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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山顶上的酥油茶】之昌都往事:解放大陆最后一战 -- 京华烟云AM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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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谢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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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数变化,作者,声望:1;铢钱:0。你,乐善:1;铢钱:15。本帖花:1

    • 家园 谢谢大家捧场!顺便说几个问题

      1、关于藏军

      武器差,待遇低,又有那么老的兵……如此形容当时的藏军固然没错,但笔者的观点是,一支部队烂或者不烂,并不只由待遇、装备或年龄等决定。

      一群人之所以能成为军队,除了一些必要的硬件外,恐怕更重要的是要有战斗的意志和严格的纪律,而藏军缺乏的恰好是这些。同样衣衫褴褛的一群人,TG的红军令对手害怕,而硬件可能更胜一筹的藏军却成了笑柄。藏军之所以烂,更应该是烂在了这方面而非装备待遇吧。

      一支饥寒交迫却在逆境下战斗到死的军队是值得尊重的,红军曾这样做过,而藏军的前辈们1904年在红河谷也同样做过。据记载尽管当时战场上的屠杀相当残忍血腥,但战后英国侵略军还是按照欧洲对待战俘的标准,对受伤被俘的藏军给予了良好的治疗,在他们伤好后为了笼络人心又将其释放并赠给不菲的礼物,其价值可能并不比昌都战役后TG发的大洋低,但即使这样,英国人仍然能感觉到对方浓厚的敌意,就是这种战斗的意志让一些英军认为,藏军们被遣散后很快就还会拿着刀子砍过来。对了,那时英藏两军武器、待遇上的差距,要远远大于昌都战役是对阵的双方。

      感谢朋友们在网上找到了不少内容,其实关于藏军的资料一直很分散,但近年来终于有了一本专著《中国藏军》(作者廖立,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比较系统地叙述了藏军从起源到灭亡的全过程,尽管它学术性较多因而内容很枯燥,远没有一些文章吸引人,但有兴趣的朋友不妨找来一看。

      在昌都,藏军之所以烂到了家,关键是他们不知道为何而战,也就根本没有斗志,而这其实是当时人心所向的体现,于是就引出了第二个问题。

      2、阿沛在战前扮演了什么角色

      从目前的正式资料看,阿沛显然是不想打仗的,但做为当时体制的既得利益者,这些贵族无论表面上无论主战或主和,其目的都不会是为了摧毁这个给自己带来无数好处的体制,而是为了设法让它延续下去,战与和都是左右互搏的表现,而不是目的。

      最终拍板提拔阿沛的是摄政王达扎。之所以派他去,与其说他主和,不如说是和他以往经历关系更大:阿沛曾昌都基巧府粮饷官,在昌都工作过很长时间,对当地相当熟悉,更重要的是,他十分擅长交际,而且和汉人关系很好,当时不少进藏的汉人比如邢肃芝等,都对他印象颇深,并在他们的著作中留下了阿沛的身影。

      当时的西藏地方,除了噶厦少数高层外,都对摄政王老达扎恨之入骨,此时借机将内部争端边界化,无疑是政客常用的一种选择。而从后来公开的一些档案来看,西藏上层无论主战还是主和,其实都仅是手段,而目的只有一个:拖,幻想着一直拖到外国尤其是美国和印度干涉,从而使局势发生有利于自己的变化。主和派自不必说(他们其实并不支持TG提出的条件,但认为可以讨价还价),主战派也并非对自己有绝对信心,更多是想争取时间,让战事胶着坚持到国外干涉。

      阿沛是最早清醒过来的那批人,也许他在拉萨时仅是悲观,那到了前线后则彻底知道了对方的斤两和决心,最后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1950年时,朝鲜战争尚未开始,美帝已决定从亚太收缩,对西藏缺乏兴趣,印度尼赫鲁政府当时与TG关系尚可,而且也没有实力直接干涉,解放西藏确实是最好时机。战争从来都是政治的继续,无论战争或和平,其深层往往并非看上去那么简单或非黑即白。

