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放松一下,清华横幅”爱你没期限 若有就删掉“ -- yanlu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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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欢迎反对。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从立法角度看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则是从司法角度,二者并不矛盾。

          ===========

          从宏观上看,200年前的马克思(今年是卡尔-马克思先生诞辰200周年)的政治学观点在今天是否还能真实的反映当今人类社会的各种关系,我持怀疑态度。我倒觉得我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做法

          从微观上看,统治阶级内部也并非统一的。一部法律肯定不可能反映所有统治阶级的利益。统治阶级内部如何处理这个矛盾?显然是“立法平等”的原则。否则,面对不平等的那一部分统治阶级就有被开除该阶级的危险。如此逐级类分下去,最后就只剩下了国王、皇帝或者元首的意志得到唯一的体现。

          对这个问题,我并没有完整的答案,以上算抛石引玉吧。

          • 家园 说到最后是个同志阶级边界划分问题

            其上反映其意志,其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点不矛盾,有矛盾就把矛盾踢到边界外,反腐的过程就是这样的。

            82宪法把这个边界扩大,后来越来越大。今天这个边界一口气缩到了一个人身上。以后还可能伸缩。

          • 家园 附和一下楼下HiJohns河友的说法

            由于本人并非法学出身,所以更喜欢以一种局外人的眼光来看待法律。

            楼下HiJohns河友说的意思和我想说的差不多。

            我一开始的发言是不严谨,平等性确实在法律中有体现,但是我认为这并不是我们主要应该考察的方向。

            要理解法律是什么,我认为还是应该从“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句话出发,至于怎么解读,我认为HiJohns河友的解读和我想说的最接近。我来试着补充一下,正因为法律是各种利益集团博弈折衷的结果,所以法律必需有一定的平等性,但是又不能太平等,这样会伤害到统治阶级的利益本身。因此,我个人认为法律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形式性。比如说:

            法律的平等是是形式意义上的平等,也就是看上去好像平等了。

            法律在形式上是庄严隆重的,方便先给法学专业人士洗脑,他们再主动或者被动的洗脑大众,鼓吹法律的神圣性。

            因此,古人都知道,刑不上大夫,对下,法律是一副庄严神圣的嘴脸,对上,法律只不过是个工具,用的好就用,用的不好就随手改了。

            部分法学专业的人大惊小怪,说明他们可能无意中被洗脑太深,忘记了法律的本质。

            • 家园 我也是从初中开始学这些的,咱们应该算“同学”了,握爪。

              我上一帖说,一个是立法角度,一个是司法角度,二者并不矛盾。再展开说一下这个看法。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个指的是立法。实际上只有统治阶级才有立法权,所建立的法律体系自然反映其自身意志。毕竟统治阶级不是活雷锋,也不是疯子、勺子。

              当法律体系建立完成以后,在司法过程中,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是所谓的“同罪同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不管“刑不上大夫”的本意是什么、是不是下面小白龙说的那这样。对于不同的士大夫来说,他们都不用“上刑”。他们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

              那为啥士大夫不“上刑”,而小民们就要“上刑”呢?这不是不平等么?恰恰不是。因为法律本身就规定了“刑不上大夫”。小民没什么好冤的,本身这条法律就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说白了就是小民和士大夫在立法上的不平等。除非小民能废除这条法律。

              如果没有这条法律,同样的罪给小民“上刑”,给士大夫却不“上刑”,这才是法律面前士大夫和小民不平等。

              ======下面要说的和这个话题无关,不过请允许我把话说完======

              我发现大家在讨论问题的时候有这么一个现象,举例:

              甲: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乙:胡扯,你见过几个王子被判有罪了……

              显然,甲、乙都没说错。但这种对话是很难进行下去的。问题在哪儿?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一个价值判断,王子犯法应该与庶民同罪。

              “胡扯,你见过几个王子被判有罪了”是一个认识判断,社会上的确没几个王子被判有罪。

              同样: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是一个认识判断,当今人类社会就是这样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也是一个价值判断。虽然社会上权力、金钱干预司法造成了很多“同罪不同罚”的不平等现象。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该是大多数人的追求。毕竟,大多数人都愿意生活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起码绝少有人敢公开要求更平等。

              现在可以看出来,一些讨论方式出了什么问题。

              当一个人说我们应该怎么怎么的时候,另一个人表示反对:瞎扯,我们不是怎么怎么的。这显然是鸡同鸭讲。

              当张三说,李四往西边去了(认识判断)。

              王五立马给张三急:胡说,应该往东边去(价值判断)!@#¥%&@&#一哩哇啦......却偏偏不去和李四本人急。

            • 家园 别打着古人的旗号说刑不上大夫,古人表示,这个锅我不背。

              刑不上大夫

              中国古代大夫以上的阶层,享受的“特权”之一。礼记曲礼: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东汉郑玄注云:刑不上大夫,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

