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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药家鑫案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住在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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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法律颜面失在哪了
        • 家园 本来就是无良媒体炒起来的,谈何“法律颜面尽失”?

          此獠按律当斩,现已判“斩立决”,就等最高法一声炮响就喀嚓,法律尽了自己的职责。

        • 家园 法律的作用不是震慑吗?什么时候被挟裹了?

          药不死,怎么起到震慑作用?

          法院按照法律,判处杀人犯药死刑,怎么变成了“法律/政府被挟裹来伸张正义”?“法律颜面尽失”从何谈起???

          请问,如果药不死,是不是“法律/政府被挟裹来伸张人权”了?

          • 家园 您的想法我全都有

            上面说的是其余的想法

            • 家园 说到底,不管中国美国,都还讲究个依法治国吧

              法律上说杀人可以判死刑,那么法院依法判药死刑,这没有什么错,跟什么人权,舆论有神马关系啊?

              总不成,舆论说药该死,法院就偏偏不让药死,即使不遵守法律也硬要给药留条命?这是什么逻辑呀?

              • 家园 可能舆论炒作太甚,关注点全在舆论

                法律缺乏权威,是我的感受

                • 家园 在中国,法律必然缺乏权威

                  这是非常自然的。

                  原因很简单,但是可能会被法律界人士所不喜。

                  1,如果法律有权威,谁来给他?谁来维护他?如果不是自然的发自内心的全民大多数对法律的超然地位,或者说独立地位有共识,那么着这样的法律必然是缺乏权威的。因为,既然需要别人来维护,来给,自然就比人低一等。

                  2,如果法律有了权威,谁来制约他?谁来纠正他?如果不是法律界的人齐心协力地无私无畏地不以专业为既得利益,将无人可以制约纠正。如此,法律的权威必然被法律自己所破坏。

                  3,中国社会从来就不承认公开的制约与分权。这是一元社会与多元社会的重大区别。所以,法律在自身公正,公平,公开之前,没有任何可能要求别人服从他的权威。

                  4,所以,与其空泛地去呼吁,要求,法律的权威,不如从我做起,从法律自身做起,兢兢业业,踏踏实实,把手上的每一个案件做好,作踏实了。面子都是别人给的,而脸却是自己丢的。这句话对谁都是一样。

                  非专业不成熟的看法。

                • 家园 嗯。如果你从心底不相信法律的话,法律怎么判你都不会满意的

                  或者,你个人觉得药不该死,所以就觉得法院不应该这么判,这么判是被逼的。

                  依法治国,一个关键词是。个人的感觉在法律判决中,是无足轻重的。如果你找到法院不该这么判的法律依据,当然可以给药鸣不平,如果只是你个人感觉,再去找舆论当替罪羊,似乎就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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