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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关于新中国粮食生产的研究 1.概述 -- 润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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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好文章

        逐篇花。

      • 家园 坑平送花

        我一直认为,分田到户是救急的办法,而不是个应该坚持XXX年不动摇的办法。现在确实该动动这个政策了,特别是亲眼看到小农户遭受的种种蛮横欺压之后

        不过要动这个命根子,需要决策者有高超的治国手段和“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

      • 家园 虽然是反思文章,写得很扎实。。。。。。。

        我个人把它作为的该话题的重要文章保留!

        可惜,看不见图,哪天用代理上网时,再去看图。

        西西河的图床问题,老铁得想个办法解决一下

        送花!同时给先送花的好友们送点小礼,嘻,估计能拿到的不多

        惊喜:所有加你为好友的,在本帖先送花者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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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5. 总结历史,面向未来 (一)

      纵观新中国近六十年粮食生产的发展,其总产的增长与世界大致相当,但由于粮食耕作面积的大幅下降,其单位面积产量的增长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约40%。下表例出了世界上十五个产粮大国(占世界总产量的80%)2007年的产量及相关数据,从中可以得到一个大致的比较。

      表5.1 世界十五个产粮大国2007年的产量及相关数据

      点看全图

      表中最后一项,即每公顷耕地的粮食产量值,并不确切代表实际的单位面积产量。这是因为第一项,即耕地面积,包含了非粮食生产的耕地。粮食耕地一般占到总耕地的60-70%,但各国有差别,且有些差别甚大。比如美国,其耕地用于大豆和棉花的比例很高,而粮食耕地的比例在50%左右,因此其单位面积的粮食产量与中国比差别没有表中显示的那么大。相似的情形可能也不同程度地适用于俄罗斯,加那大,澳大利亚等。不能简单地将各国单产值进行直接比较的另一个原因还包括地理环境和气候等因素。比如法德两国的小麦亩产高出世界各国很多,乃因该两国的冬小麦生长期特别长,可以获得更多的光合作用。不在表中的日本和韩国的单位面积产量较中国高,但由于它们的粮食生产规模很小,与地理环境和气候变化很大的中国基本上没有可比性。事实上,这两个国家的农业也说不上十分成功,因为日本的工业和城市不断蚕食农业用地,粮食进口已达所需的三分之二;韩国也类似,粮食所需的三分之一依赖进口,其进口量比中国还大。在人口规模和农业地理环境上,真正可以与中国相比较的是印度,而中国的巨大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本文第三章论述了新中国粮食生产增长的主要源泉是中国农业八字宪法中的土肥水种四大要素。事实上,水利灌溉,合理施肥,以及科学技术的开发利用,作为粮食产量增长的源泉,也为世界农业科学界所公认。科学技术主要指良种的开发和农药的发明使用(八字宪法中的保,即植物保护和病虫害防治)。由于土和水这两个要素的进步在1950-1979年间最快最大,而肥和种这两个要素的也只要是在60和70年代建立和开发的,因此,说新中国粮食产量的增长主要应归功于中国人民在前三十年的努力,是有充分说服力的。同时,纵向比较,这三十年单位面积粮食产量的增长远高于封建时代,也高于后三十年;横向比较,比同期的印度高出一倍多。也因此,像林毅夫先生那样,企图以理论模型和经验数据来否定新中国实行集体生产的合理性并贬低其成就是没有根据的。

      其实,新中国成立后的农业生产,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所逐步实行的从互助组,低级社,到高级社和人民公社这样一个合作生产过程,根本上是符合中国农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与世界上其它许多具有先进农业生产的国家的实践具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性。尽管在这个过程中发生过严重失误而且存在某些弊端,其获得的成绩和具有的优越性是主要的。但是,在过去三十年中,在反思失误和纠正弊端的过程中,这个集体化过程及其结果被严重的歪曲了,以致于很多人把它看作造成中国经济落后的重要原因;而有些城市里的年轻人,虽然一天也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也基本不了解农业农村和农民,头脑里却存在很多不符合实际的错误观念,提起人民公社就是一幅不肖的神情,认为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才使得中国人免予挨饿。这个现象的产生的原因,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大跃进及国民经济三年困难时期

      大跃进在工农业两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有极大的失误。这些失误有些是无可挽回的,有些得到了清算和纠正,但也有一些被掩盖起来了。改革开放后一旦将这些失误予以广泛宣传,失误便被片面地夸大而成绩则基本上被忽略了。如此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的现象,在历史上总是反复出现。

