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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冷看梦鸽要求公审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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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事有反常即为妖

      忘情老兄关于铁路的文字是让人佩服的,但是佩服归佩服,有不同意见还是要提得。

      根据老祖宗的智慧,一个人的行为反常,多半是有问题的。根据杨女士昨天因精神压力大而晕倒,而她的律师又持续在网上炒作的情况看,她和她律师的行为离开正常有距离,怎么看怎么像企图利用扮演弱者和网络力量达到她们的目的。

      李天一是否小王八蛋我不知道,杨女士是否贞节烈女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按中国人一贯的原则,不能因人废事,不能因为李天一可能是个小王八蛋就认为他没做过一件好事,也不能因为杨女士可能是个贞节烈女,就断定她不会干一件坏事。按我党的传统,功过是不能相抵的。功是功,过是过,得分开讲清楚。立有大功的红军旅长黄克功,因为打死了女学员被枪毙了;满身血腥的国民党将军陈明仁,因为起义有功,做了共产党的将军。我们不能因为黄克功立有大功,就可以赦免他的死罪,也不可以因为陈明仁满身解放军的鲜血就否定他起义的功劳,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走向公正。

      包括平西王的案子,即使作为平西王政治路线的支持者,也不能盲目地支持平西王,如果平西王经过公开、公正的审判确定有罪,那也只能坦然接受,否则,一切从自己的好恶出发,公平何在?

      现在梦鸽女士把事情往大里闹,希望更多的人关注,使得没有人能够隐瞒任何东西,我是赞成的,如果这件事情有猫腻,闹大是她的最佳策略。正常情况下,杨女士如果没有什么隐情,就应该坦然面对,因为不管你闹得多大,是真的就假不了。

      但杨女士就因为精神压力大而晕倒了,她的律师就因为担心她的身体而义愤了,就诉诸网络哭诉了,这哪里像一个胸怀坦荡的正常人的做法?

      所以,从杨女士晕倒和她的律师诉诸网络之后,我的立场开始倾向于梦鸽女士,我倾向于相信梦女士而不是杨女士。

      杨女士和她的律师就这样把一个中立者赶到了敌人那边,也许他们太聪明了,忘记了聪明人总是要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的。

      • 家园 杨某某宫颈Ⅱ度糜烂

        http://news.sohu.com/20130829/n385365579.shtml

        宫颈Ⅱ度糜烂,真是一个“贞节烈女”啊。

        有些话就不说了,积点口德。

      • 家园 其实我就一点疑问

        杨女士只是酒吧的一个熟客(按酒吧的说法),她在酒吧消费后,又到外面跟人吃饭、开房后被人轮了,怎么自己不直接报警而是去找酒吧经理哭诉?按理讲,酒吧没有这种义务,也不会主动去揽这个麻烦啊,更加可能的是一推二干净。

      • 家园 是啊

        其实这个楼中,包括caoban兄在内,我觉得没有人真正为李某某说话的(哪怕李某某真的被陷害,大家也觉得这种不肖子弟不是什么“好鸟”[caoban兄语]),大家只是觉得原告一方有问题罢了

        说到底,只是真相才是我们所关注的,那些企图用谣言来惑众或者谎言来骗取同情的做法,只能一时罢了。

        • 是啊
          家园 跟前两天

          讨论朱令案一样,只要有不同意见,立刻扣上给支持孙的帽子。

          比如本帖中caoban兄的帖子,给我两个脑袋我也看不出哪儿是替李说话了,不过是就事论事,但有些人就义愤填膺的不行了。何谓偏见?这就是了。

    • 家园 这个兰和太可恶了。第一次感到此人卑鄙!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不评论:

      8月17日22:05

      【劳动纠纷】:如果杨某某真的被公司辞退,那么请问被哪家公司辞退?凭什么辞退?一家缺乏最基本人力资源伦理的公司,律师应该按照《劳动法》主动替杨维权。毕竟,保住杨某某的衣食饭碗总比替她网上煽情要实际得多。请大家揭发这家无良公司,为杨维权

      8月17日21:31

      【含沙射影】:李家虽然被剥夺得无任何隐私可言,但依然恪守原则,从未泄露所谓杨某某隐私,请勿含沙射影。杨的隐私除律师和酒吧外,连其家人都不知,怎会泄露到她所谓的公司呢。关乎杨的煽情动作已近泛滥,无新意。其实,直面事实,敢于担当,自然不至于茶饭不思、诚惶诚恐。

      下午18时间左右,兰和又发表紧急呼吁:“鉴于被控告人杨女士目前的精神现状,为避免其自杀或被自杀,嫁祸于李家,特提请北京警方对其采取保护措施,李家将于明日书面函请北京市公安局,对杨女士进行有限控制性保护。

      • 家园 兰和律师说的没错啊,都是为了维护杨女士的利益。
        • 家园 你再看看“拎钱看病人”的言论,惺惺作态是什么样子?

          一件严肃的事情,被兰和如此恶搞,无论事实真相如何?这种戏谑式的口气和态度,你能接受,我无法接受。

          即使真相是兰和所说,说话阴阳怪气,除了尖酸刻薄,还有什么?千万别说兰和吐出来的是象牙,是关心人,是温暖人,是有爱心!