      通宝推:庄汀,johny,
      • 家园 作者获得通宝一枚。

        不是我干的,这里实在宝多

      • 家园 红军后期的装备可不差

        几次反围剿,枪支缴获海了去了。长征路上在贵州缴的双枪兵都烧了。

      • 家园 红军战士的待遇可不低,年纪大的战士也不多。
        • 家园

          我这里确实没有关于红军军饷等的统计资料,但以往的宣传似乎都说红军待遇不怎么好,莫非TG又骗了我们?当然了,当红军带来的关联利益比如家属分到田地等等,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关于年纪,我看到的资料是,长征中红军年龄的跨度,从9岁一直到58岁,因此长征之前肯定有年纪更大或更小的。当然了,就像您说的那样,红军年纪大的战士并不占多数,但藏军同样也不都是老头啊。

          其实无论具体情况如何,在下也只是举个例子,如果红军不适合肯定还有其他适合的队伍,比如抗联等等,而我要表达的观点是,一支部队烂或者不烂,并不只由待遇、装备或年龄等决定。

          • 家园 红军按正常情况,待遇略高于当时的杂牌军阀军队,但是

            不是经常能拿到,因为根据地的经济受战争影响太大;但是军队的待遇问题,不仅仅是绝对待遇的高低,还有是否赏罚分明,以及军官待遇和普通战士差距等很多方面。关于相近情况下红军战斗力远高于同时代所有军队的情况,长征组歌的一句歌词说明了原因:官兵一致同甘苦,革命理想高于天

          • 家园 黄道炫: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原因探析

            从五反的成败,可以看出,那些工作是有利于提高战斗力的,那些是扯后腿的.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lsjd/sxyj/2011/1228_51032.html

            黄道炫: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原因探析

          • 家园 战争时期红军、解放军给养和标准

            http://bbs.tiexue.net/post_4962871_1.html

            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红军给养实行供给制,一律不发薪饷,只发很少的伙食尾子。红军给养的标准在革命战争的不同时期曾不断调整。

              1931年7月,闽西工农民主政府规定:各武装部队(红军赤卫团及一切工农武装)的伙食,每天1.8角。1931年8月决定:红军赤卫团战士以及机关工作人员,伙食减为每天每人发米1升(斤半),油盐等菜钱,每人每天发大洋8分(闽西苏维埃政府通知第59号《财政问题》,1931年9月3日)。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闽北革命根据地的红军伙食,米由各地方政府负责供给(没收地主豪绅财产时,各地方均有保留一部分作红军公粮),菜金每人每天1角,零用费每人每月2元。

              从1932年起,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统一供给标准,规定红军的伙食费每人每日大洋1角。人员出差达8人以上时,自带伙夫煮饭,如在8人或8人以下,每人每日伙食费大洋2角。红军中的特别技术人员,如医官、技工等,每月津贴大洋10元。红军指挥员和战斗员发给同等的零用费,数目不统一规定。

              1934年对供给标准又作了调整,规定前方部队在革命根据地内实行现品给养,每日每人发米1斤6两,折大洋8分,外加菜钱6分,合计大洋1角4分;如到国民党政府统治区行动时,仍是代金给养,每日每人1角4分。后方部队机关实行现品给养,特殊情形以代金给养。工作人员和机关部队每日发米1斤4两,钱5分。警卫连、防空排、运输队、军事学校每人每日发米1斤6两。菜钱5分。伤病员每日每人发米1斤4两,菜钱1角,如有特殊情形另行规定。

              中央红军长征后,在福建坚持游击战争的工农武装,贯彻“精干隐蔽,蓄力待机”的方针,依靠革命群众捐献和办生产基地,把队伍分散为3至5人,最多不超过20人,在隐蔽的山区盖寮子,进行开荒种粮、砍柴、伐竹、烧炭、采茶等劳动,用自己的劳动收获解决生活问题。

