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野生动物园的故事再再再续 动物凶猛和老板的“科学试验” -- 萨苏
河马,草食,长相憨厚身材肥胖,就象相信大多数大胖子都是好脾气一样,我们不由自主的认为河马应该是一种可爱的动物。实际上正好相反,您看动物园的河马好像很喜欢打哈欠,上当啦,那不是打哈欠,是河马亮出獠牙显威风呢!在非洲人们认为狮子猎豹还不算对人最有威胁的动物,对人最有威胁的,恰恰是这个短腿的大胖子。别忘了蒋门神也是大胖子,这河马在动物界就是蒋门神一类的土豪恶霸,黑社会老大。
为什么说它是黑社会老大呢?“兄弟我”介绍这河马性格暴烈,尤其对地盘看得极重,如果误入它的领地,即便是大象也遭到它的疯狂进攻。加上那一口匕首般的长牙,刺上谁都是三刀六洞,倒真是活象黑帮分子。非洲的大型河流基本被河马“分段占领”了,这有好处,就是河马在的地方把水草都吃光了,河水干净,没了河马,那河道不久就会淤塞,但是也有坏处,那就是河马拒绝一切外来势力,包括英国人的汽艇都有被它一口咬掉半边的。直到今天非洲人过河,还是宁愿选择夜间而不是白天,因为河马和黑社会老大一样,夜生活丰富,每天晚上上岸开Party,所以夜里过河安全得多。因此饲养员对河马要非常小心,一定不能被他认为是入侵者,否则,不用咬,想象一个两吨多的大胖子朝您狂奔而来,您最好祈祷不要在胡同里碰上它。
老萨相信“兄弟我”说的没错,上网一查,河马伤人最新的记录是2003年12月29日,咬死一个到非洲旅游的英国新娘辛普森女士。
至于黑猩猩,大多数人和它的交往是从马戏团开始的,表面上看这家伙的基因和人接近到98%,而且竟然能够制造和使用工具 -- 它能够修整草棍当钓竿捉白蚁吃,这个手艺一直没被人当回事儿,后来有个科学家自己试验了一次,才发现作这玩意儿还真要巧手儿才行(要不您也试试?晚上回家一身蚂蚁可别怪我)。但是,这个动物王国的智者,却有着恶劣的品质,可以说,简直就是人类劣根性的体现。有报道在非洲发现黑猩猩偷取婴儿吃掉,原因是环境破坏,性格变异云云。实际上这是人们对黑猩猩缺少了解。美女科学家珍妮.古多尔和黑猩猩一起生活了四十年,她的报告证明黑猩猩从来就有吃婴的恶习,不但袭击人类村庄偷吃婴儿,而且自己群里也袭击母黑猩猩以夺取其婴儿来食用。黑猩猩干这件事的时候会使用各种阴谋诡计,比如调动开母猩猩的注意力而后下手,就象人类干坏事的时候一样。所以古多尔有了自己的孩子总是很小心把房子锁起来,以免被黑猩猩偷去吃了。假如就是这个,还可以说是一种动物本性,黑猩猩还有一个恶习,就是经常主动攻击人类,即便是成了它的朋友也一样。这是因为黑猩猩的社会里,都是通过主动攻击对方来确立自己的地位,黑猩猩攻击人,就是提醒你:我才是老大!
