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刑法实在是太松弛了......
另一方面监狱里犯人花费国帑也太多,据说平均花费在每个犯人身上的前有四万之多,超过人均收入啊!
这个数字是我十几年前偶尔和一个狱卒闲谈听来的。
两年前,CBC说监狱里囚犯罢吃,因为买的肉不够prime grade,水果不够新鲜,鉴于当局只好组织一个囚犯的“审查委员会”,专门审查买进来的食品。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这个世界越来越奖励主动行为,当你判断有人想伤害你的时候一定要主动将其击毙,然后你还有很多戏可以做,很多歌可以唱……反正要是死翘了啥屁都没了……
不要怪俺没跟你说!
关几年再出来。 好过被人打死。
到时候,要是啥事没有,没啥好怪的;要是死翘翘了,也没法怪了。
加拿大的枪械法律比美国的要严格得多,歹人入室抢劫开枪自卫属于防卫过当,除非你能证明他已经对你的生命构成威胁。在这种紧急情况下,等你琢磨清楚了,大概黄花菜也凉了。
要不然第一你不一定辩论得赢,其次你还得掏钱养……
这个世界真变态!
玩笑。
若碰见,肯定是他装不认识你, 不用担心吧。
只是个假设......
正常情况下按照规定应该刑期结束后递解出境。他可能申请了难民,在未获得批准下在加拿大居留。
现在我想的是:
1.见着了装作没见着;
2.见着了装作不认识,毕竟十几年了;
3.实在过不去了,绝口不谈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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