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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漫谈之一:领海到哪里? -- 抱朴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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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好文章,长知识啊!

      刚知道有个大洋协会,这个好像是协会的网站外链出处

    • 家园 【原创】中国的海洋权益之八:舍命开荒的大国意识,大洋勘探与开发

      知不知道中国有个“大洋协会”?知不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写得很滑稽,有大量的篇幅在谈一个叫做“区域”的地方,在谈一个叫做“管理局”的机构。分章累节,把个公约弄得像个企业章程。这是为什么呢?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台以后,各国瓜分临近海洋的斗争进入白热化。但是另有一块,就是公海,则相对沉寂。这块地方约占地球表面积的一半,表面上可以航行捕捞,海底可是有丰富的矿藏。大家嘴上都承认这是全人类共同财产,实际上却各怀心思。这块地方有多重要呢?用专业的语言说,“国际海底区域是地球上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最大的政治地理单元”。您琢磨琢磨这句话,不感觉到应该赶紧插手吗?

      大洋底下,有多少矿藏呢?什么可燃冰之类的新玩意不说,光说大家都知道的多金属结核。这一种矿物,其中含有锰、铁、镍、钴、铜等几十种元素。世界海洋3500―6000米深的洋底储藏有3万亿吨,太平洋海底储量最多。其中锰的产量可供世界用1.8万年,镍可用2.5万年。

      实际上,在风波险恶的大洋,几千到近万米的水深,要查清楚有什么矿并不容易,要捞上来就更难,要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商业开采,就更更更难。咱们河里多的是学自然科学的人,几千个大气压意味着什么,大家都清楚。不是财雄势大的有钱人,是干不了这件事的。

      有钱人干,难道穷人只眼睁睁看着么?穷哥们联合起来,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里规定了又规定,内容大致如下:

      1、 国际海底及其资源,任何国家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任何国家也不能自由开发,而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

      2、 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实行国际管理,联合国在1994年《公约》生效时专门成立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管理权,总部设在牙买加。

      但是穷人毕竟是穷人,自己开发不了,又不准别人开发,也太说不过去了吧。最好是富人出钱,富人出力,穷人沾光。(附带说一句,穷人多数是懒人,这可不偶然。)所以关于国际海底矿产资源的开发制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实行平行开发制,即一方面由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企业部开发,它可以直接牵头把有钱的企业或者个人组织起来,自己动手开发;另一方面由有关国家及其自然人和法人与管理局以协作方式开发,勘探资料要全部上缴管理局一套。

      可是,美国日本等国家,早就开始了有关勘探工作,海底下有这些矿,还是他们发现的呢!所以为了照顾对资源勘探进行了大量投资的国家的需求,承认它们的优先勘探权。这个优先勘探权附加了不少条件,全都是为了保证穷人沾光的,富人咬咬牙,也就承担下来了。我们中国,本来应该属于穷人,可这次不惜血本,挤到富人堆里去了。

        大国就应该干一些只有大国才干得了的事情,做大事,争大权,让别人学不去,追不上,不要和穷人去争一些鸡毛蒜皮。美国,日本,是最早干洋底勘探这件事的,中国和印度紧紧跟上,中国要稍快一点。韩国、巴西、菲律宾和泰国等,也在积极准备,并且正在申请矿区。

      1991年,中国大洋协会在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筹备委员会登记注册为国际海底开发先驱者,在领海和专属经济区以外的国际海底区域分配到15万平方公里的开辟区,马上开始勘探调查。1999年,完成开辟区调查,弄清情况后,按照约定,上交勘察资料,放弃开辟区内50%区域的开采权(这些都算上交的管理费,呵呵),中国大洋协会为我国在上述区域获得7.5万平方公里具有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商业开采权的金属结核矿区。当然是我们挑过的富矿区。想一想,只比江苏省面积小一点的矿区,下面铺了将近200米厚的金属矿藏,这已经是我们的了。是不是该游行庆祝呢?我觉得值得。因为反过来想的话,如果我们丢了这么大一块地儿,多半要游行了,呵呵。

