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我对忙总所说不要浪费时间讨论政治问题的理解 -- 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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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好文,天津新冠制药已经生产拉米夫定原料药了,500吨/年

          这个产量足够满足全球大半需要了。新冠制药是天津力生的全资子公司,不知道买了专利没有。(从价格看,应该没有。新冠制药成立时间是2007年,正好是专利失效的时候,比较意味深长啊)。另外他们生产的恩曲他滨、奈韦拉平也是很不错的抗病毒药物。就是污染太厉害,全是核酸类物质啊。

          不过这个就算旧闻也很有价值。从商务部郭京毅腐败案和某韩国间谍案看,众多中层官员买办化范围值得警惕。其实政府的中权阶层实在最值得注意。基层的吏治败坏给人民的感受最直接。但是中央局处级实权官员潜在危害更广大深远。当年南开别克门给我最深的感受就是,早些监督肉食者比忍耐-忍无可忍-爆发这样的模式要好,但是哪怕是爆发这样方式的参与也比冷漠到底要好。

          所以说,忙总的观点如果是改成要大家在做好本身的基础上,慎重参与政治也许就全面些了。问题在于,政治就是我们社会与生活的主要部分,不主动参与,那迟早也要被参与的。

        • 家园 以人民战争的名义发起专利诉讼战是最合理的

          如果有1000名律师以不同的理由申请者这些药厂的专利无效, 就算最后不能赢, 但合理利用诉讼的舞台表达自己的权利,而药厂方不能输掉任何一个专利诉讼,高额律师费也能拖死他们。

          一个专利不够惩罚,发动对葛兰素所有专利的杯葛。这些专利权利要求书往往是有英文翻译而来, 要求的范围难免有差错, 这些差错都可以在训练有素的律师眼中成为破绽,利用这些破绽,我们可以轻松击败那些贪婪的药厂。

        • 家园 你说的可能有误.

          中国专利只保护合成路线,不保护分子结构吧.

          药监的新药保护期是保护分子结构的,但也没几年,比专利十几二十年的,短多了.药监批药,是不怎么理专利的,按的是早迟原则.

          拉米夫定也不是最好的药.下面说的恩替卡韦更好,他出来的晚,都能仿制了,那拉米夫定的仿制还有什么问题.

          恩替卡韦贵,是这个合成难度高,我们检索过他的路线.

          实际上,任何结构的药,中国都有能力合成.

        • 家园 先花再反对!如何用最有效的路径实现目标

          假定你说的前提都成立,且非政府法律、谈判专家认为“强制许可”能成功,最有效的路径还是先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再合作且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有组织动用舆论工具”,外行来看,至少需要平衡的问题是:

          1、强制许可仿制的负面影响是什么,有多大?如何计算的?

          2、政府相关部门为什么不实施强制许可仿制?是不知道,还是有部门私利,不作为,还是其它?

          3、协调、评估的结果是什么?有没有进一步一致行动的可能性?谁支持,谁反对,为什么?

          4、以上评估、协调过程能否公开,如果不允许公开,为什么?

          5、政府是否需要让民间先发力,然后再进行相关工作?民间工作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办成此事,还是另有其它目的?

          6、如果不能取得一致,强制单方面发动民间组织舆论影响政府政策,后果是什么?

          7、如果一个涉及公共利益、对外关系的事要办成,全流程要经过政府的A部门、B部门、C部门之间流转,哪些部门赞同,哪些部门反对,赞同和反对的理由是什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这些信息的意图是什么?是内部受阻还是其它?(想想我们自己管理的公司各部门间的不同意见就能理解)

          我等老家伙不参与民间NGO的原因是,参加过,发现很多的NGO目的不单纯,组织人品质不佳。任何政府,要在一定程度上对它容错,毕竟人民13亿,政府组织不是上帝,尤其是在转型过渡期,其任务的优先序、组织授权、责任区分等,还处在初级阶段(看看我们自己公司的管理水平就能理解管理一个国家的难处)。

