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宁拆十座庙,不拆一门婚 -- 西河泳者
婚姻应该分的,还是应该鼓励分。而不是凑合。
第一个例子,你劝寻找爱情的男方跟没共同语言的女方凑合下去。
第二个例子,你劝寻找尊严的女方跟有好几个密的男的凑合下去。
看来老弟还看不惯别人爱干净。
多看几遍
有财,还是黄橙橙的,金子啊
老泳实在气不过,就改个名,比如... 西河泳宝,西河泳者宝宝... 神马的,管保你通宝乌秧乌秧D
俺这个人心眼可小,报复心
不过呢,这样生活在一起也真没有什么意思了。
坚定的不可知论者。
所以老泳劝和,俺觉得很有道理。
有人劝离,也未必就错。
只有个别极端事例,大多数人都会劝和 或 都会劝散。
大多数这类事例,劝和劝散都是各有道理,很难说哪个一定就对。在我看来老泳这两个事例,就属于这类普通事例。老泳劝和,只代表他的看法。别人有不同看法也很正常,但没有争论的必要,因为谁的看法做法都不必然正确或必然错误。
俺也说说俺的看法 --- 声明一哈,俺的看法如与老泳不同,不代表他就是错的。当然也不代表俺奏是错的。
第一个故事,男的只能算有点小权小钱,似乎算不上神马款爷。这种情况下如果坐视两人离婚,女方难以得到优厚的经济补偿。离婚后能拿走个五六十万也就到头儿了。婚姻失败 再加上缺乏优厚的经济补偿,女方吃亏可怜。所以如果搁我,也会软硬兼施阻止离婚。
第二个故事,男方应该是个款爷,估摸着资产应在千万以上。如果女方魅力尚在,有很大概率开始第二春,可以考虑以告男方家庭暴力罪为威胁,要挟男方赔付一笔可观赔偿金,离婚了事。
第一个男的是有些迷糊,把这小蜜还真的当回事了?是该劝合,对两人都好。
第二个要是离了还真不好说,能拿到多少钱真是个疑问。离了会比现在好?这个看个人的承受/感觉了。看个性了。有本事,有性格的就离;不是的话还是这么凑合的好。老头对原配还是不错的。
第一个,我还是那句话
楼下讨论的兄弟讲啥追求爱情,你就别坷碜那俩字了。一个二十多岁的漂亮姑娘会和一个五十多岁的
第二个,我不是劝她不要离婚,我是要她想明白了能不能放弃现在的生活。因为摆明了离婚后她什么都捞不到。
第一个要是什么都不要了,那是真的为了爱情,结果看来不是,只是一时兴奋过头了。
第二个老头没离,还是懂些老理的。至于原配,讲清楚后果自己看着办。别后悔就行。
偶是跟大哥在学。
未曾涉足婚姻,但很花这句话.因为...我以前一直想像着的日子就是如此的不足边际.传说中的有情饮水饱.汗一个...
顺便说一句.终于会使用引用这个功能了....试了N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