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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清代文官制度概述 -- 冷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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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12、文官待遇制度:货币收入(上)

      进入到官场中的士子们,基本上都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精英。他们先是经历十年甚至二十年寒窗,在竞争激烈的科举考试中杀出一条血路,力争一个好的成绩。然后又要费尽心机,设法能够选上一个好缺。接下来宦海沉浮数十年,又要付出比此前更多的努力,打破了头争取挤出大部队,冲到领头羊的位置。激励他们这样去做的动力,当然对于一部分人来说是为民造福、为君分忧,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但大部分人是不会有如此高尚的情操的,既不可能心里时刻装着人民群众,也不可能真把天下兴亡看作自己的责任,心中只有自己而已。“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官场的熙攘,同样与一个利字分不开,法家就直截了当地认为,君臣关系实质上就是一种买卖关系,皇帝出钱,官员出力,互市互利。官员的待遇,是吸引社会精英进入官场的最主要动力。清朝文官的待遇,可不仅是工资那么简单,而是一个包括了货币收入与非货币收入的庞大体系,可以给予官员全方位的满足感,因而将官员们牢牢地吸引在官场之中。

      文官的货币收入

      正俸

      文官货币收入包括了诸多名目,其中最基本的是正俸,也就是基本工资。其中京官包括俸银和俸米,外官则只有俸银没有俸米。具体的工资标准如下:

      官品 俸银(两) 俸米(石)

      正从一品 180 90

      正从二品 155 77石5斗

      正从三品 130 65

      正从四品 105 52石5斗

      正从五品 80 40

      正从六品 60 30

      正从七品 45 22石5斗

      正从八品 40 20

      正九品 33两1钱1分4厘 16石5斗5升7合

      从九品、未入流 31两5钱2分 15石7斗5升

      从当时的价格分析,这份工资算不得多高。当时,漕米每石价值白银一两,而一两银子能够兑换到700-800文钱。根据米价和银价的比较,一两银子的购买力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170元左右,可见,即使位极人臣的正一品文官,正俸年收入不过4万出头,算是“白领”中的低端。而从四品的知府,只有俸银而无俸米,一年不过105两,距离“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标准也有天壤之别。难道这些官员们就会被这么点工资所吸引?更何况,那时候可没有双职工,官员们的这点俸禄,是要养活一大家子的,还要雇佣着一群师爷、长随来协助处理公务,养着管家、家丁、保姆、丫环,维持着官宦人家的体面,这些可都没有公费保销的。那么,当官的投入产出比是不是太低了点?如果这些官员们也有聚在一起“宿舍夜话”的时候,难道不会感慨“还不如去筛沙呢”?

      恩俸

      显然,官员的基本工资是没有办法保证他们享受高质量的生活的。除了以廉洁自律的楷模们教育官员安贫乐道以外,提供基本工资之外的收入,对于安定官心自然是更为现实可行的办法。在京的文官,就有一笔专门的收入,称为“恩俸”。恩俸顾名思义,是在基本工资以外单独加恩赏赐的,目的是为了“令其用度从容,益得专心官守”。由于只有在京文官才能得到这一恩典,这就大概有了点岗位工资的意思。恩俸的数额等同于正俸,也就是这批官员们享受的是双薪。不过正俸中的俸米部分,只有各部院官员才能够享受双倍,内务府官员只享受双倍俸银而已。

      养廉银

      有了恩俸,京官们的收入虽然还算不上太高,但基本上也还过得去了。可外官们就显得更惨,本来正俸中的俸米部分他们就没有,恩俸的恩德也沾不到,和京官一对比就显得很不平衡。外官们难免会有意见,人穷点没什么,可你也是官我也是官,品级也一样,凭什么你因为在中央机关里混,工资就比我多出足足两倍?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的话,这地方干部队伍必然稳定不下来,外官们必定一门心思要挤进京官的行列。

      对此,给出的解决措施是为外官专门设立“养廉银”。养廉银的经费,由各省分别筹集。州县每年征收正赋之外,还要另加火耗,其剩余部分称为耗羡。所谓火耗,是将田赋由征收粮食改为征收银两后,考虑到散碎银两熔铸成银锭时有损耗,因而加收一部分。一般一两银子要加收五分至一钱几分。这种征收始于明代,由地方官员自行征收,明末时的火耗加收成为对民众的巨大压迫,从而成为全国性农民起义的一个原因。到雍正年间,为了革除地方自行收取火耗的弊端,将其纳入了制度化的管理之中,通过“费改税”将这一额外剥削变成法定的正赋的一部分,收归国库。而由于这笔钱以前是地方官员私人收入,现在进入了国库,为了减弱地方官员的阻力,保证改革的进行,其中的耗羡部分就拿出来作为地方官员的收入。这样一项改革,还有点类似于国税与地税的划分,属于提高地方官员待遇的收入被明确划分起来,并且规定由省级财政统一管理,州县再从省布政司那里领回自己的份额。

