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由林国祥可曾“连署与倭”联想到“六十一人”冤案 -- 潘一刀
今天看到萨苏兄的文章林国祥可曾“连署与倭”,
萨苏:【原创】大清海军甲午遗事 殉国第一舰广乙(外一篇 林案)
倒让我回想起另外一桩旧案,那就是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同志的所谓“六十一人叛徒案”。所谓“叛徒”,是指在日寇势力侵犯华北的1936年,眼看小鬼子要对北平下手,可是还有好多同志陷在北平的草岚子监狱。要是鬼子占领了北平,这些同志还能不能活着回来就难说了。华北局一商量,决定干脆让他们假自首,把革命的有生力量保存下来再说。可薄一波脑子多灵啊,他也想到这样以后就讲不清楚,开始的时候不同意这样干。直到中央反复做工作表示这段历史记入档案才同意出狱。如萨苏兄说的,任弼时专门给他们做了思想工作,让他们放下包袱。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到了文革的时候果然有人跳将出来。这个人就是康生。1966年9月16日,康生给毛公写信:“最近我找人翻阅了1936年8、9月的北京报纸,从他们所登报的‘反共启事’来看,证明这一决定是完全错误的,是一个反共的决定。”并随信附上1936年有关报纸的影印件。毛泽东当时并不同意康生的观点。可是玄妙的是,1967年2月3日,毛泽东在会见阿尔巴尼亚国防部长巴卢库时说:“有些过去是共产党被国民党抓住,然后叛变,在报纸上登报反共。那个时候我们不知道他们反共,不知道他们‘履行手续’是一些什么东西。现在一查出来,是拥护国民党、反对共产党。”得,这下来了个不认账。
明白人不是没有,周总理就一直反对这样做,当红卫兵因1936年出狱问题揪斗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刘澜涛时,他以中央复电的形式答复:“这些人的出狱问题,中央是知道的。”为了慎重起见,周恩来又将批复送毛泽东审批,同时附信说:“当时确为少奇同志代表中央所决定,七大、八大又均审查过,故中央必须承认知道此事。”毛泽东挥笔批准了。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像前文说的,当年谁批准的?是刘少奇。刘公的遭遇大家都知道了。这六十一人一下子成了刘少奇叛党组织路线的一面旗帜。这些位仁兄真是有口难言。虽然到了1977年大家最终都平了反,可是那十几年老哥几个吃的苦,心里流的泪就不是咱们能揣测的到的了。
当真是刀笔杀人,祸福莫测。
没办法,这都是没办法去控制的事情。
不是什么好东西。
张闻天:
刘少奇初去北方局(1936年春)不久,就给我写了一封关于如何解决白区工作干部问题的信。他说,
现在北平监狱中有一批干部,过去表现好,据监狱内部传出消息,管理监狱的人自知日子不长,准备逃走,也想及早处理这批犯人,所以只要履行一个不反共,不发表的简单手续,犯人即可出狱。他还附带寄来了狱中干部提出有三个条件的请求书,要我签字,好使狱中干部相信,中央是同意那样办的。我当时很相信刘少奇的意见,就觉得不要什么代价就可以解决当时确实缺乏的工作干部问题,岂不是很好,就复信表示同意他的意见,并也在请求书上签了字,退了回去。
这个说法怎么样?
另外,任弼时是通过什么手段给这些人做工作的呢?不会是托梦吧。
任弼时谈话这点我没说清楚。找薄一波谈话是在之后的44年7大了,向他表示他们出狱的情况中央是清楚的。当时从草岚子监狱(北平军人反省院)出来的人里有12人是七大正式代表。他们作为代表的资格应该是经过严格审查的。特别是薄一波在延安期间,特别找过毛谈过这个问题。个把人蒙混过关还有可能,要说这么多人能瞒个滴水不漏,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这些人出狱是刘少奇一手操办的,七大时刘少奇正如日中天,代表资格审查再严也不会审到刘少奇头上,有刘少奇担保,当然没有问题。刘少奇倒了,保护伞没了,当年的告示才会被人拿出来。
许多时候,对于具体人物的具体事件,不一定能按原则办。
以张闻天的为人,他能独断专行的回复刘少奇似乎可能性不大。1977年至1978年张闻天夫人刘英也写了一份证明材料,在材料中回忆当年张闻天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是如何与毛泽东、任弼时等人研究批准了刘少奇的那个建议,并给刘少奇回电的。真正的真相恐怕只有那些老人泉下有知了。
一个是只要登报说跟老毛离婚就能出狱活命
一个是认错就能出狱 不出 我就在监狱里耗着!!
