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由山西黑砖厂普遍存在未成年窑工的新闻引发我的愤怒 -- 定风波
犯罪成本低嘛,花点小钱就摆平了,以后更没人怕那些泥塑木雕了~
这么严重的罪行,如果居然这样就算处理了,嘿嘿...无语啊...
法律...法律何在?法律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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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黑砖窑更令人发指!这是对个人基本人权的最无耻的践踏!是对公民基本人身自由最彻底的剥夺!
如果说,疯狂排污的工厂让我们看到的是资本家和资本主义的贪婪和无耻,
黑砖窑让我们看到的就是奴隶社会,这个社会进化过程中最落后,最血腥,最野蛮的一幕!
作为中国人,我为世界上还有如此无耻和暴虐的其他中国人的存在感到无地自容!
如果我们深深缅怀的那些英勇牺牲的红军战士,八路军和解放军战士,他们看到这一幕,他们会怎么想?
他们会怒吼一声: 吃人的社会 吗?
连“幼稚”都出来了……得,天下就你一人老成、就你一人看准了中国的大势
顺便说一句:《南方周末》、《新京报》在报道敏感社会新闻的时候种种自由发挥、掺杂私货的做法,我见了不是一次两次,我曾经把同样的新闻和新华社、人民日报的报道对照着看,和那些地方小报对照着看,这个感觉越来越明显——看来我的确是幼稚得厉害
只要能挣钱,什么没人干?只要有了钱,那一切的一切都是正当的,都是个人能力的体现。人们对于有钱人只是羡慕,根本不会去对其进行什么道德评价。
是不是又会引发一个全国范围内对山西河南的歧视呢?也许有时也的确需要有这样的压力吧。是不是需要抵制山西生产的砖呢?
考核官员,难道真的不考核民生吗?
我赞同你对黑砖窑的定性,如果说黑煤矿、疯狂排污是“资本主义层次”的社会丑恶现象,那么黑砖窑就是“封建主义层次”的,还不如人家呢。
但是和黑煤矿、疯狂排污不同,黑砖窑现象的存在上升不到“宪政制衡”的层次,因为它的档次实在太低了……
黑砖窑、准奴隶劳动现象,具体的情节各异,并不见得每个案例都是用赤裸裸的暴力强迫方式。
作为第一步的处理,政府要拿出一个马上能够全面推开、又有利于深入、彻底调查处理的应对政策来,首先就是要针对这类事件的共性作出处理,那就是拖欠工资、侵犯农民工经济权益——哪怕最“仁慈”的黑砖窑也是如此。
有了第一步,这些工人起码在生活上先有了着落,这给下一步的调查处理创造了前提条件,同时也可以先缓和一下民情民意的压力。以下这段文字也充分说明,问题的解决还有第二步:
第二步就是针对每个个案,根据情节不同后果不同,追究其买卖人口、强迫劳动、非法拘禁、人身伤害乃至杀人等等严重的刑事罪行。这一步面临的具体情况各异,是不可能用一刀切的办法迅速解决的,必须按司法程序稳妥推进。
目前洪洞县那个打死了人的黑砖窑,从老板到包工头到打手,抓的抓、通缉的通缉,个人财产已经被法院查封,这是典型的调查、追究刑事责任的做法,而不是什么“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
我理解你的愤怒,昨天我看到新闻的时候产生了一种冲动的想法:动用军队,把那几个县彻底封锁,然后一个村一个村的查,相关职能部门人人过筛子,一定要整几十颗人头以谢天下……但是冷静下来细想,这样只会带来更大的麻烦、却不能很好地解决现在的问题,不可取。
和某党有关的任何事情,要尽一切可能上纲上线,要拔高,能拔多高就多高
在涉及黑砖窑的那些县份里面,洪洞县的公众形象是比较正面的。因为那31名准奴隶劳工就是该县警方解救的,黑砖窑老板、包工头、打手也是他们拘捕、通缉、查封财产。形象最负面的是那个对着镜头用很不友善的口气说:“自家的人带走,不是你们家的人不要管”的警察所在的县,给人的形象是:这个县从上到下是彻底烂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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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个我赞同
不过对于官员的描述
这种缺乏第三方或实际调查的报道对比有意义吗?你不会要求人民日报和新京报一个档次吧,别的不说,工资待遇怎末办
另外我觉得为了每个人的安全特别是孩子,反映过度一些有什末不对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咱们了解的情况还是来自新闻报道,毕竟不是第一手的,先冷静观察一段,看看有什么更多更深入的细节被挖出来。
关于“弱智”的问题,我看了昨天的《东方时空》,的确有几个被解救的受害者表现出相应症状,具体原因不明;也可能是人贩子拐卖的时候就有意识对这样的人下手——如果是这样,简直是罪大恶极,还有可能是长期折磨导致了语言、思维能力的暂时退化乃至丧失。这种情况下警察短期内无法调查出什么线索、先让受害人修养一段时间也是应该的,反正情节如此恶劣、性质这样严重的案子,司法周期会比较长。
毕竟和我的专业不搭界,好多东西我也不太了解,只不过比较气愤和关注这样的事情罢了。我肯定是带着情绪看这事情的,因为当年我深刻体会了把一个人通过冷暴力弄成痴呆的残酷和受害人的那种无奈的凄苦。
只能说脑子比较聪明而已,知道这种时刻该站在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