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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整理】清朝相关论文资料整理,陆陆续续有空就补充一点 -- 阴霾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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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民国的不清楚

                                              先秦的倒是可以说说。铭文上就有土地契约,比如五祀卫鼎,但只是所有权转移。秦简中也有租佃关系,比如法律答问,但只证明有这种关系。若是说合伙、借贷,看史记就足以证明兴盛了。类似的还有社券条约,也就是基层组织的相关契约。

                                              单以土地契约而论,新朝当政,关系变更,就算留有也没有任何意义。况且分封早就名存实亡,无需等待焚书。尽管地区观念的改变要等到三国才算完成,可实际上早就回不去了。民国也一样,意义不大。

                                              另外民国的收藏品很多。

                                              其实能。比如我们都能一眼看出来某些人的腰下部位会坐在哪里。无非是看他的结论或者方法是否有明显的指向。

                                              问题只是学术喜欢绕圈圈论证,只要别被绕进去什么问题也没有,一般不是相关专业的也不会被绕进去。明清史中极多,河友已经写过很多。

                                              明清的契约不少,研究也不少。但这个观点其实不需要契约来证明,自明以降扩散的地方自治(实质上的,比如宗族)已经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了。

                                              这点大家都知道。稍有常识的就可以看出来……

                                              • 家园 谢月兄提示,的确宗族族谱之类的可以帮助研究

                                                明清民交替之际,士大夫阶级的稳定性。

                                                “某些人的腰下部分”——笑,月兄说得好!

                                                月兄看来同意始皇焚书/也焚销了大量各国的“地契”。我同意月兄所说,灭六国之前,各国的原来分封的土地制度已经分崩离析。

                                                不过,我认为“地契”的存在,还是很有作用的。月兄肯定也知道一个著名的历史史实:乐毅为燕灭齐+田单复国的史实。复国之速,从逻辑上说,与“地契”的有无,应该有高度的关联。

                                                而秦末八年战争,先是六国旧贵族足以成为各路反秦军的旗帜和号召,后来却无法向上述齐国那样复国,也应该是与“地契”的销毁有大关系。

                                                还可以看看国外的例子:拿破仑战争。小伍长称帝后,后来在欧洲他封了自己的哥哥、弟弟、将领不少王冠。然而这些诸侯,基本没有起到扶助“中央”的作用,甚至变了反贼。为什么会这个样子?我也认为这个和“地契”大有关系:法国大革命,在法国国内实现了比较完全的土地重新分配,不仅旧贵族很多被砍了脑袋,且要注意(到尽管一些教士参加了革命,但作为阶级的)教士/教会,也被收拾一空。这与彼时也有不少贵族土地“契约”是存放在教会有关,收拾教会也是“焚书”焚毁地契的一环。这样即使拿破仑被流放后,路易十八重新带上了王冠,但是法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却始终无法回复到大革命之前,逻辑上这也与地契、分封文书的被焚毁,有高度相关。

                                                但是在法国之外,就没有像法国这样的“焚书”运动,拿皇是可以给哥哥、弟弟、将领们封王,但其封国之内,他们就要和当地贵族(而不是重新分配了土地的农民)搞关系、要支持。结果就是一是没有力量;二是容易被本地贵族忽悠走上反“专制”的路线。

                                                从人命的角度,1949年的土地改革,教员领导下的TG,即使对于地主阶级,也是有救命之恩的:按照中国传统/当时农民的意识,分地主的土地,也应该从肉体上消灭原来土地的旧主人。这点在胡服领导下的部分地区有苗头,被教员迅速制止了。那还怎么样让分得了土地的农民安心?显然焚毁原来的地契是必要的办法。通过“焚书”代替杀人,地主阶级作为阶级被消灭,而人身则大部分都进入了新社会。

                                                • 家园 简单说点

                                                  不,这是两个概念。

                                                  当时并不存在我们一般理解的地契,那种所有权是贵族的土地所有权,而且尚未发现个人地契的充分证明(如秦后的新地契来证明有没有旧地契),所以从事实上讨论“焚书/也焚销了”,是不可能成立的。

                                                  可以猜测的是旧有的地契性质礼器被熔炼。但是那种关系当时是否还存在(包括近期被破坏),是否还在用礼器作为主要的地契形式都是问题。

                                                  如果只是说秦灭六国建立自己的行政体系,破坏原有的土地关系,那么也无需等到焚书。

                                                  总之,假设你说的其实就是阶段性的集中破坏,那么不需要捆绑焚销这个表述。

                                                  精确表述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二、

                                                  由此推论无法复国毫无意义,地契本质上只是一个关系的实质化表现。就像货币。实际上是需要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认可,并且有力量使其被认可才行。所以就算没有也没关系,只要实质性掌握地方即可。而复国并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三、