61个人中有真正的叛徒,也有后来下落不明的。(具体数字我记不清了,不过从网上查有关信息应该不难。在我印象中最后平反的是53人,也就是说叛变和下落不明的有8人。)文革前就牺牲或去世的也不少,到文革的时候,在世的好象就二、三十人。
而且当时也有坚决不“自首出狱”的,此人是刘格平,回族,在监狱里一直待到日本人投降。
薄一波等人在这件事上绝对不是一点毛病没有的,举个例子:薄一波等人为了证明他们的做法是正确的,文革后说在他们之前XXX同志(已故)就是“自首出狱”的,其实人家是通过关系出狱,根本没写“自首声明”,人家的家属对此很不满意,向有关方面反映了,最后给薄一波等人平反的时候也同时确认,薄一波所讲关于XXX同志的事与事实不符。
张闻天当时是中央总负责,而刘英只是陕北少共中央局的宣传部长和组织部长,按照纪律,张闻天是不能把这种事情告诉刘英的,让刘英出面写证明材料,只能说明有人已经是病急乱投医了。
其实,抗日战争一触即发,国内各种矛盾也在急剧转化,通过假自首的办法出狱并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行为,这个过程中,也不可能真的一点瑕疵也没有,其中的关键只在于是否老老实实向组织报告了全部细节。
薄一波等人后来那么敏感,问题大概在于,刘少奇对张闻天的指示,他们对刘少奇的指示,在执行过程中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发挥,而这些发挥又没有老老实实的向组织报告,于是这些问题在特定的时期就发酵起来,闹得满城风雨。
薄一波是36年9月出狱,长征是36年10月结束,刘少奇提出这个建议时,任弼时本人正在长征路上。
子文等前因思想简单,扼要观察力薄弱, 交游不慎, 言行不检, 致被拘禁于北平军人反省分院自省自新. 当兹国难时期, 凡属中国青年勿须确定方针为国家利益很奋斗. 余幸蒙政府宽大为怀, 不咎即往准于反省自新. 现已诚心悔悟, 愿在政府领导之下, 坚决反共作一忠实国民, 以后决不参加共产党组织及其它反动行为, 并望有为青年挨后莫再受其煽惑. 特此登报声明.
-- 徐子文(安子文) 刘华甫(刘澜涛) 杨仲仁(杨献珍) 周斌(周仲英) 董旭天(董天知) 夏维勋(解维勋) 冯俊斋(马辉文) 张永璞(薄一波) 徐立荣(徐子荣)
中华民国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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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闻天1967年2月18日给毛泽东的信
"刘少奇初去北方局(1936年春)不久, 就给我写了一封关于如何解决白区工作干部问题的信. 她说, 现在北平监狱中有一批干部, 过去表现好, 据监狱内部传出消息, 管理监狱的人自知日子不长, 准备逃走, 也想及早处理这批犯人, 所以只要履行一个不反共不发表的简单手续, 犯人既可出狱, 他信中提议既办此事. 他还附带寄来了狱中干部提出有三个条件的请求书, 要我签字, 好使狱 中干部相信, 中央是同意那样办的. 我当时很相信刘少奇的意见, 觉的不要什么代价就可以解决当时确实缺乏的工作干部问题, 岂不很好, 就复信表示同意他的意见, 并在请求书上签了字, 退了回去"
仁兄方便讲吗?
中央书记处:
……
二、需要更正的几个问题。
……
(2)关于任作民同志出敌反省院的问题。我部《关于“六十一人案件”的调查报告》中,引用了安子文同志关于毛主席对任作民同志的说法:“我听说他是经过党的决定履行自首手续的”,“后来才知道他在牢里任支部书记,是支部自己决定履行自首手续的,这和你们的情况完全不同”。
经查,任作民同志一九三七年十月出敌反省院的问题,中央党务委员会一九四零年十月四日作过审查决定,认定“(任)作民同志在反省院中确是最后无条件释放”。董必武同志办公室一九六七年六月六日给任作民同志爱人丁祝华同志复信说:“董老说,任作民同志是经过武汉办事处交涉后从湖北反省院释放出来的。”安子文同志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一日写信说:看来董老办公室所写的材料是比较可靠的。但是毛主席的确向我说过任作民同志出狱的事。究竟主席听谁说的?还是有人向主席书面反映的?我无从猜测。
据此,任作民同志出敌反省院问题,应以中央党务委员会一九四零年十月四日所作审查决定和董必武同志的证明为准。
……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一九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