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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淘书记(二十四)宝剑、圆桌与圣杯(上) -- 履虎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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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淘书记(二十四)宝剑、圆桌与圣杯(上)

    读完了马克吐温的小说《在亚瑟王朝廷里的康涅狄克州美国人》,俺才知道,原来英国除了有“罗宾汉和狮心查理”,还有关于“圆桌骑士和亚瑟王”的这么一部书哇。这部骑士小说《亚瑟王之死》,一下子吊起了俺的胃口,引起了俺的极大兴趣。

    自打比利牛斯平原上的堂吉柯德大侠,带着他的骑驴侍从桑丘,在欧罗巴大陆上溜达这么一趟之后,原本兴盛的骑士文学衰败了。不管是《罗兰之歌》,还是《尼不龙根之歌》,通通被打进了冷宫。可是,这部也属于骑士文学的《亚瑟王之死》却没有被遗忘,它在社会上继续流传着,并于十九世纪渡过大西洋,风靡了整个美洲。

    那么,这部托马斯•马洛礼爵士所作的《亚瑟王之死》被介绍到咱中国来没有,被翻译成了汉语没有?可曾出版过?谁读过?谁有这本书?能、能让俺也看看不?从打读完马克吐温的这本“美国人”,俺就开始了对这部《亚瑟王之死》的定向跟踪。俺从书市追到农村,从东北追到中原,几年时间一转眼过去了,俺已经从插队知青熬到了招工回城做教师。终于有一天,在一个朋友宿舍的书桌上,俺发现了这部《亚瑟王之死》的上册。

    那年月,俺履虎尾以及俺的那几个狐朋狗友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到别人宿舍去玩,眼睛不老实,俩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在人家房间里四处乱找乱寻摸。打量寻摸的重点是床头和桌面。你们找什么呐?呵呵,俺们在看主人有书摆外边没有。要是有,并且是自己没读过的,呵呵,俺们就毫不客气地一把抓将过来——对不起了,这书俺已经借下了,等看完就还!

    那天下午,俺去朋友宿舍找朋友帮忙办点事儿。在朋友的书桌上,俺发现了这本《亚瑟王之死》。俺按捺着心底涌起的一阵阵的兴奋,一把抓将过来。呵呵,是上册,书挺厚的分量不轻,大约有六百来页的样子,掐在手里沉甸甸的;封面封底基本完好,差不多八成新的样子;上册两个小号字印在书名下面,估计这部书是上下两册。俺本来是有别的事情要找朋友 办的,可是,什么事能比《亚瑟王之死》更重要啊!俺把《亚瑟王之死》夹在胳膊底下,从口袋里掏出了“黄金叶”,自己叼上一支,其余的连烟盒一起扔在他的桌子上,88——走人了。

    读完之后怎么样呢?震撼啊,四个字——“余香满口”。这几天好几位网友在说什么“余香满口”,呵呵,依俺看啊,只有这部《亚瑟王之死》,读过之后才称得起余香满口这四个字。俺只觉得,英国的那些小说,那些作家们啊,除了拜伦和莎士比亚两位不算外,其他的什么雪莱呀,狄更斯呀,哈代呀,勃朗特姐妹呀,等等的,把他们全绑在一起,也抵不上《亚瑟王之死》一本牛,抵不上托马斯•马洛礼爵士一位牛。

    这部《亚瑟王之死》共两册,俺用半天加一夜的功夫,读完了这本上册。俺把书捧在手中,心里是说不尽的爱惜。那个时候,有不少的人,借别人书读完后昧下来不还,死皮赖脸的跟原主耍赖。这样的人俺碰上了好几个,俺的几本好书,就是这样不明不白的丢失的。俺最痛恨借书不还,最讨厌这种缺德的人,本来绝对不干这种昧良心事的。可是,这一次,这本《亚瑟王之死》实在是太好了,完璧归赵还给人家,这比用刀子割肉还疼呢,俺实在是舍不得呀。所以,俺也学了一次“黑旋风”,“从来赌直,这一回呢,呵呵,权且不直一次”。可是,那本书朋友也是借来的,书的原主也催他啊。所以,朋友一连几次兴师动众,打上门来。俺呢,借口又被别人拿走了,赶紧递烟,赶紧敬酒。几招“如封似闭”“揽雀尾”,呵呵,居然被俺搪塞过去了。

