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原创】记一位超级冷血的律师 -- land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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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我佩服他45/6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但我鄙视他8/1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但我佩服他42/11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我鄙视他69/21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不对,我不知道或不想评,我佩服他5/2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不对,我不知道或不想评,我鄙视他3/0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我既不佩服,也不鄙视他7/2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我既不佩服,也不鄙视他18/2我打酱油(现在投票流行这项。。。)11/1
我贴这段誓言只是想说明不是随随便便整弄个东西就能顶个“职业道德”的帽子,比如“没交押金不许入治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应该是约定俗成并且被业内绝大多数人认可的,比如这个医德,应该是“治病救人”,而不是替医院赚钱。讨论问题之前先得把概念搞清楚了,否则没什么意思
是我輔導別人, 不是被補導
老師也跟我們說, 即使知到被補導都犯法了, 也要保密的
俺选倒数2,
但是现在开始歪楼,
大家都看到了他的两个错误(或者至少一个错误一个争议点),
但是他试图泡检察官mm这一点,是不是也不对劲呢?
当然他失败了。但是如果某一方律师和检察官之间有一腿,是不是司法公正性也会受到影响呢?
(lie to me有一集,某法官曾经和某案件当事人擦出爱情的火花,N年后那点火花直接影响他的晋升。律师肯定也不能随便去和本案检察官擦火花吧?谁知道你们背后那一腿是不是连案子也勾进去了呢~~)
在俺看来,这人不是冷血,是花花肠子一堆~
泡检察官mm应该是无妨的。
法官不一样,他应该是中立的,是仲裁人。法官不能和任何一方有太深的关系,否则会影响他的中立性,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必须要回避。但是,检察官和辩护律师是对手关系,他们之间有暧昧倒不违法。只要不出卖其当事人(对检察官来说就是“people”)利益即可,否则就是渎职。
实际上,辩护律师和检察官之间的复杂关系,是不少影视作品的买点呢。比如说港剧《一号皇庭》系列,净是夫妻/男女朋友法庭互斗,嘿嘿嘿:)
春秋时期的任侠不都是一诺千金的吗?
如果为了一个崇高的理由可以违背誓言,那一定会有为了私利违背誓言的时候
《法网柔情》
而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尽可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如果他们做不到这一点,那这个行业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不管是不是人渣,犯的是什么罪,只要没有无罪释放,就不是你说的公正的审判了?
辩护律师要尽可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是否可以雇一队飞虎队劫狱,帮助当事人远走高飞?把法官和检察官全部突突了?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这个行业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更不用说去遵守这个规则了。
规则是为了达成某种目的,随意改动规则自然不大好,但是为了维护规则连最根本的目的都放弃了,实际上就是这个人心里另有目标——比方上面的某些业内人士一再提及的:透漏秘密有可能危及律师这个团体的存在。再比如,强制要求官员申报财产,是不是也会使得官员人人自危,危及官僚阶层的存在呢?
保守秘密的前提是这个秘密对他人不会造成伤害,某人得了烈性传染病,如果他还想在人群中生活的话,是否还有保密的权利?
套句陈词滥带,就是:
说你有罪你就有罪,没有也有。
说你无罪你就无罪,有也没有。
小到在家光个膀子, 大到谩骂科研导师。 一不小心就成了恐怖分子加流氓。
美国的法律只是政府和你谈交易的工具。 当然, 如果你没有什么别的交易价值, 那就只能交易自己的自由了。
法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第一个疑问就是,如果说某人有罪的话,是控方收集,提出有罪的证据,还是对方提出自己无罪的证据.英国有一条就是如果有人诽谤你,那个诽谤你的人就要有确实的证据,不然的话提出诽谤的人就有罪.还有一个就是法律有很多不确定的定义,比如说如何定义森林.很多相关的法律就是有关于定义的,而定义很多时候是在政府一边.当然了一条新的法律会有规列,通告的,这里的规列以及通告是指解释权.有时间我可以写写有关于挪威的税法/关税法.很多时候相关税收的法律是很合乎逻辑的.give me the money, dont ask why, if you ask why, read th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