      目前,我们已经和国际海底管理局签订了《勘探合同》,从国际海底开辟活动的先驱投资者成为国际海底资源勘探的承包者。等到我们的深海机器人造好,采矿和运输技术成熟,也许在10年之内,就可以看到太平洋捞回来的锰和镍了。

      争夺海洋权益的的斗争,并不总是刀光剑影,经常是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完成的。开发勘探大洋,我们现在的水平大概是全球第三名。一般来说,研究大洋勘探技术和勘探工作,需要15年以上的时间,开采技术实用化,需要15到20年的时间,到了现在,只要我们不停步,落后于我们的人,大概赤脚也追不上了。开发大洋的意义和它对我国科研水平和工艺水平的促进,我觉得只比两弹一星低一点点。谓予不信,可以试看今后的国家科技进步奖名单。

      7.5万平方公里的权益,这就是大洋协会的工作成就。外交部,国家海洋局,原地矿部等部委功不可没。照这个路子走下去,也许今后我们会有幸看到一个漂浮的中国,一个每三五年就会扩张五万平方公里左右的海底国土。这个地方,目前就在夏威夷以北,日本以东,美国西边的太平洋上,大概就是当年日本偷袭珍珠港的出发地左近,也是奇特的巧合。

      真的是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我们不但每年要为此付出几千万的勘测资金,也付出了其他的沉重代价。向阳红16号就是执行大洋勘探任务的途中沉没的,还死了三个人。

      回忆起这条船,现在还觉得她漂亮。4400吨,线条优美,停在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浦东高桥码头,紧贴着雄伟的向阳红10号,犹如一对柔情蜜意的情人。跑起来又快又稳,可以高速到达目标区;低速性能又好,可以拖着考察设备慢慢游弋。在八十年代,那是世界顶级配置的科学考察船,不要说实验室了,在刚脱离“先生产,后生活”模式的新船里,生活非常舒服。里边的首席科学家舱室,比宾馆不差。乘这条船出海,大家都是很羡慕的。当时的向阳红16号,几乎专业搞大洋勘探了。

      坏也就坏在“羡慕”这两个字上。

      向阳红16号1993年沉没在济州岛附近,当地水深好像只有80来米。沉没经过的官方版本,可以看这个网页:http://www.kepu.com.cn/gb/earth/ocean/protect/prt121.html

      其实呢,据传闻,这应该是一起责任事故。

      简单的说,当时出海考察是有补贴的,向阳红16号是新船,舒服,又老是跑西北太平洋,停靠夏威夷,有美金可拿,所以参加大洋考察是美差。美差就要轮流去,这也是咱们国家的惯例。所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向阳红16号的船员队伍不再是固定的,而是在东海分局系统内轮换。如果我记忆不错,这一年是轮到了宁波的四大队为主。临时的船员队伍,未经磨合,对船舶也不熟悉,船未出港,隐患已经埋下了。

      这条船上不但装备了全世界最先进的多频海底扫描系统,海洋二所带上了深海专用的海底照相机(听说是3000万元进口了两台,出去调查跑丢了一台。下水的时候好好的,拖上来就只剩下钢缆了,这是剩下的一台)。由于经常要在远离航线的海区作业,船上的航行保障系统也是第一流的,除了航行的雷达系统,还装备了自动报警避碰雷达,是进口的第一流设备。

      由于赶路,晚上起雾的时候,船速并未合理降低。进入济州岛海域,当地是传统渔场,有许多小渔船作业,为了防止被大船撞击,这些渔船多数装备有雷达反射器(在桅杆上,三角锥形)。向阳红16号上的避碰雷达,只要发现一英里内有回波,就会嘟嘟地叫个不停,值班船员听得心烦,竟然把避碰雷达关闭了!这是祸害的开始。

      凌晨四点左右,“银角”号液化石油气船出现在雷达屏幕上,值班员作了记录,但并未改变航向。按照道理,四点半左右还应该记录一次“银角”号的船位,一旦发现“银角”号两次船位的连线指向雷达中心位置,就要立即考虑碰撞的可能性,看惯矢量图的朋友,应该一说就明白了。但直到五点,向阳红16号没有改变航向航速,银角号也没有。

