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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一粒沙里看世界 - 中国式教育的往事与随想(上) -- 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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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一粒沙里看世界 - 中国式教育的往事与随想(上)

    已经是N年前的事了。现在中小学教育的理念和风格应该变了很多,不变的依然是大量的作业和课外辅导,既然还有一脉相承的东西,就有必要翻翻过去的老黄历了。

    我六岁开始念小学一年级。其实五岁就过了当地小学的入学资格考试,可惜学校不收五岁的小屁孩,只好在幼儿园里又蹉跎了一年。八十年代的时候学校规章制度还很不严密,要是我老爸肯走后门的话,没准我是可以在五岁入学的。例子之一就是我的一个小老乡七岁时就混进了初一。一步先,步步先,二十几岁在清华当上了正教授,叫我们这些输在起跑线的人羡慕嫉妒恨。不知道他上《非诚勿扰》有没有人热捧。

    六岁时又去考小学,语文和数学加在一起满分是一百,我考了九十九。学校不好意思了,就把我招了进去。不过老爸(现在加上家里领导了)对我的能力一直嗤之以鼻,因为他更看好我哥。在这里我要酸溜溜地说,我哥不比我聪明,只是比我帅得多。我家祖上是好多好多年前从北方迁来的,家族特点是不分男女都个高,肤白,出过被戏曲、诗词传唱的美女。个高肤白应该是显性基因,因为跟当地人历代通婚都抹不掉这些特点。杯具的是这些优点在我身上不明显,但在我哥身上放大了。我哥从小到大一直是著名的帅哥,很受女生的追捧。我嫂子当年也是因为他的帅嫁给他。我像我妈,我哥随我爸,所以我老爸看重我哥远远甚于我。

    书归正传,老爸后来有一次打击我说,当时我根本不是靠自己考进去的。我的小学一年级班主任叫安老师,是我家隔壁邻居。那时候住的是平房,邻里间来往非常多,安老师在考前一天把我叫到她家个别辅导。我老爸一口咬定说就是那天安老师泄了题给我,所以才考得这么好。现在我已经记不得当时的情景,又找不着安老师取证,只好假设我爸说的是真的了。

    安老师对我真是很好。她是上海知青,文革时下放到我们那个小地方,然后就教了一辈子小学,直到九十年代末才退休回到上海。在她班上我成绩很好,而且受她影响很深。就说件小事吧。我家门口有棵百年老槐,两个人才能环抱。树旁有条潺潺的小溪,那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玩的地方。有一次考前晚上我在树下挖蚂蚁正在挖得不亦乐乎的时候,被安老师一眼瞥见,她一声断喝:“穿越,明天就要考试了,你还在玩!”。我一吓之下,扔下心爱的蚂蚁们就往家里跑,捡起课本复习功课。从此养成习惯,每逢考试前必花大量的时间准备。以后如有小成的话,也跟这个习惯息息相关。所以中小学老师虽然一般地位不高,工资低廉,但其实是中国最重要的职业之一,因为他们在不经意间就能影响一个小孩的一辈子。国家如果能在这个方向上大力投资,提高老师们的素质,提高老师们的待遇和教学条件,一定会是最有眼光,最有回报的投资。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么。

    我们小学时有个晨读制度。就是班上把住得附近的三四个同学划成一个晨读小组,每天早上六点半到七点半晨读。于是每天早上我的小组长,一个小女孩来敲我家窗户叫我晨读。夏天还好,冬日的六点半,外面还是漆黑一片就要被人叫起来出去读书,实在是件很痛苦的事。我们晨读的地方是街边的一个暗黄的路灯下,几个小孩抱着本语文书各自朗读。太阳慢腾腾地升起,把路灯的光亮比了下去,是记忆中恒久远的印象。

    那时候学校功课压力很大。我们八点半后必须到学校再晨读半小时,然后是一天的功课。在家吃完晚饭以后,还要去学校集体上晚自习做作业。好在中间可以溜出来去操场上遛弯。等到晚上九点钟以后才可以放学回家睡觉。想想看,让小朋友们背着书包在黑夜里独自回家,现在的家长们可能没人敢吧?好在那时社会秩序好,学校这样子做从来没出过事。

    整个小学期间,我成绩保持在年级前一、二名。数学好的缘由以后再说,语文好的原因是我的阅读量。我从小就爱翻家里的书看,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看《呼家将》。现在想想,当时其实什么都没看懂。不过通过看《呼家将》认了不少生字。后来八、九岁时去南昌玩,主要做的事情就是在新华书店叫大人买了好多好多闲书包括小人书扛回家。