          总之,好心要办好事,好心不能办坏事,对政府管理机构要求、期望不能太高,对合作、协商、协同要宽容、有诚意。对政府管理机构处理事务的轻重缓急要有宏观的判断(民间的组织者毕竟不再是个人,而是一级组织)。个人无小事,600万群体的利益,是真利益,但政府管理一个国家的全面职能,是大利益,一件事,可能有多种解决方案,在这一方面,单靠舆论工具是不行,要靠系统化的实施组织能力,要协调、协作,哪个群体的利益不能立即满足就用舆论掀桌子,在中国是非常危险的,最后是大家完蛋。

          • 家园 老兄思考慎密, 可惜有一点很重要的没有考虑到

            老兄思考慎密, 可惜百密一疏,有一点很重要的没有考虑到: NGO这个舆论阵地,我们不去占领,敌人就会占领,光靠堵是堵不住的。

            美国人拿钱出来让一堆人做什么艾滋维权,乙肝维权,难道都是发善心? 当然不是,一是给中国政府上眼药,二是转移主要矛盾,把矛头都对准中国政府了,自然看不到患者和西方医药公司垄断利益的矛盾才是最大的矛盾。为了对付那帮乱维权的(比如胡佳,万延海,等等),政府是疲于应付,焦头烂额。其实,对付这帮人更好的办法是釜底抽薪, 把强制许可这个主要矛盾提出来, 最大的维权就是患者有其药,发展中国家有权利强制仿制,我相信大部分中国老百姓/患者是有脑子的,会更支持这个,跟着胡佳之流动不动就小事闹大、和政府乱闹别扭的自然就少了。 同时,这也是一个很好的辨认美国鹦鹉的试金石: 对胡佳之流,如果支持强制许可,自然得罪其美国主子;如果不支持,那就让其他人更容易看清其被美国当枪使的实质。

            所以,哪怕从维稳的角度讲, 让民间去做这个事情也是有益无害。 TG没有必要把什么事情都扛下来。在这个问题上,既然患者和西方医药公司垄断利益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就让民间去关心这个主要矛盾,政府顺水推舟就是。 但现在的情况是,成功的被美国人转移了这个主要矛盾,反而因为一些小事闹大的东东常常被动挨打,这实在是需要反思的。

            通宝推:国境之南,
            • 家园 其实我的观点就是,问题出在内部,鸡蛋有缝,苍蝇

              在叮,再多的蜜蜂来也不管用,因为苍蝇是有补助的有组织的,敲蛋裂缝的家伙是有特别的利益的,蜜蜂的专业不是干这个的,搞不好,蜜蜂苍蝇一拍子全打光。NGO没几个是专业的——人家给你捐助了资金,拜托用专业点的方法去做事,做事不踏实,光鼓动蜜蜂扇翅膀,就跟公司不搞好产品,不搞好中后台管理,一门心思打广告没区别,何况去组织免费广告,这是不慎用蜜蜂的爱心和时间,5年前我就这样狠狠地批评过几个NGO的发起人:因为我亲自组织过X公司的资源,支持他们的项目一年多时间,发现问题非常严重,特别是发起人本身就非常腐败,我希望他们公开财务报表,提供项目经济性报告,他们都做不到。我跟他们讲,评估NGO能力的主要指标,一是项目选择是否代表了资金提供人的利益;二是项目实施的评估标准是什么?不能搞花架子。

              要解决问题,我们的观点是一致的,区别有2个,一是在路径上。要想办成事,最小的代价办好事,就得按具体承办事的机构的规则来,这比用舆论倒逼有效得多。二是在责任承担上。我赞成“忙5步”的观点,有闲有钱有组织的人,可以去做专业的、以政治为职业的事,普通百姓应该多花时间照顾好自己和家人。围观,有时是要付出血的代价的,于人何忍,于已何忍。

              修订增补一句:我已经养成习惯,做事之前,必须了解(1)组织。组织结构、管理模型、财务报表;看一个项目管理的完整材料;(2)组织者。如果我看不到一件事的背面,那就别指望我去站在它的正面,我反对“组织群众,动员群众,不显真身”的任何有组织行为。

