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文摘】一场正在围绕小女婴展开的公共事件 -- 酥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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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嘿嘿,有立场没关系,口称“中立”加私货就下作了

      对事情发展的经过,本人尽力用公正客观的态度描述,尽量把对各方有价值的材料都给出链接。

      儿希和水妖的谎言被拆的跟筛子一样,怎么只字不提?

      和睦佳还有营销公司的消息怎么就给你漏了?你还是对此事高度关注的人???????

      注意:来源均为论坛转载,不代表本人意见。

      你看看你下面发的那系列帖子,你还真会挑。。。。。。。。。

      把公众注意力引向儿希、水妖,而忽略hmj和营销公司,嗯,西西河也开始有影响力了

      • 家园 儿希会的传说

        有人转贴了星星一击:儿童希望国际----办公室设在仓库的皮包公司?还有其他的好几贴关于儿希会的转载.

        但是这个帖子的问题很多, 随便指出几点:

        - 总部设在仓库? 搞笑, 人家不过是个平房. 并不是所有机构都在高大写字楼的.

        - 儿希会打分很低? 这个评分并非没有问题: 评价数量很少; 低分的儿希会分支当中没有中国儿希会; 俄罗斯的服务质量存有争议; 还有人在评论当中提到"儿希会在中国的服务是可尊敬的".

        - 和美国政府的联系. 拜托, 不过是这些 NGO 在政府机构USAID的注册信息而已. 那段英文是USAID的介绍. 儿希会并没有拿USAID的钱, 上面写的很清楚.

        - 关于儿希会的收费. 我只想指出一点: 民政部门的领养登记收费和第三方机构的中介服务费不是一个概念. 你能付得起登记结婚的钱, 就等于你有本钱娶老婆吗?

        这些都是很容易就能找出的问题.

        说句题外话, 为什么小希望的家人没有直接把水妖他们告上法庭? 有人说是"搞定了法律界". 我想说, 法律界照样有左有右, 有保守的也有普适自由的, 有那么容易连整个"法律界"都搞定吗? 无法排除这种可能, 孩子父母做出的选择尽管符合人之常情, 在法律上却绝非100%理直气壮(也许感情上也对放弃治疗有些过意不去). 是否真正如此, 取决于法律解读, 取决于孩子病情的医学鉴定, 取决于父母当时做出的选择.

        恕我直言, 有些人气哄哄急匆匆的去打脸, 已经到不惜降低客观标准的地步了.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绑架是刑事罪,你问错了对象

          刑事罪是公诉罪,而不是自诉。除了检察院,没人有权告别人刑事罪。所以问题不是为什么这个孩子的家人没有把这个什么妖告上法庭而是检察院为什么不起诉这个明显的绑架罪。

          再有就是你说的那个人情和法律的问题是把问题完全搞反了。孩子父母的决定是百分之百的合法的,而在人情上有不同的认知。

          至于你说的那个什么会。不管这个会在什么地方注册,也不管这个会有在那儿办公,钱从那儿拿,这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这个会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罔视孩子的利益,剥夺孩子父母的权利。这在山某的字典里叫犯罪,做为一个组织参与这种行为叫犯罪集团。与犯罪集团的人谈理解叫助恶。

          • 家园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可通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可通过工具取消

            提示:此次送花为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 家园 我给你回帖了

          你却为什么把自己的原帖删除啦

          呵呵

          原来到这里来了

          • 家园 你的帖子当时就看到啦

            还上了花, 然后惭愧, 大过年的几句话都写得没有您喜庆 : ) 只要第一时间上朵花了.

            没有回复, 主要是我个人还首鼠两端, 没有什么一定的看法, 就不牵扯您了.

            • 家园 甭客气啊

              西西河本来就是个茶馆——忙总的比喻。

              说点什么都是大家的自由,呵呵

              过年还来西西河,说明是茶馆的老客啊,呵呵

        • 家园 你也不要这么CNN。另外,绑架儿童是刑事犯罪

          立此存照:

          “说句题外话, 为什么小希望的家人没有直接把水妖他们告上法庭? 有人说是"搞定了法律界". 我想说, 法律界照样有左有右, 有保守的也有普适自由的, 有那么容易连整个"法律界"都搞定吗? 无法排除这种可能, 孩子父母做出的选择尽管符合人之常情, 在法律上却绝非100%理直气壮(也许感情上也对放弃治疗有些过意不去). 是否真正如此, 取决于法律解读, 取决于孩子病情的医学鉴定, 取决于父母当时做出的选择. ”

          家属要关心被抢走的病儿, 还有一个正在做月子崩溃中的母亲,现在这个时候没有时间精力走法律程序,和圣母们纠缠,很难理解吗?你在这里对这对苦难的父母搞什么诛心之论“孩子父母做出的选择尽管符合人之常情, 在法律上却绝非100%理直气壮”, 果然是很普世, 用你自己的话讲,“已经到不惜降低客观标准的地步了”。双重标准,不要太过。

          另外,给你普及一点法律常识: 绑架儿童是刑事犯罪,不是民事犯罪。 不管受害人家属是否提出顺带民事诉讼, 公诉人都应该公诉。无论孩子家属在法律方面做了还是没做什么, 法律界现在的不作为都是严重失职。 原因究竟是不是某些组织"搞定了法律界",还是其它什么原因,大家接着看。

      • 家园 和睦家的官方信息,如果和此事有关就提供一下吧

        我看到过说儿童希望在南美和俄国被投诉,不知道和睦家是不是连锁。

        我是没有爬多少天涯的楼,因为很快就发现几乎是来回没有进展的纠缠,谁也改变不了谁。

        这个帖子我选择在西西河发,恰恰就是觉得这里有心平气和讨论的氛围。也许我想错了罢

    • 家园 再怎么炒作,改变不了事实

      再怎么炒作,改变不了事实:孩子在儿希会控制期间,在“高档医院”和睦家除了紧急抢救不得不做的阴道灌肠,病情毫无改善。 就算我们相信记者的报道吧,一回到天津儿童医院就成功手术了,那么,天津儿童医院和和睦家医术谁高谁低,一目了然。当初水妖和儿希会抢孩子的时候为什么舍近求远,没有救护车三个小时去和睦家,难道就是为了去住有电视,有独立卫生间和双语服务的高等病房?

      家长把孩子救回去,还在那里污蔑,孩子明明在和睦家被“治”得垂危了,在媒体上却话里话外却推说好像是是因为家长要求出院弄的!!!难道孩子有意识,一听到不能在和睦家住下去了就自动垂危了?水妖去抢人的时候救护车连影子都不见,完全没有医学常识地给孩子喂母乳,儿希说那是见义勇为,一个病重的孩子路上这么折腾,巨大的risk儿希提都不提;现在家长带着专业救护车去把孩子接回来,却叫嚣着家长不负责任,俨然一出院门就是谋杀,这是怎样的双重标准!!!

      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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