    看闲书表面上是荒废学业,其实大不然。好多知识就是看闲书来的。后来到了美国,同课题组里有个韩国来的单身母亲,两个孩子都进了哈佛。向她取经,准备为自己以后结婚生娃后用。大妈说,她是放羊式放养把孩子教育出来的。她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事就是在孩子们四五岁时培养了他们的阅读习惯,让他们博览群书。以后完全放手,孩子照样自己到处找书看。

    后来穿越按部就班,上了初一,也迎来了生命中的第一个本命年。听人说本命年不是大喜,就是大悲。这也许是封建迷信吧,不过在穿越身上应验得很好,因为这年遇到了生命中的第一个魔障,就是突然一下子不会念书了,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元宝推荐:牛铃, 通宝推:烟波钓徒,atene,zilla,方解石,游识猷,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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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一粒沙里看世界 - 中国式教育的往事与随想(补补吧)

      没兴趣,硬要培养出兴趣来,不是件一蹴而就的事。用大棒效果不好。大棒政策就像原子弹一样,最大的作用就是还没用它的时候。一旦动用了,其效果迅速递减。主要的作用也就是泄泄大人的火气。所以虽然小孩子有的时候缺乏自制力需要逼一下,但弄到要家法伺候了,大人就输了。

      对付中小学生,最有效的还是前面提到过的胡萝卜。让孩子体检成功带来的喜悦,用表扬的办法给他们发送糖衣炮弹。记得在哪看过一个小白鼠实验的文章,在小白鼠的脑袋里插上个电极刺激大脑皮层的某个部位。当小白鼠按动周围环境里的某个按钮时,电极就发出一个刺激,让小白鼠很愉快。开始时小白鼠是无意识地触发按钮,到后来它发现了按钮和快乐之间的联系,就会越来越频繁地去碰那个按钮。

      小孩子比小白鼠的学习能力强多了。小白鼠都能做到,小孩子没问题的。

      不过,这事说来容易,做起来还是要小心翼翼。其中有不少雷区,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矣。首先要有个完整的计划。帮助一个人建立成功的习惯,大概需要三、四周左右的时间。最忌讳的就是拍脑袋,三分钟热情。今天看完这篇文章起劲了,立刻就给小孩下药,甜言蜜语地哄他去做某事。明天一觉醒来,计划全忘在九霄云外了。要规划好每两三天做什么,坚持三、四周。把计划写下来,贴你家冰箱门上提醒自己。第二是言必行,行必果,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言必行,行必果,讲了做什么事后有奖励,就要有奖励。反悔的话大人的信用就毁了。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就是小孩在做功课,大人别在边上翘着二郎腿看电视,也要做出点努力的样子出来。第三就是设立小的,每天可以达到的目标。千万别好高骛远,宁愿目标小点,也别大。要保证孩子能做出来,否则就是挫折教育,不是成功教育了。这个培养计划,不是真的要让孩子达到某某程度,三、四个礼拜能做多少东西?关键是培养出他的自信心,学习的习惯,和对某门功课不讨厌,能够在半小时、一小时的时间内坐下来学这门功课。要培养出这些,对大人的要求比对小孩高。

      现代社会诱惑多。看电视,打电子游戏,小孩子都喜欢,不用教就上瘾。下策是放任不管。中策是有所控制,比如说规定弹半小时钢琴,做完当天的家庭作业就可以打会儿游戏。上策则是把这些给尽量屏蔽掉。只让周末或者每两天看一次电视和打一次游戏,否则他就每天做作业时就惦记上这个了。小孩累了,让他做点健康的嗜好,比如说把读闲书,做作业,弹钢琴,运动,逛街轮流着来做。

      有了学习的习惯,下面就得讲究点学习的方法了。对数理化而言,关键是学会举一反三。数理化是有逻辑的,要看见这个逻辑才行,而一旦看见了这个逻辑,就能举一反三了。从最简单的例子讲起,一加一等于二,一加二等于三,以此类推,就知道几十加几十,几百加几百是什么了。同理,三角形内角和是180°,那四角形可以划成两个三角形,于是就360了。以此类推,五角形,六角形,等等就不在话下。掌握了规律,学一个就可以提起一串来。另外做多了题,就会发现数理化的题型很明显,总是可以归纳、总结成有限的一些种类。题目千变万化,但透过现象看本质,无非是那么几种,套那么几个公式、定律,其它的都是障眼法而已。

      重点推荐一下东海后学最近写的一篇文章 链接出处。他高中开始时学习不算好。痛定思痛,给自己下了剂猛药。对症了,后来学习突飞猛进。这个方法开始时比较吓人,习惯了就好了。不过我比较懒,倒是从来没抄过题。为了避免自己粗心,我的办法是读题的时候拿笔沿着句子跟着走,保证自己不读得太快,忽略掉某些关键词。

      要提醒的是,学数理化和学语文、英语的方法不一样,而学语文、英语的方法又和学政治、生物不一样。可惜我现在没时间往下接着码字,因为到了上后山唱歌的时间了。咱们以后再说?