      具体到农业来说,成绩主要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上,为此后几十年粮食生产的持续增长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而失误主要在于浮夸风所导致的粮食播种面积大幅减少,以及共产风和瞎指挥对农业生产的损害。这些人为的失误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使1959-1961三年粮食减产达1.4亿吨之巨,人均粮食占有量从约600斤/年减少到了约450斤/年。1958年,正好是高级社向人民公社转换之时,于是,改革开放后,很多人就把这三年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归罪到了人民公社的体制上。但客观的分析计算表明,自然灾害给粮食减产造成的损失约占40%,水利和工业建设,城市发展以及浮夸风导致的播种面积下降所造成的粮食减产约占42%,都不能算在人民公社的帐上。余下18%的粮食减产虽然与人民公社成立时的共产风有关,但共产风并不是这个集体生产体制的必然特征。事实上,在人民公社最初的庞大规模在一年后被压缩成“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后,差不多与原有的高级社相当,共产风很快就被压下去了,后来也没再发生。本文第二章正是在这个定量分析的基础上,证伪了林毅夫所谓的“博弈论”,即人民公社导致的农民生产积极性下降和偷懒是粮食大减产的首要因素的论断。

      2)家庭承包责任制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改善

      1980年,主管农业生产的中央领导人及其追随者们,在了解到农村个别地区的少数农民私自改变了集体生产的形式而采取分田单干并取得了粮食生产的显著成效后,通过由中央到地方的层层高压,将此种实践在两三年内一刀切地推行到了全国农村。几年后,由于粮食和经济作物产量的快速增长,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一般人将农村的集体生产时期与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时期进行比较,依据自己的朴素的生活经验和逻辑,而得出后者优于前者的结论,本来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要进行严肃的农业经济研究,却不可以停留在这个层面上,而需要运用农业生产的知识和规律,对各种经验数据进行客观合理的分析,从而对这两个时期的不同实践及其结果作出合乎科学和逻辑的解释。

      在生产力三要素中,劳动者是首要的因素。这个要素涵盖了劳动者的生产知识和技能以及态度,或曰积极性这些因素。劳动者必须将这些因素与生产资料和生产对象两个要素结合起来,才能获得生产结果,而这个结合的好坏程度,将带来不同的生产结果,这是没有疑问的。换句话说,劳动者无论生产知识多丰富,技能多高超熟练,积极性多高涨,他如果不能将这些因素转换到由生产资料所决定的生产条件的改变,并将之恰当地运用于适合的生产对象上,那么他就不可能获得比原有的生产更好的结果。根据这个原理,本文第三章分析了集体生产时期由于劳动者基于对粮食生产四大要素的认识,运用生产资料对劳动对象即土地进行了改造和改良,对生产条件即水利灌溉系统进行了大规模的建设,结合工业生产提供的化肥和科学研究提供的良种这两大生产资料的进步,而获得了粮食产量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本文第四章分析了分田单干后,由于分田单干的个体劳动者无法像集体生产的群体劳动者那样对土地和水利灌溉系统进行持续的改良,建设和维护以及有效地利用,其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集体生产时期大为降低,十八年间,造成了约三倍于1959-1961年的粮食减产,成为该时期粮食产量的增长远低于集体生产时期的原因之一。这就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证明了集体制在粮食生产上对于家庭承包责任制具有无可辩驳的优越性。林毅夫企图以80年代初从集体制转变到承包制后几年间农业产值的快速增长来证明后者的优越性不具有充分的说服力。笔者运用定量分析的方法证明,那几年粮食产量的增长主要源于:1)大量化肥的施用,这些化肥部分是由1973开始计划引进,并于1978年建成投产的13座大型化肥长生产的,部分是直接进口的;2)杂交水稻和小麦的普遍推广,3)那几年良好的气候条件。这几个因素,基本上与分田单干后农民积极性的增长无关,林毅夫将农业产值增长的42%归之于这个积极性增长是没有根据的。笔者这么说,并不是要否定分田单干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为没有这个积极性,连生产都不能正常进行,更不要说增长,而是说,人民公社体制下的集体生产,可以获得同样甚至更高的增长。

      八十年代前后人民生活质量确实存在显著差别,其背后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粮食生产。六十年代初的粮食危机使执政党及其领导人从大跃进时期的浮夸风中清醒过来,认识到中国的粮食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从而提出了发展农业要“以粮为纲”的方针。改革开放后,有些人看到由于经济作物和副业生产的快速发展而带来了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改善这个现象,于是认为过去“以粮为纲”的方针是错误的。但这是以形而上学的方法来分析和认识问题的结果。由于水利和工业以及城市建设的需要,在中国有限的农用耕地不断减少而人口却急剧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农业不以粮食生产为主线(纲),那么六十年代由于粮食危机而带来的国民经济严重困难的局面随时都可能重演。因此,对于全国范围内农业生产的计划来说,这个方针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农业生产的其它方面,比如经济作物和副业不重要,因为这个方针还包括了“多种经营,全面发展”这样的具体内容,并且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图5.1和5.2表明,在60和70年代粮食耕作面积逐年下降但产量却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一直呈缓慢上升的趋势。而在70年代末粮食产量达到了人均粮食占有量约680斤/年后,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就出现了比过去快得多的增长。有人将这个变化归之于承包制下农民积极性的增长,笔者表示怀疑。事实上,八十年代初农业生产也还是受国家计划经济约束的,农民尚不能完全自由地决定自己想种什么,这也是“承包”之所谓。但不管是在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的体制下,中国人都不会傻到在粮食已经多得消费不完时还拚命种粮,而不将耕地另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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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2 1950-1990年粮食耕作面积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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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2 1952-1990年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变化趋势

