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关于精神病的争论 -- 胖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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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律师没明说,律师在玩弄文字游戏暗示

                律师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

                律师抱头痛哭

                律师说,邓玉娇明确说出了自己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况

                律师说,如果这份证据能保存下来,邓玉娇是否被强奸,所有真相都会大白于天下

                律师想表达什么意思难道还不明白?

                • 家园 有好几种可能啊

                  一 邓被强奸

                  二 邓未被强奸,但邓对律师说她被强奸

                  三 邓未被强奸,邓未对律师说她被强奸,律师说邓对律师说她被强奸

                  • 家园 不管哪种情况,

                    都是从律师嘴里向公众暗示的邓玉娇曾被强奸,对不对?既然邓家不认可律师的说法,那么区分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

                    • 家园 如果是情况二的话

                      那么邓玉娇本人有问题啊,邓的母亲探视过邓吗?

                      • 家园 那就更应该辞掉这个律师了

                        如果被强奸是邓玉娇自己说的,而事实上没有发生,律师散布这种说法,同时又说邓玉娇思路清楚,没有精神疾病,这实际上是给了对方把柄,说邓玉娇实际上是一个习惯于胡说八道,出尔反尔的人,她的话没有任何信用,这对邓玉娇是极端不利的。

                        这种废物不能留着

          • 家园 这个是正常的吧

            邓姑娘确实没有“被QJ”。但这个不代表死者没有试图QJ,或者猥亵,或者其他类似的行为。

            并不是非要QJ得手了以后才能开始防卫的啊。

            至于邓姑娘,她通过反抗没有被人家QJ得手,保护了自己,那当然不希望别人传来传去的都说“邓玉娇被人QJ了”。她母亲应该更不希望了。

            • 家园 律师会见邓玉娇依法可以录音录相的吧

              这俩律师一开始就哭哭啼啼,我感觉就不太对,这俩律师说邓玉娇明确表明自己被性侵,会见期间律师依法能录音录相的吧,巴东网的声明中为什么又有“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两边肯定有一方在说谎

              • 家园 我觉得是文字定义的问题吧

                性侵犯,QJ,意图QJ,猥亵,这些听起来差不多,实际上不大一样的。

                我觉得邓姑娘的意思可能是,死者要非礼她,但没有被QJ得手,律师转述以后听起来好像QJ得手了似的。对于女性来说,这种误解还是很在意的吧。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想换律师,找了这个茬子而已。话说我很支持她们换掉现在的律师,太不专业了!

        • 家园 听了多遍律师会见邓玉娇后的录音

          感觉这律师有点崩溃了。杀邓贵大的刀是邓玉娇买的,放在她包里面,这对邓姑娘很不利,邓玉娇说自己被性侵犯,但已在医院内住了十多天,与案情相关胸罩内裤在第一时间也没封存,而且当地警方又很不配合工作。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在深夜发布对恩施日报的专访中也否认邓玉娇最初向公安机关说自己被强奸,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现在如果对胸罩内裤的证据提取不出来的话,一切都很不乐观

          邓玉娇律师会见完玉娇后的电话录音外链出处

          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接受恩施日报记者专访外链出处

          • 家园 对比这个传闻来看真是有意思。敢情最后网络民意竟成了定罪

            邓女的最大推手?

            北京消息来源称:邓玉娇刺杀官员后,当地公安无法做出决定,公安部紧急成立了两个专案组,根据专案组意见,公安部领导点头,巴东公安于近日正式刑拘邓玉娇。

            公安部第一个专案组成员倾向邓玉娇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最多过失杀人,但由于网络民意风起云涌,公安部高层认为,即便是正常防卫,也不能轻易放掉她,否则,会给外界一个跟着民意走,不顾法律的印象。今后公安的工作难办。

            公安部第二个专家组于五天前成立,包括一些心理和精神病专家为其成员,奇怪的是,这些工作组并不前往巴东地区,就凭当地公安报送的材料和录像(邓玉娇被抓后的)做出判断。其中一位部长孟建柱从上海带来的副局长的发言为整个工作组作最后决定定了调子。

            这位副局长说,要按法律办事,要讲证据,有什么值得担心的?现在所有的证据都很清楚,也掌握在我们手里,你们怕什么?谁能够证明被害者是要强奸那个女子?当时只有四位在场,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一位妓女,而不相信两位我们两位我们自己的同志(没有杀死的两位)?

            说到三位公仆去要求“特殊服务”,这位副局长说,这个词影响极坏,一定不能再在新闻里使用。这个词语本来就含混不清,怎么能够使用?谁能证明“特殊服务”是要求睡觉?娱乐城的老板和当地的工作人员都是我们的证人,他们有谁证明他们那里有“特殊服务”?他们证明了,就连他们一起抓。所以,我建议,要就是不使用这个词了,要就是解释清楚,这个“特殊服务”就是洗脚或者按摩,不是睡觉。

            这位副局长传达部长的话说,这样的事,希望我们公安部门今后反应快一点,网民不讲理,我们就不和他们讲理,人在我们手里,证据在我们手里,大家不用看无联网民意办案。该抓就抓,该杀就杀。上海杀了杨佳,有什么问题?中央很支持,不杀,今后谁还敢当公安?

