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Domine, quo vadis? 序 -- AleaJactaEst
阿萨辛派是什叶派中的伊斯玛仪派,而基地组织是逊尼派的极端派,视什叶派为寇仇。1996年塔利班攻占喀布尔时,就以“异端”的罪名枪毙了伊朗大使馆里的15个伊朗外交官,他们怎么可能去练异端的武功呢?
另外,摩尼教今天虽已不传,但它在中国有一处庙宇保存了下来,这也是目前世界上确认的唯一一处保存到现在的摩尼教实物遗迹:
花之。
从公元一世纪起,基督教传教士开始走向已知的世界的各个角落,在所到之处建立了信徒的团体——教会。
当时基督教会没有官方的背景,难免会遇到各方的敌意。另外,各地的传教士们所面临的传道对象,文化传统和原来的信仰各不相同,为了因地制宜,再加上很多传教士自己本人也喜欢"胡思乱想",难免会搞出一些离经叛道的东西(就是异端)出来。
对外面临逼迫,对内面对异端的搅扰,怎么办?
把各地的代表召集起来开会!统一思想!
大公会议(或称公会议、普世公会议、普教会议)是传统基督教中有普遍代表意义的的世界性主教会议,咨审表决重要教务和教理争端。公会议英文是 Ecumenical Councils, 源自希腊文 Οικουμνη,意思是“普世性的”。
每次大公会议,必然会总结出来一个会议精神。而前来参加会议的各地主教们,当然要把这些精神带回去,传达到基层。
在印刷术还没有出现的当年,要是把会议精神搞得太长篇大论,成本有多高先不说;
基层群众的教育水平放在那里,你的文件太繁琐,没人能看懂。
在这种情况下,基督教会几次里程碑式的会议所做出的决议,采取了《信经》的形式。
《信经》(英语是Creed或Articles of Faith),源自拉丁文(Credo)即“我信”,意思是基督徒宣认相信教会所认可的最基本信仰,是传统基督教的权威性基本信仰纲要。
信经是教条式的,每段以“我信”开头,然后是几句斩钉截铁的话,其实就是誓言——方便于教徒天天念诵。
第一次大公会推出一号信经,第二次大公会议推出二号信经……以此类推。(但是,大公会议和信经,并不总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每次大公会议的初衷,肯定是要开一个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但是,要是万一在第三次大公会议上,一小撮分裂主义者实在是顽固不化,怎么办?
逐出教门!
破教出门的份子,很多继续以基督徒自居,而且日后也混得风生水起——那就叫教会分裂。第三次大公会议上分裂出来的,不承认三号信经,但是往往依然认同一号、二号信经。
第一次大公会议和第一号《信经》,自然是最被基督教各分支承认的。
第一次大公会议又称为“使徒大公会议“。是在公元44—47年间的某几天里,在耶路撒冷举行的。
这个由圣彼得主持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圣保罗“采用灵活手段向外邦人传道“的提案,从此基督教有了"春天的故事"——请看本系列第二篇。
据说,此次会议通过了<<使徒信经>>(或<<宗徒信经>>),是传统基督教三大《信经》之一。
《信经》共有十二句,相传十二使徒每人各说了一句——想起了全真七子各念一句诗,然后结北斗七星阵。(不太清楚十二使徒是些什么人的网友,请看我这个帖子。)
比如说,按照德国Memmingen的圣母院里的画像,
圣Thomas说的是第五句(我仔细看了一下)。
天主教版本的信经如下:
1 我信全能的天主父,天地萬物的創造者。
我信:
2父的唯一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3衪因聖神降孕,由童貞瑪利亞誕生;
4祂在比拉多執政時蒙難,被釘在十字架上,死而安葬,
5祂下降陰府,第三日從死者中復活;
6祂升了天,坐在全能天主父的右邊,
7祂要從天降來,審判生者死者。
8我信聖神。
我信:
9聖而公教會,諸聖的相通。
10罪過的赦免。
11肉身的復活。
12永恆的生命。
阿们。
这十二句话,无一没有出处(有它的来源,有这么说的原因),无一没有所指(有它想反驳和批判的对象),也无一不被争论过很多次(神学家们咬文嚼字的精神绝对不比我天朝的鸿儒们差,再加上翻译来翻译去,连定冠词不定冠词都是讨论的范畴)。
对这十二句话中的一些专有名词不100%清楚的网友,可以先看看下面这个Credo,画面基本上形像地解释了每一句话。
[FLASH]http://www.youtube.com/v/EsTPbnq5Hdk[/FLASH]
如果你不相信上帝发过大洪水的话,就没有必要相信这个信经是使徒们原创的。一般史学界认为:
