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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旧作一篇 写给朱令案的真凶 -- 玉垒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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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女生 完美的女生。。。

                        我一个前亲戚,漂亮高挑身材好+能干+多才多艺。跟孙差不多,参加社团活动多了,被宿舍另外3个给欺负成神经病。。。。。

                        她从小蜜罐里长大,懦弱,受了委屈自己憋心里......

    • 家园 目前并无证据判断铊是投毒者故意选择的,还是随机选的?

      也很难知道是铊盐还是含铊盐的物质

      • 家园 回答一下

        1,朱令律师声明提及朱令中毒剂量巨大,如果是实验课用的溶液,要喝1.5L才够-这点说明使用固体铊盐的可能非常大。

        孙维自己也是认同这点的,在这几天她单挑天涯网友的自辩中提及:不可能下在洗漱用品里,因为"固体铊盐怎么往牙刷牙膏里塞"。

        2,考虑到剂量,基本不可能出现"随便在桌上拿一瓶"的事情:一次偷1.5L也太…多次偷取的话,如果是随机选择,朱令显然应该身中百毒,而不是专中铊毒…

        3,确定孙嫌疑的主要理由不止所中铊毒相对少见,很重要的一点是朱令为多次反复中毒(一次性大量摄入铊毒会引起肠胃剧烈反应(例如北大铊毒案),朱令案未见),投毒条件极为苛刻。

        • 家园 如果实验课有应用的话 就可能有储存装

          动机

          毒物来源

          保存条件

          剂量选择

          下毒途径

          污染物品处理

          如何把自己减除危险

          ????

          • 家园 你这问题问得可以写一整本卷宗了,应该不是在问我吧

            况且我也没读懂你具体在问什么……

            试答两句:

            1,保存固体铊盐不比保存1.5L溶液难。

            2,剂量选择 & 动机:这两点得抓到凶手才能问出来,我们都没法帮凶手脑补。从效果看,凶手实际执行的绝对是致死量,但是故意的还是SB算错了手抖了,得问凶手。

            3,下毒途径 & 污染物处理:孙维会恨你问这个的……其实,如果她是无辜的,那她这么多年倒霉还就倒霉在这个问题上了。朱令中毒的投毒条件极为苛刻,下毒容器只能在她身边,然而她身边偏偏在孙维眼皮底下丢过一批东西。

            4,毒物来源:固体铊盐能接触到的人就有限多了。有网友怀疑过非法老鼠药,这个我是没法排除(因为不了解非法老鼠药是什么情况),但好像北京警方排除了,理由未知(大概他们比我们熟悉非法老鼠药吧……)。

            5,如何排除危险:这个真没必要问,如果凶手是孙维,她后来并没有危险,如果凶手不是孙维——那这个隐形人现在更安全了。不管凶手是谁,他/她都已经证明他/她做到了。

            其实关于这点我倒是想多说两句,很多人都喜欢根据自己的心态和常识判断凶手的想法,最典型的一句就是:他/她明知道这样危险还会去做?没道理呀!

            前段时间复旦投毒案,林某被捕后网上铺天盖地给他喊冤的,都是基于这种心态,结果呢?

            一则所谓一念之差,往往无法要求对方讲出条理分明的道理,二则作案中的人,其心智情绪往往已经扭曲,不足以做出理性判断了。

            以上为联想到复旦案有感而发,不针对朱令案。

            • 家园 您可能没混过实验室,储存装的意义在于省事以及准确

              用的时候稀释一下就可以

              不至于反复用电子天平

              我想说的是很多事情外行人不能脑补

              搞成现在这种网民狂欢的模式,对哪一方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 家园 我没否定储存装的事儿啊?

                化学实验室确实不能算混过,前面我就说了,我专业非生化,有限的化学实验用的都是老师给配好的东西。

                人家认为用的不是溶液,并不是说实验室没有那么多溶液,而是指偷窃并存放这么多溶液相对困难。

                这里面的问题其实老多了,真要细究起来是非常乱的一堆故事……

                我觉得如果你问我的意见,我认为从目前大致能敲定的那些细节上看,第一没法排除实验室之外的铊来源,第二没法排除铊溶液。但可以知道的是,首先用实验室里的铊盐的可能也比外来铊源大,其次在“铊源来自实验室”这个假设成立的基础上,使用固体盐的可能性比溶液大。

    • 家园 一些也许被忽略的细节

      (泛起河泥,先向大家道歉)