            邓玉娇已经被正式逮捕,但公安部要求,不能伤害她的身体,可以用精神说服的办法让她配合。最后的判决需要她的口供,而邓玉娇如果可以出来认罪,将会是最好的平息民愤的办法。这位上海来的副局长说,一位21岁的女子,你们都弄不清楚?要是我在,早让她崩溃,全部坦白和认罪了。

            据公安部一局一位秘书透露,之所以敢正式逮捕邓玉娇,就是因为所有的证据都在公安手里,这位秘书透露,审判邓玉娇将可能异地审判。

            • 家园 这消息不靠谱哈
            • 家园 老兄,这是博讯的文章,你也相信呀?

              这个“消息来源”已经臭街了。

              再说,稍微想想就知道,副局长能这么说话,还能让“媒体”知道了,那中国的官也太好做了,不要脑子都能上位么。

            • 家园 不是一般的牛叉啊。

              北京消息来源称

              公安部第一个专案组成员倾向邓玉娇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最多过失杀人,但由于网络民意风起云涌,公安部高层认为,即便是正常防卫,也不能轻易放掉她,否则,会给外界一个跟着民意走,不顾法律的印象。今后公安的工作难办。

              其中一位部长孟建柱从上海带来的副局长的发言为整个工作组作最后决定定了调子。

              再引用就干脆全文引用了。我只想问一句,哥哥,是北京的消息来源牛叉,还是你牛叉,还是那个副局长NC?

            • 家园 是啊,干脆枪毙了不就结了?

              互联网就没有话题了,呵呵呵。好!唉,真要是这么干,倒也干脆。

              • 家园 南都专访巴东县公安局长杨立勇

                看来这位局长先生对传闻的精神领会得很深啊

                邓玉娇律师哭泣录音:现在只有呼吁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学

                  “她明确地告诉我,她受到了性侵犯,她的胸罩和内衣就是载体。”5月21日下午,在会见完邓玉娇后,其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夏霖情绪突变,当众抹泪。他表示,这个证据足可以将强奸罪行固定下来。

                从整个情节看,确实是一件很普通的命案。这件事公众、媒体角度要把它定位为一个悲剧,对死者、生者家人来说,也是悲剧。

                ——— 巴东县公安局长杨立勇

                5月18日,巴东县公安局发布邓玉娇刺死官员邓贵大一案的情况通报,与之前表述不同的是:案发现场出现了两名服务员;邓贵大将邓玉娇“按倒 ”变成“推坐”。这些变化引发了更大的舆论风波:为何有与之前表述不一的通告?邓玉娇的现状如何?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立案有何依据?5月20日晚上8 时,本报记者专访了巴东县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

                “司法精神鉴定还没完成”

                南都:据我们了解到,邓玉娇20日下午1点多办理了出院手续,之后送到了哪里,是不是意味着司法精神鉴定已经完成?

                杨立勇:她被送回了巴东县看守所。这是应恩施州优抚医院的请求,前期阶段性工作结束了,需要我们接回去。司法精神病鉴定比一般伤残鉴定要复杂,必要的时候,还会再到医院去观察。司法精神鉴定还没完成,还在观察,这是目前整个案件进行的阶段。结论没出来前,她仍是我们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还得羁押。

                南都:案发后,邓玉娇没有羁押在看守所,而是一直滞留在派出所,12日又直接从野三关派出所去了恩施州优抚医院,这合乎程序么?

                杨立勇:这个程序是可以的。因为邓玉娇是在公安机关的控制之下。巴东、野三关镇和恩施州是在一个“丁”字路线上,从野三关过来去巴东再倒回去恩施州,有这个必要吗?它不违规。

                南都:恩施州优抚医院有鉴定资质吗?媒体之前报道,邓玉娇送进去后被捆绑,并哭着喊“爸爸,他们打我。”

                杨立勇:恩施州优抚医院是湖北省指定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机构。我想,那不叫捆绑,那是必要的保护性约束。正常的人都想得到:优抚医院跟邓玉娇有仇吗?跟邓贵大有亲吗?医院有必要这么做?她为什么喊爸爸,只有她自己知道,但我向你们保证,公安机关没有打她。

                “交易未发生,只能定为异性洗浴”

                南都:去雄风宾馆的有哪些人?谁提议?谁请客?

                杨立勇:他们到梦幻城大概是晚上8点钟左右,我们能证实吃饭时有8个人,他们喝了酒,酒的总量是三瓶。但每个人喝多少,就不清楚。吃饭之后,他们才商定去洗浴。至于是谁请谁还要进一步调查,而且与案件无关,不能把它无限延伸。

                南都:案发时其他人呢?

                杨立勇:案发当时,除了黄德智和邓贵大,其他人与案件没有关系。还有一个人邓某(记者注:邓中佳)也在梦幻城内,但不在案发现场。

                南都:邓玉娇的身份是什么?

                杨立勇:她就是K T V的服务员,一个多月前,才到那个地方。

                南都:黄德智究竟对邓玉娇提出了什么要求?

