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南街村的可推广和不可推广 -- 达雅
关键在于谁都无权强迫别人干什么,不同地方不同人可能适应不同的生产方式,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当地人的意愿来决定,大生产不合适就分田单干,单干不行就再合起来,怎么搞效率高就怎么做,这才是改革派最根本的原则核心:“实事求是。”你举的这些例子我认为恰恰体现了改革的精髓,各个地方都有自由选择权,而不是改革前不顾实际情况的全国一刀切。
所以呢,这些地方觉得人民公社好,就继续搞,其他地方觉得单干合适,就去单干。至于像南街村那样弄些贷款,雇些外来工之类的“例子”,就别拿出来忽悠了,丢人。
改革前不出众,那是因为周围都是这样的,他没有比较优势。
一改革,周围都私有化了,他的优势就出来了。
这才是正常的逻辑。
田分了,你购你的,我购我的,团购个啥呀。
分田的经济学意义在于,打散已经成型的公社组织,严重削弱农村对于城市的讨价还价能力。
至于“关键在于谁都无权强迫别人干什么”,那更是鬼扯,现代企业不就是上级有权强迫下级干什么么。
最后,你是文科生吧?
什么是“分田”——农村现在还是集体所有制土地,实际上不应该称之为分田。
只有土改的时候把土地化为各家,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分田。
您要注意立场啊,您怎么能反起南街村和人民公社来了?
——说了要多看苏联小说,你看看,昨天话音未落,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苗头就出现了。
不是您的逻辑奇怪,是您说的不合某些人的胃口,所以奇怪的脑袋不好理解正常的逻辑。
打个比方,如果没有改革开放这个外界坏境,那么南街村就不会有这么多外来劳动力,那么南街村会不会有今日成就就不好说了。所以简单的说南街村搞的好是因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没有说服力度的。
但猛士有一个哲学上的错误,就是一切外因都是内因其变化。——南街村搞的好肯定有其制度的因素,而且是主要因素(这个猛士否认了),但问题是南街村的制度就一定是当年的人民公社制度么?外界条件都变化了,显然不能由南街村的制度好推出当年人民公社的制度好。
不知道这样说猛士的说法对不对~
1965年毛泽东重上井冈山,在5月25日送湖南省委书记张平化下山的时候,“毛主席大声地问:你是没有忘记我在专列上的许诺吧。我为什么把包产到户看得那么严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所有制的基础如果一变,我国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品卖给谁嘛!工业公有制有一天也会变。两极分化快得很,帝国主义从存在的第一天起,就对中国这个大市场弱肉强食,今天他们在各个领域更是有优势,内外一夹攻,到时候我们共产党怎么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保护工人、农民的利益?!怎么保护和发展自己民族的工商业,加强国防?!中国是个大国、穷国,帝国主义会让中国真正富强吗,那别人靠什么耀武扬威?!仰人鼻息,我们这个国家就不安稳了。张平化激动地望着毛主席。大声地说:‘主席,我懂了’。”(马社香:《前奏──毛泽东1965年重上井冈山》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10月第1版,第151页)
这些仅存的公社是顶住了多大的压力生存下来的?当时是什么样的态度搞一刀切?这是“自由选择”的结果吗?
邓重新上台立即让他的死党万里到安徽去搞包产到户。安徽省农业原本在文革学大寨中搞得很好,尤其1970年到1976年增长速度之快不但世界上仅有的,而且在我国这样农业增长速度世界罕见的国度里,也是仅有的。但是邓把安徽省委书记作为“四人帮”打下来了。万里一去就搞包产到户。并且在1978年在其他省份大丰收就他退步大减产。减了产一方面隐瞒。另一方面说是几十年来未遇的旱灾,其实那年安徽的干旱比往年要小。另一方面又说如不是包产到户就要更加减产。
那个时候都是说是万里的功劳,甚至还制造出了“要吃米,找万里”的假民谣。1982年10月6日派了个“记者”叫王影东区小岗村,说有个合同要保存在博物馆里。但是小岗村根本就没有什么合同,就有在场的几个人,以严宏昌为首伪造出来,所有的签名都是他一个人的,指纹都是在场人胡乱盖的。以后小岗村就以“改革第一村”名炀天下了。可是假的就是假的,小岗村事了大量的补贴和“赞助”到现在大多数农民还是穷得慌,就富了严宏昌。
以前小岗村粮食产量19到20万斤,包产到户后只有12万斤,但是他们说“大丰收”,以前只有3万斤。——3万斤的日子是有的,1961年,也是包产到户。到现在小岗村的唯一财产就是大跃进时修的水塘。后来又说小岗村粮食产量一百多万斤了,原因是现在的小岗村已经不是当时的23户的小岗村了,当官的会变戏法,把原小岗村所在大队,都并入小岗村了。
H去这么个假典型去宣传农村改革,体现了哪点高明?
自由选择不是自由选择,所谓的适合怎么搞出了个三农问题?三农问题的出现和为数不多坚持公社制度的农村的鲜明对比不正正说明了当初强迫“自由选择”的错误?
通过人大的监督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过国务院、地方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努力,2004年以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连续5年增量超过300元,增幅超过6%,2008年增幅达到8%,去年粮食总产和单产再创历史新高。截至2008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11万个,登记成员140多万户,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成员年收入比非成员农户高出20%以上。
集体至少有利于团购,有利于农村水利设施的修建维护,能惠及集体的所有人而不是一小部分人,在中国哪个地方都是,没有例外。
在这个问题你们有逻辑吗?只有自相矛盾
阴阳转换
我们这里下雨呢,下午不好玩,你们那里呢?
咱们搞理工科的,这点可要站稳了。要从实践出发而不是从概念出发。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践中就是把田分了各家各户自己搞,所以大家管这叫分田。你不能自己给个“分田”的定义,或者拿个“分田”的定义,说这不是分田。
这不仅是唯物还是唯心的问题,还是是否走群众路线的问题。群众都管这叫分田,就你说不是?
你看,我也很会上纲上限吧。其实呢,也就是一个是否和大家保持兼容的问题。你当然可以自己定义一个分田,然后说大包干不是分田,可那和大家不兼容,你就只能自说自话了嘛。
我要说的是,南街村和人民公社搞得很好,改革开放让他们搞得更好。你看我很政治正确吧。
其实呢,在中国的环境下,如果你和周围大伙保持一定的不一致,就很容易比别人搞得好一些,因为不一致本身就决定了你是稀缺的,而稀缺的就是有价值的。所以,当家都搞人民公社的时候,你不搞或者搞少一点可以过得比别人好,因为你保持了灵活性;别人都包产到户了,你把田集中起来搞集体经济,你又可以搞得比别人好,因为你能团购。
所以,党中央的号召,一定要听;但是如果你不能走在潮流的最前面,那不妨保持一定距离,不要做大路货,大路货是不可能卖出好价钱的。
哪个是叫包产到户啊~~群众也是叫“包产到户”或者“承包责任制”啊,怎么西西河的群众管那个叫分田?——行,随便,这怎么叫我就跟着就是了,俺可是走群众路线的。
但有一个问题是,尽管这是“叫作”分田,但并不意味着田就真是分了 —— 还是集体所有制么~还是社会主义么~
就象前两天跟一个人说“持剑经商”,他说持剑经商并不一定要出去欺负人啊 —— 我说是啊,你觉得持剑经商不一定要出去欺负人,我也可以这么觉得,但那本书的作者不这么阐述……
所以,叫什么不重要,要看叫的哪个人怎么阐述~以及想从这种阐述中推论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