      • 家园 河里同人于野写过一个天才培养计划

        记得关键就是要形成正反馈。

      • 家园 三到四周这个时间

        是怎么得出的呢??

        • 家园 某篇文章里讲的,出处不详

          我发现我治学很不严谨啊。怪不得成不了钱钟书。

          • 家园 汗,别担心

            钱钟书不看书,他背书

            后山唱歌是???

            • 家园 因为俺家后面就是片森林,有小鹿出没

              爽吧? 专门让你嫉妒一下。

              • 家园 介个

                怎么感觉像是战争与和平里安德烈公爵家的庄园

                bs你这种炫耀的行径。不过听上去不错啊,我也想弄一套来玩玩。

                小鹿····

                • 介个
                  家园 好哇。这么一说还是俄国好,地大人疏。

                  想打猎就打猎,想不打猎就不打猎。。。

                  • 家园 去毛子家

                    是去拓荒的

                    不过,考虑哲学/科学问题倒是好去处

                    • 家园 。。。

                      从早晨起,一直下着濛濛细雨;我无法出门;而且我也想跟你谈一谈。我又回到我的老家了,说起来也真是惊人,我已经有九年之久没有到这里来过了。真的,你可以想像得到,我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不错,确实完全不同了;你还记得罢,客厅里,我曾祖母的那个褪了银的小镜子,四角都雕得有古怪的起漩涡的小花饰的——你一向总把它估计为百年古物的那面镜子——我一到家,就走到镜子那里去,我不禁感到惶惑。我猛然发觉,最近这些年来,我变得多么苍老,而且改变得多么厉害啊。但是也不单是我一个人才这个样子。我的那所小房子,老早就已经破旧得摇摇欲倒,现在简直快要散了,整个房子歪斜着,似乎陷到地下去了。我那位亲爱的女管家瓦西里耶芙娜(你一定不会忘掉她的;她总是拿那样精采的果酱给你吃的呀)也完全缩成一团了,并且背也驼了;她一看到我,连喊也喊不出,也没有突然哭起来,只是呻吟着,哽咽着,无力地倒在一张椅子上,挥着她的手。老忒伦德倒还有精神;他还是像以前那样硬朗,走路的时候,迈着八字脚。他还是穿着原来那条土黄色棉布裤,依旧拖着那双叽叽嘎嘎响的、有高后跟和丝带子的山羊皮拖鞋,有时竟使你那样生气的那双拖鞋,……可是,我的天哪!——现在那两只裤脚管是怎样啪哒啪哒地拍打着他的瘦腿啊!他的头发变得多么白了啊!他的脸缩成了一个小拳头那么大。当他对我讲话的时候,当他指挥仆役,在隔壁房间里发号施令的时候,使我不由得发笑,而且替他难过。他满口的牙都脱落得干干净净,讲话时用一种嘶嘶嘘嘘的声音咕哝着。另一方面,花园里却出人意料的茂盛。那些朴素的紫丁香,刺槐和忍冬等小树木(你还记得吗,那是我们一块儿种的?),已经长成了艳丽、密茂的树林了。那些桦树,枫树——全都枝叶蔓伸,长得高大了;而菩提树下的林荫小路尤其美丽。我爱那些林荫小路,我爱那柔和的灰、绿的色彩,以及那拱形的树枝下空气里的那种说不出来的芬香;我爱那投在黑土地上的、变幻无常像一面网似的光亮——这儿没有沙土地,你知道的。我那棵心爱的橡树苗,也已长成一棵小橡树了。昨天中午,我就坐住那棵树的树荫里的一条花园里的凳子上,消磨了一个多钟头。我觉得非常快乐。我的四周,到处都是长得异常繁茂的青草,一片柔和的金黄色的光辉笼罩着一切;它甚而照到树荫里来了……而且还能听到鸟声呢!我想,你总不会忘记,我是非常喜爱鸟的吧?斑鸠不停地咕咕的叫,时不时地还传来金莺的鸣声;金丝雀发出它那短促的、音调美妙的叠唱;画眉吵着闹着,嘁嘁喳喳地叫;杜鹃从远处一声长啸;忽然间,啄木鸟像疯了似地发出它那尖锐刺耳的啼鸣。这种交错的、低低的声音,使我听了又听,动也不想动,同时我心里充满了一种又疲倦又亲切的感觉。