《使徒信经》被视为早期基督教会信仰的叙述,很可能写于第一或二世纪的“辩士时期”,主要目的是要澄清信仰内容,特别是回应当时的各种异端思想。
虽然很多人以为《使徒信经》是由使徒写成的,但后来证实《使徒信经》是在使徒亡故后才逐渐编写成现今的样本,最早可追溯至250年以前辩士时期的信仰标准。之所以会被称为《使徒信经》,是因其信仰中心是建立在使徒的教导上。而“使徒信经“这个名词则至八世纪才出现。
现今,《信经》通用的文本基本定型于6-7世纪。圣公会、罗马天主教、东部正教会、东方正教会和基督新教的路德会(又名信义宗)在许多仪式里会颂念此经。(不过各个版本,几句话的顺序不一样,用词也稍有差异)。
两个被视为异端的亚利乌派和神体一位派的许多教会人士也宣称接受《使徒信经》(因为它们是在以后的几次大公会议上分裂的)。
十二句当中的第一句——传说中当然是圣彼得说的——目标直指异端马吉安主义。
信经里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世界是一个唯一的、全能的、至善的上帝创造的。
而且他就是耶稣基督的父亲——马吉安说耶稣的父亲是另外一个好上帝,简直是在“离间父子“。
这个天主父,就是耶稣在《登山宝询》里面让大家向他祈祷的唯一真神。
当年耶稣教导大家,不要学一些人,唠唠叨叨地祈祷半天,该祷告的话却没有说。给了大家一个样板祈祷词,称为《主祷文》。背景音乐就是英语版。
Our Father, which art in heaven,
hallowed be thy name;
thy kingdom come;
thy will be done,
in earth as it is in heaven.
Give us this day our daily bread.
And forgive us our trespasses,
as we forgive them that trespass against us.
And lead us not into temptation;
but deliver us from evil.
For thine is the kingdom,
the power, and the glory,
For ever and ever.
Amen.
中文最流行的翻译如下: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
願祢的國降臨,
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
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兇惡,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祢的,
直到永遠。
阿們!
这是基督教最常用的祈祷词。据说,2007年复活节那一天,全世界有二十亿广义的基督教徒念过或者唱过这段祷词。
教会这几百年来步步退让,原来一些非常惊世骇俗的观点,也都被他们默默地承认了。
但是,一个基督徒,如果连《使徒信经》的第一句都不信的话,那他充其量是个马吉安份子。
这句话在历史上留下了什么影响?请翻开美国《独立宣言》:
总是有人批判美国人的”人人生而平等”虚伪,其实杰斐逊他们一点也不虚伪,因为这句话他们从来都没有说过。英语里不是没有born这个词,但是他们用的明明是created——人只是在Creator面前才是平等的!
写《独立宣言》的人,已经是革命者了,他们硬是忍住了没有用God这个词,但是,他们的世界观里面,还是有一个全能的造物主——只不过不完全是教会描述的那一个而已。(等到发行钞票的时候,美国人还是把"In God We Trust"给印刷了上去,直到今天。)
杰斐逊他们没有骗你,你自己骗自己。
再翻开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
我天朝的语言翻译成了:國民議會在上帝面前並在他的庇護之下確認並宣布下述的人與公民的權利。
其实法国人也忍住了,没有用Dieu,红字直译过来是” 最高实体”。
法国王室称号是"教会的长女",所以大革命非得把教会也打倒不可。罗伯斯皮尔他们就发明了这么一个宗教崇拜物出来——其实他们脑子里面想的,还是那个天主父。
——革命之后,法国又重新成为教会的长女。所谓长女如母,他们在全世界照顾基督徒。我天朝在清末闹的几次大规模恶性教案,都是法国在给教民撑腰。与其说是与基督教冲突,不如说是和法国人冲突。
西方的人权,其实是神权——上帝给的,所以是不受侵犯的。
现代西方各国政府首脑,上任的时候都要宣誓就职——这来自于当年的"社会契约理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合同,合同的证人和仲裁者是谁?上帝!