      各省官员,都按品级发放养廉银,但其数额并非各省统一。这倒不是取决于创收情况,而是根据该省份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工作难度。那些区域广大、地处要冲、事务繁剧的省份,养廉银标准较高,下面这个表格可以作为一个例子加以说明:

      省份 养廉银 官职 总督 巡抚 布政使 按察使 道员 知府 知州 知县 同知

      甘肃 20000 12000 7000 4000 3000 2000 600-

      1200 600-

      1200 800-

      1400

      江苏 18000 12000 8000-9000 8000 3000

      -6000 2500

      -3000 1000

      -2000 1000

      -1800 600-

      1000

      湖北 15000 10000 8000 6000 2500

      -5000 1500

      -2600 800-

      1000 600-

      1680 600-

      1000

      贵州 10000 5000 3000 1500

      -2200 800-

      1500 500-

      800 400-

      800 500-

      900

      从这个表格不难看出,处于最富庶的东部沿海地区的江苏,其官员收入则普遍高于其他各省,唯独驻节南京的两江总督比不上甘肃总督。属于“中部崛起”的湖北和“西部开发”的贵州,则较之江苏逐渐下降。这种阶梯状的格局,即使到今天也改变不大,也很容易理解。而同处西部地区,甘肃的文官收入又远高于贵州的同僚们,其总督的养廉银更是高于东部与中部的总督们。这大概是由于甘肃在当时属于高度不稳定的“火药桶”,回民起义频发,在这里当官比起贵州有着更大的压力和风险,因而也就需要有更高的养廉银。

      养廉银的设立,无疑是高薪养廉的一次重要尝试,同时也试验了对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的财政制度改革,看起来是颇为先进的。然而,这一试验的结果却是失败的。地方官员们并不因为有了这笔养廉银就清廉起来。虽然火耗的征收不再能够随心所欲,并且也不能擅自截留,但田赋折算成银两来缴纳时,则可以在粮食价格,或是铜钱与白银的兑换价上做些文章。而且,通常田赋交到八成就算是完成任务,如果找到水旱灾之类的借口,交上五成就能了事,剩下的自然都进了自己的腰包。这还不用考虑下级官员以及其他有事相求者的行贿等等,因此,三年十万雪花银,确实也称得上是“清”知府了。

      冰敬与炭敬

      养廉银的设立,本来目的是改变京官与外官的收入严重不均现象,使外官能够安心于地方的工作。然而,由于养廉银数额之巨大,新的不平衡又产生了。本来的扶贫对象,现在成了富翁;而原来的有产阶级,现在却像是贫民。因此,有需要有新的办法来提高京官收入,使之能够不被外官的养廉银超过太多,否则的话,外官的“廉”是养了,京官就养不了了。户部因为掌管着整个国家财政,所以每年能够从直省上交的银两中拿出一部分,给自己的堂官、司员和笔帖式也发放养廉银,内阁、军机处、理藩院、吏部、礼部则可以分享这笔养廉银,至于其他部门的官员,则需要别的生财途径。

      冰敬与炭敬,就是这样一种措施。因为外官的养廉银标准比起基本工资高出不少,因而需要拿出一部分来与京官分享,这就是在每年夏天和冬天给京官送上一笔,夏天的名目是冰敬,也就是防暑降温费,冬天的名目则是炭敬,算是防寒保暖费。虽然京官并非穷得买不起冰块与炭火,但以这种名义从外官那拿钱,总显得更加理直气壮一些。这冰敬与炭敬虽然没有具体标准,但基本原则就是地方官员不能太小气,必须保证有福同享。只有“京信常通,炭敬常丰”,才能当好官、发好财。