                                                  拿破仑战争无法与之相比。最基本的,相关体系已经完善,而且有明确的落实。先秦则不然。而且社会结构、战争形态也大相径庭。

                                                  四、

                                                  没有足够集中的权力自然无法做到。

                                                  五、

                                                  但还是留下了大量地契,这玩意不仅可以有所谓安心,还可以作为证据。你不烧,他们也翻不了天。何况地契所描述的土地或者关系早已不复存在(比如田被切割),土地全部都是国有,不存在私人所有权。

                                                  六、

                                                  所以我觉得这里有观念先行的意味。通过破坏关系的表征而破坏关系,这没什么问题。但每个时代都是不同的,要看关系是如何实现的。

                                                  通宝推:桥上,
                                                  • 家园 谢月兄分析,的确是“观念先行”

                                                    对人类社会和历史,“观念先行”是客观存在,也是一种方法。

                                                    我们通过讨论,的确有一种概念开始出现,不同于国内特别是传统的观念,也不同于西方的思想意识:所有权,特别是土地所有权,是理解人类社会的一把钥匙。尽管所有权及其“凭证”(或者叫“地契”)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在变化,各个国家社会“地契”形式也“五颜六色”,但这是历史的“潜在的精神”。这个观念不是我们先发现的,问题是中国传统儒家(程朱理学)和西方思想意识、中西‘主流’知识界没有的。

                                                    分封时代,无论中西,其实土地所有权都是分层叠加的:天子封诸侯,诸侯封家臣,家臣封士人。。。直到蒙隶。天子封肯定有礼器什么的,之下就各式各样了,但无论如何,有“地契”在,无论是铜牌竹简,才好忽悠别人:“我有多少封地、因此有多少人跟着我。所以你跟着我干,我将来能封给你一块地。”如果没有凭证,那或是如相声说的:前门楼子是我的,你找个买主咱俩把它卖了,钱分你多少“——这忽悠的难度就太高了。再或如说”咱们一起去抢别人的地,然后我分你一份。“底下的人就会心说,我出命去抢,为啥你分我才算数呢?——也是不稳定性大大滴。

                                                    月兄说的“精确表述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解”,我同意,只是很多历史问题“云山雾罩”,不易一步做到精确表述。讨论也是为了趋近“精确”,所以多谢兄的指正。

                                                    乐毅田单,拿皇兄弟,虽时隔千年,应该是其致一也。

                                                    以土地所有权划分、认识中国社会的历史阶段,也要注意跳出史书的字眼:比如刘邦后来也搞封国,也封自己的亲戚子孙,但和秦以前比,土地所有权已经有巨大的变化:周天子时代,分封是自天子以下,逐级下封。西汉的封国,只是“食万户”,土地所有权还是由郡县直接确认,并管理税赋。始皇的焚(简帛)销(销礼器),也可以说避免了复辟拉锯的战争时期。

                                                    1949的土改也是一样。

                                                    • 家园 就是土地关系呗

                                                      属于传统的户政,可以看看《中国古代农村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关系》。

                                                      中国的特色是政权始终高于产权,也就是政治大于经济,一直到现代的土改也不例外。实际上古代也主要是使用权的,即产权分离。

                                                      政权大,但产权分离带来经济上的流动。这又和西方有所不同。

                                                      • 家园 谢月兄推荐书。肯请月兄谈谈此书的优缺点
                                                        • 家园 缺点:冗长。优点:证明古代也主要是使用权。

                                                          优点就是我经常拿来说的

                                                          一直到近代,包括一些大地主,实际上只有使用权、对土地收获物的所有权,而没有完整的土地产权。

                                                          土地流转和退出承包已经是私有化了。历史上也一直如此,很多时候并不是所有权而是使用权。只要使用权够长,够稳定,和私有化没区别的。

                                                          • 家园 用今天的法律定义/解释,来诠释历史,好吗?

                                                            今人看待历史,不可避免地会被时代的意识所影响。但是直接用现今的法律定义/解释,来诠释历史事物,真的可以吗?

