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引"制度全了,人心冷了" -- 虚放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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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光TMD说不着边的话.

先看看主帖:

如果医疗改制不是一切向钱看而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如果从人道主义出发特事特办不死守冰冷的制度,也许不会发生孕妇死亡事件。

再看看你说的P话,打比方我是哪个良心医生,不管不顾,上去手术。

结果母子死亡,虽然我尽了我最大的努力,一个也没救回来,结果是。

别的先不讨论,以下对你的这话做下分析:作为一个医生来说,什么样的病能看好,什么样的病看不好,他心里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吧?

话在说回来,《执业医师法》第24条才相应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并规定医师有权“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处置……,选择合理的医疗……方案;

这些算是有法可依吧?

什么TMD狗屁逻辑:本人赖以过日子的行医执照被吊销。几天后法院送来传票,法庭上我据理力争,但是没一条法律能帮我,判决下来,民事责任附带刑事责任入狱10年,赔偿死者家属40万元。医院才不帮我呢,我的行为为医院带来了巨额罚款和声誉上的重大损失。报纸上铺天盖地的写着恶德医生强行手术一尸两命案。10年后我从大狱出来身无长技,只能喃喃的说:“当年我是个有良心的医生”。

你这是什么逻辑?根本把不存在的事情假设下罗列上来,作为你冠冕的理由.

家园 我怎么拿美国的规矩来约束中国的医生了?

别TMD给我扣这样的帽子,

看看你说的话:

绝对没有要求医生不遵守规则,还要赔上一辈子的道理。

现在问题是,按照规矩办事了,可是结果呢?结果是人死了.那么问下:规矩是不是应该被怀疑一下?

家园 "我不会愚蠢到不签同意书吧......."

给你看点专业的东西,请不要在这里瞎JW了.

她不是死于难产是死于急性心肺衰竭!

[不要被所谓不签字蒙蔽了眼睛,这是他们在推卸责任!]对方不签字,医生是不能做手术,这是有法可依的.如果关是这个因素,医生是没有多大的责任.但请大家注意,象这样的病人看病时,她不是因为难产来求医,是肺部感染了导致的急性左心衰和急性肺水肿的危重状况,才来就医的.

我也是个医务人员,我觉得现在医院其实是利用其对方不签字来转移责任.谁都知道在急性左心衰并发急性肺水肿的情况下,不是以破腹取胎这样的手术方法,能够救治一个左心衰和急性肺水肿为主要矛盾的危重病人,首要问题是要马上用药给氧等一系列的解除肺水肿和心衰的抢救措施.我不否定怀孕可以给孕妇带来心肺功能的负担,因这是必然的现象.你们见过一些多胞胎的孕妇也有这样的心肺危急症状吗?如果照他们这样的处理,一出现这样的现象就去取胎,那不真是个愚医吗?现在是一个病人肺部感染造成了她的心肺的急性衰竭,她的肺泡都不能进行正常的气体交换了,一个人呼吸都不能保证通畅的危险状态下,怎么能去进行手术?手术只能加速对方的死亡.而且他们这样对一个心肺衰竭的孕妇,不是积极的去进行抢救,而是在进行那些所谓的孕前检查,不断的压压按按你们知道这样的心肺功能都快衰竭的病人,一个不慎的挤压动作,都可能使这样危重的病人心肺更加的充血而加重病情.

