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聊聊行政管理费和吃皇粮 -1 -- 老广
是党员必须服从的一个义务,取决于党员的自愿。
当然作为一个公民,是有权力拒绝双规的。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立刻开除党籍,并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有过这样的事情。
就是俺们单位发生的事情,千真万确,没有一点虚构成分
敢去举报吗?举报了人家把以前的一起查,俺们都得往外吐钱,领导就不是退二线这么简单了.
再说个事情吧,我们系统几年前被审计署查的死去活来,最先的原因是审计署XX特派办领导的公子要进我们系统,我们XX局领导有眼不识泰山,回答的不是很情愿,结果人家一气就给点颜色看看,一查好家伙查出很多问题,上报审计署全国都查,进去好几个,退赔好多钱(我们也退赔了),退的最多的是YY局,好在当时YY局局长可是很有背景的人物......好在我们系统有很多有背景的领导,最近审计署盯得没这么紧了
领导公子后来听说被海关抢走了,XX局的局长后来去总局开会都找角落坐,不好意思见人
很多事情都有规定,但执行起来是另一回事情了
大家都知道某些事情必然违法违规违纪,但大家都在做,这就是常识。常识不是纸上的,是生活中的。
党政机关是不允许设立小金库的,但是,那有一个党政机关不设立的?
比如说你到银行取不是你名下的钱,要经过什么手续你知道吗?
这么说吧,纪委办案人员哪怕去银行查人家帐户的往来,都要经过几个部门的手续,还必须带上其他部门的一起去,更何况动别人的钱。
你以为香港黑帮片呢?
审计的主要职能就是查违纪资金,你说因为某某公子进不了你们单位而来查,这种可能性我倒不排除。因为审计单独办案,确实有一些可松可紧的尺度。
我自己参与办的案子就不知道有多少了。
当初给我们办存折的时候也没拿我们身份证,按照你的说法根本也办不到了,
至于纪委怎么把这钱拿出来俺们就不知道了.
纪委做的横行霸道的事情太多了,因为领导屁股都不干净,不敢有怨言,万一哪天掉人家手里就惨了.
你不相信就算,我也是说到话题上才说到这个事情的,我没必要造什么谣,
碰到书呆子了,不说了
单位给个人开帐户是很简单的事情,因为你的身份证号和复印件在单位的人事、财务部门肯定都有底,给银行报一下就行,大家都是这么办的。
但纪委作为一种公务行为去取人家的钱,说实话从来没碰到过。因为银行也知道纪委是没这个权力的,单独一个部门有权力这么干的,一个是公安的经侦,一个是检察院的反贪。
俺们的身份证号和复印件还真没在单位留底,银行肯办纯属关系熟.
希望以后的社会大家都按规定办吧.
水了老广的帖子很抱歉,这个问题不再做任何回答
不知是否属实?
意思是一样的。不过非党员的干部,接受调查主要是监察局出面,党员则是纪检。虽然纪检监察的人员大部分是重合的,但针对具体的调查对象,适用不一样的规则。
再说一下,非党员适用两指的依据是《行政监察法》。
没看明白,这个家伙举报了两次?按理说这人这样做了,只要让大家知道.他的局长位置也坐不牢啊.
在外人看来(比如我),双规和双指基本上只是名义不同而已,实质很相近。
他是匿名举报的,大家都不知道是谁,只知道肯定是内部人,他不想拿什么奖金,只是想把老大拉下来自己上,后来因为一个腐败案被牵进去了,在里面他主动说出上次事情是他所为,要求算他立功好减刑,这样大家才知道是他干的
找个远离闹市、山青水秀的宾馆,很有礼貌地谈谈话,让人清醒一下头脑,正常情况下一个星期总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