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求助】郁闷的宝宝国籍 -- 一一一一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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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中国护照在德国没问题,但是上面贴居留或者签证

            要等到宝宝长到18岁,她不主动去申明她选定德国国籍以后,才行。

            换句话说,在她选定之前,德国的态度是,

            她是中国人,OK,没问题。

            但是她也是德国人。

            所以,她做中国人好了,想不做德国人,可以啊,等到她18岁,她不选作德国人就行了啊。或者,父母因为父母权利而申请她不做德国人,也行啊,等着吧(我们的现状)。

            所以,在她18岁之前,我们在德国的边检用中国护照出关(不需中国/德国签证)没问题,用德国的儿童旅行证入关(不需中国/德国签证)也没问题,用德国的儿童旅行证+中国护照出关入关也没问题。

            而又因为中国国籍法的原因,宝宝的护照能否在五年期满后顺利换发新护照,完全取决于德国这边是否撤销宝宝的德国国籍。换句话说,18岁后自己选(中/德)国籍?门都没有。

            问题发生都在中国,因为双重国籍的原因。

            解决问题很简单,中国的要求是放弃中国国籍,或者是放弃德国国籍。而我们想放弃德国国籍。所以从去年12月拿到中国护照后就开始一直在与地方政府,地方法院,州政府打交道,一直到今年8月底,还没有落实下来,又因为九月份不能不带宝宝回国(工作需要)几天,而又不能不带宝宝回德国,所以不得不去申请了德国的儿童旅行证。

            申请了德国的儿童旅行证那天,市政厅的人早就准备好了宝宝的材料,看到我们进去就拿出了材料,前后不到五分钟,就办好了。可能是因为我们这里中国人奇少的原因,所以市政厅的人连问都不多问,就知道是谁的材料。

            按照中国国籍法,我们拿了德国的儿童旅行证,就等同于放弃了中国国籍。但是这实在是不甘心啊。所以现在在尽量争取,下次回国前,把事情落实下来。或者至少在五年期满宝宝换护照前,把事情落实下来。

            从头到尾,我们都循规蹈矩,安分守己,按照中德法律办事情。宝宝出生,办出生证,三个月一满,就带着她长途旅行去领事馆办护照,办完护照就去办居留,然后被德国方面告知,对不起,她是中国人,但也是德国人,所以没有理由办居留。然后就被中国方面告知,对不起,没有德国居留,那么她的中国国籍也将被取消。。。然后就开始认真研究两国国籍法,然后想了好几天,开始跟德国政府打交道,然后。。。就是这样了。

            • 家园 其实你这个里面有很大的问题

              这就是你从中国出境的时候还是中国护照身份,到了德国入境的时候就自己转换为德国护照身份了。这是前后不一致的。

              在法律上说,呵呵,轻点是钻空子,重点,呵呵,叫。。。

              两本护照你这已经是双重国籍了。

              还有一个问题,看来德国边境是只查进,不查出的。否则几次下来,德国发现,自己这个人怎么总是入境,怎么从没见他出去过?!

              这也是你在中国碰到实际问题的根源,中国管进也管出,管外国人也管自己人。

              所以,问题不是仅在中国方面。真说源头,是中国驻德使馆,让你们有了这个旅行途中自由转换身份的机会。

              另外在其他帖子里说了,你放弃德国国籍是没有问题的,德国不管你到中国方面办也是一样的。不过从此,你就不能再如此自由的‘空中转体’了。(确切说可能还可以,但就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了。)

              • 家园 在德国不是问题

                因为

                1,德国的国籍法保护宝宝的德国国籍,同时承认宝宝的外国国籍。就是说,18岁之前,德国承认宝宝双重国籍。

                2,德国的边防没有入出境纪录一说。只有入出境检查。就是说,只要你出境的证件,入境的证件对德国人来说没问题,那就没问题。而事实上宝宝都是同时使用两本护照进出德国。

                换句话说,在德国,我们并没有放弃/转换宝宝的中国人身份,德国人同时认为,她也是德国人。

            • 家园 看得我头都昏了,祝好运

              俺觉得麻烦的源头是德国莫名其妙的给你们孩子入籍,按说你们的签证没问题孩子进出德国就没问题啊,怎么还让办个什么儿童旅行证。

              俺儿子也是德国出生的,大概半岁时让俺妈带回中国一年,回国前办了中国护照,回国时没啥问题,一年后俺妈把他送回来时办签证也没问题。俺媳妇后来入籍时俺们选了保留孩子中国国籍,也没问题

              德国公务员乱混的很多,你待的那个城市估计是个小城市,对这种国际业务了解不多乱搞是很可能的。俺给家里寄钱时俺妈找的一个俺家那个县级市中国银行街道办事处,那帮土鳖搞了几个礼拜也没明白国际汇钱需要银行国际编码。

              据我所知,至少汉堡这里如果要改变国籍你要把中国护照交给移民局,移民局再寄到领事馆,领事馆把护照毁了后才能改国籍,德国好像也是单一国籍,怎么能不经中国同意就给有中国护照的孩子入籍呢。或者德国儿童旅行证不算类似护照的东西?那是挺搞的,按说中德官方交往挺多的,不会有这样的乌龙啊

              • 家园 我同学改国籍可没那么复杂

                可能我们这边外国人多,市政府有经验,根本不要求你什么销毁中国护照,甚至说:“保管好你的中国护照。哪天你反悔了,把你的德国护照一撕,你就又是中国人了。”嘿嘿。

      • 家园 蜀生的做法我认为从理智上也很有道理

        因为全世界大概最难入的就是中国国籍,所以如果拿下了,最好不要轻易放弃。其他的,就不说了。

        • 家园 言之有理。请珍惜中国国籍。

          记得俺多年前在领馆当差时,碰上好几位驻在国的华人同胞,出于不同的理由要求恢复中国国籍。俺费了半天口舌才让他们明白,这件事的难度简直可以媲美诺贝尔奖。别说总领事,大使,就是外交部长也帮不上忙。不信您查查建国以来有多少外国人获得中国籍,屈指可数啊!