如果在这种生命危夕之时,如果医院进行了一系列的左心衰和解除急性肺水肿的抢救措施,病人一般是不会死的.她不是死于难产,是死于心衰和呼吸衰竭,一个人都不能有正常的呼吸了,她怎么能不死.这点道理都不懂.希望一些网民不要一味的谴责一个不懂医疗的百姓.可他再不懂,他也知道医生没给她的妻子用药去抢救,这就是问题的实质.医生在这个问题上是没尽责的,病人入院看病到死亡三个多小时,他们进行了哪些心衰肺水肿抢救措施,如果做了我相信她不会命丧黄泉的.那医生也尽职了,可他们没有做到这些, 所以这些医生心里很明白他们做错了什么,?医院利用了老百姓对医疗的不懂,一味的推出对方不签字才引起死亡的结论,那是蒙蔽群众.一味在强调他不签字这个老百姓都不懂的问题上?!不过是在以此为借口蒙蔽这些善良的人们.如果她是你的亲人,是你的姊妹你会怎么想?以破腹取胎的方法去纠正一个急性左心衰和急性肺水肿这样的矛盾,那是个真正的愚医.所有的医生都象这样,遇到心肺衰竭的病人就去破腹取胎,用这样的方法去纠正心衰和肺水肿,那真是天大的笑话?什么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他们不是不懂,是对一个没有经济实力的病人在推皮球.请大家关注,她不是死于难产是死于急性心肺的衰竭.希望卫生局的调查组应该是秉公办事,应该调查他们整个的抢救过程,是否尽了职责,是否按心肺衰竭的常规去实施了救治措施,不要一味的以对方不签字才造成死亡为理由的推脱应该负的责任.否则是对人民和生命不负责的态度.

这样的病人在医院并不是少见的.可今天就出在这些不负责任的医生身上,所以才会发生这样轰动全国的医疗大事.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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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如果在制度既定的前提下

按“良心”行事只会造成自身的损失,那么从统计学的角度,按“良心”行事的就会越来越少——按照人类的物质基础,多数人无法摆脱动物自保的本能。

所以,根本的出路就在于制度的逐步改良,这是保证社会公益得以实现的根本。

当然,这个过程是渐进的,责怪别人是容易的,因为不需要自己支付代价,还可以安慰自己的良心。

家园 假设你老婆要是快不行了,

假设,你老婆要生娃,再不手术就不行了,而你死活不同意医生医,医生霸王硬上弓,结果把你老婆医死了,那你说怎么办啊?

家园 你的假设是不存在的

第1,那孕妇不是因为预产去的医院.而是以为别的病.也就是说,她还没到预产.

第2,手术是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请参考虚放一枪:"我不会愚蠢到不签同意书吧......."

家园 不要这样假设,不厚道
家园 这个我也问过某医生

这类东西我看过

他的回答是,类似呼吸衰竭是由妊娠引起的,国际通行的治疗方法是终止妊娠,如果您有其他发现,欢迎在柳叶刀等杂志发表论文

另外 您已经明显在逃避最开始的文章的问题

如果医疗改制不是一切向钱看而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如果从人道主义出发特事特办不死守冰冷的制度,也许不会发生孕妇伏明霞死亡事件。

这文章的明显要求就是不遵守规则

本次讨论与死者死因,有无医生误判,无关

家园 你应该看清楚 开始的文章在说话

这句话,作者用了2个"如果",并没有说医生相关的事.

是谁转移了话题?

家园 好吧 我败了

如果从人道主义出发特事特办不死守冰冷的制度

能否问问这句话到底再说谁?

不是医生也不是医院?还能是谁?

家园 那把规矩改了又如何?

规矩改了,不要家属签字了,会不会出现有人顺便找两个医生上街,看见不顺眼的就往医院拉,割个肾下来卖钱的事?

然后人家医生甚至可以说:你已经病入膏肓了,我是帮你治病来着,你得给我钱

至于那人有没有病,改了规矩之后,家属OR本人的知情权已经被剥夺了,医生说了算

家园 不知所谓
家园 老大什么职业啊

您那职业一定是哪一洞的神仙吧

家园 老大你搞错了

你说的是企业质量控制;不是质量监督,人家没办法冲进工厂每道工序那么看着.

这位老大对工作如此高标准,严要求,不知是是哪个洞的神仙啊.

家园 靠,不知道能不能看好病多了去了

我当年进医院,三个主任对着我的ct看不明白是什么病。手术通知单上写着刨腹探查术

你那个24条也绕不过 那个签字权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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