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南方!南方!(1)红钻帝国与济南暴雨 -- 陈郢客
网上的垃圾场也不封。。。
骂骂还不成
不知道有没有兴趣把阜阳手口足病讲一讲?
惭愧,作为当时为阜阳市政府辩护的一方,这个话题本来答应别人过两天来写。可恨自己思路狭窄,只会就事论事,无法提升到理论高度来高屋建瓴,常有力有未逮之感。如果郢客MM愿点拨一二,真是不胜感激之至。
类似的,“引言获罪”的事例很多,如接二连三的手机短信事件,言论自由是南方系的痒痒,但在事件发展整个的操作参与者与操作手法上,特别的在网络上,不是南方系自己所能完成的。我阴谋论的猜测,这背后有更大的主顾,或许就是tg在摸石头,或许是某基金会在操作,或许没有或许。
海量的信息现在逼迫中国媒体进入了卖眼球的境地,南方要调整而迎合大众,死路一条;反过来说,同时对上层和下层,保证信息获取以限制公权以及作为反面教材以教育民众的功能,南方才能长盛不衰。
红钻帝国事件,从天涯杂谈的疯狂与突然噤声即可知此事有猫腻。另一个例子是周老虎事件,其讨论范围的限制(只有网易发新闻)与张弛有度的控制(想想每次爆料的事件间隔),是此类事件的巅峰之作,这几天又被折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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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红钻的确涉嫌诽谤,虽然不构成犯罪但造成了名誉损失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因该可以处以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一个问题是拘留可以由公安机关直接决定而不是司法机关,这样行政权力过大,但并不影响对本案的具体内容)
法律上对案件的处理依据的是调查所得出的事实,红钻如果给出那个“工作人员”的名字,而且警方确定那个人给她说了这样的话,那么红钻不应该会受到处罚。但红钻拒绝给出,那么按法律逻辑就是红钻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散布有损他人名誉和政府名誉的言论。受到处罚是必然的。
其实这是一个老话题了,个人究竟应不应该对其发表的言论负责。
这个和小老百姓不同,清算与否和造谣与否没有相关性,而与后台倒台有相关性.
只许州官放火,这个是中国传统.
周正毅受黄书记陈书记江公子的支持,在东八块强拆,东八块的居民集会抗议,然后警方出动警力维持秩序.
替东八块被强拆户打官司的郑恩宠律师,把"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局出动警力多少做了什么事"这一消息,传真到海外某媒体.然后被国安局认定该信息为国家机密,以泄密罪判刑N年.
传言郑律师是陈书记亲自向上海公检法布置抓起来判刑的.
偶这是不是在传谣言?如是陈书记没被判刑,而是还在台上,是不是要把偶抓起来关上四五天?
如果郑律师不是亲眼看到警力出动,而是听人所说,那么他是不是在传谣言?他当然不会告诉警察说是谁告诉他的,他被抓起来是冤还是不冤?
国内的一切宣传机构都是党的喉舌,都必须为此而服务.九十年代中期上海地震,伤了几个人,但第二天文汇报上说没有一个人受伤.所以河南其实是没有爱滋病村的问题的,SARS其实只是衣原体,房子还不够贵,如果你相信党的喉舌,你就得相信这种论调.
新闻报道作为三权分立之外的第四权,言论自由权利本身就有其特殊性,也就是说,对个例的利益侵害要让位于对暴政的担忧.没有一种制度是完美的,只是在不同的利害间权衡而已.西方的新闻自由,只是以个人可能被诽谤的代价,来换取政权当局不会出现暴政的利益.
中西方政权的基础不同,西方是契约社会,中国是暴力社会,一切都建立在伤害你的能力上,相对西方而言,弱势一方更无力抵抗暴政和强权.
为何这次公安局一声不响?类似的谣言经常可以听到,唯独这个被关了几天,那位老板在后面塞了多少红包?如果真的那么相信政府的信用度,发一个声明就可以了,何必要抓人?
a beautiful bird sings a song for the king of the forest.
像南方这样,大家就暴雨本应关心的是市政建设,如何改进,到最后却成就了“红钻帝国”事件。
这样对于监督政府的大业来说,是不是耽误?
我又不是不承认政府短处的。但是,现实比我们想象的复杂。“实事求是”,看来简单,实践起来很难的。
政府可以批评,南方呢,考虑到它的贡献,还是不要批评了吧。——许多人的预设不就如此?
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独立起来,少被人忽悠一些。
现实很残酷,也很复杂。
吗?
麻将猜来猜去,反而不能做事了。
南方当时若是真想有为于公正,有为于制度建设,“涉嫌谣言被拘”岂不是更合理些?
说到网站,我关注暴雨其实晚了,只看到了“红钻帝国”因“合理质疑政府被拘”的热闹。南方很会使用网站媒介的,双方共荣,当日,天涯特意介绍“南方特稿”,暗示政府不快,有禁意,这大大助长了群众对于南方观点的认同和同情。
我希望南方有所改进,否则,怎么更好发挥才能监督政府呢?自己也要为信用负责的。
否则,我们只能在两个“坏”中选择,一个烂,一个坏,怎么办?
有良心的媒体由于ZXB的因素,不能主动揭短,只能旁敲侧击了~~~~~~~~~~~~
他被捕的理由是“泄密罪',即使在美国,李文和不也受困于“泄密”?
就中国复杂的现状来说,我对一味言说“言论自由高于一切”的人表示警惕:
无他,政府要修理人,要整治人,向来不是以“限制公民言论自由”下手,而是以“泄密罪”等等下手的。
高叫“言论自由高于一切”,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反而会生出别的种种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