    读完了上册,俺又赶紧寻找下册。这本下册一找又是好几年。终于,俺考到了京师,在学校的图书馆里,俺借到了《亚瑟王之死》的下册,这才圆了俺履虎尾的十年之梦。

    小说《亚瑟王之死》完成于十五世纪后期,作者是托马斯·马洛礼爵士。这是一部关于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集大成之作。亚瑟王本是英国民间传说的传奇人物,传说中的亚瑟王,英明勇武,公正仁慈,是英国民间传说中最伟大的人物,并且还是耶稣之后世界历史上三个伟大人物中的最伟大的那一个。

    小说既然以“亚瑟王之死”为名,故事就自然要以亚瑟王的事迹为主线。亚瑟的父亲叫做优瑟·班德拉冈,本来就是英国的一个国王。亚瑟出生不久,父亲优瑟王被敌人害死,魔法师魔灵救出了襁褓中的小亚瑟,把他寄养在一个贵族家做养子……

    关于亚瑟王登上王位的经过,很有点像是中国传奇《说唐》中的程咬金探地穴,又有点像《说岳》中的四太子金兀术力举千斤铁龙。有一把宝剑,牢牢地插在教堂门前的石砧中,宝剑旁边石砧上还刻有一行字迹:“凡能从石上拔出此剑者,即为英格兰天命之王。”一个偶然的机遇,十五岁的亚瑟将宝剑拔出,于是,亚瑟被大主教加冕为王。

    登基后,亚瑟王东征西讨,首先统一了英伦三岛。紧接着,亚瑟王又统率大军渡过英吉利海峡,征服了罗马帝国。在罗马城,教皇给亚瑟王抹膏加冕,亚瑟王晋身为罗马皇帝。西欧的广大领土都被亚瑟王占领,亚瑟王将这些土地分封给他的侍从和骑士们。

    亚瑟王在魔灵的帮助下,娶了桂乃芬公主为王后,桂乃芬王后带来的嫁妆就是那张巨大的圆桌。这张圆桌能围坐一百五十名骑士,有了圆桌,忠义勇武的圆桌骑士们就一个个登场了,包括卡文英骑士,郎斯乐骑士,崔思痛骑士、高朗翰骑士、加莱士骑士、拉科特骑士等等。圆桌的含义是人与人的平等和互相之间没有差别,因此,坐到圆桌边的所有骑士,彼此平等,地位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亚瑟王同圆桌骑士们也亲密无间,精诚协作,共同创立了伟大的王朝。

    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亚瑟王统治的崩溃也是从内部分裂开始的。圆桌骑士中最英勇的那一位——湖上郎斯乐骑士,同万民景仰的桂乃芬王后,两人之间竟然产生了强烈的爱情,这在亚瑟王的统治内部引发了风暴。通奸、捉奸、打斗、凶杀,一场变乱之后,湖上郎斯乐骑士退回了法国自己的领地。亚瑟王和卡文英骑士紧追不舍,率领大军渡海讨伐。就在这时,在后方留守的莫俊德骑士背叛了亚瑟王,趁着亚瑟王和大批圆桌骑士不在国内,竟然宣布自立为王。亚瑟王得知消息,急匆匆从法国返回,来平定后方。最后的那场决战之后,亚瑟王与莫俊德骑士同归于尽……桂乃芬王后进修道院做了修女;郎斯乐骑士出了家,做了修士。从此后,英国开始由君士坦丁统治……

    关键词(Tags): #托马斯•马洛礼爵士#《亚瑟王之死》#圆桌元宝推荐: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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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砍兄太强了

      我看出来你说的那个15了,

      我读贴跟读书一样,有的时候稀里糊涂,把1看成11....

      初中看亚瑟王也是,愣是把好几个骑士给看差了,气急败坏之下,就扔一边了.现在听砍兄娓娓道来, 决定闲下来的时候再去找来看看.

