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致老萝卜;附:我所知道的双规(1) -- 自我感觉良好
那些人虽然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罪有应得",
但是俺无法对种审讯方式表示赞同.
另外,我还真知道一个监狱里犯人互殴致死给弄成病死最后不了了之的案例.
就算最常见最没争议的反复询问也会让人难受的,想象一下达话西游里的唐僧...要人道就别想审出什么了,就等他们良心发现自首吧
应该也有像革命先烈那么死硬的骨头吧?
不然最后上到法庭也会给翻案的,还会追究办案人的责任。
这种审讯技巧就是用来对付瞎话、从中找出破绽,而不是用来制造瞎话的;逼迫受审对象编瞎话、以达到栽赃陷害的目的,常用的是另一招:诱供,而且要达成诱供的目的、主要的工作在审讯以外。
从总体上看,审讯本质上是一种违背被审讯对象的意愿、迫使其说出其不愿意说出的话、承认其不愿意承认的事情,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暴力手段、不是和风细雨的思想工作、更不是牧师娓娓道来劝说信徒向上帝忏悔。它是一把刀,既可以用来探寻事情的真相、也可以用来制造冤案,这取决于对这把刀如何运用、刀子本身决定不了这个层面的问题。在这个层面上起作用的,按照目前司法界流行的观点,六个字:重物证、轻口供,所以现在的审讯比较偏重于寻找线索和突破口,口供是靠不住的、人家在下一个程序一翻供你就很被动了,稍微有点经验的办案人员都不会犯这种错。
至于说万一这种遭遇落到自己身上怎么办?其实很简单,心里无鬼就坦坦荡荡说老实话;如果心里有鬼,两个选择:要么坦白解脱,要么死扛——反正么,你做了事情、就要承担因此带来的一系列后果,这也算另类意义上的敢作敢当。
至于说到妇女经期混乱这点生理上的反应,算不上什么大事,这是妇女身体处于亚健康状况下最容易出现的症状。
审讯就是审讯,虽然随着人类对文明、人道的认识的演变,已经从原来那种血淋淋的刑讯,演变成现在的模样,但是在本质上其强迫性、暴力性的特征并没有改变,除非到它消亡的那一天、这一条永远也不会变。
赶紧填坑是正经的……
用大功率强光灯长时间照射,长期用警械禁锢,甚至是转机的时候以“保证安全”的名义给人犯穿紧束衣、不让上厕所,林林总总……相比之下,上文提及的手段算是很文明的了,就是放到人权活动家那里也挑不出太多的毛病。在不允许刑讯的情况下,疲劳审讯算是最后的办法了。
前两年河北省被判死刑的那个李真,检察院办他的时候、一开头也很不顺,啃不下来。后来改变战术,双管齐下:一是磨,二是利用他的虚荣心。把他和普通的刑事犯关在一起,生活上对其有特殊的照顾——举例而言,李真在号子里面经常发烟,而且都不是次烟,一帮犯人因此天天围着他拍马屁——这一方面削弱了他的警惕性,另一方面又让他的虚荣心膨胀、飘飘然;审讯的时候派一个副检察长主审、对他客客气气的,让他觉得自己‘级别’很高、很有面子,铺垫好了以后、就对他用激将法,顺利搞定。
说白了,‘文明’的审讯就是针对不同的对象,分析清楚他的心理和人格特征,看菜下碟,开动脑筋想办法、坑蒙拐骗无以不用其极,是个斗智斗勇拼意志拼体力的辛苦活。
美国甚至不把他们当战俘,新造的词是enemy combatant敌方战斗人员。这些人都关在外国,关塔那摩,还有军舰上,总之不在美国本土,也是为了法律上的考虑。
把双规人员降格成非公民,法律上就没有问题了。
勉强躲开了美国国内法的约束,可是从国际法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角度完全一塌糊涂。美国人也是慌了,过去对“基地”的工作没做到位,该积累的资料也不够、该安插的钉子也没安,末了“9.11”来这么一下,病急乱投医……你看扣留了多少无足轻重的小虾米,白白浪费精力;审讯压力大,自然也就偏向于采用最简单、最粗暴的逼供手段了——但是对付“基地”这样的专业选手,实际上用处很有限。当年新疆审讯从阿富汗受训回来“东突”份子,常规审讯手段完全无效,一进审讯室,不管你怎么问、甚至“上手段”,对方就是一个劲的念“古兰经”、有点类似自我催眠;只有熟悉其文化和宗教、同时具有丰富经验的审讯人员才可能把审讯向前推进,而且进展得那个困难……
自然就是想从口供中发现蛛丝马迹,以此为突破口去找到物证和线索……瞎话无论如何是编不圆的,瞎话的缝隙里面就是通往能够揭示事情真相的物证的小道;在这种模式下,审讯的目的就是要用各种手段,让审讯对象编不圆瞎话、一开口就漏洞百出,正好顺藤摸瓜。有些案子单靠外围调查是搞不定的。还有,审讯的时候最棘手的就是原贴里面提及的那个女总编那样,不开口、不配合——人家干脆就连瞎话都不编,这个时候就得想方设法让对方开口,哪怕明知道是瞎话也好,总比面对一个哑巴更有希望取得突破。
审讯的学问大得很,甚至是为大家所不齿的刑讯,其实也有智慧在其中。沈醉写的东西(不记得是回忆录还是交待材料了)提及过军统当年审讯中共被捕人员的一条经验:先不分青红皂白把对方打一顿、打得皮开肉绽,然后扔到一间条件很差的牢房,悄悄观察对方的反应。如果进了牢房,还会把铺草弄得舒服点、很注意照顾自己的伤口、注意保持个人卫生,那就是好兆头,因为这个人有求生的欲望,过两天等刑伤好得差不多了、继续提审;他们最怵的就是那种进了牢房,把自己像个麻包一样“砰”一下、往铺位上一扔,然后一副等死的精神状态的人,几乎是不可能撬开口的,也就不浪费功夫了、直接枪毙或者送监狱长期关押。但是沈醉还是遇到了例外:江姐;之所以对她残酷地刑讯那么长时间,就是他们一直认为江姐是那种不想死、用刑讯手段可以撬开嘴的人,结果搞错了,江姐绝非常人。
一方面,审讯可以为办案人员搜集证据提供方向,另一方面,搜集的证据也许要通过审讯来落实,这两者是相辅相成而不是对立关系。
另外,审讯和口供也并不是一回事。假如有人出钱买别人顶罪,口供倒是有了,是真是假,还需要办案人员甄别,仍然需要一番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