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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与美国人谈刘晓波 -- 南渝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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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Flowered to pay respect to

            the amount of homework you did, but not the quality of it.

            You need to work harder on a comprehensive view of the full story of 义和团. Put what 义和团 really did aside, think about how they were treated by 朝廷 (as shown by ur 1st pic).

            If you are still happy about where you are, then good for you.

            • 家园 好好去看三本书吧:

              相蓝欣:《义和团战争的起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

              周锡瑞:《义和团运动的起源》,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重印)。

              林华国:《历史的真相——义和团运动的史实及其再认识》,天津古籍出版社,2002年。

              ——部分书网上有电子版

              这三本是义和团运动研究中,最重要的、先不预设立场的、展示丰富材料的基本作品。

              看完了,你才算得上基本在这个领域入门。然后再跟我扯什么义和团运动全貌,以及局中的各方复杂关系吧。

              几本书都有对清廷和义和团关系的剖析,而且不是你现在有特定政治暗示的庸俗解读,很有意思,值得一看。而且,您再暗示,我们也不会学有些小笨蛋,非拿倚着洋人来反政府当天然正义、光彩的事。再退一步说,政府再孬种,也从来掩盖不了义和团前辈们的伟大,两码事,别掺和,没必要因为义和团反的是洋人,就那么热切的恶心他们。

              对了,千万别拿《现代化与中国的历史教科书问题》这号的来说事,俺丢不起那人。至于您是否丢得起,自个掂量

              最后再转载几句话吧:

                  对义和团我是这样看的:

              我认为中国人民当时只能义和团这种形式来反抗殖民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但是倘若连义和团这种形式的反抗也不曾有过,甘做三百年殖民地,那就更可悲!

                  我认为我们这些人没有资格对曾经抵抗过八国联军并为之牺牲的“愚民“们大肆侮辱.

                  我认为在民族解放的旗帜上也有义和团的一滴血,而这滴血并不会玷污这面旗帜.

      • 家园 请不要装天真

        1、他不是单纯和共产党过不去,他把上下几千年的中国人骂了个遍,他凭什么这么做,这哪象什么汉子,明明是条疯狗。

        2、他涉及台湾西藏新疆的言论你没看过吗,他明的就是要国家四分五裂。十一年判少了,请他吃花生米才对。

        3、刘小波是不是够成犯罪中国的法院说了算。

        4、当然要和老外说清楚,我们非常提防美帝,前苏联地区的现状在这摆着呢。

        • 家园 赞这句“刘小波是不是够成犯罪中国的法院说了算。”

          法律不算,因为没说清楚。法院的解释才算。

          • 家园 故意歪曲还是真正不懂?

            中国的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作为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作出判决,不能说“法院说了算”?

            能从“法院说了算”这句话里推出“法律不算”?

            • 家园 基本上都是说以法律为准绳

              没听说以法院为准绳的。

              而且俺认为,在政治犯上,俺看到的总是以法院为准绳,而不是以法律为准绳,因为不同的案例结果不一样啊。

              其他人被干涉得更厉害都礼送出境了,这个送不出去就只好关起来。

              这个处理方式向来是被人诟病的地方,不过现在的人不一样了,进步了,至少对这个关起来是一片赞歌了。

              • 家园 您认为就您认为吧

                一堆车轱辘话。

                看样子这个回复是想告诉我,不是真正不懂,而是前者。

                您继续。我洗洗睡了,恕不奉陪。

                • 家园 俺认为嘛

                  他是真正不懂 ~~ 装懂。

                  就说人家先进普世的美英普通法吧,法律的解释权在法庭,法律条文该咋理解正是法院说了算。

              • 家园 按照三权分立,或者人民权利高于一切这两种司法思想

                以法律为准绳的含义都包含司法机关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拥有理解和执行法律的权力,换言之,你所谓的以法院的判决为准绳,是起码的程序合法的要求。除经法院判决定罪以外,无人有罪,法院终审认定有罪,任何人也不应脱罪。

                • 家园 俺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可以用法律来质疑的

                  即使法院终审认定有罪,还是可以用法律来质疑的。而不是说从此盖棺定论、不能讨论。

                  这就是俺认为的大不同。

                  不过俺看到的是,要是谁敢讨论,谁就是为LXB辩护,谁就是为“殖民300年辩护”,这个逻辑水平吧,俺认为,跟中宣部的舆论监管能力是一致的。

                  可叹,可笑。嘲之,讽之。

                  • 家园 质疑法院的判决可以。只是为了立场而质疑无意义。

                    我不相信你比专业审判人员更精通于法律,你大概想站在你的立场上对法律做你自己的理解。仅此而已。你如果想讨论你对法律的理解,并质疑对刘的判决,你需要找出该案的判决文书,从事实认定到援引法律,直到证据链完整等方面讨论,除此之外,你自己怎么理解法律怎么认为刘无罪,其实对刘是否有罪这件事上,可能没有什么说服力。当然,国内法院判决不公的非常多,但一旦法院终审,可能无论实体还是程序,都只能确认这个结果了。

                • 家园 貌似很懂得

                  其实是完全搞错。三权分立下议会立法、政府执法,法院司法都不懂。判决为准绳?哪个野鸡学堂学来的?

          • 家园 怎么叫没说清楚呢?这是司法权问题,大陆法国家基本这样。

            法院依照其对法律的理解执行法律。你认为法律规定不明,那是立法技术和方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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