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最近发生的一桩车祸案 -- 熊仔
是我的习惯
只不过,通知你一声而已,明人不做暗事
不要把讨论牵扯到这方面来,个人认为不太妥当
造起另一方舆论的势之后,才能作出“公平”的判决的
第三个“疯狗”了,我得劝一句,你再理性也不能骂人啊?!
一个号称以追求真相为目的的人,不断的骂别人疯狗,骂一群人,大多数人是疯狗,你不觉得很好玩吗?
淡定围观,他叫的声音高的时候,不妨鼓鼓掌,鼓励一下
一、警察调查当事人是有技巧的,尤其是刚刚事发的第一次问讯,非常重要,当事人在慌乱之下不容易撒谎、就是撒谎也容易被戳破。我见过交警处理交通纠纷、现场问讯当事人,当事人一开始还想抵赖,警察两句话就把他给唬住了、乖乖说了实话。
二、杭州肇事案的当事人、以及他的那帮狐朋狗友,年轻、从小娇生惯养、没有什么社会历练、素质差,不太可能有很强的对抗警察问讯的能力。
三、除了问讯手段,警察还有录像可以参照,可以对肇事车辆的速度有一个粗略的估算,但是肯定有误差。
四、所以,把问讯的情况结合通过录像所作的粗略估算,如果两者差别不是太大、可以相互印证和修正,那么这样得出的结论,是可以有一定把握的——注意,我没把话说死,因为这不是通过严格的技术侦察手段得出的结论,只能说“有一定把握”。
现在大家质疑的内容之一就是怀疑交警没有秉公办理,您不会不知道吧??现在你给我预设一个“交警执法铁面无私”的前提,您这是在跟我逗乐呢吧?
当然,如果您觉着“我党是执政党,威信很高”,那我们这些看过“周老虎”“躲猫猫”之类的落后群众是生活在和您不同的位面上的。大家遵从不同位面上的“理性”,难怪谈不到一块去呢。
越来越多的细节被披露,这些细节说明,哪怕是交警的第一次情况通报,也是秉公办理的,在关键细节问题上、没有撒谎。
我对您的很多辩论方式都非常不赞同甚至坦白的说是反感。但是我依然认同您认为速度是70,交警禀公执法等论点的可能性。
我的一向观点就是,在讨论有些问题的时候,每个人都因为角度不同得到完全不同的结论,这是很主观的东西,完全谈不上谁更理性谁更唯物,如果要讲“理性、唯物”的讨论,那不是按我们现在这个调子。
就如上面的例子,其实就是你我对政府的信任程度的问题,对于一个信任度高的人来说,得到你这个结论是毫无问题的;而对于一个信任度低的人来说,自然会觉得这个结论非常荒唐。
有些事情虽然是明摆着,但按河里政治正确的原则还是不明说为好。
一开始我也不能确定交警是否秉公执法,但是从后来我找到的当地媒体对事故细节的描述(来自录像)看,最起码在关键的细节问题上,交警的第一次情况通报没有撒谎,他们之所以说70码而不是100码,是有一定的事实依据的。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我相信最后给出的结论是比较真实的,具体是多少速度最后的通报一定会有结果,到时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