随手抓个德国总统、总理和各个部长共同的誓词,最后一句是:
So wahr mir Gott helfe
愿上帝助我!
写《使徒信经》的人们还想不到一千多年以后的事。
他们当年宣布了“我信“之后,就不得不面对一个很头疼的问题:如何解释世界上的的确确存在的恶,和上帝至善全能之间的矛盾。
他们的传道对象不再仅仅是犹太人,一个罗马人不会因为耶和华为了犹太人,大量消灭埃及人而兴奋;
教会当时又没有火刑柱这样的大杀器,阻止不了别人拍砖头;
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发展对象是希腊人,而希腊人是何等的见多识广,什么样的奇谈怪论没领教过?
关于至善全能,希腊就有过伊壁鸠鲁悖论(Epicurean Paradox)。
伊壁鸠鲁的逻辑很清楚:
如果是上帝想阻止“恶”而阻止不了,那么上帝就是无能的;
如果是上帝能阻止“恶”而不愿阻止,那么上帝就是坏的;
如果是上帝既不想阻止也阻止不了“恶”,那么上帝就是既无能又坏;
如果是上帝既想阻止又能阻止“恶”,那为什么我们的世界充满了“恶”呢?
马吉安对这个悖论的回答是:上帝自己(最起码一部分)就是恶的!
当初批判马吉安的人们,是构建了一个怎样的理论体系,来自圆其说的呢?
Domine, quo vad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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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earth as it is in heaven"or"on earth as it is in heaven"?
是不是这样:天主永远伟大正确但他过去的好学生撒旦同志背叛了天主的教诲从此光明和荣耀归天主黑暗与罪恶归撒旦。
阿门。
魔戒作者托尔金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据说他写的魔戒就是圣经的影子。在他的故事里,也有一个创造了世界的光荣正确的唯一的父,Ilúvatar,也有圣彼得式的好学生Manwe和堕落的大天使Melkor。所有的坏事都是这个Melkor和他的亲密战友Sauron干滴。
Our Father, who art in heaven,
Hallowed be thy Name.
Thy kingdom come.
Thy will be done,
On earth as it is in heaven.
Give us this day our daily bread.
And forgive us our trespasses,
As we forgive those who trespass against us.
And lead us not into temptation,
But deliver us from evil.
[For thine is the kingdom,
and the power, and the glory,
for ever and ever.
Amen.
2001 年8月,美国CBS电视台播出了一期对一位哈马斯激进分子MuhammadAbu Wardeh的访谈。Abu Wardeh招募恐怖分子在以色列制造自杀性爆炸事件。节目引用了Abu Wardeh的话:“我向他描述了真主如何补偿烈士为了他的土地而牺牲生命。如果你成为一位烈士,真主将会给你70个处女,70个妻子和永远的幸福。” 实际上,Wardeh在招募人手的时候缺斤短两了,因为烈士在天堂的回报是72个处女。但是我的结论有点太早了。
自从911事件以来,新闻不断地报道自杀性人体炸弹以及他们在天堂的回报。 穆斯林学者和西方伊斯兰护教家都反复说,伊斯兰教是禁止自杀的。《古兰经》里并没有提及自杀(qatlu nafsi-hi),但是在《圣训》(阿拉伯语称为Hadith)中是被禁止的。《圣训》记录了先知的言行,以及一系列认为可信的证人对先知言行的回顾描述。这包括他在场的时候哪些行为没被他禁止,甚至还包括他的同伴的权威言行。