      虽然“以粮为纲”在那个时期作为全国农业生产的指导方针是正确的,但各地农村的生产条件有差别,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不是因地制宜而是片面地和机械地执行这个方针,就带来了负面的效应,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打击。还有些地方实行了极左的政策,收回了农民的自留地,并对副业生产和自由市场实行了一些不必要的限制,人为地造成了经济作物和副食品市场上的短缺。然而,改革开放后,这些局部的错误被全面地夸大了,使很多人将人民生活质量的低下归之于“以粮为纲”的集体生产。因此,这里有必要对影响人民生活质量的经济作物和肉类生产作一些简单的说明。

      主要经济作物包括棉花,大豆,油料(花生,油菜籽等)和糖料(甘蔗,甜菜)等。从表5.3可以看到,由于解放后新的耕地的开发,用于这些经济作物的土地在50年代中期达到高峰,但60年代初大幅下降,然后逐渐回升,直到70年代末才重新回到50年代中期的水平。虽然这段时期内经济作物的单位产量有所提高,但由于人口的急剧增长,人均占有量一直不高。而在肉类生产方面,集体制时期是鼓励家庭副业发展的,以猪牛羊为主的肉类生产呈现了持续增长的趋势。表5.2列出1950-1990年的粮食和几大类经济作物以及肉类的生产数据。图5.3是粮食,油料,糖料和猪牛羊肉人均占有量以1990年为基准(100%)的指数变化趋势。

      表5.2 1950-1990年的人口,粮食,经济作物和肉类生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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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3 1950-1990年粮食,油料,糖料和肉类的人均占有量变化趋势

      从上图可以看到,集体生产制开始解体的1979年,粮食,糖料和肉类的人均占有量较1950年都有较大增长,唯油料差不多持平。但在60和70年代的长时段内,人均油料占有量低于1950年,且大大低于50年代中期,使得城市中的人们对食用油长时期的低水平供应留下了深刻记忆。80年代油料,糖料和肉类的增长与前三十年比较确实可用飞跃一词来形容。虽然油料和糖料的增长这主要是由于化肥的使用,肉类的增长源于饲料粮的突破,但笔者对中国农民所取得的这一辉煌成就只能表示由衷的赞扬和敬佩。

      3)客观的反思纠错与主观的宣传误导

      新中国前三十年的农业生产尽管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有过严重的失误和存在一些弊端。70年代末,在国际形势朝着有利于各国和平建设的方向转移的历史关头,中国开始了国家建设的战略转折。为了使中国农业在新形势下能够获得更加健康的发展,对过去的失误进行深刻反思和对当时仍然存在的弊端进行有效的纠正,是完全必要的。前人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并由此而产生了许多积极的变化。归纳起来,那三十年主要的失误和弊端在于:50年代集体化进程中的求快求全,在短短几年内就在全国范围内划一地实现了互助组 - 低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这样几种组织和生产形式的转换,没有充分顾及到各级政府和全体农民对这些形式的适应需要相当的时间,从而造成了一些混乱,使农业生产在1959-1961的三年中遭受了严重损失;人民公社的组织形式虽然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贯彻执行适合农业生产一般性规律的指导方针,但也给官僚主义,教条主义,以及干部的贪污腐败甚至欺压百姓提供了方便,使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打击。

      然而,在反思失误和纠正弊端的过程中,全国普遍发生了夸大宣传的现象。比如,由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推动的农业学大寨运动,主要是学习周总理总结的“大寨大队所坚持的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这里面当然也包括了学习大寨的一些农业生产实践,像垒石砌坝造梯田等。整体上看,这个运动对农业生产产生了非常积极的效应,但某些地方不是因地制宜,出现了教条主义的生搬硬套,不计成本和实际效果的改土造田。而后来的一些宣传把这些负面的东西夸大为全局性的错误,给一些人造成了农业学大寨是根本错误的印象。又比如林毅夫所提出的“博弈论”,将三年粮食大减产的首要原因归之于农民偷懒,根本就不成立,却被一些人尊为定论而当作否定集体生产的依据,全然不顾那个时期的农民在生活水平不高而工具又落后的条件下,却在农业生产和改造自然两条战线上付出了极其艰巨的努力并取得了丰硕成果的历史事实。另外还有很多似是而非甚至歪曲捏造的说法,像什么“取缔自由市场,割资本主义尾巴”,“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以粮为纲,全面砍光”等等,被广泛宣传为集体化时期的占主导地位的实践,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上造成了很大的混乱。这些宣传一方面在80年代初有利于推动家庭承包制的实行,另一方面在90年代三农问题暴露出来后,被用来掩盖分田单干的弊端和维护这种小农经济的生产形式。然而,历史事实是不容歪曲和捏造的,呈清这些事实和寻求历史真相,正是本文写作的主要目的。

      关键词(Tags): #中国农业#粮食生产通宝推:青衣江水,
    • 家园 一直在等
    • 家园 尝试发展一下林原来的思路, 板砖可以, 请勿扔草

      感觉林的模型也许有问题. 我就按照他的思路, 替他不在场辩护一下, 目标是更加符合已有的粮食产量数字, 解释更多现象.