              八议又称“八辟”,是“刑不上大夫”的礼制原则在刑罚适用上的具体体现。所谓“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八种人犯罪,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必须奏请皇帝裁决,由皇帝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减免刑罚的制度。定罪后,不使用残害肢体的刑法,而是首先选择或劝其自裁,以砺臣节;其次“戮于朝”(杀死在朝廷)。同姓贵族有罪,则由甸师执行,秘密暗杀于郊野(参见《周礼·甸师》)。

              刑不上大夫是说定罪后,不由别人来残害他的肢体,而是让他自尽以保存颜面。

              而事实上,官员犯罪之后,首先褫夺官职,那就不是“大夫”了,被刽子手在午门斩首的,还真不在少数。

              • 家园 嗯,用典错误,承认错误

                但是古代法律也直接规定了不同人的等级,从这个角度说“刑不上大夫”也没错。

                • 家园 古人等级大多是根据官职和成就来的,少数根据出身

                  比如讲,官和民的区别,这是根据职位来的,如果某人是官,那么上了公堂可以不跪,但若这时候被褫夺了官职,那么马上变成平民,就和平民一样了。所以这个等级是职位带来的, 而不是固定在某人身上。

                  再比如讲,明朝家里有秀才的,就可以不用纳税,这是根据成就来的,如果平民家庭出了个秀才,这家人就不用纳税了。如果原本有秀才的家庭,秀才去世,或者分家出去了,剩下的就成了没有秀才的家庭,那么就又必须照章纳税了。所以这个等级是根据成就来的,只有有功名的人才能享受,而功名是要考试出来的。

                  只有很少量的是根据出身来的,比如满清八旗的特权。

                  总之,除了少量根据出身来的特权,大多数情况下,古人的等级是根据职位和成就来决定的。

                  而且现在其实也有这种“等级”,而且是法律规定的,最常见的一条就是“袭警”。如果一个普通人和一个穿着警服的警察打架,先不问是非曲直,首先一个罪名“袭警”就坐实了。而如果同样两个人打架,这个警察非执勤时间,穿的便服,那么这条“袭警”罪名就不成立。所以这个时候的等级,是根据制服所代表的权威而产生的。

          • 家园 法律是各种利益集团博弈折衷的结果

            但是并不是均等体现,利益集团的力量强弱、与权力中心的距离远近,都会影响各自意志在最终输出的法律中的体现,这一点,各个国家、民主专制都并无区别。所谓统治阶级,就是主导法律利益取向的那些集团。

            光说是统治阶级利益的集团失之偏颇了,但是比起直接把法律理解成平等恐怕离事实更近一些。

            顺便说一句,以中国的现行政府架构,如果习想连任,啥法律也不改就直接连任,或者自己的党总书记不退,弄个傀儡上来变通着连任,也是完全做得到的,那才是对法律的彻底践踏。现在这样按法定程序完成修法,而后再开始连任,未尝不可视为是对法律的一种尊重。

      • 家园 也许被扣工资了,所以好话说一半
      • 家园 嗨,学了多年法律,居然还没搞懂 “法律是为统治阶级

        服务的”? 这个是高中生都知道的常识,写在教科书里的好吧?

        针对外国记者提问,外交部发言人早就说了,法律不是护身符。

        就是说,法律是维护国家机器的一环,不是让你来洒情怀的。依法治国的原因,只是因为成本比较低,这跟大工厂,流水线,是一样的道理。

        图书管理员,分门别类摆放,只是为了查找方便,不是说那是金科玉律。需要例外的时候,不用任何犹豫。比方说要弄死那个诺贝尔奖的刘,也就弄死了。

        通宝推:nanimarcus,
        • 家园 你也太高看刘某人了吧

          这个锅TG不背啊,强硬也不在这里,话说这次清华几个学生写点东西,屁大点事,要强硬就要对着有背景有靠山的啊,比如安邦之流,这不是大部分人拍手叫好么。就怕有些人心怀叵测故意念歪了经,或者小爬虫一味地逢迎拍马。关键还是管好干部就管好了一切,如今再加上大资本吧。所以我也是看不上封口的,有本事挖出后面的的老虎一巴掌拍死。打小苍蝇也找那种劣迹斑斑的打,杀鸡儆猴

          最近那个什么鸟毛精日,二进宫才8天,我就很不满,怎么不直接丢到塔里木去挖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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