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钟雪灵博客摘录】通钢事件的前前后后 -- frn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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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复杂

改制是否成功、一个重要的对比是基层群众的亲身感受。如果建龙做得好,什么有组织的造谣都不会起作用。做的差,就是今天这个光景。这就是最根本的原因,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如果说以前的干部也不怎么样、贪污腐败、假公济私。这我相信会切切实实存在,但不认为这是问题的根本原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建龙入股已经有几年了,如果建龙表现的比这些前管理层的人员哪怕只是好一点点,也不会有今日的风波。

家园 如果建龙做得好,什么有组织的造谣都不会起作用

看来通钢刚刚缓过一口气来。看看他们的合同。

通钢集团6月份实现利润4279万元,实现了月份扭亏为盈的目标。与此同时,主要指标持续改善,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为4.76%。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通钢集团生产经营出现了十年来从没有过的严峻挑战。面对日益加剧的金融危机影响,全体通钢人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力挖掘成本潜力、指标潜力、管理潜力和通过全员努力,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增加效益等具体措施,确保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企业的持续健康运行。

在困难情况下,通钢集团要求上上下下严格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降低非生产性支出。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率先垂范,从小事着眼,从细节入手,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真正把各项费用降下来,切实形成全员降成本、全面促增效的局面。我们围绕经济技术指标和管理等全方位对标,围绕生产经营要素的大项,将确立的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制定了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并做了分解细化,确定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加强基础管理作为实现挖潜增效的切入点,苦练内功,夯实基础,堵塞漏洞,把精细化管理理念融入到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弘扬 “三老四严、四个一样”的传统,致力管理的深化、细化、规范化,做到工作有标准、有目标,责任到位、管理到位、考核到位。大力开展 “提高工作质量”活动,强化落实岗位责任,推行标准化作业,做到用工作质量保证工序质量,用工序质量保证产品质量。持续开展“厉行节约,降低费用”活动,从领导干部做起,大兴勤俭节约之风。我们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建设利用剩余煤气发电和余热余压发电项目,如今年5月11日正式并网发电的3号发电机组的投产,既可有效解决通钢冶金区煤气回收过剩问题,而且创效能力可观,满负荷运行后,每天可发电100万千瓦时,每月可创效1500万元。

应对危机,关键是人。通钢集团突出和谐、高效工作主题,以提振“员工志气、队伍士气和通钢团队在社会中的人气”为目标,以深入开展“转观念、迎挑战、闯难关 ”主题教育活动为主线,加大形势任务教育力度,通过企业、工会与员工签定共同约定行动等措施,引导广大员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形成与企业荣辱与共、共克时艰的合力。并围绕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实现,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市场意识、效益意识,建设高绩效、人文化的工作环境,形成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体合同

本合同由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订立。已于二OO九年二月十一日经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员工与集团公司双方的行为,切实维护员工与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更好的促进集团公司又好有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订立本合同,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协商、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三条 本合同是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安全卫生、职业技能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对集团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法律约束力,订立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第四条 集团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和《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通钢【2008】31号)规定的各项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集团公司制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员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工会代表员工整体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在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就合同内容进行协商。集团公司和工会应指导员工明确了解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及合同的有关内容。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履行。

第二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集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特殊岗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也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七条 集团公司有责任和义务不断改进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员工工作时间。

第八条 集团公司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制度。确保员工每周休息二天。

第三章 劳 动 报 酬

第九条 集团公司根据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确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主要体现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福利。并逐步实现员工的收入与当地的人力资源市场价位接轨。

第十条 集团公司的工资分配制度的制定和变更,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根据企业效益的增减情况,适时增减员工的工资。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向提供劳动的员工足额支付。支付给员工工资时,应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和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期间,集团公司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第十三条 员工在患病和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第十四条 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 员工在事假、旷工等期间的工资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安排员工延长时间工作,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及其员工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施行企业年金制度,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

第十九条 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应给予的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及享受的工伤医疗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员工医疗按照国家、省、公司所在地和《通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员工退休按国家和省退休养老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按国家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基金,在使用时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应当创造条件,不断改善集团公司福利,逐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与乙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到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第二十五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分为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二十八条 新入厂的员工,一般订立不超过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特殊引进的人才可订立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限计算为劳动合同期限内。

在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范围内工作的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二十九条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事先与员工订立协议,协商约定服务期。

