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吴邦国:中国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和三权分立 -- 红桃六
我认为,要搞多党轮流执政和三权分立,时机还没到。但
是,什么时候才算是时机到了呢?这跟我们中国人的民主
素质或者国民财富之类的“内部国情”毫无关系。
现在我们怕折腾,主要是害怕境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所谓
当外敌当前的时候,国民往往会忍耐国内的一些不公嘛。
等什么时候境外敌对势力不来破坏,那我们自己折腾折腾
也就不怕了。也就是说,什么时候美国垮掉,再也当不成
敌对势力,我们中国成为毫无争议的世界帝国,那时候的
国内民主分子就是社会上的正义的力量,我们搞多党轮流
执政或者任何戏剧化政改的时机也就到了。
所以,中国搞美式民主的前提是美国的垮掉。我认为,为
了推进中国的民主化,为了反对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为
了中国百姓的福利,我们应该先去把美国给灭了。同时,
美国人如果真的为中国的民主建设着想,就应该趁早自宫,
解散所有的军队和警察,公开所有的科学技术资料,把国
家分裂成十五六块,大部分国土交还给印第安原住民。那
时,中国的民主直选事业的成功就指日可待,美国人民的
那些牺牲将是完全值得的。
这两个都是绝对了.
都是绝对的事情都长不了.
把吴邦国的某句话摘出来看,自然显得有点反动,放在整个报告里是不扎眼的
发帖不多吧?但是很有想法,请继续。
目前的腐败比较严重,因此,一提到民主,大部分人很容易想到多党制。现阶段搞多党制并不适合国情,但有必要研究多党制的优点,并对人民做好对西方机制的解释工作。
有些国家居心叵测,他们最希望我国现阶段乱哄哄地搞多党制,最希望我们反对党,最希望我们反政府。这一点我们要警惕,千万不要中计。
打倒党内的恶劣分子是可以的,但打倒整个党绝对是错误的。共产党里边有大量的优秀人才,毁掉整个政党、重建一个象样的政党要花多大的代价,这是不难想象的。发展党内民主,淘汰党内的不良分子,是改革的一个要点。
政治改革的实质是解决社会矛盾,更合理地分配利益。解决社会矛盾必须联合用力,并尽量减少磨擦。我们应该下决心直面各种社会问题,问题很多,只能逐步消化,在发展民主中逐步解决一些社会问题,在解决问题中发展民主,以形成良性循环。
真实的情况是,在西方国家中,只有美国(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而其他绝大多数国家实行议会制,实际都未实行“三权分立”。
西方国家的基本政治体制形式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总统制,一是议会制。这两种体制最关键的区别在于,行政首脑是如何产生的。在议会制下,选民选出议会,议会推选出总理(首相),总理(首相)挑选内阁形成政府(行政当局)。在总统制下,选民一方面要选议会,一方面要选总统,然后由总统来挑选他的内阁成员。
西方议会制国家的显著特点是,立法权与行政权不是分立的。在议会制国家,议会不但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而且是国家的权力中心,行使行政权的那些人来自议会(下院),包括总理也是由议会推举的(一般是议会多数党的领袖),他们既属于立法部门也属于行政部门(英国首相同时也是下议院成员)。也就是说,立法权与行政权在实质上是合一的,两种权力不但共生(产生议会成员的选举也间接是产生总理、首相的选举),而且共灭(总理、首相必须保持议会大多数成员的支持,否则要么下台,要么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不但如此,一般而言,议会制是没有任期限制的,只要获得议会多数的支持,总理(首相)可以永远干下去。在议会制下,政府(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执政联盟)组成,并对议会负责。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国家,实行“议会至上”,立法权与行政权不是分立的,甚至直到2005年之前,司法权也是不分立的。因为英国上议院既是立法机关,也是最高司法机关(最高法院),是英国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最高上诉机关,上议院议长既是议员,又是最高法院院长(大法官),还是内阁成员,从而是集立法、司法、行政权于一身。在议会制下,政党政治实质上是主宰议会政治的幕后之手,“议会至上”最终实质是“执政党至上”。西方主张“三权分立”的鼻祖——孟德斯鸠正是以为英国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而提出了其“三权分立”理论,实际上这位法国学者对英国的认识是错误的。然而,这一理论虽然在欧洲并未被采纳,但在美国却真的第一次被采纳了。
在西方主要国家中,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的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都未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立法权与行政权是不分立的,实质是合一的、共生共灭的,个别的甚至司法权与立法权也是不分立的。考察在国际事务中影响力极大的西方七国集团,可发现,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的只占极少数,只有美国一家;英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日本等国均未实行“三权分立”制度。无论是议会制还是总统制,实质上都受到政党政治的主导和控制。突出的表现为:一是总统、总理(首相)、内阁成员、议员、部长,无论是选举产生或是任命决定,他们都直接或间接地由执政党(或执政党联盟)推举出来而产生或确定;二是他们在本执政党执政期间,总是执行执政党的政纲及其总统、总理所制定的方针政策,维护执政党的地位和利益,是执政党执政的工具、载体和组织保证。
那些想要民主的人,他们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样的民主呢?
确实有人只把总统制划分为三权分立制度。而把议会制统归于“议会至上”制度。但事实上,战后,各议会制国家大多引入了由法院进行宪法审查,以制约议会立法权的内容。“议会至上”已经受到削弱。在西方发达国家中,违宪审查权交由议会行使的,只有英国一家。而事实上(而非法律上),在上院可以行使司法权限的,只有几位司法贵族(好像是十人),这是一项宪法惯例。
议会制下,议会可以倒阁,总理也可以解散议会,所以议会和行政权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制约关系。
基于上述情况,也有人将美国模式称为典型的或严格的三权分立,同时也不否认议会制的三权分立。只是认为议会制下的三权分立不明显罢了。
清楚界定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的分野。
自由、民主和人权的具体表现形式很多,哪些对人民是有益的,哪些能够限制公权对私权的侵犯,哪些能够有效的遏制腐败和强势利益集团的疯狂掠夺,哪些能有效维护国家的主权利益,我们不能单纯的打上一个美式的标签就算了事,而是要认真借鉴这些先进和行之有效的东西,要学会拿来使用。
把中国自己内部的问题推到假想敌身上,除了可笑还是可笑。同时,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搞不清楚宪政制度的真正意图,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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