      无论如何, 每个农民能够根据他自身条件(获取要素的代价), 来决定对农业生产的最优要素投入. 具体的说, 是恰当的投入他所能承受的土肥水种以及劳动力资源, 让土地产出最大价值. 改革后不同的年代, 这个最优化所面临的限制条件(所能得到的因素供给)不一样. 但在合适的条件下, 由于公社组织中额外的产出被分享, 要素投入的边际收益不如单干情况下高, 包产到户将优于公社劳动. 这就不多说了. 因为下面重点是解释什么时候这条结论无效.

      首先, 在这个假设下, 经济上的产出值与粮食产量不完全同步. 如果用效用来代替产出(对个人而言这是合理的, 相对而言合作社就不该考虑效用), 则包产到户对粮食产量的影响性更加间接.换言之, 即使包产到户最大化了效用, 也未必最大化了产出值(可能专注于打工), 更未必就落实到粮食产量(可能是经济作物).

      其次, 看改革后不同时期. 在包产到户初期, 由于对劳动能力除了农业外没有更多用途, 也就是劳动力边际投入的机会成本极低, 农村劳动力普遍过剩使得闲暇的边际效用也极低, 因此农民会在农业生产上投入更多的劳力, 即使边际产出较低, 对于农民来说这也值得. 这未必会提高要素生产率(取决于衡量方式), 因为最大化生产率不是单个农民面对的最优问题; 但亩产一定会得到提高, 因为要素投入提高了. 出现沿海城市的充足打工机会后, 这个限制条件就被打破了. 而随着时间推移, 由于水利设施建设在包产到户下的荒废, 加上农业产出整体的价值偏低, 使得农民所能提供的各种要素的边际生产率都受到影响. 结果是农民投入进一步降低, 这对粮食产量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再次关于农业生产命脉的水利建设方面, 农民单干以后, 投资水利建设由于自身预算限制, 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即使存在个别有能力的富裕农民, 搭便车的现象也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 反之, "公地的悲剧"不断上演. 个别地方由于存在特殊的个人带头作用, 使得村民们甚至不同村子之间互相合作的交易成本显著降低, 水利建设和水资源合理规划利用仍然有可能. 但总体而言, 这无法保证. 缺乏合适的政策环境, 以及农民自身缺少强大谈判能力, 很难自动出现一个将外部交易内部化从而有效降低成本的商业组织. 水利建设依靠农民自身难有起色.

      反观一定程度的合作组织, 将提供较多的劳动种类和要素投入的选择, 因为置身农民于组织内部, 保证了交易成本较低. 这样实际上促进专业分工(不同工种的分工, 不同要素获取成本最小化的分工, 等等). 同样关键的是合作能有效促进市场信息获取和共享. 更不提合作组织有效提高了农民与外界谈判能力, 而这正是这个弱势群体所非常缺乏的. 因此, 合作组织在产出最优化方面的不利因素得到了许多方面的弥补. 从降低交易成本和有利专业分工角度看, 合作组织完全有理由优于个人单干.

      最后, 有关农村以外的经济个体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对于单干还是合作组织都是越来越不利, 政府, 金融机构花钱花心思在农业生产上, 从他们自身角度来说难有高回报. 例如这次北方大旱, 在粮食安全这个大命题下,政府忙着积极表现争抢上报率上镜率, 高成本也在所不惜. 同样的钱投在水利设施维护和建设上, 虽然对农业生产更有好处, 但对政府来说其实难有如此回报. 再由于GDP统计方式的漏洞, 地区农业生产的增长很大程度上可以依赖虚报, 而工业产值相对没那么容易. 这些因素造就了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在今日姥姥不疼, 舅舅不爱的局面. 这时候, 农民自发的组织起来显然更有利于应对.

      结论是, 合作化是需要的, 程度和组织形式因人因时因地而异. 好比个体户到上市公司不同商业组织形式各有其必要性. 赞成自由主义经济的人, 一定同意合作也是一项选择.

      PS: 当然有些地方可能已经"人心散了, 队伍不好带了", 还得行政命令, 外来干涉. 合作组织不可避免还会出现各种新问题, 类似于公司治理制度(最好是以后做corporate finance的人多一碗饭吃=.=). 其实不妨设想一下, 如果公社有自己的资产, 那么农民可以把耕地以公允价值入股公社, 耕地于是可以一定程度自由转让, 而农民自己也不至于在城市一失败便落足贫民窟. 这似乎调和了土地流转和农民社会保障的矛盾?

      • 家园 俺也来掺乎几句。

          一般来说,人都是有私心的,对于完全属于自已的东西能投入的积极性最高。从这点看,土地完全私有化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最高的积极性是不是就一定会有最高的产出?