第三十条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在劳动合同约定或者订立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2年。

第三十一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将续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在集团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五)正在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

第六章 裁 员

第三十五条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六条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单位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又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三十七条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单位员工总数10%以上的,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第三十八条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因经营困难临时性停产,可实行有限期放假。放假期间按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支付生活费。对具体执行情况,工会可监督检查。

第七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三十九条 集团公司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十条 集团公司有义务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十一条 集团公司必须执行国家或行业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卫生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四十二条 集团公司应根据国家或行业对岗位劳动用品发放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四十三条 集团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集团公司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集团公司应当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对入厂员工要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并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四十六条 集团公司对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员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第四十七条 集团公司在适时条件下,逐步为全体员工建立定期健康检查。

第四十八条 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 女员工和未成年工保护

第四十九条 集团公司执行国家对女员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政策。

第五十条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五十一条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五十二条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按《关于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岗位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九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五十三条 集团公司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提取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加强员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第五十四条 员工有义务接受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持证上岗。

第十章 奖 惩

第五十五条 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员工奖惩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员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六条 集团公司对于模范执行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员工,按《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五十七条 集团公司对于违反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员工,按《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惩戒。

第十一章 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员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员工讨论。

员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员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员工代表或者员工出席,且须经全体员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员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可获得通过。

第五十九条 集体合同草案经员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六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即行终止。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订立或续订的要求。新合同未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六十二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三)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协商代表职责等事宜,按《集体合同规定》执行。

第六十五条 集体协商程序,按《集体合同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 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按《集体合同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十七条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会或员工代表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的,按照《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律规定执行,没有法律依据的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分别报主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

第七十条 本合同订立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十日内,由集团公司将文本一式四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七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应当自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通化钢铁集团 通化钢铁集团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工会

董事长: 主席:

2009年2月11日 2009年2月11日

家园 一声叹息,不管怎么说,打死人就过了

真要是代表工人阶级打人,自己站出来的话也未必是死刑

现在看,恐怕未必

家园 从各个报纸的报道来看

2的可能性最大。

家园 看看通钢新闻吧。

这个叫王珉的人出现的频率很高

标题 发布时间 作者

2009年2月24日吉林省委书记王珉到通钢矿业板石矿业公司调研 2009-02-26 10:25:44.0 王立勇 李秀军

2009年 1月7日,省委书记王珉带领省直有关部门到通钢调研、视察工作 2009-01-08 16:18:01.0 侯强 摄影报道

2008年10月韩长赋在通钢 2008-12-29 17:29:38.0 111

2008年9月8日副省长竺延风在通钢考察 2008-12-29 17:29:10.0 111

2008年6月20日省长韩长赋等省领导在通钢50周年厂庆上 2008-12-29 17:28:39.0 111

2008年5月省委书记王珉等省领导在通钢集团吉林精品钢基地的奠基仪式上 2008-12-29 17:28:11.0 111

2008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11届人代会1次全会期间接见通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安凤成 2008-12-29 17:27:44.0 111

2007年10月王珉韩长赋等在通钢七号高炉 2008-12-29 17:27:16.0 111

2007年10月吉林省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韩长赋与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长张晓刚在通钢 2008-12-29 17:26:43.0 111