      • 家园 兰和还是有水平的,具体对错不论

        梦鸽现在公安部上访。事情演变这一步,大家似乎都没有必要站在那一边,等着结果就是了。兰和的一些分析还是比较有水平,其声明全文见此:兰和声明

        就其中最利害的分析中,对张光耀的分析有几点算是打中这边的要害:

        1、张光耀承认在2012年就通过聚会与李天一认识,互换电话,并常有交往。此前,李天一的形象已被媒体过度曝光,被公众化了,电话都交换了,张不可能不知其为李天一。至于张陈述在事后才知道李某某是李双江之子的说话,纯属谎言。事实是,2012年年底开始,张光耀在给李天一发的短信里,左一个天一,右一个天一,衣食住行,处处以大哥身份嘘寒问暖,明知其为未成年人却不遗余力地一再极力诱导其到酒吧喝酒。

        2、张光耀证实,李天一并未提出要求找小姐,亦未提出让杨某某出台,且未将杨某某拖出酒吧,亦没有从金鼎轩拖上车的暴力行径。这与此前关于李天一提出找小姐、要求杨某某出台、将杨某某强行拖出酒吧等信息大相径庭。到底是谁在刻意歪曲事实,为何要嫁祸于人?

        3、张光耀说自己在包房里还向其赠送半瓶黑方洋酒,美其名曰卖个人情。既然是卖个人情,何必如此寒酸地提供半瓶洋酒?到底是联络感情还是另有玄机,唯有天知地知。

        4、据张光耀陈述,当晚与杨某某纯属偶遇,“我走出包厢后在散座上遇到了之前在酒吧闲聊认识的常客杨女士和徐某某,询问她们愿不愿意去包厢里喝喝酒,玩游戏图个热闹,不用她们买单,而且我说我也会一直呆在里面,她们答应了,随后就进入了包厢。”作为一名女教师或白领或广告公司行政秘书或网络公司员工,身份变幻无常的良家妇女杨某某,春节期间不回河北老家与亲人团聚,凌晨一点多还在泡酒吧,第二天不要上班?当然,个人选择问题,无可厚非。但一再被律师强调农村来的很保守的良家妇女竟然没有丝毫自我保护意识地通过服务员介绍进入六名牛高马大的且“社会习性很重”的年轻男子所在的包房……这些问题的破解,比奥数还要伤脑筋。

        5、“大约到了凌晨三点左右的样子,我们酒吧该清场了,不知道他们谁提出了要去吃宵夜,李某某说让我和他们一起去,然后李某某又给我说让我叫上杨女士一起,我问了问杨女士,杨女士说如果我去她就去。这时的杨女士走路摇摇晃晃,我们搀扶着她走出的酒吧。”此证实,杨是自愿与张一同去吃夜宵,并且有完全行动能力,没有任何人挟持。那么为何一再传言,杨是被李等人拖出酒吧的呢?

        6、张光耀证实,杨某某晚上一同去了金鼎轩吃夜宵,且一同去了李家地下车库。令人疑惑的是,夜宵后,张光耀为何带着杨某某一路追随到李家的地下车库,并且居然自己搭车回家,将这名女子独自“遗留”在地下车库,羊入虎口地将其交给几名“社会习性和重”的牛高马大的醉酒的陌生男子,杨某某也居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主动自投罗网?

        7、据张光耀陈述,杨某某从凌晨0点多开始,与这帮素昧平生的年轻人陪吃、陪喝、陪唱,一直陪到5点多,地点从包厢到饭馆再到李家的地下车库。如此一路追随、不离不弃的“受害者”,的确令人大开眼界。

        8、张光耀亲证,事后的两天时间里,杨某某、酒吧高层和他本人都曾与李家多次打电话去短信这一事实,至于酒吧高层不顾法律风险,两头帮忙的做法,在人情事理、法理逻辑上的困惑,我此前已撰文《诚如斯言 真假易辨》阐述,在此不赘。奇怪的是,既然与张光耀无任何关系,事发后,他为何心急火燎地离开酒吧,潜回浙江老家,何须如此惶恐?

        9、至于张光耀在文中描述的所谓李天一在酒吧各种高傲狂躁表现、以及“让她告去吧,我已经在公安局里找好人了”的表述,纯粹就是根据需要做简单的填空题,没有任何新意,无非就是强化李天一恶少形象,煽动社会情绪,最终达到置人于死地的目的,亦是一种煽情的老套手法。

        李固然未必好鸟,张杨这边也未必就是正义。兄台看到的微薄似乎只是一部分,其主体的分析颇有反击力。

        • 家园 你看看“拎钱看病人”言论,说话阴阳怪气,难道这叫爱心?

          一件严肃的事情,被兰和如此恶搞,无论事实真相如何?这种戏谑式的口气和态度,我无法接受。

          即使真相是兰和所说,说话阴阳怪气,除了尖酸刻薄,还有什么?千万别说兰和嘴里吐出来的是象牙,是关心人,是温暖人,是有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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