          • 家园 第二条,狡猾狡猾滴
        • 家园 有个问题你可能没考虑到

          那就是国内的乙肝患者歧视问题。在几例乙肝患者以死相拼得情况下,直到06年,乙肝患者的就业歧视才得到大幅改善。但即使改善了不少,现在也还是存在很大的歧视,10年底不还有几个报道乙肝患者状告用人单位歧视的新闻吗?这样导致了一种状况,就是乙肝带毒者根本不敢暴露自己的状况,因为一旦暴露,恐怕周围所有人都会敬而远之,这种“隔离”比病毒本身还难受。想把舆论造起来,怎么能把人动员起来是个很大的问题。

        • 家园 类似的情况还有吉非替尼

          这个才真是救命药,对于晚期肺癌患者来说,可以达到得之即生,不得即死的地步,结果怎样?国内没有仿制药不说,从印度买还经常会遇到钓鱼执法,而且是阿斯利康和药监局联合的钓鱼执法。

          外链出处

          外链出处

          领导们吃药反正全给报销,才不顾小民们死活

          不过,与拉米夫定不同的是,吉非替尼治疗的疾病由于不是传染病,因此对其进行强制许可没有任何法律上可以操作的空间。

          那位律师敢于挑战跨国制药巨头,推动拉米夫定这类药物在中国的强制许可,不管他的政治信仰如何,我都真心承认他是真正的公益律师。

        • 家园 云南白药泄密门

          “:任何一个联邦雇员,都可以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卫生利益和反垄断为理由对某专利提出强制许可的要求,在实践中,美国强制征用的专利也是最多的。”

          ---想起了12月沸沸扬扬的云南白药泄密门

          http://news.cn.yahoo.com/ypen/20101215/125542.html

          “云南白药保密配方却在美国公开 回应称符合规定”

          http://stock.hexun.com/2011-01-04/126566996.html :

          “中国和中国中药绝对不能依靠保密式的保护成长壮大。中国已经走入世界的中心,中医药必将伴随着中国经济和文化的传播走向世界,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这是中国制药企业最大的战略机遇,请在技术创新、品质创新、营销创新上下功夫吧,保密的事儿没那么重要,小事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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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拉米夫定算不上救命药

          当然这是个人之言。

          如果要明确这个问题,应该先确定WTO允许的情况究竟是什么样一个具体情况,再来谈拉米夫定是否适用这个情况。

          另一点,拉米夫定不算一个很好的药,主要是耐药性很高。而这类药物中更好的一个——恩替卡韦,目前已经有国产仿制药。

          下面这个才是真正关键的问题:仿制药居然还要卖到200多块一盒(7粒)!我相信按照中国的仿制能力,就算算上临床研究的成本,50块一盒就已经是暴利了。但是这个价格就是这么高。

          仿制的厂家是笑了,老百姓呢?

          • 家园 恩替卡韦专利到期了吗?

            如果其专利依然有效,仿制药也是要付巨额专利费的。 中国现在没有任何药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也支付一定的专利费用,不是由着专利拥有者狮子大开口而已。

            WTO规定的是重大公共卫生利益,中国600万乙肝患者,完全够得上。不一定需要救命药。 巴西、印度以此为理由强制仿制的药多了 ,不局限于狭义的救命药。

        • 家园 我倒是觉得,

          对专利的保护没什么问题啊。

          如果药厂花巨资研究出一种药物,你动辄以公共的名义强制生产了,那以后谁还来研究啊。印度和巴西貌似也没啥原创的药品吧。从长远看,这才是危害巨大吧。

          至于忙总说的话,怎么说呢,网上谈政治,大家大多不过就是闲暇之余打打嘴炮,貌似也没有谁是要以此为进身之阶吧。我觉得稍有点过了。

          小弟无知,说错勿怪,哈哈。

          • 家园 不是这样的

            美国医药公司,平均投入法律费用是其研发费用的两倍。 说明专利保护过分了,保护更多的是垄断利润而不是发明者的合理收益。

            真正做R&D的人, 对过分专利造成对创新的阻碍是很有体会的。现在西方不少行业(比如育种业),专利垄断已经成了小公司研发的巨大阻碍。稍不注意可能就违反某大公司的专利了--哪怕不成立,大公司庞大的律师阵容上来和你打官司,不死也得脱层皮。

            即使强制许可,也是要付一定专利费的,不过是不让专利拥有者任意狮子大开口而已。还有其他限制,比如产品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比如发展中国家)销售之类。

            印度从仿制药起步, 其药品研发也是超过中国不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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