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民主的价格 -- yhz
哈佛毕业的还有要饭的呢。难道能证明哈佛很失败?
中国人就这么不堪,非要跟世界上最烂的比着过?几千年当牲口被人骑着,管着习惯了,卸下鞍子还不知所措.
looking,
I trust it, and you should trust the judge of the women....
民主不是条件,而是结果.
民主制度才是条件.中国人普遍犯的就是把民主制度等同于民主.
这个貌似是初中数学?
充分是说有了就可以,必要是说没有不行。
看世界现状,民主明显是社会发达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但是和很多人解释,就真是难。可能咱口舌比较笨吧
在2007年法国总统选举中,中间派的Bayrou是匹黑马,左右两方都把他看做不坏的选择,他有可能在一对一的竞选中击败无论是左派的Royal还是右派的Sarkozy(也就是说,在一对一的竞选中,并不存在循环)。但是在第一轮竞选中,他得的票数少于其他两人,因为左派的投Royal,右派的投Sarkozy。
你当然可以说,在这种情况下也还是有循环,但是这是蚊子和虱子互助下打败了蜘蛛。
产生投票悖论的根本原因是我前面说的原因,也就是阿罗不可能定理中的一个条件(其他两个条件偏好传递和非独裁都太明显):现存选举制度不能保证偏好的独立性,于是就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如果发现某两人单独对决会对自己不利,有资源的一方可以通过支持第三方(或第n方)从而改变选举结果。从实践来看,这种情况并不罕见。
新加坡,阿联酋,卡塔尔等。
要我看,还不如把人均汽车拥有量超过某值看做是社会发达的必要条件更恰当。
循序渐进的,尤其是不受西方势力渗透的,否则这个学费很有可能就是国家分裂,国民经济严重后退,到时候覆水难收,一辈子翻不了身了。
你说的这些,在赵心树《选举的困境(增订版)》中都提到过。按赵的观点,从最好的表达选民偏好的角度看。在单一职位的选举中,计分制是相比较而言最优的制度。在多职位选举中,让渡制是相较而言最优的制度。
我是说阿罗不可能定理中,引起矛盾的条件实际发生的可能性并不小,不能以“出现投票悖论的概率是如此之小,以至于在实际上可以不考虑它”来回避此定理的责难。
如果承认这点,然后再去找“相较而言最优”的制度,那是另一回事。
我比较关注的是选举中的僵局。从僵局的角度上,的确是只有各个候选人得票相等,才能导致僵局。“出现投票悖论的概率是如此之小,以至于在实际上可以不考虑它”是针对僵局而言的。比如单选制中,甲得50票,乙也得50票,才造成僵局。
而你关注的是第三人对甲乙两人间投票的影响。
我认为第三人会影响某甲和某乙间投票的结果,这是正常的。因为群众是在多人间进行的选择,而不是在甲乙两人间进行的选择。
一般都是以批评第三者对另两人间投票的影响着手,2000台湾选举就是例子。这种影响造成的后果就是战术投票:我其实并不喜欢某人,但我投他的票,因为这样能使很有可能当选的某人落选,进而我喜欢的人能够当选。
第三人会影响某甲和某乙间投票的结果,从数学上来说这是正常的,但是从“民主制度让人民做主”的角度看就不正常。群众在包括甲乙的多人中选时,会选择甲而非乙,但是只在甲乙中选时却会选乙而非甲,那么只能说是选举制度本身作了主。
阿罗不可能定理则从理论上证明,计分制也同样会有问题,如果每个选民给每个候选人的分数不同。至于造成问题的可能性,似乎没有数据,所以就不能以此反驳责难。
有些投票制则破坏了阿罗不可能定理中的条件,比如单一职位允许多选的连记投票制,不要求选民以喜好对候选人排序,阿罗不可能定理不能证明这样的选举制有问题。但是无论从实践还是理论,照样可以发现战术投票的可能性。
连记制的确有战术投票的可能。这点可以查基维。但是在众人博奕的环境下,战术要想成功也面临着对手(还不只一个)的反战术。所以想达成自己的战术意图恐怕不会像一轮选举制那样简单。
另,投票制的问题,严格地讲要从数学上研究。如我这种对数学模型不得门径的人就想不出计分制的问题来。
希望哪位达人能深入浅出的讲一下。
笑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