2007年1月省长韩长赋在通钢 2008-12-29 17:26:14.0

2006年10月王珉到通钢 2008-12-29 17:25:20.0 111

2005年12月王珉在集团公司与通化市领导等陪同下在热轧超薄带钢热试现场 2008-12-29 17:24:39.0 111

2005年12月原省委书记王云坤到通钢 2008-12-29 17:23:49.0 111

2005年7月王珉王国发等省领导在冷轧工程奠基仪式上. 2008-12-29 17:22:33.0 111

2001年7月吉林省原省长洪虎考察通钢 2008-12-29 17:21:56.0 111

1999年7月原国家政协副主席洪学智到通钢视察工作 2008-12-29 17:21:21.0 111

1996年5月吉林省原省委书记张德江视察通钢 2008-12-29 17:20:40.0 111

1991年1月江泽民到通钢视察并为通钢题词 2008-12-29 17:19:51.0 111

1990年8月吉林省原省长王忠禹等到通钢 2008-12-29 17:19:21.0 111

1989年10月原冶金工业部部长戚元靖到通钢 2008-12-29 17:18:56.0 111

1987年8月吉林省原代省长何竹康到通钢 2008-12-29 17:18:24.0 111

1987年7月吉林省原省委书记高狄到通钢考察 2008-12-29 17:11:25.0 111

家园 很明显通钢职工对建龙没信心
家园 这是因为通钢是吉林国企的标志之一
家园 我也有同感

通钢这事说穿了就是基层职工强烈不满建龙,而且,有很多证据显示原管理层也不满建龙。所以主要症结便是国企改制中政府对民意的无视,及私企对原企业员工的利益伤害。

至于原管理层如何腐败、老百姓受其蒙骗云云,我信前者,不信后者。这么多群众切身经验、几年的对比,足够职工去判断了解了。但这方面的新闻倒是很引起我的兴趣,因为把矛头指向退休人员,黑社会和原管理层是符合吉林省政府负责人和改制资本家利益的。

我是不欣赏这种分析方式的,因为这个版本里面群众是“不明真相”的。“不明真相”的群众们利益是不会得到保障的,这点希望各位想清楚。

家园 今年初连续两次

频率高,他对对通钢很感兴趣,不仅是通钢的名气大了。

家园 有些消息比较有意思,娱乐娱乐把。

http://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09/0728/article_82235.html

家园 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志祥

http://www.jiudianl.com/张志祥简历建龙集团/

张志祥是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1967年出生于浙江上虞,现遵化市城关镇人。1985年就读于浙江工业大学,1989年毕业后在上虞土产公司任职。1994年辞去公职创办忠祥实业公司,并迅速发展到绍兴、杭州、上海、南京、北京、天津、唐山等13个省市自治区。1999年着手实业,买断遵化市钢铁厂,更名为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之后,又在宽城、吉林、承德、唐山购并多家钢冶类亏损企业,转变机制,加大投资,使其迅速成为当地的龙头企业。 2000年在唐山市光彩活动中成绩优异,授予“先进代表”荣誉称号。 2001年被唐山市市委评为“先进企业经营者”。 2002年被团省委等八个部门评为首届“河北十大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 2002年被唐山市委、市政府评为“唐山市劳动模范”。 2002年被省委统战部等部门评为 “社会主义优秀建设者”。 2003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张志祥:充满梦想的钢铁大王

中国的民营经济版图和财富版图,浙商是其中的主力军。浙江商人张志祥,有着多重身份,全国人大代表、民营钢铁业排名第二的巨头,2005年《福布斯》排名第48位的中国富豪。张志祥在与记者的对话中,几乎不谈自己,说的都是对钢铁产业的构想。

问:能谈谈您的创业心得么?

答:我一直庆幸我们选择了一个很好的行业,我觉得我们这一代人社会给了我们太多的机会去满足我们创业的激情,我们不再贪图享受,而是全身心地投入到我们的事业当中去,甚至用我们的生命。

问:建龙钢铁高速发展的秘诀是什么?

答:有三^***宝,第一,避开同行业同质化的竞争;第二,提升建龙钢铁的产业链;第三,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

问:当初是怎么想到在北京设立总部?

答:“企业的首都”对于一个国际化发展的企业集团是重要的。在搬家之前,我们在上海和北京两地都进行了考察,双方都有优势,但最后根据子公司的的布局,我们还是选择了北京,来了以后,我们发现北京在信息交流、人才技术、企业发展前景上都有比较优势。重要的是,北京是中国政治文化的心脏,今后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势必带来绝佳的市场先机。但最重要的则是,总部基地和建龙一样年轻并充满活力与理想,我们愿意在这个新经济高地中放飞我们企业的理想。

问: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身处相对垄断的钢铁行业,你认为这个行业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答:目前钢铁行业最大的问题是在国际市场上的低成本价格战。国内企业之间应该联合起来,共同对外,不能无限制的打价格战。这对中国的国际形象也不好。控制价格战最怕的是你做他不做,市场搞乱了,大家都没钱赚。

问: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答:最主要的问题是力量太分散。近几年,钢铁行业处于产业的快速上升期,很多企业都开始转型做钢铁,国家能够控制一些大型的钢铁企业,但是,各地的小钢厂很难控制,正是这些小规模的钢厂把整个价格市场搞乱。

问:你的建议是什么?

答:新准入一定要提高门槛,打破国企和民企之间的界限,推动混合式重组,保持竞争中合作。

问:建龙号称是国内吨产钢资源消耗最低的企业,你们如何做到的?