      到了同光以后,只有督抚送军机还有冰敬,其他外官送京官只有炭敬。炭敬的标准,从八两到三百两不等,基本上是按照官阶大小排列。看起来送得不多,但是当朝权贵、同乡、同年、朋友都要一一送到,连籍贯是自己任职省份的所有京官都要全送,对于外官来说花费也就不小了。在送炭敬的时候,官员们都好面子,不能在红包上只说包了多少银子,但又要让收礼的一目了然,怎么办呢?送八两或者十两的,在红包上写梅花诗八韵十韵,再多就写梅花诗数十韵,要是四十两就写四十贤人,三百两写毛诗一部,把本来尽是铜臭味的送礼变得儒雅无比。

      通宝推:牛栏山二锅头,
      • 家园 花~~~冷兄说的应该是清朝的文官吧

        明清之前的文官应该主要收入靠田俸,俸禄只是做做样子的,像唐朝前期,除了京官外,外官是没有一分钱俸禄的,完全靠职田,当然那是门阀政治,一般家里也都比较富裕。

        其实这有点类似现在国外的政治,什么纽约市长年薪象征性1块钱之类的,他们也是出来代表利益集团或者家族的,不在乎俸禄

      • 家园 今天手气好,不是得宝就是送宝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 家园 好贴,花之,得宝,开心
    • 家园 好文,每篇必花。

      赞一个冷逸兄求实严谨的态度。

      认真学习,做好笔记。

    • 家园 下面讲讲武官吧

      武官里有记名提督这样没有实缺的官职,文官里有吗?

      还有满汉缺.

      谢谢.

    • 家园 11、宦海沉浮——文官的贬黜制度

      几家欢乐几家愁。官场上当然不总是一路顺风,时时都有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遭到贬黜,几起几落也是平常之事。能够经历这样的考验,始终屹立不倒的官员,也不多见。比起文官的晋升制度,文官贬黜制度的制度化、法制化程度要低得多。很多时候,体现的是皇帝的天威难测,而要是得罪了上级官僚也很有可能遭致厄运。不过,还并非完全没有规矩。

      贬黜的种类

      官员被贬黜,最主要的区分就被降级和革职。降级,有具体分为降级留任和降级调用。降级留任是指仍然留任现职,但是要从其现任之级开始递降,按照所降之级食俸。降级留任分为三等,从降一级至降三级。降级调用,则必须离任现职,按所降的级别任用新职。降级调用分为五等,从降一级至降五级。毫无疑问,降级调用的处分要比降级留任重得多。

      革职也同样分两种,革职留任与革职。革职留任的,虽然职务已经被革去,但还可以留在原来的岗位上争取戴罪立功。严重程度在降三级留任之上,与降一级调用同等。而革职则比起降三级调用更为严重,革职之后便不再具有官员身份,必须回到原籍。而有些错误更严重的,革职之后,还会被宣布“永不叙用”,这就意味着再也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了。

      贬黜的具体实施

      官员的降级、革职,一律由吏部负责。高级官员的专案专办,中下级官员的则定期汇总处理。降级调用的官员,需要重新授职,按照降级之后的新品级补用,法律对此做出了具体的规定。降级官员,重新列入补班之中,根据发文到达日期的先后顺序排列,等待出缺和补缺。

      京官的降补,被分成了四个层次处理。第一层次是三品以上堂官,降级之后如果还在三品以上,按照新品级补授,从三品以下则不再补授;第二层次是四品以上堂官,如果被降到六品以下,并且没有堂官缺,则不补;第三层次是五品堂官,降到从五品则补堂官缺,降到六品以下根据所降的级别补缺;第四层次是其他京官,根据所降的级别补缺。但有些官缺不能由降级官员出任,从五品的鸿胪寺少卿,就不能由降级到从五品的官员补缺。

      外官的降补,比起京官要简单。各降级官员按照所降的级别补授就可以,只是有些职务虽然有品级差异,但相互关系特殊,不能由降级官员补授。例如,从二品的布政使降一级,不能去当正三品的按察使,运使降级,则不能补道员。另外,为了避免有些人因祸得福,反而从虚职变为实职,正印官也不能由佐贰官降补,例如运判州同等不能降补知县。

      凡是降级而级别已经不够降的官员,例如从八品降三级、正九品降二级等,就等同于革职。在这种情况下,则要区分该官员是因为公事还是私事被降职,还要考察他此前任职情况。如果是因公受到处分,降级不超过三级,并且此前任职表现不错,官声较好,则可以革职留任;如果此前表现一般,则只有革职;若是初次任职,难以评价,就先革职留任,试看一年。要是因私而被降级调用,或是本身还处于革职留任期内再次犯错误的,一律以革职处分。

