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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偷儿传奇 -- 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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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偷儿传奇

    偷儿传奇

    偷儿,学名盗,又名贼。自号鼓上蚤,封邑梁,人称梁上君子。其源不可考。华谚云:老鼠衔窝,偷偷摸摸。故有盗贼与鼠辈相类之说。观今之鼠辈横行,盗贼亦将大行于世。

    引自《不耐癫百科全书》

    (一)

    在读大学的时候,宿舍里老鼠横行。我宿舍里的带头大哥发动大家逮老鼠,终于活捉了一只。经过集体举手表决,这只老鼠被处以绞刑,然后悬尸示众。示众地点就是宿舍的楼道口。带头大哥为了能够达到最大的威慑效果,还在绞架旁贴了一张大字报,上书:

    “偷!看你还偷!”

    言辞之间,恨意横溢。

    带头大哥当年因为勇擒小偷时吃了一脚窝心腿,蹬得他四年之中对偷儿们念念不忘,日思夜想,恨不得见一个捉一个,然后将其抽筋剥皮,是以对鼠辈也恨之入骨。

    那什么还把一只死耗子挂在人来人往的楼梯口?

    因为他擒住的偷儿是个体育系的学生。

    我们这栋男生宿舍楼以文科学生为主,但是上头放进来一群天不怕地不怕的体育系学生,私下里我们称呼他们为“公牛”。

    公牛们身高体壮,精力充沛,头脑灵活,时间充裕。不但利用良好外表拐走了大量文科系的mm,还涌现了一批梁上君子极品。

    艺高人胆大,你能拿我奈何?

    有一阵子,女生宿舍闹鬼。许多mm都在窃窃私语,说夜间有鬼,飞檐走壁。行如草上流风,静若虚魅鬼影。从一楼到三楼,四处都是重重鬼影。消息传开,一时间这小鬼弄得女生宿舍里九曜星君闭门闭户,四大天王无影无踪。无论是恐龙还是鲜花,夜里无人敢噤声出气。

    从此鬼偷的东西来看,他有恋物癖倾向。行窃外加性骚扰,好家伙,这还了得!

    消息传到学校保卫科。保安们全副武装,蹲点设伏,当了好几天的护花使者,终于在这一天夜里发现了鬼影。只见此鬼沿排水管道上下攀爬,手脚迅捷。爬到难行之处,居然展开壁虎游墙功,将三楼的女生宿舍转了个遍。

    等他从排水管上滑下来时,三个保安无声无息地扑上去,一声虎吼,将其按在地上。

    逮住了!

    立刻给他上了铐。毕竟不是专门的警察队伍,保安们只用了手腕铐把偷儿的双手铐在前面。冷不防此人一个转身,飞出两记无敌鸳鸯腿。当场把两个保安踢得满地找牙,吓得第三个保安几乎尿裤子。

    偷儿得了势,立刻转身就跑。这边被打倒的一个脑袋清楚一点,掏出哨子来了一声清啸,给我追!

    戴着这手铐跑步,比刘翔的百米跨栏难度大了不知多少。最重要的是,没法潇洒而飘逸地将追兵甩在身后。可这厮的确了不起,居然狂奔了五百米之后才让几个半道拦堵的保安扑倒在地。

    当然,保安们要做的下一件事情,就是将偷儿胖揍了一顿。

    事后了解到,此人是体育系的学生,武术专业。怪不得功夫如此了得。搜查赃物,在他的出租房里找出了一大堆女式内衣。

    在这儿要声明一下,我希望我的这些言辞没有冒犯河里哪位体育专业出身的朋友。这个专业因为有许多特殊之处,既能出现极为优秀的人才,也容易让人觉得有害群之马。

    (二)

    并不是所有蛮横的偷儿都有如此能耐。

    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妈妈遭遇了一个偷儿。此人进入我们的大院之后,东张西望,伸头缩脑,让我妈妈疑窦顿生。走上去拦住问道:“什么地干活?”