这样就让我想起了某些爱好暴力的家伙。而“兄弟我”的看法,相貌凶暴的大猩猩反而性情温和,还从来没有大猩猩伤害人类的案例被证实过呢。
最后一个就是熊猫了。
其实熊猫是比较冤枉的。因为熊猫平时性情温和,动作笨拙,喜欢玩耍,对饲养员颇为依赖,加上相貌可爱,从来都是动物园里受人欢迎的家伙。补充几句,熊猫的性格妙不可言,“兄弟我”起家就是陪美国人在卧龙考察熊猫,那里有个养殖中心,给病弱的熊猫提供食宿(好像还不用刷卡),但美国人对熊猫们住的单间非常不满,认为缺少娱乐设施,是“熊猫监狱”。这个在八十年代初的中国颇不好理解,那时候人能吃饱还不容易呢,还考虑熊猫的精神健康?在美国人的建议下,他们把一头熊猫放出来了,结果这个胖家伙高兴得很,跑到门口的草坡上,抱着脑袋就轱辘下去,然后再跑上来,再轱辘下去,玩的不亦乐乎。观者为之动容。考察人员为了获取熊猫的数据,设置陷阱,里面放上烤羊肉,结果当天就有收获,落入陷阱的熊猫双手抱头,十分凄惨的样子,令人同情。量取身高体重血压挂标志牌之类以后,便放它走路。第二天来看,啊,好高的效率,又一头阿,于是,身高,体重。。。哎呦,怎么这个带牌儿了?原来就是昨天那个。小可怜儿不长记性,“兄弟我”他们感慨一番让它走路,今天的数据只好作废。第三天,哎,它又掉进去了!大家终于明白,这小子不是笨,是吃烤羊肉吃上瘾了,摔一下算什么?反正有人救我出去。大家都挠头,总不能以后天天研究这一头吧?太VIP了。最后考察队只好换地方挖陷阱,这熊猫就天天的找,双方捉迷藏的斗智进行了好长时间。
但是熊猫也相当危险,它的可爱让人全无防范,甚至可以抱着照相,所以一旦突然扑来令人致伤,伤者无不大呼冤枉而且莫名其妙。
后来有人证明,熊猫伤人,多是在一种迷惘状态发生的,它自己甚至意识不到,这和太阳月亮还有些关系。
古龙小说里头有个熊姥姥,每到月圆就要杀人,因为月圆让她疯狂。动物在太阳黑子或者月亮潮汐作用下,情绪也要发生变化,反映到熊猫身上,就是有的时候会引发“返祖现象”。假如有人告诉我稍息或者不爱吱声上网到半夜会仰天长号,那我不会怀疑,因为人有的时候也会有这种返祖现象的。而熊猫返祖就可怕了。
因为熊猫的祖宗可是肉食兽!它是因为太笨拙了,抓不住猎物,才改了吃竹子的。尽管笨拙,猛兽那种野性总是有的,因此,在天象出现某种变化的时候,熊猫忽然意识朦胧(这种纯朴的家伙很容易意识朦胧的,可见教育的重要性),仿佛回到了远古狞猛祖先的“光荣时代”,突然给人来一家伙,恐怕也不算奇怪。
因此,建议您在去看熊猫的时候,先请教一下天文馆。
言归正传,这狮子和鹿群共养的计划后来被实现了,但是进鹿苑要单收费,还要有很多警告,比如不许打闪光灯,不许大声喧哗 -- 惊动狮子是非常危险的! -- 其实这都是老板的炒作,狮子就是那个性子,你就是放枪,它也不会找鹿鹿的麻烦,也许它在心里还当自己是鹿鹿的老大哥呢。结果好奇心起,观者如潮,草地上狮子在晒太阳,鹿鹿在喝水,长颈鹿在悠游,看的人都觉得感受很深。
当然,老板的钱袋子更鼓了,这也是他最高兴的。
让钱一烧,老板就不安分了。“兄弟我”回北京以后,老板继续和几个兄弟自己琢磨进一步的“科学试验”,他们一琢磨,咱们不懂专业,玩狮子风险大了些,但是只要是碰不着面的动物,大概都可以混养吧,比如,山羊和海豹。
这老板是说干就干的人,大伙儿也觉得挺合理,哎,别说,这个挺成功的,海豹不吃山羊,山羊也不睬海豹。
老板说那咱们接着来,你们看猴子和老虎能不能养一块儿呢?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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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吃竹子,可能不是因为太笨了.(真要是原来很敏捷,是没有需要去变笨的,变笨毫无益处嘛.) 可能是由于栖息地的气候变化导致食物减少的.
还有大家还记得80年代为大熊猫捐款买食物的事吗?其实那是纯粹瞎掰,骗人感情而已.