    • 家园 给履虎尾兄补充点花絮

      网上搜的,去年这本书又出再版了。

      http://www.booyee.com.cn/bbs/thread.jsp?threadid=103563

      这个网站看来倒旧书,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圆桌社干部——评亚瑟王之死

      作者:diamonds 提交日期:2006-03-14 10:45:00

      单田芳师傅讲《栾蒲包与丰泽园》,说一对情人失散多年,忽然重逢,那是相当激动,“抱在一起,叭叭叭叭,打了20多个kiss!”乐得人抽筋。

         《亚瑟王之死》,黄素封先生翻译的,天真烂漫,稚拙慷慨,颇像是西洋水浒传。书里最伟大的两个骑士见面,互相不认识,大战800回合,后来一通名姓,那是相当震惊,彼此平磕了头,"接着,两人都站了起来,走到墓地,坐在石沿上面,脱下头盔,换一口新鲜空气,再彼此拥抱一起,亲了一百次嘴。"先深呼吸,再亲一百次。真是体力活。

        这两位大骑士,就是大名鼎鼎的湖上的兰斯洛特骑士和特里斯坦骑士。大骑士必是大情种,一位给亚瑟王戴了顶青绿青绿的小帽子,另一位在至今还在瓦格纳的凄情歌剧里唱个没完。

         特里斯坦,干巴巴的,音译,官称。原文Tristam是悲哀、痛苦的意思,因为他悲惨的身世。所以冯象译为“哀生”:非常惆怅小资的情调,就是跟原音差得忒多。黄素封先生则很酷地叫他:崔思痛。既意译又音译,又很像中国名姓,也因此带着那么股傻骑士的憨劲,真是只有那一代译人能想出这样的译名来。

         而这位黄素封先生(1904-1960),居然并不是什么文人,居然是一位化学家和药厂经理。他从30年代开始翻译外国书,领域之广令人咋舌:《中国炼丹术》、《化学发达史》、《十七世纪南洋群岛航海记两种》、《世界药学史》、《南洋热带医药史话》、《达尔文考察日记》、《维他命与人生》、《工业合作救国论》、《伴闺娘》、《斯文赫定探险西藏记》……,结婚时自费出版与夫人合译的《善恶家族》分赠好友——这书是讲优生学的。就是这么酷。然后还捎带脚翻译了这部900来页、砖头厚的一个大部头:《亚瑟王之死》。无限感慨,由不得又想起单师傅的一句名言: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武林外传》里,先皇御赐神厨诸葛孔方一把西洋玄铁大菜刀。菜刀这边刻着:旺德福。那边刻着:泰瑞宝。其实就是wonderful跟terrible。这么说来,崔思痛这译名,相当旺德福。

         可惜在去年新版的《亚瑟王之死》里,崔思痛和郎世乐统统换成了特里斯坦和兰斯洛特。不知编者怎么想的,既然决定用老先生的译笔,为什么又要乱改,并且没有书前书后没有一个字的译者介绍,相当冷得可以。

         无限怀念旧版的崔思痛骑士,横刀立马,玉树临风,朗声道:“我,崔思痛骑士,亚瑟王的部下,圆桌社干部!”

      • 家园 多谢水兄补充!

        非常想再搞一套,等有机会了,俺去天河书城寻寻看。

        喜:意外获得【西西河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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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履虎尾兄要小心译本中的次品

          现在的不少重新翻译的名著水平不是很高,还不如旧的版本,看看下面两帖: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books/1/72418.shtml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books/1/79666.shtml

          • 家园 水兄,俺前天在书店见到一本《中篇小说集》

            俺随手翻开,其第一篇让俺大吃一惊:

            作者,歌德;《青年维特之痛苦》

            俺真想就在书店里破口大骂——

    • 家园 跪求先生评一下阿加莎可里斯蒂

      先生的读书记好长的系列哦,待我逐一看来。

      • 家园 那兄你太客气了,

        在下这个《淘书记》是暂定名,俺的设想,是对“文革十年”(亦即俺的十年蹉跎岁月)中,俺业余淘书的过程,大致上回顾一下。这个系列俺敲了十个月了,现在已经接近收尾,俺力争尽快完成它。

        你所说的克里斯蒂的作品,俺是文革后才看。这时候,俺读书的兴致已大不如前,内容也记得不真。评论克里斯蒂,俺对此有心无力了。

        • 家园 很大的工程,先生可以出一本书了!

          您的淘书记我还在往前看,没看完,怎么都是西方文学?先生可有兴致写一个中国古典文学的淘书系列?