                      而且,也不仅是花园成长了:我还不断遇到强壮结实的小伙子们,我简直认不出来,他们就是过去和我相熟的那些小鬼。你疼爱过的铁木沙已经变成了铁木菲,那个样子是你从来也想像不到的。过去你总是为他的健康担忧,说他有肺病;可是现在,你就看看他那一双巨大的、通红的手罢,从他那土黄棉布上衣的窄袖口里露出来,而且,还有他周身那些膨出来的粗壮浑圆的肌肉啊!他有一个跟公牛的一样的脖子,满头浓密的金色鬈发——一个十足的法尔湼斯·赫鸠力士①。

                      然而他的面貌改变得比别的人少些;他那圆脸盘甚至并没有比从前大多少,而且那种愉快的“打着呵欠的”——你过去常那样说的——微笑,还照样地挂在他的脸上。我用他作我的跟班;我在莫斯科辞掉了我那个彼得堡的家伙;他实在太喜欢把我弄得下不了台,并且使我感到他那种彼得堡规矩的优越。至于我的那些狗,我一条也没见到;它们全都死掉了。湼芙卡算是其中活得最久的一条——但是它也没有活到我回来,就像阿尔古斯一直活到尤利塞斯②回来一样;它命中注定不能用它那失了光泽的眼睛,再望一望它的主人和打猎时的伴侣了。但是沙伏卡却依然无恙,还和往常一样地哑着嗓子汪汪的叫,那一只划破过的耳朵也还照旧,而且尾巴上黏附着芒刺——一切都似乎是原样不变。我住进了你以前住过的那个房间。果然不错,阳光一直照着这个房间,而且屋里苍蝇很多;可是屋里的那种旧屋子的气味,却比其他的房间少些。说起来是桩怪事;那种发霉的、有点酸腐的淡淡气味,在我的想像上起了一种强有力的影响;我的意思并非说它使我讨厌,刚刚相反,但是它却令人抑郁,终于销沉。我跟你一样,很喜欢那个又矮又宽的、包铜片的旧柜子,那张有椭圆椅背弯脚的白漆扶手椅,以及那个被蝇卵弄脏了的玻璃枝形蜡台,当中有一个淡紫色的大金属球的那一个——总之,我喜欢所有那些各种各样的祖上传下来的家具。但是老看着这些东西却叫我受不住,心里充满了一种心乱如麻的抑郁(正是那样的感觉)。在我住下来的那间屋子里,家具是最平常的本地造的货色。然而,我还是把一套窄长的板架放在墙角里,架上有一套老式的绿色、蓝色的玻璃杯,上面全是蝇卵,好容易才能从灰尘里认出来。我在墙上挂了那幅一个女人的画像——装在黑镜框里的,你记得吗?——就是你过去常称它为曼侬·莱斯戈③的那一幅。那幅画像在这九年当中,已有点变黑了;可是那一双眼睛还带着同样的愁惨、狡黠、一往情深的神色,嘴唇上也仍旧挂着那同样的任性的、忧郁的微笑,而那朵没有完全脱落的玫瑰,还是跟以前一样地从她纤长的手指中间软软的垂了下来。我屋里的那些窗帘使我非常喜欢。它们原是绿色的,可是已经被阳光晒黄了;窗帘上用墨色画着《达尔廉古尔特》的《隐士》中的一幕。在一个窗帘上,那个长着大胡子、凸眼睛、脚上穿皮凉鞋④的隐士,正把一个头发散乱的年青女人抢到山上去。另一幅窗帘上,四个戴四角帽、肩膀上的袖子蓬起来的武士,正进行一场激烈的格斗;其中画得远些小些的一个已经被杀死了躺在地下——总之,有着各式各样的恐怖的图画,然而四下里是那样的静悄平和,穿过窗帘照在天花板上的那样柔和的光线……我在这里住下来之后,一种内心的宁静笼罩着我;我什么也不想做,什么人也不愿意见,什么也不指望,我懒得不愿意用思想,可是还没有懒到不去默想;这是两种不同的事情,你是懂得很清楚的。起初,儿时的回忆像潮水一样的涌进了我的脑子——我所去过的地方,我所见过的事物,都从四面八方蜂拥而来,就连最微末的琐事都是清晰的,好像都照原样一丝不变的显现出来了……之后,又跟着来了其他的回忆,之后……之后,我渐渐避开那些往事,而剩下来的,只是我心里的一种昏昏然的沉重的感觉。真想不到啊!当我坐在堤岸上一棵柳树下的时候,出乎意料地,我忽然哇地一声哭起来了,如果不是因为有个过路的农妇使我觉得不好意思的话,我真的会不顾我这么大的年纪,还要继续哭好久的;那个农妇好奇地凝望着我,随后她转过脸,不再望我地深深的鞠一躬,向前走去了。我很愿意就照这样过下去(自然我不会再哭了),直到我离开这里,就是说,直到九月;但假使我的哪一位邻居忽然想起要来拜访我,那就非常遗憾了。然而我想,倒也没有这种危险;我这里根本没有近邻。你一定会了解我的;凭你的经验,你自己明白,孤独常是多么有好处的啊……在历尽人世的漂泊之后,我现在需要孤独了。

