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书生说披头 -- 屠狗书生
朱利安长得跟他爹那叫一个像。
恭喜:你意外获得【西西河通宝】一枚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西西河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就是老要换身份证护照啥的,受不了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返回] [关闭]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了,但是作为正是的宣传里好像还没有出现辛西亚。在记者和摄像机聚集的地方,辛西亚总是力图消失。
总是二次创作么.
把木头搞成森林怕最早翻译这个歌的鬼子的问题,估计也不是分不清wood和woods,就是觉得木头太呆不好听而已...
村上本人好像也是英文大牛,将错就错而已...毕竟森林比木头还是好听多了...
在下看过一个视频,在纽约,列侬步下飞机后独自走在前面,cynthia在后面远远的跟随。
本来一件挺美好的事物,让书生说得庸俗不堪。还好让归去兄给找补回来了。
挪威木屋,列侬和女孩相会于挪威木屋,这意境又回来了。
给马兄看一个更象的
来理解,意境估计是没有
倒有点幻灭的意思
仙女不救这小子,然后这小子把仙女的小木屋给烧了
[FLASH]http://www.youtube.com/v/0YREjQuDnF4[/FLASH]
[FLASH]http://www.youtube.com/v/ZYB8akANc68[/FLASH]
不能直接这样贴吧
发行权就是母带copy件的“利用权”吧,它保护母带发行权拥有者(发行商?)的利益。母带发行权拥有者无权对母带本身进行任何修变处理,只享有发售母带copy件盈利的权利?
母带权是指母带内容的“使用权”吧?拥有母带权的家伙有权对母带内容进行丧心病狂的修改吗?如果改的不象话,不是伤害了母带作者(歌手)的利益?应该说无论母带权如何易主,其中原作者的原创作品权益是不变的啊。所以是不是一旦疯狂的MJ买来了披头士的母带权并丧心病狂般的进行报复性修改,判六年都不冤?
书生不是音乐工业中人,所以不一定说得对。
发行权似乎就是飞兄说的,发行商对于艺术作品没有权利改动。一般来说,录音公司既有发行权又有母带权,象披头士这样母带权发行权分开的应该算是特例。
拥有母带权的公司是有权利对母带进行修改的。一个例子就是披头士在2002年(?)出版了一张改过的老专辑《Let it be--Naked》,就是把1970年的那张《Let it be》的伴奏,配器,编排作了很多修改。因为保罗十分不喜欢音乐制作人Phil Spector的配器和编排。
Spector有个外号叫做“音乐之墙”,就是喜欢在音乐背景中加入宏大的管弦乐队,合唱等衬托歌曲的主旋,偏巧保罗希望《Let it be》中的歌曲回归简朴和原始,与Spector理念不合。1970年的时候,是列侬把录制好的素材交给Spector,当时保罗无力阻止,现在保罗是老大了,他的苹果公司又拥有《Let it be》的母带权,保罗把新的《Let it be》改得十分干净和简单,所以叫做Naked
不过,书生还是比较喜欢Spector的老版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