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国家民委:民族政策与暴力事件无关(两少一宽要继续搞) -- 红霄帐底
“两少一宽”属于刑事犯罪范畴,搞不搞要由立法权的人大或司法机关来决定吧。
民委所谓的“民族政策”是个大概念,泛泛而论,等于套话、空话。
当少数民族到一定程度,可能就不会安宁了,1%和10%完全是个质变的过程.
所以你这句““两少一宽”属于刑事犯罪范畴,搞不搞要由立法权的人大或司法机关来决定吧。”是不对的。
说白了,就是中国不是法治国家。党的政策高于法律。法律是没有尊严的。
如果能够依法治理刑事犯罪的话,根本就不会有“两少一宽”了。
不也还是有伊斯兰人训练杀手搞爆炸,开飞机撞大楼。
所以说,自己强只是一个方面。
伊斯兰必须改革,则是另外一个方面。
面对疯狂的伊斯兰教,最强大的国家也免不了整天挨炸弹。
美国就不搞这些错误政策。
我觉得,民族政策还是要学习美国的先进经验:减少优惠,彻底融合,而不是强化区分。
是因为中国还没有足够的力量制止美国的这种恶行。中国对少数民族大力扶持,没有美国对“东突”分子的支持,就不会有75暴乱。
美国和伊斯兰的矛盾是美国不公正对待伊斯兰的结果。
75事件和伊斯兰没关系,“东突”分子甚至敌视回族。
最早是说20万抚恤金,1万还目两万丧葬费,全部是政府出钱,当然是纳税人的钱。后来说因为社会捐款较多,每人加20万,说明加的20万是社会捐款。
另外,相比来说广东富裕得多,政府能多拿出钱来也是正常的,还有在乌鲁木齐生活费要便宜些,夏天蔬菜价格只有内地的一半到三分之一,这是俺去年的亲历,所以四十万比广东的五十万也少不了多少。
胡斌的家人事后积极赔偿,与新疆地方政府事后积极赔偿,嘿嘿,性质基本差不多
只不过,该重判还是要重判,该重组还是要重组
因为,老百姓怒了
根本不存在政策大于法律的问题。“两少一宽”只是指导法律框架内自由裁量权的,哪个法院判决案件都是引用法条,而不是直接引用“两少一宽”政策。
黄花2003说的没问题,执行不执行“两少一宽”政策那是司法机关的事,民委管不着。楼主给民委扣帽子扣错了。
刑法基本原则之一是平等原则,对犯罪人来说不论犯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出身、民族、宗教、信仰、职业状况、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当一律平等地适用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两少一宽”按民族给与歧视性待遇,直接违反了平等原则,算哪门子法律框架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