      革职的官员,也要区分是因为公事还是私事被革职。因为公事被革职的话,相当于被撤职。原来的职务虽然没有了,但还可以交代清楚之后,由上级给出一个评语送交吏部引见,此时仍然保留着公务员的身份,大多还可以另外安排一个去处。要是因私被革职,那就相当于开除公职,必须回到原籍。这种情况下要想得到重新起用就比较困难了,要么是国家危难之际才被想起,要么是皇帝心情大好突然施恩。

      革职回籍的官员,必须按期到达原籍,不得拖延。如果是要回到原籍治赃治罪的,根据距离远近确定时间押解回家,当地督抚要把到达日期报告吏部。要是虽然革职但是无罪,又没有尚未交代清楚的案件,外官在交代完三个月内必须启程,京官一个月内出发,到达日期也需要汇报。

      降革文官的开复

      如果不是革职永不叙用的话,被贬黜的官员还是有一定的机会被“落实政策”,重新恢复原来的官职或是官衔,这称之为开复。降级留任和革职留任的官员,因为留任原职,因而比较容易得到开复。其中降级留任的,三年之内无过可以开复;革职留任的,四年之内无过能够开复。如果在这期限内又犯了事导致降级或者革职留任的,从后一次降级或者革职算起,重新积累三年或四年的时间也就够了。而在这个限期内是否有过,则由督抚与堂官负责查明。

      降级调用和革职的官员,要得到开复则困难得多。首先,没有年限的规定。上级考察起来没有个年限,他们也就必须一直战战兢兢地注意着任何时候都不能出差错,免得一不小心便毁了前面多少年的修行。其次,有了圣旨或者是督抚和堂官认为他们可以开复之后,还不能立即得到开复,还需要送部引见,等待皇帝接见之后下旨决定。

      不过,也不是所有被降革的官员,都一定需要熬上这么长时间。如果引起贬黜的事故消失之后,因此被贬黜的官员也可以申请开复。这主要是针对钱粮亏空或是收缴未完,一旦赔偿了亏空或者缴清了钱粮,就可以开复了。还有一种,则是有重要的立功表现,也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予以开复。这种立功表现,应当是“克敌陷陈,战功卓著”,而不能仅仅是“办理文案,筹办粮饷等项寻常”事务。所有符合开复规定的官员,都由吏部办理开复。

      此外,官员还可以在无法开复原职的情况下开复原衔,甚至在死后追认开复原衔。例如林则徐曾经担任过湖广总督、两江总督、两广总督,鸦片战争后被革职并发往伊犁戍边,死时实授广西巡抚,死后“晋太子太傅衔,照总督例赐恤,任内一切处分悉予开复”。

      降革文官的捐复

      没有官可以买官,没有缺可以买缺,那么被降或是撤掉了官职,应该也可以买回来。在清朝官场上,钱是硬通货,文官的选拔制度、任用制度当中盛行的捐纳,在这里也同样有用,称之为捐复。

      所有降级留任、革职留任的官员,除了京官中的科、道、翰、詹和外官中的督、抚、藩、臬以外,都可以捐复原官原职。对于那些本该降级调用和革职的官员,因为奉旨从宽而留任的,在捐复的时候加价百分之五十即可。降级调用和革职的官员,也可以捐复原官,只是比起留任的官员多出一项限制,必须是因公事被降革。

      除了捐复原官之外,还可以捐复与原官对品相应的官职,这称之为改捐。而革职官员还可以捐一个低于原官的官职,称为降捐。降捐所降的品级一般在二级以内,而且非正印官不得降捐正印官。降捐之后,还可以再捐复原官或是改捐,差不多类似于是分期付款了。另外,降革离任的官员除去少数奸赃不法的,还可以捐复原衔或降捐原衔,甚至可以捐原衔以上。这类捐复官衔的,不能铨选补用,目的只在于一个名声而已。

      捐复同捐纳一样,也是明码标价,童叟无欺的。文官捐复降级留任,以品级为标准。一品至七品,外官是京官的两倍,京官一品450两,二品410两,外官一品900两,二品820两。而八、九品则实施京外官统一价。如果是捐复革职留任,则有一套更加细致的标准,要根据不同的官职来规定数额,相同品级的官职,京官要比外官更高。例如同样是正五品,京官郎中捐2400两,外官直隶州知州捐2133两,府同知捐1763两;同样是从五品,京官员外郎捐2000两,外官知州捐1603两。如此锱铢必较的区分定价,真是令人叹为观止,生意做到这份上,怎一个“精”字了得。而捐复降级调用和革职离任的,办法相同,只是比照降级留任和革职留任,原价翻倍而已。