但是哈马斯发言人正确地使用了“烈士”(shahid)这个词,而不是“自杀性人体炸弹”,因为那些在以色列把自己炸死的人(这种事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以及死于911事件的人,是为了一个最高尚的事业而死,也就是圣战。圣战是一个宗教义务。《古兰经》和《圣训》把圣战确立为一种神圣的制度,它们训导说,圣战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伊斯兰教。尽管自杀是被禁止的,殉教却得到了普遍的赞扬、欢迎和鼓励:“以掌控我的生命的神的名义,我需要为真主而死;然后我会复生,然后再次为真主而死”;“先知说,‘没有任何上了天堂的人愿意再返回这个世界,即便给他所有东西,除了那些烈士。他们愿意为了赐给他们的无上光荣而回到这个世界死上10次’。”
在天堂中的回报是什么?在《古兰经》和《圣训》里以非常色情的细节描述了伊斯兰天堂,例如古兰经第56章12-40节、第55章54-56节和第76章12 -22节。引用著名的企鹅出版公司出版的NJ Dawood译《古兰经》的56章12-39节: “他们躺在宝石镶嵌的床上,长生不老的少年端着碗、壶和一杯最纯的酒服侍着他们(这酒既不会让他们头疼,也不会让他们迷醉);他们自己选择水果和喜爱的禽肉。他们还会得到深色眼睛的天堂美女(houris),如同蚌壳里的珍珠一样贞节;这是对他们的行为的报偿……我创造了这些天堂美女并使其成为处女,作为他们的贴身爱侣……”
你应该注意到大多数版本的译文,甚至是由穆斯林自己翻译的版本——例如A Yusuf Ali和英国穆斯林Marmaduke Pickthall翻译的版本——都把阿拉伯语中的(复数词)Abkarun翻译成了处女,一些著名的词典,例如由John Penrice编纂的,也是这样翻译的。我强调这个事实,是因为许多羞愧而窘迫的穆斯林说“处女”这个词翻译错了,它应该翻译成“天使”。在《古兰经》第 55章72-74节,Dawood把阿拉伯语词汇“hur”翻译成了“处女”,而上下文表明处女一词是适当的翻译:“深色眼睛的处女躲在她们的帐篷里(你想拒绝你的主的哪一件恩赐?),任何男人和精灵都没有和她们接触过。”)
需要指出两件事。第一,在《古兰经》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及天堂提供的处女的实际数量。第二,深色眼睛的处女是为所有穆斯林提供的,不仅仅是烈士。我们发现,正是在《圣训》中提到了天堂里的72个处女——Al- Tirmidhi(卒于公元892年)收集的圣训集(第4卷,真主的使者[先知穆罕默德]在一些章节中描述了天堂的特色,以及第21章“给天堂中的人们的最小奖赏”(圣训2687))。
Ibn Kathir(卒于公元1373年)在他对《古兰经》第55章《至仁主安赖哈曼》第72节的注释(Tafsir)里也引用了同样的一个圣训: “听到先知穆罕默德说:‘给天堂中的人们的最小奖赏,是一座有8万名奴隶和72位妻子的住所,它的圆顶上镶嵌着珍珠、碧玉和红宝石’,它的跨度相当于从 Al-Jabiyyah[大马士革的郊区]到Sana'a[也门]的距离’。”
近代伊斯兰护教家试图淡化这些描述中的明显的物质主义和性暗示。但是正如穆斯林百科全书所说,即便是正统的穆斯林神学家——例如al Ghazali (卒于公元 1111 年) 和Al-Ash'ari (卒于公元935年)——也“承认天堂中的肉欲的愉悦”。古兰经的注释者、博学的Al-Suyuti (卒于公元1505年)生动细致地详细描述了这种肉欲的愉悦。他写道:“每一次我们和一个天堂美女睡觉,我们都会发现她是处女。此外,被主选中的这些人的阴茎永远不会变软。他们将永远勃起。每次你做爱的感觉美妙至极,绝非人间的感觉。如果你在人间体验到这种感觉,你会昏过去。除了在人间的妻子,每一个被选中的人[即穆斯林]将与70位[原文如此]天堂美女结婚,而她们的阴道全都美妙极了。”
尼采痛恨基督教的原因之一是它“把一些淫荡的东西从性生活中拿走了”,而许多人会认为,伊斯兰教对待性生活的态度是积极的。你无法想象任何教堂神父会像al Suyuti那样欣喜若狂地写下天堂的性——信教之前的圣奥古斯汀可能是一个例外。但是说伊斯兰教对性持积极态度,这肯定是对所有穆斯林妇女的侮辱,因为性完全出自男性的视角;妇女的性得到承认,但是它被视为让人恐惧和压抑的东西,是魔鬼的行为。
