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台湾众生相(一)——生不逢时的江丙坤 -- slip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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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像楼主说的因缘际会。如果没有李贼登辉分裂国民党的意外“提携”,如果在94年风光无限的时候台北市长选举落败,从而导致没有地方施政的经验,他也就立委的命,甚至回家当律师去了,赵少康就是例子。不然,谁敢说今天中华民国总统就不姓赵。
他的武侠小说可以说是当年全盛时期的那波人中,青春感最强,小儿女情怀把握最为出色的。。连金庸对他也高看一眼。最后的金刀亭写了半部就出国留学去了,从此不涉江湖。。。
只是如今他也老了
但是只许他自己说“予本淮右布衣”,别人是不能说的。
多多益善!
“肚子扁扁,也选阿扁”这句口号一定让他很窝心
看上下文,窝心在这儿是贴心的意思。这是台式用法啊。
小岛上能出现这样有眼光的人物,不容易。
封建社会还讲究三让呢,何况越发虚伪的民主社会乎?
入木三分啊
能笑到最后的,不是老实人,就是装老实的人,一如萧万长和马英九。
目光如炬啊
复 大陆应该延揽他
复 del
不矛盾嘛。
此子有大才,惜乎台湾太小。
行政院长一开始呼声最高的是江丙坤,萧万长对外说了一句,院长打算找年轻一点的配合度高一点的,话音里让人产生有嫌江丙坤年老的联想,有挺江炳坤的立委就出来放话抱不平,但是后来果然找了“年轻一点”的刘兆玄,江丙坤奈何?萧江二人以前就搭档做过正副手,两人的专长相似度很高,难保没有瑜亮情节作怪的因素。
台湾在1972年开始实行“小康计划”,划定贫户74247户,分三个等级:
一级贫户:全家人口均无工作能力,且无恒产,亦无收益,非靠救济无法过活者。
二级贫户: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过总人数1/4,家庭总收入未超过全家最低生活费用1/2。
三级贫户: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过总人数1/3,家庭总收入未超过全家最低生活费用2/3。
最低生活费用的标准是每人每月糙米26公斤,副食品费380元新台币,租屋居住者,酌给少量房租金。1978年废除贫户标准,该行“低收入户标准”。2007年台湾低收入户标准是每月9829新台币。
三级贫户,原来是这么回事。不知道现在台湾低收入户还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