          克里斯蒂是我自己喜欢的,想知道先生这样的高手怎么看。求而不得,只好罢了。

    • 家园 多谢推荐

      这本书我翻过,不过是中世纪英语,我找的版本又用的是中世纪的拼写,读起来很吃力,只看了几页就还了。今天从图书馆找了个现代拼写版本,希望这次能读完。

      英国文学中还有一本很有名的关于圆桌骑士的书:Sir Gawain and the Green Knight。书写于十四世纪(早于Le Morte d'Arthur),但直到1925年才被重新发现。J.R. Tolkein是研究这本书的专家。不过不知道有没有中文译本。

      • 家园 多谢兄台顶帖

        另外,俺的英语不行,你推荐的这本《Sir Gawain and the Green Knight》,要是翻译过来,是《卡文英骑士与绿骑士》吗?

        在《亚瑟王之死》中,绿骑士与卡文英骑士的关系不大,而与“美掌公”加莱士骑士之间,恶斗了一场啊——

        • 家园 这两本书我都没读过

          只是读过很多评论认为Sir Gawain and the Green Knight非常了不起。《亚瑟王之死》的成书过程非常象《水浒传》。在它之前的400年时间里,英国和法国已经流传了大量关于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传说故事。Malory将他们加工整理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同时加进了一些自己的创作。Sir Gawain and the Green Knight大致写于十四世纪中期,但不久就失传了。很可能Malory没读过这个故事,没将它加到书里。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把它的情节简介贴上来。

          今天读了《亚瑟王之死》的序和第一章。里面提到历史学家找到6个十五世纪的Sir Thomas Malory。书里提到至少这本书的一部分是在监狱里写成的,同时作者一定受过很好的教育,法语一定很好,并且有机会接触到法国的抄本。根据这几点,现在一般的看法是他是Newbold Revel的Thomas Malory。出生于1405年,死于1471年。1433年他继承了Newbold Revel的财产,三年以后参加了在法国的百年战争。1445年被选为下议院的议员。从此之后他似乎就成了当地的土匪头。1450年试图伏击Buckingham公爵。不久闯进Coombe修道院,将其洗劫一空。他还被控强奸Henry Smyth的妻子,大规模的抢劫羊群,以及抢劫过往旅客。此后几年他8次被关进监狱,但两次越狱成功。1451年他游出了Coleshill的护城河。1454年硬是杀出了Colchester城堡。不过他从来没有被正式被审判过。不久在英国的内战玫瑰战争中,他先是在爱德华四世一边,参加了对苏格兰的战斗,但不久就转向了兰卡斯特王朝一边。不幸的是爱德华四世是玫瑰战争的最终胜利者,Malory再次被关进监狱,而且似乎爱德华四世对他恨之入骨,几次大赦都把他排除在外。Malory1471年3月14日死在监狱里,很可能《亚瑟王之死》就是在这段时间完成的。1485年这本书被Caxton出版。书的原名是”The hoole booke of kyng Arthur & of his noble knyghtes of the rounde table“翻译成汉语大致是《亚瑟王和圆桌骑士全传》。不过Caxton嫌这个名字太长,取书最后一章的题目翻译成法语,就成了这本书今天的名字Le Morte d'Arthur。不过我这个版本的编辑怀疑Malory of Newbold这么丰富多彩的一生是否真有时间完成这本书的创作。

          • 家园 多谢兄台指教!

            俺读书有限,仅仅知道一些皮毛,读了你的帖子才知道,原来《亚瑟王之死》成书的过程这么复杂,作者马洛礼爵士还有这么多传说啊。

            绿骑士的故事在《亚瑟王之死》中很短,而且是同美掌公加莱士骑士有关的,我准备在大下一帖说他。估计跟你提到的不在一个故事系统之中。我对这个“绿骑士”很感兴趣,请把故事梗概贴上来吧。

    • 家园 【文摘】圆桌骑士

      不列颠——五彩斑斓的土地,它是凯尔特原住民对这个欧洲第一大岛的亲切称呼。凯尔特民族对于不列颠怀有特别深厚的感情,自恺撒的高卢战争之后,这里和爱尔兰岛便成为保存凯尔特文化的最后乐土,当恺撒在不列颠岛登陆时,不列颠人已成为最强大的凯尔特民族。然而,在公元1世纪,罗马人几经苦战,还是征服了除北部喀里多尼亚山区之外的整个不列颠,从此开始了罗马对这个岛屿历时4个世纪的统治。