                      但是我并不觉得无聊。我随身带了一些书来,而且这里也很有些藏书。昨天,我打开所有的书箱,在那些发了霉的书堆中间,翻来覆去地搜索了好久。我发现了许多过去一向不曾留意到的书本:《赣第德》⑤,是个约略在一七七○年迻译的手稿;同时期的报纸杂志;《意气扬扬的变色龙》(即指弥拉波⑥),《堕落的农民》⑦等等。我还发现了一些儿童读物,我自己的,我父亲的,以及我祖母的书,而且,真奇怪,甚至还有我曾祖母的书;在一本破得不像样的、装钉得杂色斑驳的法文文法书里,用粗壮的笔迹写着:“Ce Livre apprtient a Mlle Eudoxie de Lavrine,”⑧日脚落的是一七四一年。我找到那些我曾在不同的时期从国外买来的书籍,在其他的书籍当中,我碰到了歌德的《浮士德》。你也许还不晓得,曾有一个时期,我能够逐字地背诵《浮士德》(自然,只是第一部);我对这本书真是百读不厌。……但是在其他的日子里,梦境里,以及过去的九年里,碰巧我手头几乎连一本歌德的书也没有过。当我又看到这本我读得滚瓜烂熟的小书的时候(一八二八年的一个不好的版本),心里确实起了一种说不出的感情。我把那本书拿了回来,躺在床上,开始读下去。那壮丽的第一幕是怎样感动了我啊!地灵的出场,对话,你记得吗——“在生命的潮流中,在创造的风浪里,”⑨使我激动了很久,感到一种不曾体验过的震颤和狂喜的战栗。我想起了一切:柏林,作学生的那些日子,克拉刺·斯蒂克小姐⑩,扮演梅菲斯特非力斯⑾的蔡德尔曼,拉契维尔的音乐,以及一切一切……好久好久我才能入睡:我的青春时代又现显出来了,像个鬼影似地站在我的面前;它像火,像毒汁似地在我周身的血管里奔流,我的心跳跃,平静不下来,似乎有种什么东西猛触我的心弦,而怀旧之情开始汹涌澎湃……

                      你看,你的朋友差不多四十岁了,他独自坐在他那寂寞的小房子里的时候,竟沉溺于什么样的幻想中啊!哪㈠怕就是有人从门缝里张望我,又怎么样呢!可是,这有什么?我一点都不会脸红。脸红是年青人的标志,可是我已经开始(你知这是怎么回事吗?)注意到,我老了。我告诉你为什么吧。近来我尽力使心里怀着快乐的感觉,使我的悲伤之感尽量减少,可是我在年青的时候,就刚刚相反。有时人们总是把他们的忧郁当作宝贝似地怀在心里,反而以快活的心情为耻……不过话虽如此,尽管我有丰富的生活经验,我却仍然觉得惊异,原来世界上还有某种东西,我的朋友霍拉西奥⑿啊,是我所不曾体验过的,而那个“某种东西”也几几乎㈡是最重要的。

                      哎呀,我把自己弄得这么冲动干什么!暂别了!你在彼得堡生活如何?顺便提一下,我那位乡下的厨师塞夫莱向你致意。他也老一点了,但是老得不怎么厉害,他变得有点胖,也更壮实了。他烧加炖烂洋葱的雏鸡汤,带着齿状花边的酪饼和豌豆烧鹅⒀,还是像以前那样拿手——豌豆烧鹅是草原上的一道名菜,它使你吃过以后,一连二十四小时之久你的舌头都在发白发涩。此外,他烤超肉来还是像他过去一向的烤法,你简直能够用它敲打盘子——硬得跟木板一样。但是,我真的要跟你说声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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