              解放战争时期,闽粤地区游击队和工作人员的生活供给问题,中共闽粤边工委于1946年11月作出统一规定:米,不论部队或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日供应22两,油每人每月1斤(十六两秤),盐1斤,肉2斤,菜金50元;每人每年发军衣2套,雨伞2把,牙刷2支,牙膏4瓶,草鞋3双,鞋1双,面巾2条,寒衣1套,肥皂6块。会抽烟的每人每月发烟钱300元。女同志每月发卫生费100元,并规定物品节约归己,可换算成纸币领取。伙食费,如米、盐等吃不完的,可建立伙食尾制度,分给各人自由支配。

              1947年6月,中共闽粤赣边区工作委员会执委扩大会议,从8月份起对供给作适当的提高:出差或行军每人每天增加点心米4两,菜金以每人每天的食米指数的10%,按当地米价发给(如每人每天食米24两,价格4000元,则发给每人每天菜金400元)。零用费,按每人每月食米价指数的10%发给。交通员则按每月食米价指数的15%计算,以作为购买面巾、牙刷、牙膏、肥皂、黄烟、卫生纸等日常用品之用,由各人自己支配,不再发实物。衣服、草鞋、雨伞照以前标准,另增加学习费用,如纸、笔、墨等,实行实报实销。患病者的医药费,经首长批准后报销,对病号伙食根据可能给予照顾。对妇女分娩,除伙食费照顾外,津贴营养费米5斗(以80市斤计)。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1947年12月,闽粤赣边区的战斗日益频繁,伤员增加。根据这一新的情况,中共闽粤赣边区工委执委又作出《关于生活问题的补充规定》:“不论指挥员、战斗员,重伤者照一般人员猪油猪肉3斤每人每月增加猪油猪肉2倍(共9斤),菜钱增加一倍;轻伤者每人每月增加猪油猪肉一倍(共6斤),菜钱增加一倍,一律津贴至负伤者伤愈为止。妇女生产费,照原规定,增加米1斤(共6斗)”。

              1948年12月,闽粤赣边区党委作出关于保健问题的决定,规定:“区党委常委、纵队司令、政委、政治部主任等一级干部,每月保健费计米45斤;地委常委、支队司令、政委、政治部主任等一级干部每月保健费计米30斤;地委执委、县委常委、团长、政委、政治处主任等一级干部个别身体病弱者,由地委决定给予定期保健费,其每月数目与地委常委相同。”“凡带病坚持工作干部(如肺劳[痨])其经常医药由医生鉴定,各级党委决定供给之。”(《闽粤边区党委关于保健婚姻问题的决定》,1948年12月1日)

              1949年4月,中共闽粤赣边区党委第一次财经会议通过各种制度暂行条例的决议,其中规定部队及机关工作人员的供给标准为:

              (1)主力部队每人每日给糙米24两,地方团队及区党委、地委、交通站之人员发给22两,后方机关人员发给20两。

              (2)各级部队及机关工作人员一律每月发给食肉1斤,食油1斤,菜费折糙米7斤,柴费折糙米4斤。

              (3)伤病人员照后方机关工作人员待遇发给伙食费,在危险期间由医生及院长证明发给必需食品,脱离危险期间后,按伤病情势,编成三级:甲级每天加肉2两,鸡蛋2只;乙级每天加肉1两,鸡蛋1只;丙级每天加肉1两。出院时一次发给出院费糙米15斤。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4)零用费制度。全体部队与各级工作人员每月一律发给零用费糙米5斤。

              (5)服装用具制度。每人每年发寒暑外衣各一套,内衣短裤2套,军帽2顶,背心1件,力士鞋1双,胶底草鞋1双(部队交通员加发1双),米袋1条,雨笠(或雨伞)2顶,毛巾2条(以大号为标准),牙刷2支(以中等以上者为标准)。

      • 家园 拉鲁和他的养母结婚,能不能八八西藏这风俗。

        看的资料上写,59年叛军头目拉鲁次旺多吉,他不是过继给西藏最有权势的贵族尧西拉鲁家族做继承人的吗,他21岁的时候跟他的算养母还是继母?的当时56岁的前拉鲁家的遗孀结婚,后来过了几年因为这女人年纪太大没有生育能力了又给他娶了一个,这风俗听着有点恶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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