      罗马在不列颠的统治完全可以用残暴来形容。他们攻打不列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抢夺当地的自然资源,而不是为了建设什么王道乐土。不列颠本是地球上矿藏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当然,如今已被开发殆尽。早在公元前6世纪,伽太基船队就经常不远万里,绕过地中海和大西洋,到不列颠岛来购买矿石。布匿战争之后,继承了伽太基遗产的罗马人便自然而然地开始觊觎不列颠岛,只是与伽太基人的公平贸易相比,他们更喜欢用暴力的手段直接抢夺。整整4个世纪,大批不列颠原住民丧失了人生自由,被迫在几十米深的漆黑矿井里开采矿石,以满足罗马人那永无止境的贪欲。不想1千多年之后,向来喜欢“己所不欲,必施于人”的大英帝国,又把这一传统强加于它在全球各地的殖民地人民,流毒至今不绝。

      随着西哥特人的入侵,罗马帝国兵力吃紧,开始考虑放弃不列颠岛。公元410年左右,最后一批罗马军人撤离不列颠,黑色时代的大幕从此在这个岛屿上落下,此后的历史变得模糊不清,许多事件的真伪无法断定,更多事件发生的时间令人迷惑。自公元5世纪开始,几乎与高卢改名为“法兰西”同时,不列颠岛也改变了自己的名字,称为“英伦三岛”——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它们同不列颠岛上的多数地名一样,直接来自日耳曼民族大迁徙时代。

      公元5世纪初,随着胡王布勒达与阿提拉兄弟在中欧的扩张,汪达尔人、苏阿维人与阿兰人向西欧迁徙,导致大批日耳曼难民涌入北欧。这股来势汹汹的难民潮一方面迫使法兰克人渡过莱茵河西进,另一方面则使得日德兰半岛上人口膨胀,超过了当地自然条件允许的人口数量。饥饿的日耳曼部落急切地寻求着出路,而刚刚被罗马帝国放弃的不列颠岛便成为他们的首选迁徙地。据说在公元443年(其实还要早十几年),喀里多尼亚的皮科特人和来自爱尔兰岛北部的苏格兰人(也译作“斯科特人”)南下进攻不列颠,不列颠国王沃蒂格恩向高卢的罗马当局求救被拒绝,只得转而求助于日德兰半岛上的日耳曼人。他们立即欣然应允,短短几十年内,盎格鲁人、萨克逊人(即萨克森人)、朱特人、弗里斯人纷至沓来,在赶走了皮科特人之后,便留在岛上不走,并进而大肆抢夺不列颠人的土地。

      “英格兰”之名,出自最早来到不列颠的日耳曼民族盎格鲁人,即“盎格鲁人的国家”之意。其实,萨克逊人和弗里斯人对英格兰的影响更大,因为萨克逊人的实力最强,而遗传学研究显示,现代英格兰人的DNA与弗里斯人的DNA最为接近。“盎格鲁”的意思是鱼叉,“萨克逊”的意思是短剑,它们清楚地说明了这两个日耳曼民族的标志性武器。实际上,这些民族的军事装备并不精良,人数也不多,很少能够集结超过500人的军队,如果以此实力在欧洲大陆上征杀,前景肯定十分黯淡。但是,在罗马人撤走的不列颠岛上,他们却如鱼得水,在当地不列颠贵族的支持下,很快就打开了局面.

      召来这些日耳曼人的不列颠国王沃蒂格恩本是个凯尔特血统的小贵族,原本以身份在罗马将军君士坦丁麾下效力。当罗马驻军撤退后,已经退役的君士坦丁被百姓推选为不列颠自治区长官,统治了约10年之久。他从喀里多尼亚的皮科特人中招募了一支100人的卫队,但在公元425年左右,这些卫兵突然将主人谋杀了。时任皮科特卫队长官的沃蒂格恩在一所修道院里找到了君士坦丁的儿子君士坦斯,请他出来接替父亲的职务,但很快又谋杀了这个年青人,然后假惺惺地大办丧事,随即将君士坦丁家族成员全部流放到高卢西北部的布列塔尼半岛(也就是与大不列颠岛对应的小不列颠),其中包括君士坦斯的两个弟弟:康沃尔公爵奥勒留和尚未成年的尤瑟(也叫约瑟,实为同一个名字)。最后,经过臣民们的多次劝进和他自己的谦让,“勉强地”自立为不列颠国王。这样的乱局给喀里多尼亚的皮科特人和苏格兰人带来了入侵的机会,他们于是频繁地越过无人防守的哈德良长城,侵入不列颠王国腹地,爱尔兰人也在不列颠西部海岸登陆。四邻交侵,沃蒂格恩难以招架,只得向日耳曼人求援,结果却给不列颠召来了最凶恶的征服者。

