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告诉你一个真实的乌鲁木齐 -- 河蚌
这样抢沙发果然有效,^_^
花
俺提供一个例子吧,俺家乡奇台(古城)有个酒厂,差不多有600年历史了,是山西人传过去的,号称新疆第一窖,生产特色浓香型和清香型白酒。
吉木萨尔(庭州)县也有一个三台酒厂,从清代乾隆时期开始酿酒。
俺们那的县志网上看不到,如果能看到的话,可以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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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还给自己修那么大的坟!和活人抢地!
其实,人思维中一个最大的误区,就是喜欢将群体中的一个代表的光荣看成自己的荣耀。比如看着姚明球打得好,个长得高,自己也觉得好象长进了不少。其实你1.67的个,即使姚明长的再高,打得再好,和你有什么关系。但是,即使想到这一层,下次当姚明得了什么荣誉,我还是会觉得特别高兴,所以我是姚蜜,并且不喜欢天涯杂谈。这种思维,叫群体无意识也罢,叫从众心理也罢,反正在很多人的思维中都存在。然后对于社会性而言,有一条理论,叫存在就是真理。既然所有的人都这么想,那么至于真象是什么样子,就不重要了。
乌鲁木齐的暴乱就是这样的,ZXB说的对,确实是一小撮,3000暴徒,如何能代表800万维人,要知道,任何一个民族,特别是农耕民族,能够举刀杀人的都是极少数(所以即使战争时期多的也是炮灰而不是英雄)。但是,没有人会这么看,就象我们见了姚明得好处我们也瞎高兴一样,我们见了这些维人杀汉人,就会把帐算到所有的维人头上。甚至即使我自己对我说,维人大部分是好的,但是下次再见到维人,我还是会由心底里生气。我想,新疆的汉人肯定会是这样的想法,而且新疆的维人感觉到这种想法之后只能会和汉人更远离,即使那些想亲近的也不会,因为人都有尊严。为什么兵强马壮的南黎巴嫩军在以色列撤离之后连一天都挺不住,这是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尊严,这样的人也被我们称为汉奸。
所以,这一场的暴乱无论对汉还是维都是一个悲剧。其实维族的独立意识根本就不怎么强,因为历史上他们也从未建立过一个国家。我们经常说库尔德人的悲剧,拥有5000万人口的民族却没有自己的国家,而维族也差不多。所谓民族独立意识的增强,是二战之后美国体制下的产物,大家有没有发现,二战之后小国家越来越多,而且大的国家还有往小里拆的想法。甚至出现了独立的另外一种潮流,就是发达地区希望独立出来,不和那些穷哥们一起过(比如意大利北部)。在新的世界格局中,领土完整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这其实造就了几千年来的大变局,弱小民族不再需要托庇于强势民族,也能够生存,而且小国家更易生存,起码对于上层领导者来说,做一个国家元首肯定比做一个省长强。可以说当今世界的很多分离意识都与此有关。
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生活还是第一位的。宣传很重要,如果你的周围全是说独立好,汉人拿了我们的地,拿走我们的油,拿走我们的棉花(这些也全有事实依据),你发现自己现在没有工作,只能在街头混,那么我想,只要是有思想的人,都会生出悲愤之情的。而乌鲁木齐的解放南路,恐怕充满的就是这样的声音。那儿卖的书我都不认识,但那种情绪能够感受到,我能看到的就是那儿新修了很多寺,但是整条街的建筑,几乎还都是以前的老样子。有人问,那儿难道没有警察,说实在话,真没有看到,问题是,你在汉人的城市里,走过三个街区,又能看到几个警察。
族群的形象是对外的,在一个族群里,一样会分出无数个小群体。我们前面已经说了,每一个族群都有街头少年,也有学校少年。汉族的街头少年比之维族,其凶恶程度一点也不差。问题就在于,如果这个社会,将族群看淡,那么整个社会,先分出来的就是街头少年和学校少年。而不论行为,先看族群,那么我们知道的就是,某族人在杀人,最终的后果,只能是族群分裂。现在的新疆,恶果已经结成了,可是那些肉食者们,仍然将头扎在沙子里,喊着什么安定团结来之不易。
暴乱就是暴乱,暴乱就有暴乱的解决方式。以霹雳手段,行菩萨心肠。韶关的领头者要杀,而乌市的暴乱中所有的杀人者,也一样要杀。只有这样,才能将族群的概念淡化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才是将天平摆回来的根本做法。问题是,有司们,能做到吗?