          在以前农业科技不发达的时候,可以说对土地多一份投入就会有多一份产出。但现在已经不光是投入的问题,现代科技的应用已经占了农业产出的大部分,而作为农民的个体并不可能都掌握现代科技,再加上农村的教育一般都比较落后,农民在这方面的素养就更不足。

          比如说良种的选用,农民只能看广告,但新的良种是不是当地最适合的品种,这不是农民个体能解决的事。化肥在用量不多的情况下基本上效益与施用量成正比,但用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产生了怎样使化肥的效益最大化的问题,就是怎样合理施用化肥。这两项显然不可能用农民一家一户自己试验来得到最好的效果。

          上面这两项还可以在个体生产的条件下用加强农技服务来解决,水利的问题是中国现在这样的小农户很难解决的。

          还有个更重要的问题,就是中国现在的农业人口过多,农民人均耕地太少。这点地自己吃有余也有限,要想在这点地上增加收入是难上加难。所以农民只要有了其他工作的收入(打工、做生意等都比种地收入高)必然会把积极性更多地投到其他工作上,种地方面就会减少投入甚至撂荒。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中国的农民人均耕地太少,一家一户几亩十几亩的种植很难投入高科技和使用能大幅度减少体力劳动的大型机械。

          我看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土地集中,让种田的农民一个单位至少能有几百亩到上千亩的土地,多余的劳力投入到第二、三产业中。

          土地集中的手段很多,用中国历代的土地并兼的办法显然是不大适当的。现在的土地流转、集体化都是可行的办法,重要的是要因地制宜,自觉自愿,象以前那样全国一盘棋,半强制的集体化会带来另外的问题。

          集体化的主要问题是选领头人,领头人好可以搞得很好,相反的话还不如个体。

        通宝推:老老狐狸,
      • 家园 很有启发的讨论

        对我总结篇的写作颇有益处,谢谢。

        • 家园 非常期待你的下文,

          其实我的想法是基本的经济原理与对农业经济的了解是无法互相替代的. 前者即使不能帮助理顺思路, 至少也对描述和沟通有帮助.

          对原文如果要补充一点, 就是关于从事农业的风险. 主要的风险应该来自于旱涝灾害与农业品价格不稳. 在缺乏(主要应该来自政府)保障措施的情况下, 这两个因素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年的收获. 更何况, 农民有理由比城市居民更加厌恶风险, 因为他们储蓄较少, 没有资产回报和灰色收入等工资外来源. 如果有两三年的收入很低, 农民往往会陷入比城市居民更深的困境. 因此, 把农民限定在土地上对他们的伤害要比想象中更大, 而农民无法出租或出让土地的情况下情愿撂荒也容易理解.

    • 家园 拜读了
    • 家园 【原创】4. 集体生产与分田单干

      4. 集体生产与分田单干

      新中国在1949年成立后,执政党实现自己的承诺,在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将过去集中在地主富农手上的土地分给了其他农民。这是中国社会几千年来在土地所有权上一次最伟大的变革,给中国农业现代化和工业现代化的发展创造了基本条件。

      1950-1952年,粮食总产和亩产分别提高14%和10.5%。这个增长,主要得自于由战乱而进入了和平建设环境,个体农民和国营农场新开垦了八千万亩耕地(占总耕地6%)以及这几年良好的气候条件,当然也与新分得土地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关。1953-1957年,互助组和合作社(包括低级社和高级社)在农村得到普遍实行,复种指数大幅提高,粮食总产和亩产分别增长20.6%和27%,亩产年递增率是4.8%,这个时期的集体化与执政党的组织和引导有很大的关系,但基本实行了农民自愿加入和自由退出的原则。

      解放后,虽然农民分得了土地,但各农户的劳动力和拥有的生产资料像农具牲畜等是不平衡的,相应的,生产结果就有差别。由此产生了贫富分化,甚至出现了卖地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农村中的一些共产党员和积极分子,像河北西铺的王国藩,山西大寨的陈永贵等,把那些处于相对贫弱的农户组织起来,实行生产上的互助。由于这种做法带来了增产的效果,单干户在看到此优越性后也自愿加入进来,加上政府的引导和促进,全国就开始了普遍的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在粮食亩产达到一定程度后,要继续提高,就必须在土地的改造和水利灌溉的建设上投入更多的劳动力和进行更大规模的合作,这些客观要求促成了集体化由初级社到高级社的转变。1958年一些人民公社的兴起,很大程度上也是前几年合作化趋势进一步发展的结果。仅从新修水利就可以看到这种集体合作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巨大变化。1950年,全国的灌溉面积只有二千万公顷,而到了1958年,就增加到了三千多万公顷。也就是说,中国农民在组织起来后,在短短十年的时间里就获得了过去几千年努力成果的一半多。