    这话问得实在是太直接了一点,像根大棒子似的一下敲醒了偷儿。他也不答话,转身就想跑,让妈妈拽住了。听见“抓小偷”的警报发出,偷儿急了眼,一脚把妈妈踹倒在地,三步两步逃出了大院。

    他怎么料到我妈妈生来就是一个偷儿的天杀星,胆子忒大。当年妈妈可是方圆几十里唯一的一个女民兵排长,民兵射击比赛得了军分区司令员亲手颁发的小红花。她哪回对这种蟊贼发怵过?

    妈妈立刻从地上弹起来,顺手抄了一把高粱秆扫帚追了出去,嘴里当然毫不客气地发出警报。那高八度的尖叫一下传音八方,吓得偷儿慌不择路。

    也怪他倒霉,作案之前没有踩点。我们的大院左边是个蜜果厂,右边是食品公司,常年有好几吨冷冻猪肉存放在食品公司里。在那买什么东西都要靠票证的年代,这两个地方的保卫之森严与当时的银行相差不远。何况人们对于食品的关注和敏感已经达到一个风声鹤唳的地步,如何容得偷儿在这重地横行?

    结果就是,妈妈刚刚追出门,偷儿就被打倒在地。顷刻之间,捆得结结实实。

    我爸爸赶到现场,得知妈妈挨了一脚,便加倍奉还给了偷儿。

    在我的记忆中,爸爸只揍过两个人,一个是他的儿子,一个是这个偷儿。写在这里,我心里有一种复杂的心情。幸好每次他的拳头落在我身上,原因都是出于愤怒的父爱。

    现在回想起来,这一幕之所以在我心里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也许还因为小偷一声不吭,在地上任由人们踢打的情形让我无法忘却。

    文质彬彬的爸爸为什么打小偷,除了因为妈妈被踢了一脚,还因为爸爸前不久刚刚被人偷了一块上海牌手表。这一百多块钱的表,是爸爸一个多月的工资。

    但是从偷儿身上并未搜出任何赃物。他被送到派出所。在八十年代初的“严打”风暴之中,他的下场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我想到了家乡每年几次的公判大会。公判之后,判处死刑的犯人要在荷枪实弹的士兵的押送下在全城主要街道游行。那些犯人身上都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抢劫杀人犯”、“流氓犯”XXX,然后名字上用红笔打着大大的叉。在牌子的上面,是一张张苍白的脸和一个个绝望的眼神。他们就在人们好奇和鄙视的目光中,走完自己人生的最后一程。

    在小学的时候,有一位女同学老是偷东西,从粉笔到文具盒里的铅笔刀全部偷过。我们的班主任在班上反复批评,然后家访无效之后,把这位女同学带到办公室门外示众,在她的脖子上挂了一块牌子:屡教不改的盗窃犯XXX。

    那一天,这位女同学低着头在办公室门外站了好几个小时,任由学生教师指指点点,讽刺讥笑,直到她的父母赶来领走她。小学四年级,她辍学了。

    在办公室门外对她发出无情嘲笑的人群里,有一个我,因为我也被她偷过。

    谁能告诉我,这里面究竟怎样才能区分对错?我该怎样去爱这样的人们,这样的世界?

    关键词(Tags): #偷儿#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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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个话题

      沉重而严肃。

      对于犯了错误的人,如何对待?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才能让他不再犯错误?

      个体上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总体上却是——不可能。

    • 家园 恋物癖吧? 性格又有点内向 压抑得太久了大概, 心理问题

      搜查赃物,在他的出租房里找出了一大堆女式内衣。

      这个我们学校曾经也有过,

      现在大概不会再有了, 从A书到A片再到充气娃娃..