                                                            • 家园 概念是用来描述事实的,只要符合(预设没变)就可以。
                                                              • 家园 直白说,就是“关公战秦琼”+“左脚点右脚来跃起”

                                                                在国内很多人的头脑里,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一个理想化的“所有权”,却从来不去思考真实世界的所有权是怎么一回事。总觉得月兄不至于入此误区。

                                                                所有权有三要素,自古至今三要素都是不断变化的:主体,被所有范围,关系内容。这三要素古代和今天变化都很大,比如主体:神、国王、贵族、宗族、男/女、国家、集团/集体、个人,用今天法律上的‘所有权“概念来诠释古代,不是关公战秦琼又是什么?

                                                                这本书的作者,用今天的概念来套古代的社会现实,然后再用结论 来论证今天的”政策“。这类似查良镛的武侠小说中的段子:”只见他在半空中,左脚在右脚上一点,身形就又上窜了一丈“。

                                                                • 家园 机械唯物主义

                                                                  理想化其实没有问题,那是共相。只是现实世界都是殊相,需要用具体情境限定。

                                                                  之前批判的物理主义,大家都知道的普遍主义,芬利批判的近现代学说去套古代,赵鼎新批评的现代概念描述古代现象都是这个。把理想化等于现实。

                                                                  但这不意味着现代概念没办法描述古代,问题是现代概念往往有相应的知识系统,具体的历史情境。会多出来许多条件或者说预设。所以前文直接说预设不变就行。

                                                                  所有权、使用权的基本预设是权利方和义务方(买方和卖方),对这种关系的认识,以及保障这种关系的强制力(不管是信用还是暴力)。所以就算再过一百年,这种关系不变,概念花式翻新都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怎么用。

                                                                  我在上面的说法中添加了两个条件,也就是「使用权长期稳定」等于「私有化」。这两点在历史上、在现代又没什么变化,所以可以用。至于中间的过程,私有化的后果,当然是由所在的时空(历史阶段)表现。

                                                                  你所说的并不是概念的差异,而是解释的差异,对应的生活有巨大差异。但是,人家就没讨论系统整体,又不是许田波讨论秦朝的言论自由。

                                                                  至于后面建议的,我直接忽略了,没注意有什么。

                                                                  • 家园 翻了一遍此书,虽不能说看全了

                                                                    但大体脉络还是看清楚了。这是一本典型的文科生作品。

                                                                    书中提了上百书名/文章/作者,其中北大姚洋被提及多次。这些书/文章,特别是九十年代的“教授/学者”,其只言片语都被作者引为“要点”,没有对一个文章、一个作者提出任何一点异议(不同看法)。而且明确说她写文章的目的是要“补漏”。

                                                                    作者和其导师,以及他们引以为正确的八九十年代的“教授/学者”,共同观点就是:1、中国古代的土地所有权是“不充分”的;2、中国历史发展趋势是“从国有化向私有化发展”的;3、中国农业文明的繁荣,是基于私有化(使用权长期、完善化)带来的“农业生产效率提高”。

                                                                    作者也装模作样地搞了三个量化分析图,都比较可笑。因为她引用的史料,不仅杂乱无章,而且基本没有数量概念:比如均田制“均田”与原有税赋地区的农户中的面积/人口/纳税比重等。对国外的资料引用也是一样。

                                                                    从学术上说,其导师赵晓雷看起来是个大忽悠:让一个博士生做这么大的题目,很扯。看看黄仁宇/白修德,我虽然批判费正清,但是哈佛中做博士论文,哪个敢做这么大的题目。这有点儿像大跃进时期,于光远找刚毕业的大学生写“全国中医大学教育大纲”。

                                                                    无论从专业、学术,还是社会大众知识学习,此书都没有什么价值。除了一点:为土地私有化、流转“贡献“砖家意见”。

                                                • 家园 宗族族谱之类的一般不足为信

                                                  首先,宗族族谱之类的解放后历次运动中,特别是“破四旧”都给销毁了。现在的所谓宗族族谱,大多是改开后重新编纂的。大多穿凿附会,甚至无中生有。例如某地穆姓族谱堂而皇之说其祖先是穆桂英。先不说穆桂英是小说人物,而且最早的版本里姓的是“木”,就算是真有其人好了,她的后代难道不该姓杨?

                                                  就算是出土文物,大多也不可信。盖给自己找显赫祖宗的在所多有。类似穆桂英后代之类的东西古人其实也一样。族谱又是大多遵循“隐恶扬善”原则的。即使记载的真是其祖宗,则事迹可靠性要打很多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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