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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政府要负多少责? -- 碎片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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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政府要负多少责?

    突然看到某河友非常精彩的言论,忍不住凑凑热闹。

    政府和人民之间是个什么关系?政府要为人们负多少责?这是一个太宏大的问题。起码就资本主义革命以来,这个问题就已经被讨论了数百年,在这里,我们并不打算怎样去刨根问底。

    政府到底是什么?我说了,我说不清楚。但清楚的是,政府不是我们的母亲,可以对我们有求必应。退一万步,即算是母亲,也有中国式母亲与美国式母亲的区别。如果是美国母亲,估计也有黑人母亲和白种人母亲的普遍区别;就算是白种人母亲,估计也会有英国裔跟意大利裔之间的区别。这些我都不清楚,没有被她们哺乳过。

    来一个粗劣的框架,政府起码可以看作是这个机构和人民之间签订的一系列共有的契约。其中人民让渡部分权利,而政府提供服务。至于某人说政府要提供服务是因为收了人家的税,这种说法从我看来是无比邪恶的,可知道中国取消了农业税。

    之所以要理解为一组共有的契约,只是想说,在政府和人民的关系中,是有很大的一部分从法理上政府是应该要为人民负责的,因为人们让渡了相应的权利提供给政府,例如警察捉小偷,法庭处决杀人犯,政府维持经济秩序等等。但有更多内容,人们保留了私权。例如,长了痔疮是否需要医治,你跟不跟某君做某笔生意,你在家做爱的姿势,你打字的过程中是否要抽出手来顺便挠一下痒痒等等。如果我们这些并不存在共有契约的内容,被政府强行侵犯了,大多数人是要闹事的。例如你在家患了感冒却被医院强行从寓所拖走去做手术;美国老奶奶钱还没有丢就被警察反复搜身以确认钱包还在等等。

    也就是说,政府所要负的责任,归根到底是有限的。不能因为你们(或者我们)自动地加上一个loser的标签,就理应当然地政府要为我们负全责。要知道,政府收精英们的税,同时也收loser们的税。Loser们如果拒绝甚至签了字拒绝给家人做手术,那么就不能手术;精英同样如此。如果loser们所遭受的挫折和失败的确是属于私权领域,但却又要纠因于政府的话,那么我们就说“他们看不到或者不愿承认自己身上的缺点,所以一味地在外部寻找原因。”

    如果说(中国)政府真的是一个框【天地为证,我私人真的很希望它是】,可以让loser们把一切愤恨都往里装的话,我很有礼貌地提出以下要求:

    为什么我买的股票跌了价?而别人买的涨了?

    为什么我出生的时候比别人黑?要知道,如果我要唱个青衣的话,要多花很多化妆。

    为什么上月球的人是阿姆斯特朗,而不是我邻居那个普通的美国瘸子?

    为什么你那篇文章有8朵小红花,而我这篇没有?

    如果区分对待,为政府在与loser的关系间赋予无限的责任,政府当然要为loser们解决很多难题;但同样别人也可以因此强加给你很多的痛苦,只要事先把你定义为需要帮助的loser就可以了。

    事实上,在中国最近这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中,的确有一段时期,私权被极大地限制。现在大量的人们对那个时代进行了大量的负面描述,比如说平均主义,铁饭碗,管制,无自由等等;几乎就把政府机能的泛化看成了那个时代所有不幸的根源。当过了近30年的改革,一路在加强对政府机能的限制,突然今天又跑出一个“作为成功者的一员”的“我”来,认为政府须得对所有个人的失败负责,政府又成了所有loser的不幸应该得以解决的根源,这是多么令人兴奋和激动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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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那要问他想揽多少权

      收费的一件不拉出钱的每件都少

      我们这些并不存在共有契约的内容,被政府强行侵犯了,大多数人是要闹事的。

      我真的不知道大多数人还会闹事……

      你对我们这个社会还是理想化的认识。

      政府颁布一个条例,说以后就按这个办,你能怎样

      你问政府要"帮助",政府不给,你能怎样

      政府问你收费,你能不给么,你最多就是看见收钱的绕着走呗

      政府问我收房租税,我说我没订合同阿。政府说你租了就是租了,给你定一个月2000,半年交600。我能怎么样?交钱呗,最多下次看见了绕着走。

      N年前了,门外墙上有几块广告牌,房产商卖房的时候立的。后来这间房子卖给我们了,广告牌也留给我们了。那时候因为用这间房开店就换成自己的。然后呼啦啦来了一大批城管,说那个地方不许立广告牌,要我们自己拆除。我们很惊讶呀,以前房产商立的,留给我们的,为什么以前你们都不来查呢。你猜他们怎么回答?说房产商和他们关系好,他们不来罚。换来我们就不一样了。要么交钱要么一周后他们过来拆除。

      后来怎么办?乖乖的拆了呗。

      现在也有这个那个纠纷,不过现在城管同志嫌对方烦,向着我们了。狗屁规定呀,说不管就不管,说管就管。我们现在都学乖了。政府怎么说我怎么做。契约?呵呵,你敢和政府讨价还价……

    • 家园 呵呵,责权相等而已

      兄台既然摆开阵势要批驳对方观点,那么认真点把对方的主要论据给批倒,否则不过是浪费大家时间。

      另外好怕怕阿,反驳楼主的id被屏蔽鸟。

      这种不能反驳的论证真是了不起,比牛顿的三大定律都厉害。

    • 家园 怀念碎片兄的睿智

      提点小意见:如果政府试图什么都管,那就得什么都负责。还有就是,如果政府从全社会创造的财富中切割的利益无法弄清楚,那就得什么都负责。如果官员视自己为父母百姓为子民,那就得什么都负责。

    • 家园 政府的职责是一个很好玩的问题

      当人们不需要政府干预隐私的时候,总是指出这不是政府该管的;当人们需要政府帮助的时候,总是指出这是政府该管的。事实上,这个事情应该这样:清楚地界定什么是政府该管的,然后一切其他事情都不是政府该管的;或者清楚地界定什么是政府不该管的,然后一切其他事情都是政府该管的。不能同时指定政府该管什么和不该管什么,这样的话,就要留灰色区域,就要有麻烦,就总是有人从不同的角度“按需指责”。

    • 家园 嗯,把我想说而说不清楚的

      概念完整清晰的表达出来了。

      花赞一个。

    • 家园 关键是政府的权力和责任要有清晰的界定,或至少有清晰界定的可能

      首先,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当然应该是大致对等的,这是最起码的公平。

      在此基础上,政府究竟“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同时也拥有多大的权力),则取决于很多因素,也不可能有各国普遍适用的模板。

      但是要做到权力和责任的大致对等,最基本的要求就在于对政府的权责界限有清晰的界定。否则政府想揽权就揽权,想免责就免责;或者有利可图的时候就主动出手,无利可图甚至有麻烦的时候就不作为(美其名曰“不能越位”)——这实际上无异于拥有了无限的权力,而要政府承担责任云云,也就成了除发泄外毫无用处的空谈。

    • 家园 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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