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林毅夫错了吗? -- 当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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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没看懂哪里错了

            在不可退社的人民公社中,任意农民除了工作没有其他选择:经商?不可能。所以合作的机会成本为0;不合作的机会成本为合作的所得。

            你说的对,在不可退社的情况下,合作的机会成本是0。但是不合作的机会成本不是这么算的吧?我的理解是不合作(即不干活)就无所谓机会成本。所以合不合作机会成本都应该是0。我不该把机会成本加进去。

            将粮食消耗和农具消耗忽略不计
            为什么不计?还有我上面提到的体力的付出呢?这些都应该算大于0的支出。

            另外我把自己绕糊涂了在你的收入matrix中一人合作的return是2,两人都合作的return是4。所以把每个人的合作支出都赋值1.5还是少于marginal return。

            你的第二点

            在大锅饭的分配制度下,每个农民的收入都是相等的。
            我没有不同意这点呀。但是虽然每人收入相等,但合作和不合作的人之间的支出却不相等。每个人对于合作和不合作的决定显然不是根据收入,而是收入减去支出的差额。

            从这样的角度看,在两个人的情况下,只有合作支出得到的回报大于200%才会让每个人无论如何都决定合作。

            把这个结论引申一下:在N个人的情况下,只有合作支出得到的回报大于N倍才会让每个人无论如何都决定合作。在当时的农村显然是不可能的。

            • 家园 可能是这样

              1,不合作怎么会没有机会成本呢?正如一个人不工作的机会成本正是工作的所得。

              2,之所以省略粮食和农具消耗,因为农具公有,你不用别人也要用;人活着就要吃饭,一个壮年劳动力工作与不工作的粮食消耗都差不多。

              下面是强国论坛上引费正清的一个数据——抱歉手头上没有更权威的数据。

              年份  粮食产量   粮食净出口  农村人均留粮  全国死亡率

              (百万吨)  (千吨)   (公斤)    (每千人)

              1956          2502.0             11.40

              1957  195.045    1925.8   294.6       10.80

              1958  200.000    2659.9   286.4       11.98

              1959  170.000    4155.5   223.3       14.59

              1960  143.500    2654.1   211.9       25.43

              1961  147.500   --4454.7   229.0       14.24

              1962  160.000   --3892.1   241.4       10.02

              1959年应该是囚徒困境的第一年,按照假设农民应该选择不合作,此时人均粮食233.3公斤,此时有人饿死,设此值为人均消费最低量;58年未进行人民公社,农民应该选择向合作一样努力同时消耗粮食较多,粮食大丰收,人均286.4公斤。假设全部消费没有投资,286.4为人均消费最高量。即使如此一个月差距为5公斤。一天三两的差距,两三个馒头。

              所以将农具和粮食消耗支出看作恒量,只看收入。

              3,合作回报是2不代表200%回报率,应该是2/(6+6)=1/6。就1958年以前的粮食增长来看,貌似已经达到了。

              4,我不明白你的逻辑,合作的比较对象应该是不合作,即合作相比不合作有大于0的回报就继续进行合作,为什么要到N倍呢。

              • 家园 现在只说博弈理论

                我对人民公社那几年的情况不了解,不知道有什么因素可以使现实和博弈理论的结果不一样。

                我的观点是

                1,如果以不合作的支出作底线,设为0,那么合作的支出相对于这个底线是个正数。如果你不同意这点的话我们就不用往下说了。

                2,如果你同意(1),那么合作的回报率就是(合作的收入 - 不合作的收入)/(合作的支出 - 不合作的支出)。所以我不同意你对回报率的算法,6+6是不合作的收入,不应该算为合作的回报。好比有一个项目,你一分不出可得100元,如果投入10元你一共可得115元,你用什么回报率来算你是否应该投资10元呢?1000%(100/10),1150%(115/10),还是150%(15/10)?

                至于在两个人的情况里关于回报率的shreshold是2倍的问题,我的看法是因为合作的人付出了合作的额外支出(设为1),他要把合作的marginal return和另外一个人平分。如果回报小于2,合作人分到的marginal return就小于1,那么相对于他为了合作而多付出的成本,他个人的回报是负的。只有在合作的回报率大于2的时候,合作人才能保证不管另一个人是否合作,他自己总有大于0的回报。

                同样,在N个人的情况下,只有在合作的回报率大于N的时候,合作人才能保证不管另外(N-1)个人是否合作,他自己总有大于0的回报,因为如果其他人都不合作,他付出了1的合作成本,得到的个人回报只有总回报量的1/N。

                • 家园 我把你说的意思用静态博弈的方法又写了一遍

                  就在以下帖子里。

                  链接出处

                  我个人认为你和老驴在这个问题上是表述最清楚的了.

                • 家园 这么一说就明白了

                  嗯。这说得不错。

                  实际上合作都是很多人一起合作的,不论当年条件,还是现在条件,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都不会有回报率总是N的好事。所以要和很多人合作,就得有能退出的机制。

                  • 家园 或者说,大锅饭的制度不合理

                    如果不允许人退出,那么谁都不愿意比别人多出一点力,这个制度甚至鼓励每个人都比别人少出一点力,最后的结果是谁都不干活。从这个角度看林毅夫是对的。

      • 家园 错,应该是这样的

        错,应该是这样的

        农民A合作 农民A不合作

        农民(All-A)合作(8,8) (8,8)

        农民(All-A)不合作(6,6) (6,6)

        如果你是农民A,你选择什么?

    • 家园 还没完呢

      不把林毅夫的这篇文章说透,枉费了大家这么多口舌。

      先在此抗个土鳖。

    • 家园 【当当告辞】版主,建议把整个帖都删了吧。

      当当这几天在这里玩得很开心,不但认识了几个好朋友,也吵了几架,虽然没有象样的对手,但是足慰平生,痛快!痛快!

      实话实说,这里的经济学水平远不如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http://bbs.cenet.org.cn)。

      当当在那挑了它两个分舵,大小版主不敢吭声(他们可能猜出我是谁了,见低就踩,见高就拜不是混论坛的不二法门吗?)

      有个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小硕士怕我一时性起把他的山寨给端了,就把祸水引到西西河来,说什么什么是这里陈经说的等等,你有种就去挑西西河。

      所以,我就挂了个帖子,天下布战,到这来会一会西西河的英雄。

      结果,葡萄和陈经不出来迎战(他们知道我的文献,数据没问题!),出来大猫小猫两三只,张牙舞爪的煞是好笑,也让人失望。

      罢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大家江湖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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