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关键是警察那一环节。警察的上司不会为这个小案子和警察翻脸。
个人能做的就是在发票上注明:此车被盗,然后签名,复印留底。以后在街上多留点心,没准能碰到买这个车的。
这个单位车棚如果发生这种事情应该不止一次,别人是如何处理的?此事在单位内传一传,让同事都知道也是个办法。
不过我家人和我都一样,一见到刺青秃头的,别说一伙,见到一个都避之不及。再加上警察和他们一伙,别说对峙了...
唉...天津的治安状况不是每况愈下,简直就是飞流直下。
包扩向公司领导报告...
跟警察,跟公司有关部门(明显他们有责任嘛) "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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