答:在国际的钢铁行业中,我们就是学习了台湾中钢的管理经验。其实,目前国企的管理只是有一个根本问题没有解决掉,那就是产权。民营的优势是产权明确,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问:有外界质疑建龙的资产负债率过高,你怎么看?

答:我们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是60%,在这个行业里是绝对安全的。建龙的主业很清晰,十分专注地做钢铁。我们会立足于在相关产业链的上下游适度扩张。这样既可以使企业有一个合理的布局,又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我认为钢铁行业贷款不是最重要的。我们企业也有贷款,但很少。最主要还是依靠企业的自有积累和股东们的投入发展。这样做的好处是企业的风险降低,即使有大的宏观调控政策,企业也不会面临严重的资金问题。

问:建龙如何与国有大型钢铁企业竞争?

答:建龙虽然在民营钢铁企业里排名第二位,但是,还没有达到能和国有大型钢铁企业分庭抗礼的程度。因此,建龙的发展必须有自己的创新之路。

在世界的钢铁企业里,台湾的中钢不是最大的,但却是盈利能力最强的,这给了我们很多启发。在钢铁行业里,中小型企业的生存之道是管理。我们的ERP在国内的钢铁企业中,绝对是最先进的之一。我本人在大学里学的是自动化专业,深知钢铁企业发展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

张志祥:建龙的务实与境界

比尔·盖茨曾经说,一个人兴趣的背后,隐藏着这个人最大的秘密。同样,一个企业的追求背后,也隐藏着这个企业最大的秘密。

  作为企业,建龙钢铁集团的秘密在于其董事长张志祥。那么,张志祥的秘密在哪里呢?

  对于张志祥而言,建龙不是他事业与人生的目的。他所有的激情、野心与理想似乎都在证明着一种人生极限。而建龙是一个合适的平台,使他能对人生与事业的宿命有一种深度发掘。

  显然,建龙如果不能成为有巨大社会影响力的一个事业,张志祥必然认为自己是失败的。正是建龙未来远景所具备的社会影响力,才能升华一个人、一个群体跋涉的点点滴滴。

  “人生为一大事来。”张志祥对自己的真正解密从1999年开始。那年,他租赁经营唐山遵化市钢铁厂,2000年3月买断该厂,并更名为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此后,与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的旅馆邂逅相知,两个浙江人的互相欣赏与相互发现,写就了一个传奇。不久,郭广昌把3.5亿资金投入建龙,收购了建龙30%的股权。之后,建龙迅速扩张,在唐山、承德、吉林等地购并多家冶金类亏损企业,经过改制,迅速使这些企业成为当地企业的龙头。

  目前,总部位于北京的建龙钢铁,拥有唐山建龙、承德建龙、吉林建龙、黑龙江建龙等10多家子公司,加上宁波建龙项目与杭钢的整合盘活后,建龙的产能更加可观。

  张志祥的胞弟、浙江建龙钢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伟祥对记者说,2005年建龙的定位是合作年、联合年、并购年。建龙将与更多的民营企业或者其他类型的企业联合起来打造建龙钢铁产业链。张伟祥粗算说,除宁波建龙一期400万吨项目投产外,黑龙江200万吨钢铁项目、180万吨焦化项目,唐山80 万吨焦化项目、50万吨冷板项目的相继建成、投产,将给建龙带来100亿元销售收入。2005年底建龙项目全部投产后可以达到1000万吨的钢综合生产能力。

  “一个人往往高估了自己一天能做的事,而低估了自己一年能做的事。”建龙就是在一天天务实发展与一年年迅速扩张的辨证法中不断壮大。仅仅6年,建龙已经成为中国民营钢铁企业的旗舰。而建龙集团在华北与东北的继续布局,则将使建龙拥有中国钢铁界的发言权。

  建龙的扩张具有政策机遇。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未来200万-300万吨的国有企业都要进行改制。张志祥的胞弟张伟祥透露,华北和东北的一些200万-300万吨的中小企业,都将是建龙并购的目标。

  如果说资本使张志祥能够不断地进行并购,但这并不能保证建龙系的企业是健康的。这需要管理的能力。也就是说,扩张与壮大并不是成正比的,规模的力量需要有效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消化”不断吃进的企业,否则,扩张后果是严重的。