      但是如此快速以及大规模的集体化,对于一个有着几千年个体生产的国度来说,无论是各级政府的推动者和领导者,还是普通农民,在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面前都产生了混乱和不适应,并由此而付出了极大代价。在经过1959–1961三年粮食大减产后,1965年恢复到了1957年的水平。1965至1979年公社解体, 这十四年的粮食亩产年递增率是4.5%,与50年代相当,而1980开始实行分田到户后至1998年,粮食亩产递增率是2.9%,增速明显下落,其背后的原因将在后面进行分析。

      其实,粮食产量的这些变化,基本上都可以从农业生产条件的变化和技术进步上获得解释,如本文第三章所述。但经济学专业的林毅夫却总是企图从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上去找原因,往往就在数据采样和处理上表现出个人的一厢情愿。

      林毅夫在1990年写出本文第二章分析过的《集体化与中国1959-1961年的农业危机》一文,提出“博弈论”之前两年,就发表了《中国农业家庭责任制改革的理论与经验研究》一文,企图建立起一个理论模型来说明个体劳动者的激励要高于集体劳动者,然后以经验数据加以证明。

      林的理论模型旨在说明,对于个人的劳动激励来说,生产队体制低于家庭承包制,因为前者要付出对个人劳动的监督成本,故不能实行完全的监督,而后者根本就无须监督。对此笔者有两点异议:1)林没有给出什么是完全监督的标准。以笔者的亲身体验,在生产队体制下,大家一起劳动,并定期对每个劳动者的工分进行民主评议,就是一种有效的反馈和监督形式。2)林假定家庭承包制下只有一个劳动者,因此是完全的自我激励,无须监督,是不成立的。农村中的家庭,大多数都有一个以上的劳动者,虽然规模更小,按林的理论,也应存在所谓激励与监督的问题。

      林毅夫也考虑到,集体劳动和个体劳动的效率可能是不一样的,因此在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函数中设定了一个规模效应系数来对两者的效益加以区分,并导出,只要这个系数不大于2,那么个体劳动的效益就总是高于集体劳动。问题在于,理论和实践上这个系数都可以是大于2的。至少,林毅夫会承认,50年代时的互助组和合作社的效益就大于当时的个体劳动。连带的问题是,为什么生产队解体后,农民没有“理性”地回到互助组和合作社呢?要作出不违反理性人假设的回答,似乎只能说他们是被强制的,可是这与林毅夫后面的论述又是矛盾的。

      当然,笔者认为用这种数学模型来描述农民劳动时偷懒不偷懒的问题,根本就是学者们关在书斋里为写文章而做的伪学问,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对于那些终生在黄土地黑土地上辛勤劳作的农民,会在心里盘算自己理应付出的劳动也许只能换回1/N的边际效益后而选择偷懒的“理性人”,如果说绝对没有可能太武断,但说少之又少却不会错。个别偷懒的人,在集体劳动的情况下,一般也会在受到公众的议论后而有所改正,因为人都是有自尊的。而且,在集体劳动的环境下,男人和女人,青年和中年,大家因交往而获得的愉悦,无论是对个人身心健康还是对劳动质量而言,都有正面的作用。相反,一个人如果成天只能面朝黄土背朝天孤独地干活,长时间下来,其精神状态不可能十分高昂。另外,集体制下的分工合作,可以做到人尽其才,使那些有特殊专长者的效用得到最大发挥。这些差别,是林的数学模型所无法算计的。同时,农民在组织起来后共同向自然挑战所具有的规模效应,很难用一个什么系数来定量描述。上世纪50-70年代的中国农民在改良土壤,新修水利这两项对农业生产影响至巨的事业上所显示出的伟力,与中国此前和此后以及印度的个体农民相比,就是很好的证明。

      林毅夫的那个数学模型,是不可能由经验数据获得验证的,因为他所定义的那些自变量,根本就找不到经验数据。但林毅夫还是另辟蹊径,从中国1980至1982年向家庭承包制转换的过程中找出了一些因变量和自变量以及相关数据,以回归分析来构筑它们之间的线性关系。然而,这些回归方程与他前面建立的理论模型并没多大联系,而且几乎什么也说明不了。

      比如,林毅夫以生产队的劳动者数量,种植业与畜牧业总产值的比率,农业机械的马力数,以及耕畜量作自变量,来说明这些因素对因变量即家庭承包制的实现率的影响,符合他前面建立的理论模型的预期。且不说因变量是否真的与这些自变量线性相关,起码因变量,即家庭责任制的转变必须是一个自然(自发自愿)的过程才有意义。但这个过程在相当程度上并不是自然发生而是自上而下强力推动的。作为这个制度推动者的万里先生在其回忆录中就坦诚地说,在全国二十八个省区市中,最初只有三个省区的领导人采取拥护的态度(老田:“农村政绩工程”与“杜润生-林毅夫假设”)。这么说,并不否认全国各地,从各级干部到农民,都存在有分田单干的想法和要求,但林文不加区分,按省区市这样大的区域来采样,然后以两年之间的一次变化量作输出变量就进行回归分析,这么草率粗糙的方法,得出的结果怎么可能客观可信呢。

