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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如何科学地验证和推广废除死刑 -- 骨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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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你对法条理解有误

                          法条中的醉酒,是指因为醉酒误事,比如误操作机器把自己弄伤了,这个不算工伤。

                          而如果工作本身就是喝酒,去把合同签下了,而自己喝得脑梗,这确是作出了牺牲。只不过群众当中不大好听。你不要以为我是支持这个事情的,当年我还讽刺人家,说你们咋不给评个烈士啊?

                          最后确实不是白纸黑字的工伤,但是比照赔偿是有的,我记得是八十万,本世纪头几年的事。具体细节我就不说了,反正我也不强求人信。

                          女法官这个事情上,我不站法官这边,但是我估计最后官面上还是会护着她,烈士啊工伤啊未必,但是抚恤金不会少。法律界权势大得很,中央都未必压得住。

                          • 家园 你真有趣,一较真就把故事里的工伤变成私了了

                            最后确实不是白纸黑字的工伤,但是比照赔偿是有的,我记得是八十万,本世纪头几年的事。

                            什么叫比照赔偿?不就是私了吗,这个跟工伤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法条中的醉酒,是指因为醉酒误事,比如误操作机器把自己弄伤了,这个不算工伤。

                            而如果工作本身就是喝酒,去把合同签下了,而自己喝得脑梗,这确是作出了牺牲。只不过群众当中不大好听。你不要以为我是支持这个事情的,当年我还讽刺人家,说你们咋不给评个烈士啊?

                            你这是强行解读。法律里规定了醉驾不算工伤,不论是醉酒误事还是为了签合同喝酒喝死,都是一样的,从来不会有你解读的为了签合同喝酒喝死就是牺牲,喝酒从来都不会算工作内容的。以前那种拿喝酒当工作的只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乱象而已,别拿乱象当正常,更不是现在的适用范围。

                    • 家园 你这才是葫芦官判葫芦案

                      你说的都是有道理的。只是少了那么一点情理。

                      这女方法官的判案和你的论述有类似的风格。

                      有法律规定的严格依法,这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如果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基础上以所谓情理的理由左右摇摆,实际上是变相给了执行者操控法律的借口,只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平。因为每个人对情理的理解是不同的,最终就是导致法律的严宽因人而异,这样的情形除了唯恐天下不乱的,没人会认同。

                      这女法官就是如此,省高法对交通事故伤害的误工日期有明确的规定,她不去遵照执行,擅自发挥自由裁量权,直接把挂床未住院的时间刨除,这才是导致判决被人怨恨的原因。她真要是和我的论述有类似的风格,那就是严格落实省院的规定,只会判的比9000多。我的风格你根本没看懂,我是任何时候针对任何事物都是一个标准,这叫客观公正。而你的风格是立场多变,前面说要相信政府相信法律,这里又提出要考虑情理,通常情理是法官执法者去考量的,而不是政府去考虑的,考虑情理的结果就是把国家政府的法律交由某个个人去自由裁量了。所以你这里说情理其实就否定了你前面说的相信政府相信法律。你这不是立场多变吗?所以,你还是多动动脑吧

                      你这个解释

                      使得电影“三大队”中老警察之死未认定为工伤的情节成为可能。

                      这个不是可能,是事实上全国都是一个标准执行,所以大家都不会质疑,因为标准统一,落到谁的头上都是一样的结果。哪怕有人觉得缺乏人情,但起码大家都认为是相对公平的。而如果按你的逻辑考虑所谓的情理,今天甲可以因为情理算工伤,乙就不算了,你觉得乙会认同吗?给甲评工伤依据的情理a,乙还可以提出情理b,你不认同,乙必然会心中不服气,最终造就的结果就是社会秩序的混乱。

                      社会的不公是怎么出来的?就是同样的规定落实到不同人身上尺度不同,包括秩序的混乱。而你所谓的情理其实是最不具备精准性跟一致性的。

                      通宝推:exprade,
                      • 家园 严格依法

                        我是推崇这个“有法必依”原则的。

                        但是法律只是条文。具体应用和诠释还得依赖执业者。

                        你认为王法官在判决时没有严格按照省高法的相关规定。相信你肯定有理由。

                        我的问题是,她有这样严重的过失,为何还能取得荣誉和地位?

                        我不想引发讨论去歧路。我只想指出对于法律的诠释必然有一定的灵活性,而不可能如你所说之严格。

                        • 家园 所以我反对法治啊

                          我早就说法条是死的,结果你转头就跟寄网友说

                          但是法律只是条文。具体应用和诠释还得依赖执业者。

                          得,所谓法治,就是让这些执业者/讼棍来治我,所以我坚决反对。我治他们还差不多。

                          之前你骂我治国靠大嘴一张,现在转头就

                          对于法律的诠释必然有一定的灵活性,而不可能如你所说之严格。

                          原来就是靠你大嘴一张,严格灵活,都是你说了算。

                          所以我反对法治,与其让你大嘴一张,不如我大嘴一张。

                          • 家园 我说了当然不算

                            法律专业人士,或者你叫讼棍的,比你可靠多了。

                            因为他们毕竟还有一个条文在那里,左右不能出格太多。

                            你呢,根本反对法治。你这不是搞笑吗?