  据张志祥的助手讲,张十分善于用人,并果断地退出管理一线,进行战略管理与宏观驾驭。“这需要一种自我调整,从台前演员变成幕后导演,需要一个心理的适应过程。但,事业越大,人应当越寂寞,也要耐住寂寞。要耐心地等待各个子公司的经营业绩,要给机会,给建议,给命令。管理的本质就是管人。事业越大,越需要实现对各个子公司经理的有效管理。这需要沟通,需要合作,更多的是一种信任……”张志祥说。

  对于张志祥的整合能力,从吉林建龙的发展可见一斑。对吉林省来说,建龙是一位贵客。2001年4月,建龙刚刚解手的明城厂区内一片荒凉。 2004年,吉林建龙实现不含税销售收入近30亿元,利润总额5.6亿元,上交税金1.487亿元,为吉林民营企业第一名。这是因为好的思路与规则,同时也因为强有力的执行力,“执行力从现在做起,从每个人做起”。

  作为一种战略管理能力,几年前,张志祥就已经意识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是钢铁企业未来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决定因素。基于此种认识,张志祥通过一系列的收购重组、投资新建等方式,把拥有的矿山总数由公司成立之初的4座,迅速增加到24座,共拥有铁矿储量14.7亿吨,煤炭储量1.6亿吨,方解石储量460万吨。其矿山企业目前已经具备了年产350万吨铁精粉、处理铁矿石1350万吨的能力。“最近,国际铁矿石价格大涨,建龙又开发出了4.9亿吨矿山储量。”张志祥认为,建龙在钢铁行业的步调,不存在“浮躁的东西”。

  2004年底以来,建龙进一步把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2005年1月,建龙钢铁收购吉林省属最大国有企业吉林冶金控股集团50%的股份,控股拥有100多亿元资产的吉林冶金,到目前为止,这是东北最大的国有企业改制案例。吉林冶金旗下的企业包括:全国最大碳素行业生产企业———吉林碳素集团公司;全国最大的铁合金企业———吉林铁合金集团;全国第二大镍金属企业———吉林镍业金属集团公司;吉林最大的黄金生产企业———吉林省黄金矿业公司,并且集团公司下面还有几家上市公司。其次建龙还进入造船业,谋求造船钢板的最大出口。

  自称“干技术出身”的张志祥,在解释他之所以涉足钢铁行业时说,那是因为他总觉得“中国的企业在某些技术领域可以和国外的一流企业比一比”。自 1999年介入钢铁行业,组建唐山建龙之后,张志祥便期待着,每个新项目“都能够在国内形成突破”。对这种期待,张显然比较满意,即使像韩国重工这样世界级的优秀企业,也在为建龙做原材料初加工的“粗活”。

  但张志祥依旧有决策者的清醒,“我们与台湾中钢等先进企业的最大差距就是文化底蕴不够。在企业文化建设上,我们要从小事抓起,养成好的行为习惯,发挥团队精神,形成整体实力。”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规模与战斗力是强大与生存的“法则”。张志祥说,建龙计划从资源、产品、技术、资本四个方面推进建龙钢铁的国际化进程。 2004年,张志祥已经把建龙钢铁的产品打入韩国、越南、菲律宾、印尼、土耳其、日本等国际钢铁市场。并计划通过引进外资“直接引进国外品牌,以解决建龙通向国际资本市场的出海口”。

  “企业的首都”对于一个国际化发展的企业集团是重要的。2004年,张志祥把建龙钢铁的总部从河北唐山搬到北京总部基地,实现了整个集团的集中化管理。“在搬家之前,我们在上海和北京两地都进行了考察,双方都有优势,但最后根据子公司的的布局,我们还是选择了北京,来了以后,我们发现北京在信息交流、人才技术、企业发展前景上都有比较优势。重要的是,北京是中国政治文化的心脏,今后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势必带来绝佳的市场先机。但最重要的则是,总部基地和建龙一样年轻并充满活力与理想,我们愿意在这个新经济高地中放飞我们企业的理想……”

家园 请问一下

这是官方评论还是网友在新华网论坛发的帖?我手机,新华网实在不好上,大家帮我下,拜托了。

家园 确实是新华网的评论

货真价实。和前面一篇不要总拿不明真相说事是一以贯之的。

家园 江泽民的亲戚?于是下面的就不用看了。
家园 老百姓可能有些吓扯。

当年8*8的时候,还说江是李先念的女婿呢。但是,王看来是花了心血来促成这个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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