      林还建立了其它一些回归方程,但都没有公布变量的采样值,也没有采样值与回归预测值之间的比较,R平方或调整R平方都不高(其中有两个方程的调整R平方分别是0.05和0.07),可信度极低,笔者无法予以评论,但须指出以下两点:

      1)林试图证明包产到户促进了化肥施用量的提高,是他不了解中国实际情况的想当然。80年代初,中国的化肥施用量还处在较低的水平,主要是生产能力不够。在此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化肥施用量的增加仅意味着化肥产量提高了,生产出多少就能销售多少,把它和分田到户以及农民的积极性扯在一起是无稽之谈。

      2)林以包产到户后那几年劳动量增加了15%作为农民的积极性提高的证据,是不充分的。这里面既有人口自然增加的因素,也与劳动效率下降有关。包产到户使中国农业机械化进程受到损害(润树:关于中国农业机械化进程的一点回顾与分析,2008),有些农户连耕畜都没有或用不上,不得不靠劳动量的增加来加以补偿(有些当年在农村生活的网友披露,他们在十一二岁就被推上了生产第一线)。即使这样,劳动力依然紧张,那几年复种指数下降了4个百分点,就是一个佐证。

      1992年,林毅夫又发表了“中国的农村改革与农业增长”一文,试图以Griliches(1963)年提出的生产函数法来评估和验证各项农业改革对农业增长的影响。表4.1列出了林文的生产函数分析所依据的因变量(产出)和自变量样本。

      表4.1 林毅夫分析农业产值增长用到的采样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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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中各变量的含义是:

      产出 – 种植业总产值,劳动- 投入种植业的劳动力,耕地 - 种植业的播种面积,资本- 资本投入,化肥 - 化肥使用量,承包- 家庭承包实现率,价比1 - 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与投入价格的比率,价比2 – 农产品的国家收购价与投入价格的比率,其它- 用于非粮食生产的耕地百分比,复种 – 复种指数,趋势 - 时间变化量,函盖随时间进步的技术性变量。这些变量中,除承包,其它,复种和趋势外,所有变量都是以1980年为基数(100%)的百分比指数。

      林对这些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自1979年开始的由生产队体制向家庭责任制的转变,是1978- 1984年农业增长的主要源泉,该段时期的主要农作物产值增长了42.23%,其中近一半应归于农作制度的转变。这么大的增长是十分惊人的,令许多人把它当作定论,从而对分田单干的制度改革大加礼赞。以下是林的回归分析结果(从原文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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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1 林毅夫的回归分析结果

      这个数字看上去很漂亮,听起来也很悦耳,然而里面的内涵不是那么实在。首先,笔者将林毅夫所给出的全部采样值输入统计学软件Minitab后,按他的模型结构进行回归计算,却根本不能获得他所给出的结果。此种回归分析,常常由于自变量的共线性(co-linearity),在自变量的不同组合下计算出差异很大的结果。统计学上“数据既会告诉真相,也会骗人”之说,在这里非常适用。其次,一些重要的影响因素被忽略了,比如土地的变化,杂交水稻和小麦在70年代末的普遍推广,以及气候,等等。笔者将这些变量加入林的模型后,获得的结果就大不一样。但是,在如此多的影响因素下,笔者没有林毅夫那样的自信,将这些回归结果轻率地拿来做判断一个制度变革带来的效应这样的大事的依据。然而,根据我们对农业生产的认识来进行分析,完全可以得出比计算机进行的回归分析可靠得多的结果。

      表4.2 1969–1989 年粮食产量及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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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毅夫把78和79年算在农作制度改革期内是取巧的做法。虽然这两年农业生产有很大的增长,但都还是人民公社的集体生产体制,不应把它们算在家庭承包制的帐上。去除这两年后,1980至1984这五年的增长就是34.8%,而不是42.23%。这个增长仍然是十分可观的,特别是82,83和84年。那么,这里面究竟有多少应归于家庭承包制下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增长呢?

      积极性是不能测量的,答案还是要从土肥水土这些主要的增长源泉中去找。下面来做一个简单的减法计算,将以下因素带来的增长从中扣除:

      1)平均增长,即不实行家庭承包制也可以得到的增长 - 此前十年(1970- 1979)共增长了30%,取其一半(五年)即15%。

      2)土地 - 农民的自留地在集体制时期占生产队耕地的5 – 7%,另外有些地方还给私人留出了饲料地,山坡林地等,加起来高达集体耕地的10-15%。农民对自留地的利用率很高,复种指数可达300%,既种蔬菜,也种粮食和经济作物。这一项在集体制时是没有计入产值的,但承包以后就计入了。考虑到这些土地种的蔬菜在承包期也未计入产值,以及有些地方在此之前就已收回了自留地,取4%应是比较保守的估计。

      3)肥料 - 化肥的施用量在78-84年间从3.59公斤/亩提高到了10.27公斤/亩,增长了190%,是70-77年增长的两倍多。如果按化肥对粮食增产的贡献占50%的保守估计,80-84年由于化肥的增长至少应在原有增长基础上加3个百分点(参考本文3.3)。