      这不是盎格鲁人和萨克逊人第一次来到不列颠。在一百多年前,他们凭借良好的航海技术,便多次渡过北海,侵入不列颠东部,最近的一次发生在公元410年之后不久,结果被不列颠自治区长官君士坦丁击退。现在有了沃蒂格恩的召唤,萨克逊国王亨吉斯特和霍萨立即行动,大约在公元428年率3艘战舰出发,与盎格鲁人、朱特人和弗里斯人陆续在不列颠东南部海岸登陆,沃蒂格恩连忙出城郊迎。虽然双方的语言还不通,但当沃蒂格恩在宴会上见到亨吉斯特的女儿罗薇娜时,就立即坠入爱河不能自拔。亨吉斯特看出了这一点,便提出把罗薇娜嫁给沃蒂格恩,后者欣喜若狂,宣布将肯特郡割让给萨克逊人作为彩礼,这个决定立即招来不列颠人的一片反对,也导致了不列颠王国的分裂。

      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沃蒂格恩此前与罗马元老马克西穆斯的女儿塞维拉结婚,在塞维拉去世之前,他们曾经育有几个子女。如今,长子沃蒂梅尔出于愤怒,与原先领有肯特郡的贵族圭兰贡联合起来,反抗萨克逊人。亨吉斯特措手不及,屡战屡败,只好撤到海滨,准备上船逃跑。眼看不列颠人就要得胜,但罗薇娜却在祝捷大会上的葡萄酒中下药,将沃蒂梅尔和圭兰贡毒死了。亨吉斯特乘机反攻,占领了整个肯特郡。沃蒂格恩见势不妙,便也效法罗薇娜,在埃姆斯伯里为萨克逊人设下酒宴,企图将亨吉斯特和霍萨杀死。但计划没有完全成功,不列颠人虽然在酒席上杀死了300名萨克逊人,却没能抓到亨吉斯特和霍萨。两位萨克逊国王借此口实,联合盎格鲁人、朱特人和弗里斯人向沃蒂格恩发动战争。在公元440年左右的埃耶尔斯雷普战役中,尽管霍萨阵亡,由其子埃什临阵继承了他的王位,但盎格鲁——萨克逊军队还是大破不列颠军队,随即接连攻下伦敦、温切斯特、林肯和约克等地,席卷了大半个不列颠。他们占据的这些地区,从此便叫做“盎格兰”,也就是后人所谓的“英格兰”。

      至此,不列颠人丧失了几乎全部国土,沃蒂格恩率领残兵败将逃到西部半岛地区,在那里负隅顽抗。这一地区现在叫做“威尔士”,居民以不列颠凯尔特后裔为主,语言和文化都接近于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而与英格兰人明显不同。“威尔士”之名出自古盎格鲁——萨克逊语中的“瓦勒斯”,意思是“外国人”。这真是莫大的黑色幽默:侵略者竟然诬蔑原住民是“外国人”,以讹传讹上千年,至今已约定成俗,无法修改了