      近几天朱令中毒案又在中文网上吵起来。这声讨浪潮倒是让我考虑到一些细节。

      我们知道铊中毒是此案核心事实之一,而且不知为什么,这么多年以来公共舆论广泛接受并认定毒物是被人故意投放的可溶性铊盐,很多人认为凶手是把毒物投入受害人的口杯或热水瓶中。后来北京公安局约谈的唯一嫌疑人孙维与朱令日常接触密切,恰好又最有条件从学校实验室获得可溶性铊盐。目前舆论主流以之为铁证。不过我认为这未必经得起深究。不错,铊离子是剧毒的,然而恰恰因为铊离子的剧毒性,它并不需要太高的体内浓度就足以产生伤害,因此所有的铊盐实际上都被认定为剧毒物质。常规可溶性的硫酸铊当然是剧毒的。不溶于水的氯化铊,碘化铊等等也是剧毒的,化学上没有绝对不溶,只有溶解度的区别,我们常说的不溶于水,其实是在水中溶解度相对比较低。(硫酸铊的水溶性相对于其他一些盐类化合物,还得说很低的。) 不溶于水的铊盐仍然可能造成累积中毒。搞清楚毒物的化学实质是此案的重要问题之一,因为可溶性铊盐不必是唯一的毒物。

      进一步地说,即便毒物是硫酸铊,也不一定出自实验室:硫酸铊其实经常用来制作烈性灭鼠药。在丝毫不减轻作案情节之恶劣程度的前提下,我可以这样假设,凶手购买了某种含有硫酸铊的灭鼠药后故意投毒,并不一定预先知道铊盐并计划使用。北京公安局掌握的“二百余人”这个情况,我认为代表了铊盐安全管理的概况,可能比较符合实际,但不一定覆盖所有当时可以接触铊盐的人。对于私自制作销售灭鼠药的人,只需要知道某种毒物可以杀死老鼠(甚至这都不重要),不必知道那是不是硫酸铊,为了逃避管理,也不会主动登记。

      虽然当初北京警方在立案侦察时把孙维当作嫌疑人这个决定是正确的,但我觉得或许应该考虑得更宽一些。

      受害人朱令从病发到危殆,时间持续了三到四个月,中间有短暂缓解。但当再次入院后,体内检出铊含量显示远超出致死剂量。这两个事实之间是有些矛盾的。目前认为朱令是先后二次中毒,很可能是被二次投毒。或许,另一个合理假设是凶手一次投毒而受害人累积中毒。几乎可以肯定,朱令第一次病发的确是因为铊中毒,同样明确的是,她并未及时接受解毒排毒治疗,而再次送医前,又在学校宿舍停留多日。因为当时尚未怀疑被故意投毒这个情节,如果凶手投毒途径又相当隐蔽,那么受害人在体内仍然存有相当铊离子的前提下,很可能又反复接触带毒物质,累积中毒造成病情危殆。

      (又)我的主要想法是,铊中毒这个独特事实可能吸引过多的注意力,而让人忽略案情的主线,即,凶手以伤害朱令为作案目的,以投毒为作案手段,以学生宿舍为作案地点。铊中毒仅仅是作案手段的细节之一。虽然在凶手暴露之前我们很可能无法得知作案动机,但我们可以从进一步分析案情的目的、手段和地点的其他细节而更接近真相,不必因执着于铊中毒这个细节而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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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现在网上就这件事的人肉运动我很反感,网络暴民。

        孙当初也只不过是有嫌疑,现在搞到整个班级陪绑。现在网上折腾的人了解当时的情况吗?

        • 家园 现在大凡帮孙维说过话的都被称为铊党被人人肉

          给在北美的各位同学的社会关系发信介绍案情,目前最光绘的胜利是某位同学的卖方agent把房子撤下list了...

        • 家园 不可控因素与不可知因素交织,破坏了很多人的安全感

          网上朱令中毒案的诸多叙述里,突出存在着不可控因素与不可知因素的交织。“政治内幕”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不可控因素,在此案里,“政治内幕”与人身安全直接关联,很多人从关心自身安全的角度,反感进而反对并挑战这个不可控因素。虽然自然界只有未知因素而没有不可知因素,但在中国传统社会和文化里,一直存在着神秘主义的强烈影响,因此不可知因素对于很多人来说是直觉地、当然地。这导致一定的存在焦虑或不同程度的不安全感。而对很多人来说,“政治内幕”这样的东西可能既在相当程度上是不可控的,也是不可知的。此案导致的“网络暴民”现象,我认为本质是这些人主观期望通过获得一种“集体安全”,来抵消其主观感觉里的生存威胁。这是我目前所理解的。

    • 家园 北大投毒案关键还是缺证据!

      宿舍没有失窃,只是被清理过了,变成一个嫌疑了。

      孙除去与铊使用、管理有关外,并没有直接或间接证据证明其犯罪。没有男朋友好抢,朱不上台,孙也不可能上台去独奏。甚至,连铊是否有不正常缺失,公安好像也没证据!

      这个案子好的一面是:疑案就让他疑吧,没有搞成佘案、赵案。要说这二个案子还算好的,能平反,聂案更可怕。坏的一面就是:我们无法监督执法部门工作,实际上从头到尾,执法部门没有正式发表过回应。我觉得今后应通过人大代表质询,来推动案件细节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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