      4)良种 - 杂交水稻和小麦良种的普遍推广,应使这几年的粮食增产比以前更快,算2个百分点应是比较保守的估计(参考本文3.4)。

      5)气候 – 1984年的受灾面积相对于耕地面积比1979年低5.6%,但成灾面积高0.84%,综合计算大约有1个百分点的差别。

      以上四个因素加起来,共使产出增加25%,这样就只留下约10%的增长可能源于家庭承包制的实行。但这还是不具有说服力,除非能够将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农民积极性的提高体现在种庄稼的具体操作上,比如多施肥,多浇水,多松土,多除草等。这样做的效果应该不但在农业产值,而且在粮食产量上也显示出来。但对比1984年和1979年的粮食产量,增长却只有22.6%。既然农业产值是按可比价算的,那么多出来的12.2%的增长就只能来自非粮食生产的增长了。仔细检查这两年的农作物播种面积的分布和产出就可以发现,1984年的经济作物播种面积较1979年多出了6800万亩,增长约30%,而大豆,棉花,油料,糖料,麻类,烟叶等经济作物也确实都呈大幅度增长。那么,这12.2%的产值增长源自于这些经济作物是没有疑问的。林毅夫的研究中也考虑了这个因素,以非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与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的比率作为回归分析的自变量(表4.1中的“其它”)。但是他的分析结果却只将1.56%的增长给了这个变量,太吝啬了。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回归分析的结果往往是很不可靠的。

      如此一来,实行家庭承包制实行之后农民积极性的提高,对农业的的增长就什么也看不到了,而且还欠着点。如果有人硬要说由经济作物带来的那12.2%的增长应归于家庭承包制,笔者也不作争议,但须指出,当粮食产量达到相当高度以后,必然导致部分耕地转到经济作物的生产,不管是集体制还是承包制,因为那样同样符合经济学家的“理性人”假设。公道地说,那几年中国农民的积极性一定是很高的,劳动量更大(增加15%,尚不包括童工),劳动时间可能也更长,只是这些劳动都用来补偿由于农业机械的废置以及分工合作的丧失所造成的劳动效率下降了。

      其实,如果不是为了要证明什么,而把眼界放宽到一个相对长一点的时段,就可以轻易打破所谓分田单干的“积极性”神话。1969-1979年集体制时期的粮食亩产增长了66%,1979-1989年分田单干时期只增长了34%,是不是可以得出结论说前一个时期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比后一个时期高32%呢?显然不可以。用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和认识论来分析事物的变化发展的原因,总是着眼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斗争(虽然也不忽视外部条件的作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归之于不可解释的精神现象。这不是说生产者的积极性对粮食生产不重要,而是说这个积极性,即精神现象,必须在能够影响粮食生产的物质条件上表现出来,是可以认识的。林毅夫找到了那几年农业产值增长的部分因素,然后将自己无法解释的部分增长归之于积极性,是省事和武断的做法。当然,笔者以上的减法计算必然有误差,或正或负。如果实际结果仍然存在未解释的增长,那么也许可以说,承包制后农民的积极性还发挥在了多浇水,多施肥(未计入统计),多松土,多除草上面,等等。即便如此,由此带来的增长贡献也不可能有林毅夫计算的那么高。而真实情况也可能相反,由于效率下降导致劳动力紧张,他们基本上不能分出余力多干那些活,否则,为什么不在产出效率更高的复种指数上下功夫呢?

      下面,进一步分析计算家庭承包制给中国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害。本文3.2中提到,1977至1989年的13年间,灌溉面积没有丝毫增长,加上分田到户后农田基本建设停顿,水库失修以及灌溉系统的利用率降低,使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下降。1980至1998年的平均成灾面积是耕地面积的20.2%,比此前30年的平均值10.8%高了近一倍,而非成灾面积也增加了4.6%(这里面不排除有全球气候变暖的因素)。现在就来估算这个变化所造成的粮食减产。

      按成灾面积亩产平均减少50%,非成灾面积减少15%的保守数值估计,1980至1998年各年度的粮食减产列表于下:

      表4.3 1980 – 1998 年因成灾面积增大所造成的粮食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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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十八年合计减产约4.17亿吨,差不多是1959-1961年大减产的3倍,平均每年减少粮食产量5.08%。这是分田单干后粮食亩产的逐年增长2.9%远低于集体制70年代5.2%的原因之一。这也说明,林毅夫所谓家庭承包制实行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没有转化成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因此也就不可能成为农业生产持续增长的源泉。虽然这么大的损失没有造成像上世纪60年代那样严重的经济困难,但是它对于中国农业发展走什么道路的选择,应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警示。

      到目前为止,笔者只是从粮食生产的角度来分析集体生产与分田单干,而没有触及这个制度变化所带来的其它效应,因此无法对这一变化作出全面评价。下一章的总结与前瞻也将局限在这个范围内,这是需要事先预告的。

      关键词(Tags): #中国农业#粮食生产元宝推荐:爱莲, 通宝推:qq97,老老狐狸,青衣江水,金各,回旋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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