前面,我曾经发了一篇聊斋上的小文《盗户》,现摘给大家看看。“顺治间,滕、峄之区,十人而七盗,官不敢捕。后受抚,邑宰别之为‘盗户’。凡值与良民争,则曲意左袒之,盖恐其复叛也。后讼者辄冒称盗户,而怨家则力攻其伪。每两造具陈,曲直且置不辨,而先以盗之真伪,反复相苦,烦有司稽籍焉。适官署多狐,宰有女为所惑,聘术士来,符捉入瓶,将炽以火。狐在瓶内大呼曰:‘我盗户也!’闻者无不匿笑。”
将这个盗户,改名维人,是不是就是现在的状况。“二少一宽”的政策错了,纠正是必须的,但是以后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庸官做法能变吗?其实何止是民族矛盾,我们的葫芦官们,又判了多少葫芦案子,远的不少,最近福建的那个医闹的案子,不也是这样。
“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坐观其变,而不为之所,则恐至於不可救;起而强为之,则天下狃於治平之安而不吾信。惟仁人君子豪杰之士,为能出身为天下犯大难,以求成大功;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而苟以求名之所能也”。
上文是摘自《晁错论》,其实我们的国家,无论成立时间还是发展,都已经到了汉景唐玄的那个时代,第一代打天下的老人已经谢世,而下一代承平日久,见血光不知所往。二战的老兵们,共同的特点,就是不好战,也不怕战,因为他们知道战争是怎么回事,也知道在何时运用,知道生命珍贵,不是韭菜,但是更知道,要想获得持久的和平,有些人的头,就是必须要拿来示众的
其实上一代人已经将那些血腥的事情做了,给我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要我们做的,就是将那些公平的政策执行下去。“所有的族群一律平等”,同时尊重少数民族的各项权利。而最重要的是,国家更应该知道,沉默的大多数是什么人,哪些人,才是我们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柱石。
言之成理,期待下文
WZ霸了不是他们的地方,才是真的。
你认为那块地方是无主的。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方式。其实北疆大部分都是哈萨克,沿天山一带都是也大多数是哈萨克人。
但是维族人的教育就是这样,他们认为,这块土地是他们的,即使他们没有种地,荒着,也是他们的。
其实那些地也是荒着的。印第安人只是在那里打猎。
一个block里一般安排马来人,印度人,华人比例;
这些也全有事实依据。
这样不易引起争论。前面说过,如果大多数人这么认为,那么事实并不重要。如果大多数维族人这么去想,那么暴乱的火药桶也就有了。
韶关事件的起因就是少数维族肇事者没有得到公正处罚,引发汉族群众自发执法。引发斗殴的原因在维族员工,而不是汉族员工。要想寻求公平正义,首先应该拿下逍遥法外的强奸和/或强奸未遂者,才能谈及处罚斗殴事件。
新疆公安厅长说的很清楚,韶关事件只是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被少数分裂分子利用,煽动闹事。按照楼主的逻辑,如果这次动乱的起因是分裂分子要求全部汉族退回内地,我们的执法机关是否应该先满足这个要求,再去处罚暴乱呢?
在中国的传统统治中。即使是因为官员不公引起的群体事件。最后的处理结果也是官员罢职,而群体事件的主角也要处以极刑。
这是很有道理的,否则,你认为该怎么办?
冤冤相报何时了。维族人强奸了人,就大家一起去把所有的维族人打死。
在现实生活中,没有那么多正义是黑白分明的,每个人都可能认为冤枉,其实很多事情反而是罗生门。说个最简单的例子,那个佘祥林杀妻案,还有印象吧。我想知道,在他老婆没回来之前,如果这事儿出来,会是什么样子,她老婆没了,发现了一个女尸,时间什么的都对的上,但是法院就一直拖着不办,为什么,因为他是一个警察。他老婆家里人的无数次上访中,心里面是不是这样的思维。
群体事件,是社会不稳定的一种标志。而官府要做的事情是,所有的事情,按法律处理。聚众闹事者,一定要惩治,而群体事件的源头,也应该追查到底。这才是真正公正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