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强制引产未婚少女和胎儿双双殒命 -- 东晓山
要强制为什么不能早一点动手呢?这和谋杀无异呀!
草泥马蒸河蟹呀!!
correct this.
Eventually, it would happen..
计生委确实没有必要再存在了,建议直接转变职能做老年人服务工作,算是消消业吧。
出了人命,
显然没人捞到好处。。。
也许他们睡的挺好--他们已经不能叫“人类”了
爸妈也是冒着开除公职的风险,在奶奶的坚持下生下来的。不过事实上,我父母也未受多大影响,我出生之后,单位就知道了,以后该升职升职,该涨工资涨工资。至于亲戚,也有这种情况,为了男孩生五六个的也有。
在农村,计生人员是最惹人恨的。要不国家把计生政策废了算啦。这样人人皆大欢喜,你好我好大家好。
首先摆明我的观点:
计生委这种不顾安全草菅人命的做法是完全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计划生育政策在中国是完全有必要的;
计划生育政策的某些细节需要与时俱进和调整(例如说严厉的一胎化是否应当适当放宽等)。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前不久躲猫猫中死去的那人,是因为滥砍林木而被拘留的吧?在网上即使是最激烈的人,也仅仅是攻击拘留所或者攻击警方甚至是政府,没人攻击“滥砍林木违法”这条政策吧?
同理,某地的计生委执法过当,违规执法,是应该受到谴责甚至法律的制裁,但是这和法规政策本身没有必然联系吧?每一项法律法规,在执行的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执法过当的情况,就算是警察抓小偷,也有失手打死的。按理说小偷再怎么着,也罪不致死吧?那是不是也要把小偷违法大偷犯罪这条政策也指手划脚一番,非要把它废掉不可?
为什么在“躲猫猫”和“滥砍林木”之间,或者“警察打死小偷”和“盗窃违法犯罪”都能分得一清二楚,而在计划生育面前就分不清楚了呢?
比这更狠的我都听过,当事医生的丈夫是我一个办公室的同事,第二天来上班的时候悄悄给大家讲的。这还是在省会城市,不是农村,就因为非婚生,没有准生证。
计生人员执行政策粗暴,以黑社会绑架的方式拖走孕妇强行注射节育针然后强行引产。。。就算不出人命,他们把刘丹当人看了吗?
看来在某些人眼中,只要不出人命,其他一切都很正常,和谐社会。
出了人命就赶紧花点钱打发,以免影响稳定。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式能保证长治久安才是怪事。
前两天才刚看了河南赵家的11年错判。以中国之大,中基层公仆素质之低下(对人权之漠视),中国政府再有钱也会赔光的。
计生人员执行政策粗暴。这个,只能如此。没办法的事情。强制措施也已。强制措施还和风细雨?可能吗?
这个就太上纲上线了,什么“对人权之漠视”?在号称明珠人权的天堂美国,这样的事还不是无数?也没看见美国政府赔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