有空再写文章介绍介绍.
每棵树的猴密度,免得到时候,猴多树少,上不了树的,可就掺了。
而是它原来捕食的对象 -- 可能更笨,象肿骨鹿什么的,由于生存竞争而绝灭了,它只好改行。您想,秦岭不是没有肉食兽,金钱豹,豺还是有的,但是熊猫恐怕和它们抢不着吃的,只好改换胃口了,先是天天炖肉,然后就是竹笋炖肉,然后就是肉炖竹笋。。。最后找不着肉,就剩下竹子了。
最初觉得有道理也是因为猴子在树上,而老虎不会上树,但是结果。。。
这个是大猩猩。它是尖脑壳,个子很大,睡觉不能在树上,不然太沉会把树枝压断。
这个是猩猩,象不象老头?
黑猩猩上边有了,不再贴。
给雪个点儿资料,从这个推断,《碧血剑》里边的猩猩非常难以归类。。。
自然之友上关于类人猿(猩猩)分类的介绍:
随着人们对野生动物的关爱,报纸杂志影视中类似的节目越来越多。由于动物知识的贫乏,动物名称的张冠李戴现象时有发生。
类人猿是与人类遗传关系非常接近的灵长目动物,包括猩猩、大猩猩、黑猩猩等。遗憾的是近来不断有把它们混为一谈的情况。某报刊登一消息,说艾滋病的罪魁祸首是大猩猩;又一报纸则说,艾滋病是黑猩猩造的孽;某天电视中一个环球节目说,英国“动物园大猩猩一家 ……”可屏幕上出现的一个个都是黑猩猩。这种概念混淆、随便称呼的现象如此频繁,对广大读者和观众无疑会产生一种迷惑或误导,公众会认为,这些称谓可以随意相加。事实上,这几种不同动物的名称,英文名字一点儿也不一样,只是当初译者没太在意它们的差异,便起了这猩猩、那猩猩一堆容易含混的名称。
猩猩,又名黄猩猩,英文是Orang-Utan,是唯一产于亚洲的大型类人猿,仅见于印尼苏门达腊和加里曼丹,前年的森林大火使它们惨遭浩劫,近年常有一些偷猎者杀死母猩猩,把幼猩猩卖往台湾做宠物,前不久,有两只幼猩猩被卖到武汉动物园,恐怕又是可怜的丧母孤儿。猩猩为典型的树栖动物,热带雨林是它们赖以为生的家园。
大猩猩,英文为Gorilla,是世界上最大最重的灵长类动物,仅产非洲中部赤道国家茂密森林中,其中的山地大猩猩最珍稀,分布于维龙加火山带。为参观大猩猩所开展的生态旅游十分吸引人,但战乱与难民的侵扰又给大猩猩生存带来严重威胁。大猩猩面貌可怕却缄默和善,地栖而素食,激动时做捶胸顿足状,但那只不过是一种虚张声势的姿势,绝不轻易大打出手。
黑猩猩,英文是Chimpanzee,这是与人类亲缘关系最近的动物,能制造简单工具,聪明外向。珍妮?古多尔历经38年研究、探寻黑猩猩社会的奥秘,为我们认识并拉近人与动物之关系提供了最真实、最感人的依据。可惜黑猩猩多被人们关进铁笼,或做药物试验、或展览、或表演。每捕到一只,就有六只野生黑猩猩的死亡率,用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背井离乡、身陷囹圄这类描述人类落难之语来描述这些动物,恐怕一点也不过分。
另外,还有一种“倭黑猩猩”,英文Bonobo,体细而面黑,因数量稀少,较少被提及。
上述几种可以统称“猩猩类”,但不应随便冠以“大”、“黑”之名,而是因种而异,否则,既误认猩猩,又误人子弟。 (来源: 原创 作者: 郭耕)
就是熊猫行为受月圆影响那段。
母猩猩抚养小猩猩时候是不愿意交配的
为了传播自己的种子,只能暴力了
以前看过一段录像,比较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