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关于新中国粮食生产的研究 1.概述 -- 润树
貌似很多人还在等老兄你的文章。
But I take it as a benefit of dou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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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挂职调研时的了解,和农业税挂钩的“三提五通”只占农民实际负担的30%左右,别的以户或人为基准的摊派更多。
就我所知,除“三提五统”之外确实还有些名目,数额也不算小--比如“普九”达标,有的地方是摊派,但很多地方(包括我们这里)是以村级债务的形式负担的,(当年信用社崩溃也有它的一功);后来不得不由县级财政兜底逐步化解,然后就是中央财政出面说免除了--完全应该的!
还有就是抗旱排涝的水电费,尤其是水资源不够用的地方向相邻地区“买水”的水费,很多地方是按承包地面积(和户头尤其是人头高度正相关)分摊的,现在(我们这里去年才做到,财政局嘟嘟囔囔说没钱但最后在政协组织听证会--很奇怪的操作手法,可以说创新也可以算越权--的压力下还是给了)很多地方也在逐步由财政负担。这是农民纯受益的地方,如果按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出一部分钱也不算苛捐杂税。
你这个“挂”字用的好,挂在哪儿呢?大帽子没了啊?
你的个人经验应该具有一般性。林毅夫也看到了包产到户后劳动量的增加,但他把它作为农民积极性提高的证据,就是他不懂中国农村农业农民之一例。这个所谓积极性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无奈:很多地方原有的农业机械被废置了,有些农户可能连耕畜也没有,加上失去分工的高效率,不老少上阵怎么办。这一点我已经写入文章了的,但连这么小的童工也用上了,却还是有些出乎我的预料。
未来怎么发展,要由中国过去和现在的客观实际来说话,而不是取决于空洞无物的意识形态或少数人的利益。
但实际上农民的负担是远超出95年收入的5%,多出来的其实都是地方的偷挂。挂的方式其实有三种:按责任田面积、按户、按人。
三提五统基本是按户。抗旱水电费是按责任田面积,助学摊派、村办公摊派、村书报摊派、村公路摊派都是按户,还有,出外务工的人员还要向村里交一个费用是按人头。
抗旱水电费以后所列举的几种摊派,都是独立于三提五统的。30%的比例是我自己调查的结果(湘西南),但是这个比例可能跟地方财政状况有关,财政越富的地方当然摊派越少。
大家共同来探讨嘛,人的思想总是可以变化的。
my feeling as well.
黄先生的文章我是看过的。化肥对不同的粮食作物有不同的作用,而且应该有非线性(即不同阶段增益不同),综合起来似乎没有那么大。
后面一点我已经写入自己的文章了。但81年底有43%已经分田,82年底是80%。这两年怎么算会有分歧,但即使全算给家庭承包制,关系也不大。
我的另一个跟贴与你说的有关:润树:谢大黄兄
加拿大这边有个长城平台,可以收看国内的几个电视台。上个月好像是北京台(具体哪个记不清了)播放了一个纪录片,说的是一个东北的百万富翁为了教育自己惯坏了的儿子,把他送到了一个很偏远落后的山区去接受教育。其中有个片段拍摄的是那个山区家庭5岁的儿子抡着父亲为他量身制作的锄头娴熟的刨地。那种娴熟程度,绝不是一天两天练出来的。5岁的孩子啊。老润如果有时间,可以跟北京电视台联系一下,看他们有没有那个资料。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而且吴思的《潜规则》一书中好象还专门做过一些材料的收集,地方的冗员和胥吏对国家的危害千年以来一直没有办法得到好的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