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我与余杰的一次接触--余杰印象 -- 一直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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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自己没搞明白先不要说别人糊涂

              宪法里面说的中央是指中央政府,不是指党中央。这是一。其次,党政分开已经说了很多年了,党只管党务,政府负责行政,党的机构从具体行政事务中退出,已经是必然趋势。你不要以为这样就削弱了党的权力,因为干部还是归党管的。只是明确分工罢了。中宣部发出扫黄打非的号召是可以的,发布指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也不要以为中宣部做了这样的事情就完全正确了,合法了。不过这个问题我不能再讨论了,否则会有大麻烦了。

              • 家园 您这样回答,证明您不是真糊涂!

                您能说出"宪法里面说的中央是指中央政府",说明您对宪法还不陌生。那么您也就一定知道宪法里写着“今后....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云云”。您也就一定知道,就如有两个中央军事委员会一样,在中国的各级机关,自上而下都有一套相应的党的组织机构在运做。而您也承认“干部还是归党管的”。

                既然如此,您又何必在余杰问题上装糊涂呢?至于中宣部发的是通知也好、指令也罢,你要寻找法律依据我看是多此一举,因为人家共产党并没有说是对各级政府发号施令,而是对各级政府的党组织发令,至于会对各级政府产生什么影响那又是另外一码事!您总不能说共产党中央对其下级组织发号施令是违法的吧!

            • 家园 哎呀..还是青眼兄说的透彻啊...送花支持
        • 家园 那么请问政府控制所有的新闻单位,这算什么?

          老兄也能在美国找到例子吗?

      • 家园 个人感觉

        即使真有中宣部的所有事业单位都不得接收余杰的命令。我也认为是可以理解的,而上升不到“践踏人权”这一高度。原因如下:

        所谓“事业单位”说白了就是国家政府各机关单位,那么他们只要符合政府用人条件的人是天经地义的。而政府认为余杰不适合在国家政府各机关单位任职,余杰或旁人再不服气也得认。这就好象你到一大公司求职,小老板对你很满意,但大老板就是不要你,你再气愤也只能干瞪眼。

        所以只要政府没有命令所有单位都不得接收余杰。就不算是“践踏人权”。余杰先生完全可以在和政府没有瓜葛的公司找事做嘛!或许心情会更好些!

        • 家园 问题在于

          中宣部并不是政府部门机构,在中国所有法律条文中,找不到一条授权中宣部可以对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下命令的规定。其次,余杰和现代文学馆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馆方奉指示解除合同而无合法理由,应给予赔偿。

        • 家园 应该叫做违法比较合适,因为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不知道那条法律说他这样言行的人(并没有法庭判处反革命罪),不能到中宣部的任何机构上班。

          当然啦,中国也不是什么法治国家,所以这个情形我们也能理解。不过当年干他这行的,要是不进中宣部势力所及的地方,也没什么选择了。1992年的时候,有哪个外企私企可以搞杂志报章电台?

          • 家园 这个可称不上违法

            法律规范人们行为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强制性规范,要求人们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而行,第二种是任意性规范,允许双方自主选择决定是否执行和如何执行.第三种,当法律未明文规定时的行为规范.一般认为,英美法系的要求是"法无明文规定则可行",适用任意性规范.而大陆法系,特别是德国和日本则是"法无明文规定则不可行"适用强制性规范.而在中国,则是两种情况都有,适用强制性规范的例子是"非法经营罪".如果不幸做买卖让检察机关觉得不舒服又没什么适当罪名加以惩处,那么多半用这个罪来兜住.适用任意性规范的例子是合同,只要基本格式正确,其它部分的纠纷大可自行商讨.合同法没那么细致的规定,但也不妨碍大部分合同有效.

            话说回来,事业单位不是国家机关,进人不是每个都必须经过公务员考试的.如果是中宣部剥夺余杰公务员考试资格.或是哪怕他考过了公务员也不让来上班.这个就明显违背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宪法关于公民平等权的规定,算得上违法了.

            但是这是事业机关啊?用个不恰当的例子,这就是企业和民间组织啊?进人属于双向选择平等招聘,你看的上我,我看的上你,一拍两合.我看不上你,光你看的上我不行啊....这两个平等地位主体之间的自由选择关系.又哪里挨的上违法的边呢?

            • 家园 不愿意聘用也要有站的住的理由

              在美国吧,你要说我不爱聘用你,行,比如你没有绿卡,没有我需要的技能,都是合理的理由。要是说因为你是少数民族,那就要倒霉了。余杰的问题在于灰色地带,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中宣部下“一概不录用”的命令呢?在中国这种环境,不需要什么理由,领导不喜欢你就够了。

              当然,我也认为余杰不识时务,一开始就不应该说那些话,惹上面不高兴。在中国无非有两条出路,出国,或者成为领导,不选其中一条是跟自己过不去而已。

              • 家园 哎呀...现在可真是言必称美国啊...

                美国确实不能因为你是少数民族而不雇佣你...但是美国难道不能因为单纯的"看不顺眼"而不雇佣你么?

                所谓站得住脚的理由根本几乎没发生过.美国民权法确实给了黑人和其它少数民族公平工作的权力.但是你能举出几个判例来证明这种权力真的有用?在看看为数不多的几个雇员胜利的判例,哪个不是打了无数次官司拖了六七年才完结?这还要多亏那主管很直白的说出了种族歧视的理由,而这个证言又被某一次其它族裔为主的陪审团认可罢了.换个法官换个陪审团就是完全不同的结果.

                说到底,用人单位有没有权力在法律未规定的空白区域里凭自己的好恶来选择要雇佣的人员?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个人感情上来说,我都要说"当然有!"

      • 家园 请教一下QUAN兄和海天兄

        当时中宣部为什么这么重视他,是因为编抗美援朝的教科书那件事吗?

        • 家园 这个只能猜一猜

          中宣部为什么这样做,我作为一个非党员小爬虫干部不清楚,不过在经历了八九之后高压的几年后,再经过了二代的南巡讲话,经济有了一个大发展,言论也随之开始有了一丁点儿松动,这时候出来了一批爱说话的人他们的特点是不在像80年代的激进者那样对当前的政治说三道四,而是把目光投向过去,例如谢咏关注民国时期的知识分子,余杰呢,大概功力不够吧,但他关于朝鲜战争和余秋雨的言论更有影响,所以他受到打压也是很自然的。

      • 家园 我了解的情形也是如此,因此一直沉默(两难啊)

        就我接触到的余杰的文章及其观点,很多是我不同意的,其中有些文章,称之为垃圾也不算太过。

        但是,他(在这次传讯前)明显的受到居于强势的国家机器的压制,而且现在看来,甚至还有进一步升级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批判”他的文章和观点的话,反而说不出口了。

        • 家园 俺觉得,政权的这种行为,不仅多余,而且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

          余杰们代表的,是一种思路,而不是在于他这个个人。

          历史上如果有污点,迟早是要有曝光的时候,这样通过"堵嘴"的策略,堵得了东、堵不了西,反而造就反权势的先锋出来......

    • 家园 言论自由大家都有啊?~~

      政府尊重他的言论自由~~让他去演讲~~

      但是政府也有言论自由啊~~就是传他过去一趟~~“代表人民”跟他掰呼掰呼“人民”的想法~~然后,“您回去思量思量”~~~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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