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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很不中立地说,儿希会是个金钱和宗教混合而成的怪物 -- 坐看风起云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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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多少算是可观规模?

              我总觉得你说的这句话比较难让人相信:

              很多海外中文学校的一半学生都是这些被领养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了。

              在你这个帖子里说纽约有一万多被收养的华童。我查了一下纽约的华裔人口,在2008年,有659,596。很难相信中文学校的一半学生都是这些被领养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

              外链出处

              我在德州,我们这中文学校绝大多数都是当地华人的小孩.我太太在Oklahoma教过中文学校,那儿也同样是这样.不知道河里有没有在纽约的河友,可以说说你们看到的情况.

              • 家园 我在那个帖子里说的确实不算确切

                应该是,我听说的某些中文学校的情况是收养儿童占了可观的规模,可观的规模应该是百分之几十的意思吧,当然,这里很可能有扎堆的情况。我当时的回复确实比较随意了,主要来自于我和接触过的人交谈后得到的印象。

                不过我当时是想说这一部分孩子在文化交流方面也有独特的影响力,如美国驻中大使收养的女儿

                还有一种情况是当地华人本来就很少,比如这里说的荷兰

                领养中国儿童火了荷兰中文学校

                外链出处

                这个是纽约一所中文学校的采访

                黃秀樺表示,中文繁簡兩個體制的存在是現實,海外學中文,只能從中做抉擇。她的學生以領養兒童和第二代華裔為主

                [URL=]

                http://big5.chinaqw.cn:89/hwjy/hjxw/200903/17/155163.shtml[/URL]

        • 家园 很多海外中文学校的一半学生都是这些被领养的孩子?

          很多海外中文学校的一半学生都是这些被领养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了

          睡醒了没?

          说梦话还这么大声?

    • 家园 不宜过早下结论

      首先声明, 我对上下文中提到的事件很不清楚, 在这里并不是说对错. 只是看到你文中的连接有几年的财务报表, 因为对这部分稍微熟悉一些, 希望能提供一些解读, 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

      从财务报表来看, 首先这是一个美国联邦税务局认可的503(C)非赢利组织. 意思就是它不用将其赢余部分缴纳公司所得税. 但是其它的一些税还是要交的, 比如员工的工资税(社保税,医保税,失业保险税等). 该组织已经运营了10年

      另外该公司2008年的"业绩"或者说营运收入比前一年有明显下降, 估计和美国经济危机有直接的关系. 它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领养儿童的美国父母支付的费用, 基金会应该还有前几年的赢余. 另一个重要因素可能是外国政府政策变化. 报告中提到该组织关闭了在越南和哈萨克斯坦的分支机构

      但是根据算术来引申MELODY ZHANG送一个孩子收460美元也是很不严谨的, 也许在内部有这种可能, 但是无法解释该组织执行董事的工资变化.

      从税表来看, 更大的可能是该组织为了应付财务紧张而降低了管理层的收入. 从税表看, 该组织大部分董事是不领薪水的半职人员(一周工作1小时). 而DWYATT和MELODY分别是执行董事和副执行董事, 他们的工资水平按管理层来说不算多高.

      另外从税表看, 该组织很有可能在2008年进行了裁员. 原来在工资单上的一些雇员(有一个好象是IT人员)都不见了.

      值得指出的是, 税表上申明其下属基金会在2008年为中国四川地震提供了2百万美元的现金援助和价值1百1十万的物资. 这还是在他们营运收入大幅度降低的情况下做出的. 相当于吃以前的老底. 就凭这一点, 我个人还是要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的.

      希望大家都能平心静气, 事情慢慢就会清楚的.

      • 家园 这个建议也基本上是大家一致认可的

        希望大家都能平心静气, 事情慢慢就会清楚的.

        这个建议也基本上是大家一致认可的,如果不是有人一直在做一边倒地宣传,也不会有这么多文章和反响。

        那么让大家,都安静地等所有的资料齐全后,再去深思或者发感慨好了,至于儿希会究竟如何,张雯在里面到底扮演什么角色,我想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大家各自保留观点,拭目以待。

    • 家园 帖子不错,不过不认为小希望的事件是家庭事件。

      要搁100年前的中国,好像家长对刚生下来的小孩是有完全处置权的,不想要了,特别是女婴,直接溺死也没人管,现在这样肯定不行了。

      到底什么样的小孩家长可以放弃呢? 比如生了一个瞎子,然后觉得他即使长大,生命质量也不高,是不是可以让他安乐死掉呢?

      • 家园 有些人堕胎习惯了就开始怀疑新生儿的生命权

        然后是一个月的,两个月的,...一直推下去。

        有些人的意思好像是让我们拭目以待小孩能活多久,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家长随时有权利悄无声息地把她往临终医院送,对了,这次不可能是公众事件了哈。

        不过我的理解可能是错误的,反正我的判断是,要么是合情合理的死亡消息,要么就不会再有消息了,当然也不排除其它小概率事件。

      • 家园 实际上,专业志愿者善居下已经给出了答案

        善居下:如果真的是他们的父母亲想放弃

        正象善居士所建议的,作为志愿者和志愿机构,作为公共方应该努力介入事件,但把范围控制在家庭范围内,事件将会很快解决。儿希会这样的做法,只能把事情在媒体上恶化成“公共事件”,而且我很不中立地说,这个组织居心不良。

        至于小孩子的问题,那是一个道德困境,而不是法律困境,很难解决,志愿者可以做家属工作,但最后的决定要由最终结果的承受者--父母来做,志愿者无权干涉,其他持不同看法的人也无权干涉。

        实际上,道德困境是很棘手的问题,看看欧美的反堕胎问题就可见一斑,即使他们的文化与圣经有着不可分割的纽带关系,并且支持反堕胎的人数也不在少数,但始终反堕胎的理念没有上升为法律,欧美政府最终将是否堕胎的决定权交给了当事人。

        通宝推:唐家山,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质疑这个事情是道德困境的说法

          法律困境应该更为恰当。

          欧美法律里有堕胎上限,一般是15到23周左右。

          高龄堕胎对母亲的危险性也大大提高,所以你提到的爱心救助未婚妈妈,如果按她们所说是针对围产期孕妇的话,那就是救人之危而不是乘人之危。

          你这里又是在暗示把婴儿和胎儿混淆起来,我只能说,在法律里婴儿是作为完全生命权来对待的

          总之,杀人总是犯法的,无论以任何理由目掩饰,无论直接间接,有杀人意图并实施的行为就是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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