                            • 家园 怎么可能,我才靠谱好不好

                              你忘了前几天才赞我戈培尔的?我要是办案,肯定民心大快,群众欢呼,讼棍如丧考妣,你信不信?

                              我也会参照法条,让法律为自己说话,这一点也不难。甚至我还会请寄意网友帮忙,搞个条分缕析,证明自己严格执法,让你说不出话来,你信不信?

                              到时候我也会一脸正气宣布一定要讲法治,因为那时候我就成了法律代言人,法治的化身。而现在我不是,所以我反对法治,就这么简单。

                        • 家园 法不容情跟法亦容情是统一的

                          如你一样的很多人根本搞不清这里面的区别,所以落入了自己的思维陷阱里出不来。

                          法不容情是指法律是红线,有明确法律条文的就应该不越红线,严格执行,这时候不应该掺杂个人情感。因为这条红线是死的,不应该因个人情感因素而改变。

                          法亦容情是指在法律红线内,有自由裁量权的条文,执法者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分析,既体现法律的严,又表达法律的温度。

                          我只想指出对于法律的诠释必然有一定的灵活性,而不可能如你所说之严格。

                          这个就是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

                          举个例子:

                          无证非法生产销售食品,适用《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这里执法者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以罚款,这就是法不容情。因为生产食品需要办理许可证,为了是维护全体人民的身体健康,无证生产就是违法行为,这个是法律红线。

                          在罚款的额度上,五万元到十万元之间、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就是个自由裁量权。如果案值较大,比如100万,那罚款区间是1000万到2000万之间,1000万的自由裁量权是影响巨大的。如果涉案者是初犯、违法生产食品数量小没有造成危害,按照最低限额罚款就是体现法亦容情。而如果是惯犯,且有危害的,用上限处罚,这也体现了两者违法不同的区别。

                          你说的对于法律的诠释必然有一定的灵活性,而不可能如你所说之严格。也就是这些而已。但自由裁量权过大,也对执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只有一个执法者,尺度宽严不一,是很容易发现跟纠错的。落实到中国这么大个国家,执法者成千上万,经历阅历不同,加上地域差别,自由裁量也就有差别了,如果再碰到枉法裁决的,那就是冤假错案了。所以现在一碗水端平,远比你要的什么法律的诠释必然有一定的灵活性更重要。

          • 家园 王法官的舆论在转向

            指向了人民法院与保险公司的战略合作问题。人民法院当保险公司的走狗,政府组织庆祝,这世界看起来就是那么的魔幻,互联网的记忆性把这种反党反人民的行为记得清清楚楚。

            点看全图

            • 家园 请问这是哪一年的事?

              某年故前李总理说可以依靠商业保险解决医疗费用问题。两个事能扯一块去么?

            • 家园 搞清楚事实再来吧

              【指向了人民法院与保险公司的战略合作问题。人民法院当保险公司的走狗,政府组织庆祝,这世界看起来就是那么的魔幻,互联网的记忆性把这种反党反人民的行为记得清清楚楚。】

              最高法和山东高法:

              【长期以来,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问题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沉疴”,而运用保险机制则是解决执行难的一条重要路径。保险能够发挥自身杠杆效应,服务衔接司法实务,撬动大量社会资源助力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在保险公司与申请执行人之间搭建桥梁,切实减轻申请人经济负担,化解执行风险,保障当事人利益,对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意义深远。201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就建立“人民法院+人民保险”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加快推进“保全+救助”框架协议,达成了合作意向。同年8月份,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山东省分公司在山东威海市共同参与了威海市分公司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全+救助”保险执行新机制签约暨电子保函启动发布会仪式,并成功开出全国法院系统第一张电子保函。】

              地方法院纷纷跟进,如河南新乡法院:

              【“司法+保险”就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搭建开放性合作平台,创新保险参与人民法院履职工作的新机制,由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保险产品和专业技术优势,开展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等项目的合作,利用保险的杠杆效应服务衔接司法实务,助力法院工作,降低申请执行人的负担,形成法院、申请执行人、保险公司的三方共赢局面,更好地维护司法权威。】

              河南汝州:

              【协议中对涉保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应在7天内向法庭提交初步调解意见,并提交赔偿项目清单;在诉讼阶段,保险公司应出具案件评估意见书,将保险公司有异议的证据、赔偿项目提交法庭,并说明理由,在法庭收到意见书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疑答惑,制定案件的争议焦点解决方案;在案件处理结束后,保险公司应及时办理保险保险理赔工作,对需要上诉的案件,及时联系主审法官,并进行判后调解,保险公司应在一审阶段积极调解,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等事项进行约定。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利用专业优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服务司法改革。】

              。。。。网上政府文告大把。自己查。。。

              这个措施明明是为了帮助解决法院判决的“执行难”问题。也能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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