          • 家园 (疑问)哪位解释下,中国国籍怎么难拿啊?

            不明白的说。

            • 家园 PR也要公安部批的,听我们本地公安厅的说这个基本只给了

              有名有限的极极极少数老外,不用去花1500块折腾了,白费力。好在每年的签证手续很容易,年年办也都混熟了。

            • 家园 长期历史传统形成的司法现实:中国不是移民国家

              当前这些国家里面,相当多的要么是前宗主国,要么是前殖民地,几百年的历史。民族独立大家都赞成,但是谁要隔绝这些国家人民之间的交流,就没人愿意了。移民、改换国籍在世界上相当多的地方是日常的事情。

              中国从近代开始,至少大多数中国人都把西洋东洋移民当作侵略者。当然,他们的确也是这样一个身份。所以我理解的是,从政治立场出发,建国时政府不自动接受这些人身份的任何合法性,只能在较低的,统战和人道层面来安排这些人的出路。同样地,中国宪法在开始的时候,为移民法设立原则条款的事情,无论如何谈不上优先。这个问题(我们这里讨论时认为是问题而已)一直延续到现在。换句话说,类似美国那样为外来移民获得公民权而设立完整而严密的司法体系,中国政府根本办不到:无可依!

              再从实践上看,建国以来直到90年代后期,外国人以永久定居为目的入境的事例,合法也好非法也罢,就我所知是微乎其微。仅仅是最近几年才有大量外国人公开表示有长期居留意愿,而且不少人严肃考虑如何获得公民身份。难,就难在这里。这些社会现实尚未使得党的既有政策表现出足够大的困难,不会有人在中央会议上提出有关修宪话题。

              所以我想今后5-10年,我们最多可以看到如上海北京深圳这样的城市,以地方政策的方式大幅放宽高层次外国人才的永久居留权审批,而基本上仍然不会有一个建立在宪法基础上的从移民到公民的明确路线图。

            • 家园 其实《国籍法》的相关条文很宽泛,只是申请容易批准难。

              中国国籍法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释义: 本条是对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条件的规定。对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本条规定必须具有一个前提,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一个前提即必须愿意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因为我国宪法规定,拥护和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至于具体入籍条件,本条规定了三个:一是申请人是中国人的近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或同胞兄弟姐妹。只要申请人的近亲属中有一人是中国公民,即符合这一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被中国公民所收养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也符合规定的条件;与中国人结婚的外国女子及与中国人结婚的外籍丈夫,符合本项规定的条件,亦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二是申请人定居在中国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只有定居在中国,成为中国的居民,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才能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中国公民发生密切联系,建立一定感情,从而具有自愿加入中国国籍的思想基础。因此,国籍法把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定居,规定为入籍的条件之一。

              三是有其它正当理由。不具备上述两个条件,有其它正当理由的,国籍法规定,具备了上述一个前提,并符合三个条件之一,就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我国国籍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国际惯例,对入籍条件作出明确规定,没有民族、种族、文化程度、社会出身和财产状况的限制。但是入籍必须经过申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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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而易见,玄机全在“经过申请批准”上。改革开放前,官方态度绝对是不鼓励,不支持,紧收严卡。少数外国人入籍还要劳动周总理批准。现在的大趋势是越来越宽松,华人恢复国籍应该是政府乐见其成的,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入中国籍也会比以前容易得多。但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在很长一个时期内都不会改变。

              关键词(Tags): #时事漫谈
          • 家园 【商榷】中国不是有绿卡吗

            父母是中国人,在中国出生或者老公还是中国人,这些对于取得中国籍或者中国长居有无帮助。

            • 家园 拿中国绿卡也是难上难

              参见,不是随便就可以拿绿卡的。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对于居住在沿海发达地区的同志们,户口是非常值钱的,千万不要轻易放弃,我的前室友家里是江苏启东的农民,他出国以后就把户口放在上海的人才中心,不愿意重新变成农业户口。

              结果,他家那个乡就是上海崇明到启东大桥的上岸的地方!!

              在苏南和浙东浙北,农村户口比城市户口值钱多了!!

            • 家园 肯定有帮助,无非是手续问题。但外国人入中国籍一直很难。

              2004年8月15日,《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首创了绿卡申办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住。

              截至2009年奥运,在北京的323位绿卡持有者中,94人为中国公民法定配偶,50人为投靠父母的未成年人,20人为回国与亲属同住的老人,114人为对中国具有杰出贡献或特殊意义的个人(另有7人为他们的家属),23人为商务界外籍高层(还有15人为其家属)。

              文革前,仅有马海德,沙博理,郑律成,李莎,爱泼斯坦,艾璐诗,叶华,陈必娣等寥寥数人加入中国籍。

              香港的情况比较特殊。1997年到2005年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共批准了3786份加入中国国籍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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