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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 淘书记(二十三)一千三百年的历史跨越 -- 履虎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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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 淘书记(二十三)一千三百年的历史跨越

    俺初入书市不久,就淘到了这本《在亚瑟王朝廷里的康涅狄克州美国人》,这是俺用一元钱从一个初中生手中买下的。

    回家的路上,俺一边走,一边翻看着这本书。才看了十几页,俺就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了,哈——好书啊!回到家,俺躺在炕上,一口气将其读完。

    《在亚瑟王朝廷里的康涅狄克州美国人》是一部反传奇小说,或曰“恶搞小说”,小说套用英国骑士小说《亚瑟王之死》中的一些情节,来表达作者自己的思想。小说用第一人称来叙述,小说的主人公“我”是十九世纪后期美国康州的一个工头。在一次械斗中,“我”的头部被对手用粗铁棒恶狠狠地猛击了一下,“我”立即昏迷了过去。等“我”醒来后发现,“我”已经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公元六世纪的英国,亚瑟王的朝廷。

    “我”被一个圆桌骑士(即凯骑士,《亚瑟王之死》中的人物)俘虏,并被其判处火刑。行刑的时间到了,就在刽子手刚要点燃火焰的瞬间,突然发生了一次日全食。“我”立即见机行事,顺水推舟,装模做样,伸出一根手指头指向太阳。周围等着观看火刑的这些六世纪的英国佬们,以为“我”是一个大魔法师,太阳的光辉是“我”用魔法遮住的,于是怕了“我”。“我”得以逃离火海,并乘机做了亚瑟王的当朝宰相,还获得尊称——“我们的头子”,“头子大人”。

    “我们的头子”做了首相后,立即在亚瑟王朝进行“改革开放”。“头子大人”兴办了工厂,开办了学校,创办报纸,大力推行“文明开化”政策。

    “头子大人”为了显示魔力,首先要击败亚瑟王原来的魔法师默林。默林有一座宝塔,象征着默林的魔法。“我”在这座象征着默林魔力的宝塔下,预先埋下了大批炸药,然后用引雷针引来了天上的雷电。轰隆一声,宝塔飞上了天,默林的信誉也从此被打下了地狱。

    “头子大人”不希望圆桌骑士们整天忙于比武,忙于寻找圣杯,想引导他们做点儿正事,进行一些有益的体育活动什么的。譬如,“头子大人”教圆桌骑士们学会了打棒球,而且,圆桌骑士们对这新鲜玩艺儿挺感兴趣的,一有空就进行一场棒球比赛。尽管这些骑士们喜爱棒球这项体育运动,但是,他们却绝对不肯卸下身上的那套装备,骑士们一个个穿着铠甲,丁零当啷地跑步上垒。跑垒时,当垒球向他们掷来了,这帮骑士不但不闪不躲,还迎着来球奔去,把垒球撞得不知去向,无影无踪。这些骑士跑垒的样子,就像是巨大的铁甲舰正在驶入港口。还有就是裁判难当,每一场比赛,都要被骑士们用球棒打倒若干名裁判员,以至于没有人敢于充任球场上的裁判。可是,比赛还要继续进行啊,于是,每次比赛都只好由“头子大人”亲自担任裁判。

    “头子大人”给亚瑟王出了个主意,脱去王袍,到民间微服私访。亚瑟王龙心大悦,立即同“头子大人”一起,化妆成一般平民模样,溜出了王宫。但是很不幸,出门不久便被奴隶主掠走,被卖做奴隶。亚瑟王做了奴隶之后,关心的是什么呢?哈,他最关心的不是别的,而是自己到底值多少,能卖多少“价钱”。来挑选奴隶的顾客们都喜欢“头子大人”,给出的价钱也比较高,没一个喜欢亚瑟王那副高傲样子的,因此,亚瑟王的价格被压得很低很低。尽管每次来买的顾客给价都很低,可是亚瑟王还是觉得自己应该比“头子大人”贵一些,于是便信口吹起牛来。就在亚瑟王自欺欺人,自吹自擂的时候,准备买“头子大人”的那个买主又来了。奴隶贩子指着亚瑟王,对买主讨价还价说道:你要是诚心买的话,再多给一点儿,俺把这个货色“搭”给你!

    既然到了亚瑟王朝,坐到了“圆桌”旁,少不得要同圆桌骑士们比武较量。有一位骑士——热心的撒格拉摩骑士——向“头子大人”当面挑战,于是,两个人面对面地上了比武场。当撒格拉摩骑士连人带马,披挂整齐,左挽盾牌,右持长枪,向 “头子大人”纵马杀来时;骑着一匹小马,穿一身紧身运动服的“头子大人”将马一拨,闪在一旁,让对方扑了个空。然后,“头子大人”甩出了西部牛仔们惯用的玩艺儿——套马索,绳索抡圆了,端端正正地套在撒格拉摩骑士的脖子上,将撒格拉摩骑士从马背上倒拽了下来。“头子大人”大显神通,逢神套神,遇鬼套鬼,接连套住擒下了七位骑士。最后,圆桌骑士们没有办法了,只好推举骑士中的骑士,英雄里的英雄,湖中郎斯乐骑士亲自下场。“头子大人”如法炮制,最英勇无敌的郎斯乐骑士也被生擒活捉,倒拽马下者也。

    之后,“头子大人”宣布废除奴隶制度,所有奴隶都恢复自由人身份;并宣布待到亚瑟王晏驾后,废除君主独裁,实行民主政治,改国体为“共和”云云……

    《在亚瑟王朝廷里的康涅狄克州美国人》是一部架空小说,如果不算俺们中华上国的话,在西方,这样的恶搞架空大概是第一次吧。所谓恶搞,所谓反传奇,不外就是编瞎话撒大谎。呵呵,撒了谎你就得圆谎吧,马克吐温能把康州美国人编排去了六世纪的英国,那么,到故事结束时,总还得把他给编排回来吧。怎么编排回来呢,小说中,作者安排由亚瑟王原来的魔法师默林出头,默林装扮成一个老女人。这老女人趁着大家睡觉的时候,对“头子大人”施行了魔法,中了魔法的“头子大人”一睡就是一千三百年。等魔法消失,这个康州美国人睡醒时,历史已经前进了十三个世纪了……

    马克吐温的这部《在亚瑟王朝廷里的康涅狄克州美国人》,是由大翻译家叶维之先生翻译成汉语的。在马克吐温的原著中,一般的叙述使用美式英语,而书中的引语,也就是六世纪英国人的语言,则使用《亚瑟王之死》中的古代英语。叶维之先生为了更准确地把原意翻译过来,兼顾信达雅三方面,也在中文译作中交替使用了两种语言:一般性的叙述用现代汉语翻译,而故事中古代人物的语言,叶维之先生则将其翻译为宋元评话式的语言。

    优秀的作品,再配以杰出的翻译,使得这部《在亚瑟王朝廷里的康涅狄克州美国人》极具可读性,履虎尾当年读着读着,也像是飞到了亚瑟王的圆桌旁……

    关键词(Tags): #《亚瑟王之死》#默林#圆桌骑士#叶维之#历史跨越元宝推荐: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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