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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房地产感想:市场与权力博弈导致的波浪起伏 -- wqnsi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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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香港的房地产市场本来就畸形

      香港的经济发展水平和p民的居住条件对比之强烈在世界范围看都是个悲剧, 房地产基本上把老百姓都刮干净了。这个样本本来就不怎么样, 如果mang总还认为大陆政策还不如香港, 那就更加是悲剧中的悲剧了。

    • 家园 部分观点与任志强昨天的发言一致

      mang总的第一和第二部分,与任志强昨天的发言观点基本一致

      2、国务院10号文件是对1998年的23号文件和2003年的18号文件的彻底否定,也仅仅是个开始性的否定。此后出台的各种文件也许就会是彻底的否定了。

      中国房改的核心文件是1998年的23号文件,而23号文件的核心除了强调要取消福利分房制度之外,还要建立相应的住房供应体系,就是按不同收入标准分别由市场化方式、当局补贴的方式和当局保障的方式分别解决住房问题,并且在取消福利分房的过度期间用经济适用住房的砖头补贴和房价高于四倍工资时的工资补贴方式实行双轨制。同时用廉租房等方式对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给以保障。2003年的18号文件再次强调了这三种供应体系的关系,尤其是逐步向市场化过渡中扩大了应用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收入人群,强调了应配套的相应制度改革和保障制度的建立。

      但遗憾的是各级当局只注重了这两个文件中的市场化部分,而忽略了补贴,特别是廉租房保障体系的建立。直到2007年保障性住房体系才正式以国务院文件和部委文件的形式下达,已错过了最合理配套建立的时机。

      七、加强市场的监管不如调整合理的制度。

      问题不是出在监管上,而是出在制度上,没有好的制度就根本不可能有有效的监管,尤其是制度中的执法权不是在司法机构而是在制定制度的管理者一方,监管就更加不可能有效了。最简单的监管是将合理制度下的监管权向司法部门转移,变成任何人都可以用公开诉讼的方式对市场运行进行监管,这才是最有效的公民监管。

      当我国大陆引入香港的土地招拍挂出让方式时,却忽略了香港有两种土地在向市场提供供给。当当局出让的土地价格过高时,开发商可以向私有土地进行收购,于是两种不同的性质的土地就可以弥补供给不足和平抑价格了。但中国大陆的土地是一个源头垄断的,因此才有了黑箱操作的空间和任何制度都可能在为防止腐败时推高地价与房价。这不是监管的问题,而是制度本身存在的诟病。一种不管如何变换出让方式都不可能公平和不提高土地价格的供地方式。

      正因为这种供地方式才导致了有过大片的土地供给和合理性囤地的现象;正因为这种供地方式才导致了违法与违规的行为(因为规划不符合城市发展的违法及违规的大量存在);也因为这种供地方式才导致了地方融资平台当局参与土地经营,当局利用土地借贷、开发、获利等等情况,当局在利益驱动之下不但成了制度的制定者,也成了运动员,是最大的买家(低价收购土地)、最大的卖家(公开出让土地),也是最大的受益者和最大的赢家。

      当中国大陆引入香港的预售制度时,并不知道香港对预售有大量的制度监管。如香港没有预售证管理制度,但港府会根据市场的供求情况调整竣工日期;如开发商销售之后必须在六个月、十二个月或十八个月内交付竣工。关住了预售之后的后门时间,如果销售后开发商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交楼,则业主可以凭合同起诉开发商并获得巨额的赔偿损失。这样一来开发商又怎么敢在开始销售时中途捂盘呢?又怎么敢囤积房源、哄抬房价呢?因为一旦开盘有个第一个买家就有了所有买家的竣工时间,当市场供给紧张时,当局也许就给几个月的竣工时间,而这几个月内不管是否已经销售完都要保证入住,同时没有销售就只能靠开发商的自有资金支撑全部的建设费用(或非个贷的银行开发贷款),这无疑会增加开发商的成本与资金压力,也同时解决了捂盘的问题和公民监督的问题。

      香港的预售制度同时还有对个贷的监管和质量进度的监管,这种监管不是当局的行为而是律师、银行与专业测量师的行为。银行的个贷必须在测量师的认证下根据工程进度与质量支付给建设单位(建筑商)或者由开发企业向建筑商付款之后到银行支取。这样就防止了开发商的挪用、转移资金,也防止了对建筑商的工程款拖欠,防止了建筑物的烂尾等等问题。这种由官监管转为由民监管远远比现行的整顿、清理的运动式力度要大得多了,自然也就不用花纳税人的钱,也就不会有腐败了。同样也就少了许多的违规违法行为,因为一旦出现违规违法不用当局去定性自然有民众或相应的机构去打官司了,违法违规都有法院裁定或处罚。当民可以告官时,又有哪个开发商敢去违法违规呢?一个官司下来一两年的时间,开发商赔得起时间、赔得起钱吗?