      五点五分,银角号从浓雾中出现,两船相距只有约200米,我船向东南,对方向东北,正在沿直角方向冲向灾难的汇合点。

      这时候的一般惯例,是双方向右舷转向,各自从对方的船尾通过。但是不知为什么,也许是我们太靠近对方船头,也许是对自己的机动性和速度有信心,向阳红16号打了左舵,企图从“银角”号船头加速通过,而这时“银角”号正在向右转向,正好在双方的新航线上形成了致命的交点。4400吨的考察船被3.8万吨的大船撞击,连对方的甲板也看不见,在腰部被“银角”号球鼻艏冲进挑起,形成一个大洞。“银角”号主锚因为紧急刹车向前荡过来,那么一大个铁钩子撞进上层舱室然后又荡出去,正好扫过两张高低床,大洋协会一位官员,中国建设银行(贷款单位)一位干部在睡梦中当即牺牲。

      撞击发生后,“银角”号立即退出一海里外停船,这一退,原来被她的球鼻艏堵住的大洞立即进水,十来分钟就沉下去了。

      事件发生后,我们对“银角”号多有指责,但是按照海上避碰规则,它的责任是不大的。首先小船让大船是惯例,他不变更航向航速不能说错;其次,她急速退出导致了我船加速沉没,有责任,但是她装的是液化天然气,在运载危险易爆货物时,应该首先防范连锁爆炸,在被撞船舶有可能爆炸燃烧的时候,她迅速退开应该是正确的。说到失误,有一个问题我不明白,为什么直到撞船,双方都没有用16频道联络一下呢?

      最后的索赔好像也不成功。

      为了这件事,当时的总指挥,东海分局党委书记,第一次南极考察的英雄船长张志挺好像被撤职,陈局长也背了处分。

      当时随船的是负责大洋勘探主要任务的海洋二所,最后一个含泪的笑话出在他们这里。为了减少科研经费支出,课题组可以多分一点奖金,勘探设备竟然都没有参加保险,一家伙沉下去,无法补偿,真真是亏煞老本。

      由于事情发生在十年前,听来的传闻也开始模糊,这里说的事实如果有出入,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只删去人名呢,还是连细节一块删?请教方家,何以教我?

      就大洋勘探而论,这件事的直接后果就是害的我国差一点耽误了规定的最后勘探期限,不得不赶紧奔俄罗斯买了一条船回来,现名“大洋一号”,因为急着买,老毛子狂敲竹杠,实际成交价格比预算价格翻了一倍还不止,据说朱槠基大发雷霆云云。

      但是不管怎么说,船员和科学家要去赚那个漂泊四海才来的补贴,可见其生计之艰难。所谓含泪的笑剧,我还是希望大家能够不要责怪他们的。我们学海洋的同学,在美国工作的人,据说出海的工作特别容易找。美国鬼子,谁愿意经年累月漂泊啊。我们的科研人员,却是经常出海的。

      说实在的,1963年邓小平总书记亲自批准成立国家海洋局,第一任局长就是中将。这些年来,国家海洋局和外交部在海军和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协助下,争了不少权益。邓小平复出后,七十年代末投下血本,建立了世界首屈一指的顶级考察船队,作为一个穷国,真是不容易。到了二十年后的今天,悄悄地成了世界第三号海底勘查开发大国。现在能源紧缺,大家看见东海油气田和南海西部油田的作用了吧,那可是二十年前就开始调查勘探的。过十几年金属矿产资源紧缺,大洋海底我们占下来的地盘就会发挥作用了。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而所见者远,所图者大的事业,其开端往往是低调了又低调。咱们开始这些调查的时候,只肯说自己是为了人类的科学事业,谁也不说对我们国家会有什么具体用处。好笑的是,外国人多半一眼就看透了我们要干什么,自己人反而看不明白,当然,这不怪老百姓。

      PS:我这里讲的,应该不会涉密。因为我只讲十年以前的事。脱离海洋界以来,也碰不到什么秘密,只不过长期干业务,专业训练和敏感性不同而已。河友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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