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政府要负多少责? -- 碎片与记录
幸福感和财富之类不是正比关系,这个也成了很多人反省自身生活方式和社会价值取向的一个标志。
个人认为这个见仁见智(说了白说)
在极端思想的作用下,拥有幸福感并不难
首先,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当然应该是大致对等的,这是最起码的公平。
在此基础上,政府究竟“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同时也拥有多大的权力),则取决于很多因素,也不可能有各国普遍适用的模板。
但是要做到权力和责任的大致对等,最基本的要求就在于对政府的权责界限有清晰的界定。否则政府想揽权就揽权,想免责就免责;或者有利可图的时候就主动出手,无利可图甚至有麻烦的时候就不作为(美其名曰“不能越位”)——这实际上无异于拥有了无限的权力,而要政府承担责任云云,也就成了除发泄外毫无用处的空谈。
像我刚才那种才是白说,没有立场没有原则啊
概念完整清晰的表达出来了。
花赞一个。
大规模群众事件和公共福利没有必然的联系吧。我用反证法证明一下。如果有必然联系的话,世界大国中,近几年来,法国大规模群众事件数量和烈度最高(前几天500万人罢工,接近人口的10%。),那么可以得出结论,法国的公共福利最差。这个似乎违反常识。另外,美国60年代民权运动,70年代反战都是几十万人的大规模群众事件。当时的苏联风平浪静。是不是当时的苏联公共福利比美国好?
说得非常清楚。
这“群己权界”就算暂时“作”不清楚,至少也该先能“说”清楚。
当人们不需要政府干预隐私的时候,总是指出这不是政府该管的;当人们需要政府帮助的时候,总是指出这是政府该管的。事实上,这个事情应该这样:清楚地界定什么是政府该管的,然后一切其他事情都不是政府该管的;或者清楚地界定什么是政府不该管的,然后一切其他事情都是政府该管的。不能同时指定政府该管什么和不该管什么,这样的话,就要留灰色区域,就要有麻烦,就总是有人从不同的角度“按需指责”。
提点小意见:如果政府试图什么都管,那就得什么都负责。还有就是,如果政府从全社会创造的财富中切割的利益无法弄清楚,那就得什么都负责。如果官员视自己为父母百姓为子民,那就得什么都负责。
兄台既然摆开阵势要批驳对方观点,那么认真点把对方的主要论据给批倒,否则不过是浪费大家时间。
另外好怕怕阿,反驳楼主的id被屏蔽鸟。
这种不能反驳的论证真是了不起,比牛顿的三大定律都厉害。
收费的一件不拉出钱的每件都少
我真的不知道大多数人还会闹事……
你对我们这个社会还是理想化的认识。
政府颁布一个条例,说以后就按这个办,你能怎样
你问政府要"帮助",政府不给,你能怎样
政府问你收费,你能不给么,你最多就是看见收钱的绕着走呗
政府问我收房租税,我说我没订合同阿。政府说你租了就是租了,给你定一个月2000,半年交600。我能怎么样?交钱呗,最多下次看见了绕着走。
N年前了,门外墙上有几块广告牌,房产商卖房的时候立的。后来这间房子卖给我们了,广告牌也留给我们了。那时候因为用这间房开店就换成自己的。然后呼啦啦来了一大批城管,说那个地方不许立广告牌,要我们自己拆除。我们很惊讶呀,以前房产商立的,留给我们的,为什么以前你们都不来查呢。你猜他们怎么回答?说房产商和他们关系好,他们不来罚。换来我们就不一样了。要么交钱要么一周后他们过来拆除。
后来怎么办?乖乖的拆了呗。
现在也有这个那个纠纷,不过现在城管同志嫌对方烦,向着我们了。狗屁规定呀,说不管就不管,说管就管。我们现在都学乖了。政府怎么说我怎么做。契约?呵呵,你敢和政府讨价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