长期以来,学者指出这些形象是画得很清楚的图画,并且灵感一定来自油画艺术。无论是穆罕默德还是其他人描述了这些,他很可能看到了基督教描绘天堂花园的彩绘或者镶嵌画,并把其中的天使按照字面意思解释成了那些青年男女。
在《古兰经》中出现这种象征产生进一步文字影响的,是来自叙利亚的Ephrem(公元306-373年)的作品《天堂赞美诗》(Hymns on aradise)。这部作品是用古叙利亚语写成的。古叙利亚语是一种阿拉姆语方言,也是东正教的语言。它也是非常接近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的一种闪族语系的语言。
这自然而然地导致了一本关于古兰经语言的最吸引人的书的出现——如果能证明该书的主题是正确的,那么它或许是关于《古兰经》的最重要的一本书。Christoph Luxenberg的这本名为Die yro-Aramaische Lesart des Koran的书目前只有德文版。它于去年才出版,但是已经被人们热情地接受,特别是被那些懂几门闪族语系语言的学者们所接受,他们在普林斯顿大学、耶鲁大学、柏林大学、波茨坦大学、厄兰根大学、艾克司普罗旺司大学和贝鲁特的东方研究所工作。
Luxenberg试图证明,如果我们把《古兰经》里的某些词当作古叙利亚语,而不是阿拉伯语,那么就消除了《古兰经》里的许多含糊的内容。《古兰经》的第44章54节、52章20节、55章72节和56 章22节为忠实的信徒许诺了大眼睛的天堂美女。我们在这里没法深入到Luxenberg的方法的细节,但是它让Luxenberg魔术般地把这些美女变没了,这可能吓坏了所有梦想着在死后得到性赏赐的穆斯林男性。根据叙利亚的phrem的赞美诗,Luxenberg的新的分析认为那应该是“水晶般透明” 的白葡萄干”,而不是美目的,甚至是长为处女的天堂美女。uxenberg认为上下文清楚地表明天堂提供的是食物和饮料,而不是贞节的少女或者天堂美女。
他们把无神论列入“偶像崇拜”的一种。理由是:你们相信世界是物质的,那么你们的崇拜对象就是物质。
第一,保罗对耶稣之死作出了全新的解释。对于在他之前的基督徒来说,耶稣之死只是为了应验《圣经》的预言,别无它义。而保罗认为,耶稣之死是替人类赎罪。因为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违反了上帝的命令偷吃禁果,因而有了罪,由于他们的罪,因而他们的后代,现在的世人也都有了罪。耶稣之死的意义,就在于用他的“宝血”为人类赎罪。由于耶稣的牺牲,因而任何人只要信仰基督,就可赎罪,获得拯救。基督教的“原罪—救赎”观念由此诞生。
按照美国学者G.F.穆尔的看法,保罗对基督教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贡献,即“肉体复活”说。到末日审判的那天,主的信徒们无论是死是活,都将到空中与他相会,从此一起生活在天上。这些去空中与耶稣相会的信徒并不仅仅是灵魂,而且还包括他们的肉体。即使是那些死去的人们也会“肉体复活”,但保罗认为,这个肉体不是原来在尘世的肉体,而是一个全新的、属于天国的肉体。因此,“复活”并不是原来的肉体重新获得生命,而是灵魂重新获得一个上帝赐予的新的肉体,灵魂将与这个肉体合二为一,一同升入天国。
第二,保罗全面阐述了《旧约》和《新约》的关系。《旧约》规定了犹太人的律法,它是犹太教信徒的金科玉律。繁琐的犹太律法成了外邦人加入基督教的难以逾越的障碍。而保罗认为,律法只是启蒙时期的原则,有其时间性和阶段性。基督的降临开创了恩典的新时代,律法作为过去时代的标志,已经随着基督教的降临和《新约》的启示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而自动终止了。这样,保罗就在不触犯《旧约》和律法神圣地位的前提下终结了律法,将基督教从犹太律法的约束中解放了出来。
保罗的这两个贡献——创立“救赎”观念和终结犹太律法,宣告了基督教作为一种独立于犹太教之外的新宗教的正式诞生。在此之前,基督教只是犹太教的一个异端小宗派。可以说:到了保罗时代,基督教的“佛、法、僧”“三宝”已经齐备:“佛”就是耶稣基督,“法”就是《新约》,“僧”就是保罗等非犹太人信徒。基督教作为一个独立宗教正式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