省多少了,我妈婆家娘家几十个老表都在河南最穷的农村,我又有很多同学都是农村出来的,情况应该确实。但山西我不清楚,听同学说那边因为煤整个社会都烂透了,不清楚不好说。党也不容易,毕竟情况是在渐渐变好,最起码我知道的是。

      • 家园 社会的阴暗面需要媒体去帮助解决。某D也不是万能的。

        地方腐败,欺瞒也是有的。

        开黒砖厂的也不是某D.某D也不是完美的。还有相当数量的投机分子混如某D。都是觉得整个人性的黑暗都被暴露。这个不是某D的黑暗,是人自己的悲哀啊。

        这些阴暗面和别人赞扬某D关系也不大。该赞的赞,该批的批。不盲目的赞,也不盲目的批。还是两句话:就事论事,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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