                杨立勇:异性洗浴服务。

                南都:意思是要让邓玉娇服侍他们洗澡?异性洗浴的概念是什么?

                杨立勇:那就是异性洗浴呗。特殊服务,或者异性服务,也许很多人理解为色情服务,性交易。但是这个案件当中,交易还没有发生,所以我们不能把它定为别的,只能定为异性洗浴。

                “沙发很小,是躺不下去的”

                南都:之后呢?

                杨立勇:黄德智事先跟邓玉娇之间有个争执过程,当中细节也需要甄别。但基本确认,前期争执过程中,邓玉娇处在一个相对被动过程。之后邓玉娇进了休息室。

                南都:邓玉娇进休息室,黄德智为什么还要追过来,意图是什么?

                杨立勇:邓玉娇本身就在和黄德智理论争吵过程中,她离开了,黄德智也跟过去了。我们觉得这个过程当中,两人陈述还是有些不一致的地方。

                南都:什么不一致?

                杨立勇:我确实不能告诉你,毕竟还在侦查阶段。

                南都:有传言说,邓贵大和邓玉娇两人之前就认识,公安机关调查的结论是什么?

                杨立勇:邓贵大与邓玉娇肯定不认识,我是这么分析,要是认识的话,进去后起码不会发生这么激烈的争吵,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这层关系。

                南都:当时邓贵大除了拿钱砸邓玉娇的头,还有没有别的动作?

                杨立勇:邓玉娇准备从休息室出来,走在门边时邓贵大把她拉过来,再把她推倒在沙发上。有这么一个过程。并且,房间很短,大概3米长,大约9个平方,沙发也很小。

                南都:通告中的表述是“推坐”?

                杨立勇:是推坐,这个有事实依据,有证人证实。推,肯定是推。沙发就是一张单人沙发,也就那个深度,是躺不下去的。你们不信,可以到那里去量,清清楚楚。当时在休息室内,还有两个梦幻城服务员在场。我可以告诉你,那两个服务员一开始都在里面。根据证据材料来看,在中心现场,也就是从进休息室,到命案发生的过程非常短暂,也就三五分钟。

                南都:还有别的旁证吗?

                杨立勇:后来的人也多了,其中还有一个主管。

                南都:现在这两名服务员在哪?

                杨立勇:这个不知道,他们是证人,我们只是向他们取了证。

                “邓玉娇从商店买过刀”

                南都:我们注意到,从18日警方发布的案情来看,两个细节发生了变化:一是案发现场新出现了两名服务员;二是邓贵大由“按倒”变成“推坐”,为何与之前的表述不同?

                杨立勇:“按倒”,是从哪里来的消息?我们不知道,在公安发布的消息上没有。我们是在用证据按照法律程序来还原过去发生的事,收集、甄别和完善都有过程,11日在长江巴东网上发布的消息,也是最初的信息,并不是整个案件的全部过程,5月11日凌晨我们侦查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在短短几个小时内,是绝对不可能把整个案件弄清楚。

                南都:之前恩施媒体报道,公安局宋副局长向政府汇报说黄德智要求提供“特殊服务”,后来怎么改成异性洗浴?

                杨立勇:这个我不清楚,但我相信是没有的。

                南都:关于水果刀也有争议,之前的消息是修脚刀。

                杨立勇:修脚刀这个出处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从来没有认定那是修脚刀,还有说她是修脚女的呢。好像是听的一位退休人员说法,然后等消息出去了,退休人员的说法就成了网上炒作的依据,这怎么可能呢?我们能确定的是,邓玉娇从商店买过刀,(刺死邓贵大的那把刀)究竟是洗浴中心的刀还是她带的那把,需要甄别。这些细节问题,没多大意义。

                “我不知道为什么弄得这么复杂”

                南都:巴东县公安局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刑事拘留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将以同样罪名起诉?

                杨立勇:立案和最终认定本身就不是一回事,涉嫌故意杀人与最终批捕、判决,是可以有出入的。公安机关认为她涉嫌故意杀人,最直接的依据是:一,造成了死亡结果;二,邓贵大身中两处致命伤,而且从我们判断来看,力度是不小的,两处均系致命伤。并且这个过程当中,黄德智上去阻拦还中了一刀。

                南都:黄德智和邓贵大至少让邓玉娇感到了可能遭遇到的威胁,所以拔刀自卫。

                杨立勇:对案件分析绝对不能以某单方面说法,你必须结合当时的情况,其他人证据。这里有个假想防卫问题,假想防卫是不会发生这种侵害,而是想象的。而且是否自卫,这也不以公安机关的认定。

                南都:邓贵大的行为是什么?

                杨立勇:我分析就是黄德智与邓玉娇发生争吵,邓贵大过去,跟他的同伴共同表达一种不满吧。

                南都:既然警方取证了,有这么多人在场,对事件经过认定应该不是很困难的事。

                杨立勇:我不知道为什么把它弄得这么复杂。因为邓贵大有一个公务员身份。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当中,从整个情节看,确实是一件很普通的命案。这件事公众、媒体角度要把它定位为一个悲剧,对死者、生者家人来说,也是悲剧。

                本报记者 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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