      另外,根据不同官员的具体情况,还有捐复加成的规定。从加二成一直到加一倍半不等。不过,还有一些不得捐复以及加倍半不得捐复的规定。不准捐复的情形包括十二种,包括奸赃不法事涉营私的,革职永不叙用的,曾拟死罪后经赎免的等等。而加倍半不准捐复共十三项,如特旨降调革职者不准捐复降捐,休致人员不准捐复降捐,因为挟妓挟优革职的不准捐复降捐。如果属于这些情形,钱也派不上用场了。而如果有军功,则可以保奏开复加倍半不得捐复者。

      • 家园 这几句没有看懂啊

        对于那些本该降级调用和革职的官员,因为奉旨从宽而留任的,在捐复的时候加价百分之五十即可。降级调用和革职的官员,也可以捐复原官,只是比起留任的官员多出一项限制,必须是因公事被降革。
        加倍半不准捐复
        加倍半不准捐复是说即使加了一倍半,也不准捐复吗?

        另,加倍半,是指原价的二倍半吧

      • 家园 “永不叙用”好像也有翻身的机会

        记得曾看过这样的话(大意):

        某某立了什么功,请销去‘永不叙用’字样,他当时(被革职永不叙用时)是如何地冤枉之类的。

    • 家园 兄发帖的格式一丝不苟,如其观点态度,花之。

      这是我在河里看到发帖格式一如既往,一丝不苟的唯一一例长贴了,一如兄的治学态度,花之花之。

    • 家园 10、文官的晋升制度

      前面已经说过,清朝文官铨选中考核的重要内容,就是官员的资历。论俸而按次序升迁称为推升,而不论俸则称为即升。以资历而非才能作为晋升的最基本条件,可谓是清朝文官晋升的基本原则。而对于大多数官员而言,也确实不追求什么特别的政绩,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待按部就班的升迁就够了。因此,程序也就很简单,正如前面所介绍的那样,按年计俸,定期等待月选。

      但资历相似的官员,日后的发展总会拉开差距,有人进步快有人进步慢,不可能都一路平行而上。在这种情况下,会起到一定作用的就是定期的考核结果。中央官员的定期考核称为京察,地方官员的考核称为大计。通过京察与大计,官员会得到一定的评级分等,其中排名靠前的一批,就可以得到向上推荐,优先获得晋升。京察和大计,考核了官员工作的各个方面,不仅事关官员的晋升,还联系到他们的奖惩待遇,其具体的内容和程序,在后边还要详细介绍。

      考核表现与资历相结合,就组成了文官晋升的条件。而对于晋升的程序,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就多了很大的操作空间。首先,考核虽然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具体如何给人分等,还是有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之处,负责考核的官员完全可以加以影响。其次,考核之后表现突出的官员,是否一定晋升、具体晋升到什么职位,也没有明确的程序规定,而是由督抚和堂官向上推荐。那么,在推荐的时候到底说上哪些好话,又大有文章可做。中下级官员的晋升,督抚和堂官如果手中有留缺,无需再通过其他部门,自己就可以做到。并且,也只有他们可以做到,府州县官们,可不像今天的县委书记、市委书记一样可以在自己的辖区内掌控人事,一切都掌握在省委书记们手里。而对于高级官员和部分中下级官员,推荐上去之后,皇帝都要亲自接见,面试之后做出决定。在康熙以前,皇帝基本上没有接见中下级官员的习惯,而康雍乾三代、尤其是雍正的勤政,则使得许多将获得晋升的中下级官员都必须经过皇帝的面试,吏治由此得到强有力的治理,皇权也得到了加强。皇帝在考察这些官员们时所关注和思考的问题,有时是很有趣的,让人很难揣摩“圣意”。例如雍正在接见吏部考功司主事宋华金时写下的朱批是:“人黑,胖子。人到明白,似有痰气,只可至此。中中”。对于知县梁拱辰,雍正的朱批是:“人着实有骨气。明白。胡子像胡嬴、朱一凤,将来可以好道府。才:上下。”(《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一册)寥寥数语中,关注了肤色、胖瘦和胡子,实在有些令人琢磨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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