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讨论】薄熙来:有些人埋怨我们“打黑” 自己却不干事 -- 土拨鼠yuan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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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喜见老冤家 猪头笨笨

        老长时间不见,你好啊。

        其实我很怕你,因为你总在事实面前不认账,喜欢搞白马非马。回想起几年前,你摆着猪屁股出来,大声诋毁薄熙来的时候,那个时候支持我的人还不多,可是现在事实胜于雄辩,我一个帖子能得到这么多花,还能得到通宝推(大利感谢网友),我做梦也没想到。靠嘴争论是没有结果的,还是要靠他本人的行动,才能证明最后的结论。

        • 家园 我这样的法盲主要看效果,因为小平同志说的...

          白猫黑猫,打死老鼠的就是好同志。

          • 家园 子玉啊,我就得说你了

            单纯追求实质正义漠视程序正义的话,最后难免南辕北辙。

            党政权力强奸法律的结果,不仅能打“黑律师”,还能跨省追捕,黑车钓鱼。甚至黑社会都能和行政权力结合搞成重庆原来这样子。

            其实打黑算什么,希特勒筒子刚上台的时候德国还百废俱兴呢。

            • 家园 程序只是手段,正义才是目的

              你这才是南辕北辙。要真能实现实质正义,那就是理想社会,谁还管他娘的程序。

              只是现在没法保证正义,才需要程序来保证接近正义,而以。

              你说的那些跨省,钓鱼什么的,恰恰都是实质不正义的。搞不好反而是所谓程序正义的。

              老美搞陪审团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人民享有司法权吗?

              现在绝大多数人民认为是正义的结果,你也说是实质正义的,那还扯个球的程序正义啊,这才是真正的人民司法权啊。

              别扯重庆原来的样子,有些人看重庆打黑,就觉得重庆好黑啊。真是奇怪逻辑,重庆不打黑是不是觉得重庆就不黑了?和重庆差不多甚至更黑的地方,全国多了去了。

              • 家园 往往目的只有一时,手段却是一世。

                重庆打黑的目的一时达到,但对全国刑事审判和刑事律师影响深远。法院破坏刑事审判程序会加剧,刑事律师会更艰难,冤假错案的冤魂会千倍于重庆黑社会。

              • 家园 呵呵!反问得好呀!

                为什么有这么多跨省,钓鱼的,那恰恰是没有了程序正义,这个和重庆的黑打实质上都是一样的,完全凭长官的权利办事!

                如果真正的实现了程序正义,这些长官们不能干预司法,那还有什么跨省的呢!

                恰恰是没有了程序正义,才让这些人凭自己的权利为所欲为,屁民们只有成为案板上的鱼肉!

                • 家园 定义一下你的“程序正义”?

                  是说正义的程序?还是正确的程序?如果是前则,实质是说正义,和程序无关。

                  首先,我说了,钓鱼什么的实质是非正义的,这是重点。

                  至于程序是否正确?那就请注重程序的你用法律条款来解释。好吧?

                  如果只管程序正确,你还想和长官玩?做梦吧。

                  • 家园 普及点常识吧!

                    程序正义在刑事审判过程究竟有哪些要求

                    1.程序的参与性

                    2.裁判者的中立性

                    3.程序的对等性

                    4.程序的合理性

                    5.程序的自治性

                    6.程序的及时终结性

                    2.裁判者的中立性  程序正义的这一要求有以下含义:裁判者应当在那些其利益处于冲突状态的参与者各方之间保持一种超然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和地位,而不得对任何一方存有偏见和歧视。这一要求的意义在于确保各方参与者受到裁判者平等的对待。裁判者的中立性是一种通过排除各种不公正、不合理情况而保证程序正义目标实现的公正要求,它有三项具体内容:(1)与案件有牵连的人不得担任该案的裁判者;(2)法官不得与案件结果或者各方当事人有任何利益上或其他方面的关系;(3)裁判者不应存有支持一方、反对另一方的预断或偏见。

                    如果实现了程序正义的第二条,那你认为还能被跨省么!

                    • 家园 问题是这第二条没有非常好的程序来保证

                      尤其是第三点“(3)裁判者不应存有支持一方、反对另一方的预断或偏见。”什么是“偏见”?这个定义由谁下?

                      如果下定义的人支持跨省,他们可以定义“不跨省追捕冷炎”是偏见,然后程序正义的“无偏见”跨省啊。

                      个人以为,现在追求程序正义的人,往往潜意识里认为“偏见”比“主流”更能伤害他们,或者认为他们对于“偏见”有定义权

                      • 家园 老兄,你能不能不要乱说呀!

                        裁判者不应存有支持一方、反对另一方的预断或偏见

                        ===================================================

                        这是说的什么呀,就是说,法官在审理之前,要平等的对待被告和原告!

                        不会因为被告可能是总统,或者平民,或者是黑社会就态度有什么不同!

                        懂了不!

                        不会因为被告是总统就偏袒总统!

                        不会因为被告是平民就刁难他!

                        不会因为被告被控告为黑社会在审理前就认为其就是黑社会!

                        最后定案只依据证据是否充足,而因为被告的身份而预设立场!

                        明白么!

                        • 家园 "平等"的概念,本来就是柔软的枝条

                          原告和被告,是两个不同的人或者组织,一个人(法官)或者一群人(陪审团),对两个活生生的人怎么能完全平等对待?

                          麦肯锡时代的美国,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被“公正”“合法”符合程序地诬陷为苏联间谍,当时的百姓还为法律的力量而欢呼。李文和时代的美国,也不是法官默许下,李先生在电椅上体验了过电的快感!

                          当一个社会都歧视或者偏袒一群人的时候,法官歧视或偏袒这个人,是偏见吗?还是民主的反映?

                          个人觉得,除非公式化量刑,或者计算机辅助审判,只要人还过程中起关键作用,无论如何设计“正义”的程序,都是对人内心的偏见的掩护和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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