      核心的问题在于制度的滞后与法律的不严肃性,因此只好拼命的用监管来管理市场,结果市场的好坏不是由市场决定的,而是由官员们的责任心决定了。

      • 家园 对,除了药方不同外,对病因认识是基本一样的,

        我也参考他的文章了。但是我反对用市场手段解决目前问题,必须采用行政手段。因为目前市场已经失灵:定价失灵(垄断价格)和资源配置失灵(地方政府操纵土地供应)。而任志强死活不同意政府介入,我认为政府介入效率比目前失灵效率高得多。因为他想地方政府增加土地供应,不垄断价格,是与虎谋皮,痴人说梦。

        • 家园 所谓政府行政手段本质上还是市场手段

          我始终认为政府是市场经济中一个巨无霸企业而已。只不过由于其长远发展的需求,政府比一般的企业更注重社会效益。但是政府最终仍然是个经济体,也要遵循经济规律,一样要生老病死。所谓行政手段也必须符合经济利益,否则这种行为要么沦为口号,要么就是短期的运动,最终还是经济规律在发挥决定作用。

          因此原则上说,我同意任志强的市场调节说法,局部上说我同意忙总提到的政府参与,因为政府一直在干预。政府不过是市场中的一个主体,它可不是神。

          关键词(Tags): #政经
          • 家园 宝多!试试果然有,呵呵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可通过工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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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吱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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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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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你的逻辑好像与通常对市场的定义不一致,我们对市场理解

            仍然没有超出亚当斯密的水平。你认为看得见的手也是市场,的确是创新,不过这样就没有“没市场”这个概念,也就是说市场这个概念也同时消失了。

            • 家园 我的市场不是亚当斯密的市场,也不是几乎所有经济学家

              眼中的市场。

              而市场本来就是一种人为的定义。

              现代经济理论都是基于亚当斯密以来的经济学者共同认可的没有政府干预的才是市场,起码这样才是自由市场。但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世界大萧条以来,政府干预经济已经成了常态,并且实际上成了日常经济活动中最主要的变量因素。包括凯恩斯在内的主流西方经济学家一直把政府作为市场之外的外部变量,来构建自己的经济模型,并以此作为自己考察和研究经济运行规律的基础。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滞涨的出现,使得经济学者们认识到了凯恩斯的不足,特别是政府在经济面前并不是万能的。其后,尽管新的经济学流派层出不穷,理论纷繁,但是并没有一家能把宏观经济发展规律阐释得真正令人信服。而凯恩斯理论创立以后的政府在干预传统市场的实践过程中,起码向人们展示了这样的结果,政府干预市场的决策依据其实来自于市场本身,而政府干预市场结果也会反作用于政府,并根本性地改变着政府决策行为。这个行为过程,除了规模和影响上的差别,几乎与市场内企业的决策模式和行为过程没有任何区别,因此把政府理解为一个市场中的主体是合理的。

              而且我们看到政府在市场中的无奈和不足,与一般型的垄断企业也毫无二致。其应对各种内部风险和外部政府竞争时的举措往往也都是借鉴了企业管理、营销或者其他企业常用的手段,因此我们把政府理解一种特殊的垄断企业也几乎是必然的。

              当我们把政府纳入到市场内部来考察是,市场将会是一个全新的市场。这种模式的经济市场运行发展规律,值得所有经济学家或者自诩为经济学家的人士认真考虑。

              而被纳入市场的政府,自然也与以往政治家们理解的政府有了更多的特性,如何认识和运用这样的规律,应该属于社会的创新。

              • 家园 市场以外是什么呢?怎么定义呢?你的生产的主要功能是什么呢

                资源最优配置如何实现?价格如何发现?有无边际效益递减?有无供需均衡?

                • 家园 忙总提到的一些问题也正是我试图按照这种新市场经济模型

                  加以解决的。

                  关于市场外定义问题,可能相对简单,一般是针对传统的市场定义来处理。当然,这个还要有详细的分析。我目前远远没有能力来完善它,更谈不上这个完整的经济模型和理论框架,有的只是一些初步思考:

                  政府生产什么?这个我是按照卢梭社会契约论来延伸理解的:政府是按照契约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某个政府的公共服务,也就是它的生产,包括传统意义上政府提供的所有或者部分职能。

                  为什么会有部分职能呢?因为我认为一个社会的政府不一定是唯一的,可以由多个政府同时提供竞争性的服务,一个政府能够提供多少服务要看有多少社会公民愿意让它提供多少服务。这样也许会存在专门提供军事服务的政府,也可能专门提供城管的政府,或会还会有大而全的政府,但是概率应该不高了。这是我所希望的多政府竞争体制。

                  我认为当今现实社会中已经存在着多政府竞争,比如除了常见的政府,宗教组织、NGO、黑社会等等组织也在提供者部分政府职能,只是我们通常都不承认它们也是政府的一种而已。

                  这个多政府竞争体制主要靠竞争来实现资源最优配置。也就是靠竞争来实现政府服务定价模式,实现供需平衡。

                  至于边际效益递减,我认为是传统经济理论中的一个怪胎,其实没有所谓边际效益递减的问题,效益会随着投入的增加而改变,有上升也有下降,只不过在某个时候变化比较剧烈,好比数学上的奇点。奇点周围变化比较大,就被一些经济学家拿来当经济理论分析了,这应该是经济分析领域定量分析能力不足所引起的。所以我觉得不应该过度关注所谓边际效益递减,它是一个效益函数的特殊值而已。我们应该研究的是整个效益函数。

                  关键词(Tags): #政经#多政府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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