      渠道太多了

      小女孩那个事例,那些老师处理的方法太残忍粗暴了,不配称为"老师",简直就是素质低下

      不能想像那个小女孩辍学后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

    • 家园 梦秋兄手真勤, 花好文

      我说下面这番话, 就是准备给人当靶子打的。呵呵, 先穿上盔甲再说。

      对于梦兄的问题, 我觉得要一分为二来看。

      首先是对错问题, 这个简单。偷东西自然是错的, 不管偷的是一块橡皮还是一根金条。

      如何对待的问题, 比较棘手。 讲个圣经里的读来故事好了。 有一天,众人在街头处置一个行淫的妇人。 在那个时代,众人是可以把这样的人用乱石打死而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的。而耶稣却对经学家和法利赛人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那些人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都出去了。耶稣对那妇人说:“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我喜欢这个温暖但又像钻石一样锐利的故事,它使人性真实的处境昭然若揭。这个故事至少指出了以下几个问题:谁敢说自己从来没有过错?谁可以定别人的罪?谁被赋予权柄去粗暴对待别人的过错?

      我们扪心自问一下, 在成长的过程中, 我们是否也曾经偷过邻居地里的白薯,没下过爹妈给买东西的零钱,坐公车偶尔逃票......? 我们凭什么说自己比文中的那个女孩子就高尚了多少? 这也就是所谓的"人家眼中的刺"和"自己眼中的梁木"问题。

      我们首先要意识到人是平等的。对待屡教不改的, 甚至触犯法律的成年人, 我们把他/她交给法律体系去处理。同时我们要愿意去相信, 他只是一时迷途。 但对于年青人, 尤其是孩子,我们更加要非常谨慎使用定罪定性无限上纲的话语和自以为占理儿就可以对人拳脚相加的粗暴举动。

      爱是最能够打动人的语言。 它可以改变很多令人绝望的人和事。在温暖别人的同时, 也让我们自己成长。

      想着那个梦兄的那位女同学,心里很痛。 先就说到这里好了。

      • 家园 比动作快

        当然还是兄台。我自愧不如。

        这帖儿写了一半,本来是发在龙门,大家看了乐呵一下就过去了。只是我这两天心理阴暗,就把一些不快的情绪带到其中,真是罪过罪过。

        文中事情,牵涉到对伦理的判断和认识。憎恨和宽容两者之间必须要有个界限。只有了解了自己的这个界限,人才不会无原则地博爱,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憎恨。

        有很多要说,但不知从何说起。我不是一个喜欢辩论的人。改天再到龙门把那剩下的一半补上。

      • 家园 呵呵。。。

        我们扪心自问一下, 在成长的过程中, 我们是否也曾经偷过邻居地里的白薯,没下过爹妈给买东西的零钱,坐公车偶尔逃票......? 我们凭什么说自己比文中的那个女孩子就高尚了多少?

        本人由于受封建糟粕的毒害当年还真是规规矩矩的,不过我对那些偶尔偷东西的人还是宽容的,尽管我觉得自己还是高尚些。有一点我还是有信心的,我比监狱里大多数还是高尚些守法些,呵呵。。。

      • 家园 对自己,应该是几所不欲,勿施于人。

        对他人,就事论事即可。不可以一时一事定终身,也不可以老好人做到底。既然犯了事,就该受惩罚,没什么好可怜的。至于惩罚的办法,倒是该与时具进,不好抱者一本什么圣书,万年不变的。

    • 家园 送花转版

      话题有些沉重,转送“社会现象”版

    • 家园 嗯嗯,这年头,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当然小孩除外

      话说回来,现在某些未成年人犯罪比成年人还狠。不久前曝光的东北的一个真实案例:一未满十四岁的小兔崽子,强暴了一个十六岁的女孩,不到负刑事责任年龄,给放出来了。没想到这个天杀的居然又跑去那个女孩家,强暴不说还把女孩的母亲杀了。在外地打工的父亲赶回来,面对的却是破碎的家庭。。。可还是拿他没办法,就因为未满十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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