      为了抵御盎格鲁——萨克逊人的侵略,沃蒂格恩在斯诺多尼亚山修建堡垒,定都于此。传说,他因为感到未来一片黑暗,迫切希望通晓未来,所以求助于巫师。巫师让国王去找一个无父而生的男孩,用此人的血祭神,方能转危为安。沃蒂格恩让部下四处搜寻,果然找到一个这样的男孩,名叫墨林·安布罗修,他的母亲不承认自己曾经与男人发生过关系,说孩子的父亲是一个非人的精灵。巫师得到这个男孩之后,就引领沃蒂格恩到一个池塘边,见池塘里面有两条大蛇(或是蜥蜴),颜色一红一白,正在激烈地搏斗着。巫师解释说,它们都是龙,白龙象征盎格鲁——萨克逊人,而红龙则象征不列颠人。二龙搏斗的结果是:白龙首先占据上风,但红龙绝地反击,转败为胜。巫师据此预言,盎格鲁——萨克逊人将无法消灭不列颠人,不列颠人将来必有复兴之望,只可惜沃蒂格恩在生前是看不到了。沃蒂格恩闻言,长叹一声,吐血倒地而死。从此,红龙便成为威尔士的标志,至今仍绘在威尔士国旗之上。

      沃蒂格恩死后,不列颠人四分五裂,众首领各立山头。同时,康沃尔公爵奥勒留和他的弟弟尤瑟也从布列塔尼半岛返回大不列颠,自立为不列颠王。有些史料声称,沃蒂格恩国王其实是被这位奥勒留公爵包围在城堡里,并放火烧死的。所幸,此时的日耳曼人也抢到了足够的土地,特别是泰晤士河流域,各个部落纷纷忙着占地建国,无暇西进,这才给不列颠人以喘息之机。许多古代不列颠传说都宣称,在巫师(或神甫)的教导下,无父男孩墨林·安布罗修,即后世所谓的墨林,最终成长为一个有超自然力量的神奇圣人,能够呼风唤雨,起死回生,点石成金,撒豆成兵,而且特别擅长预言。而正如墨林的老师当年预言的那样,在沃蒂格恩死后,康沃尔公爵奥勒留率军攻打萨克逊人,俘虏并杀死了亨吉斯特国王。尔后风云突变,正如墨林在看到一条空中巨龙正在发光(吐火)时,对尤瑟预言的那样,奥勒留也被萨克逊人在宴会上毒死。于是,在公元460年左右,尤瑟继位为不列颠王,史称“龙头王”。

      龙头王尤瑟即位之后,封墨林为太师,又封自己的亲戚格罗伊斯为新的康沃尔公爵。显然,康沃尔公爵在当时就如同现代的威尔士亲王一样,实际上等于不列颠王储。后来,尤瑟狂热地爱上了格罗伊斯公爵的妻子伊格娜,格罗伊斯发现二人相爱,便将妻子软禁在一座三面环水的城堡里,并派重兵看护,阻止她与国王接触。但在墨林的帮助下,尤瑟巧妙地躲开格罗伊斯设置的障碍,爬进城堡与伊格娜幽会,并使她怀孕。这个故事流传很广,版本甚多,是莎士比亚创作《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主要灵感来源之一。眼看伊格娜即将尴尬地临产,突然发生了毫不令人惊讶的巧合事件:格罗伊斯在战场上阵亡,龙头王于是名正言顺地娶了他的遗孀。不久,伊格娜便生下一子,名叫亚瑟。15年之后,龙头王尤瑟又被萨克逊人毒死,王子亚瑟于是顺理成章地继承了不列颠王位,就是后人耳熟能详的不列颠民族传奇英雄——亚瑟王。

      上述这些故事尽管出自严肃的历史著作,但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可信,实在难以断言。例如,萨克逊人居然能够接二连三地毒死不列颠王,而受害者的继承人却依然不吸取教训,真是莫明其妙。亚瑟王是中世纪骑士武侠小说的核心人物,历史人物一旦被完全文学化,就很容易丧失自己的本来面目。亚瑟王的传奇故事太多,无法搞清楚到底何者为真,何者为假。譬如说亚瑟王是罗马将军君士坦丁之孙,又是不列颠龙头王尤瑟之子,显然纯属后人的臆造,目的无外乎给亚瑟的脸上贴金。至于说他百战百胜,曾经致力于寻找耶稣最后晚餐上的圣杯,还进军欧洲大陆,与西哥特人交战,甚至攻克了罗马,就更加荒谬无稽了。不过,如若亚瑟王真有其人,那么他应当是一位好战,并且深得民心的不列颠国王,活跃于公元5世纪后半叶至公元6世纪初,生前曾经多次与盎格鲁——萨克逊人交战,但肯定没有统一过不列颠岛,其控制范围大概不过是包括今威尔士版图和英格兰的西南边陲在内的一小片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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